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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草案

时间:2016-12-06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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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草案(一):XX镇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XX镇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广东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领导和成员单位定点联系县(市、区)村务公开工作方案》(粤村办发„2013‟1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维护村民权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稳定的目标,通过定点联系村(居)委会,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加强和改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面夯实村务公开基础,进一步推动中央、省和市有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为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保障农村和谐稳定,奠定坚定的基础。

二、村务公开主要内容

(一)村级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核心。主要包括村民委员会的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政务公开中有关钱物收支的内容、各项财产等所有涉及钱财的内容。还包括三公费用支出。

(二)村民自治事务公开。指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由村民讨论决定,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是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

享受福利待遇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投资的项目、村公益事业建设、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安排、民主评议方案等。

(三)村级政务公开。指由乡镇等上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下达而由村民委员会协助办理管理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各项事务。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土地征用补偿、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城乡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补助标准、征兵、优抚和五保供养、水电费代收代缴、各项政策性补贴和补助、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安排使用等,特别是国家实行的一些新支农惠农的政策进行公开。

三、公开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程序

1.村民委员会提出村务公开方案。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公开方案包括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的形式等。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对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3.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方案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具体方案。

4.进行村务公开。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5.上报备案。所有公开内容,须报镇纪委备案。

6.做好公开后续工作。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做好信息反馈;解答群众疑问;有村务公开记录本等痕迹工作台账,对村务公开中形成【村务公开草案】

的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村务公开档案。

(二)公开办法

1.灵活应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开,明白纸公开、点题公开、短信公开、广播公开、有线电视公开、媒体公开、村务发布会、多设村务公开分栏、组务公开等形式,推动村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2.固定村务公开栏设立在村委会院外显要位置或者人员集中区域,全天候开放式,方便党员群众全镇阅览、监督。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要求

1.定期公开,有规律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年初公开的,要在1月10日前公开;每季度公开的,要在3、6、9、12月的10日前公开。

2.随时公开,即不固定时间的公开,临时发生的村务要及时向村民公开,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在当天或者3天内公开,随时发生随时公开。

四、督查考核

(一)健全本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机构,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监督委员会对村(居)务公开监督工作落实。

(二)村务公开由村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三)建立村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

对村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弄虚作假的或者不推行村务公开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提出批评并要求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负有主要责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责任。

(四)镇村(居)务公开领导小组经常督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村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畅通信访反映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村务公开档案资料

1. 当年资料整理有序。安排专门人员及时将村务公开的内容、来信来访处理结果以及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督查考核等资料有序整理归档。

2. 历年资料立卷归档。归档的文件材料,做到书写工整、内容齐全、真实、数据准确、图样清晰;严格按规范化要求分类立卷、归档,分类科学合理,案卷标题准确、简练,反映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内容。

3.“十薄一卷”,如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村民会议记录簿、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簿、两委联席会议记录簿等记录簿和档案卷宗要规范使用,以妥善的方式保存。

村务公开草案(二):村务公开内容

村务公开内容:主要有:1、财务收支情况;2、农民负担情况;3、计划生育管理情况;4、优抚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5、使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情况;6、集体土地、集体经济项目承包和经营情况;7、电费、水费收缴使用情况;8、征兵、招生和乡镇或村办、中小学收费情况;9、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10、村干部工作目标公开;11、重大决策公开。结合自身特点的其它应公开的村务情况。 村务公开工作制度

日期:2011-11-09 09:59:47.0 浏览次数:126 次

为加强本村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制定本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草案】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镇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的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时间

【村务公开草案】

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形式

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设立由五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理财小组三人,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委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内容的草案,并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可公布。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会议、专题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于15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行为,村民有权向镇政府或者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举报,由上级有关部门解决。

村委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村务公开草案(三):2015村务公开制度

第1篇:村级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财务收支、财产及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与处罚、征地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各种费用收缴管理、各业承包和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的时间:

坚持每月公布一次,每次公开时未涉及到的内容可以不公布,涉及到应及时公布的内容必须及时公布。

三、公开的形式:

以公开栏张榜及农廉网村级网页公布为主,适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布。

四、公开的程度:

在村居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拟出公开的内容,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后公布。

五、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村民代表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开启意见箱,吸取群众意见,宣传解释公开的有关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党支部反映,由村居“两委”会负责处理。

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四议”程序

1、提议

凡是党支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商议

由党支书记组织并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化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法,即总支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总支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总支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1)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2)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3)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4)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4、决议

通过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1)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支部所审议通过的事情;(2)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3)就支部审议通过的事情进行表决。

5、要求

(1)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2)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3)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4)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有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两“公开”要求

1、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哪些问题,下阶段如何发展,让广大群众对该项工作有充分了解。

2、实施结果公开:每项工作结束后,要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全方位向公众公开。

3、公开的形式为会议、公开栏、广播、网络、报刊等。

第2篇:村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的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村务公开草案】

二、村务公开的时间

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形式

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同时利用广播等形式公布。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村设立由三至七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有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委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内容的草案,并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可公布。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会议、村民议政日、专题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应当于15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村委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第3篇:社区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时间、形式,将涉及村民权益的重要事项如实公布于众。

二、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接受村民监督。

三、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和支出。

3、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债权、债务情况。

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土地等生产资料和农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情况。

5、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情况。

6、救灾救济的发放情况。

7、被征用土地及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收支情况。

8、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9、结婚登记和计划生育的落实情况。

10、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及人员分工情况。

四、村级财务在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一个季度公布一次,每季度首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其它事项可以根据需要和村民要求及时公布。

五、村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村民代表会公布。

2、在公开栏内张榜公布。

3、通过村广播公布。

第4篇: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及实施情况;财务收支详细情况;投入的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使用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情况;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及计划外生育的处罚情况;优抚、救灾救济、移民补偿、农业税减免、征地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村干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评情况;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的其它。

二、公开的间: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在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上公布。每季度个月日为上季度村务公开日。

三、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内容由村支两委会整理,经监督审查和村民代表会审议后公开,每次公开的内容要存档一份和上报一份。

四、与监督,村委会村务公开的组织实施。每季度个月日为村务公开接待日,村党支部收集、征求党员和村民的意见。公开、不按时公开、不按程序公开监督等情况,将《重庆市实施〈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查处。

五、村党支部和监督要督促村民组务(农业社社务)公开、村小校务公开、村厂务公开。

村务公开草案(四):2015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1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村民依法对村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把全区村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中办发〔20XX〕17号、苏办〔20XX〕56号、盐办发〔20XX〕1号、都办发〔20XX〕7号和都办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全区村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及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有关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区有关村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我区农村基层民主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内容真实、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注重实效、运作规范、监督有力。

二、村务公开内容和基本要求

以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调动农民群众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内容

凡是群众关心的、凡是群众想知道的、凡是群众有疑虑的都要公开,主要公开10个方面的内容:

1、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详细情况。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村级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3、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荡滩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入股,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及其分配等。

4、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补贴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

5、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级道路、桥梁、水利闸站沟涵、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的申请立项、经费筹集和使用、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等。

6、社会救助情况。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五保户的供养,筹资、筹劳的减免,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受、分配、发放等。

7、计划生育情况。生育计划安排、准生证发放、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申报等。

8、工作安排情况。村(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居)干部分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等。

9、村(居)干部管理情况。包括村(居)干部报酬、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实绩、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奖惩情况等。

10、其他涉及村(居)民利益和村(居)民普遍关心、要求公开的事项也要进行公开。

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

(二)规范村务公开时间、形式和程序

1、村务公开的时间:应公开的事项及办理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每一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应及时进行公开。集体财务业务量较多的村(居),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2、村务公开的形式:要本着实用、方便、节俭,便于观看、便于了解、便于管理、便于监督的原则,设立固定、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开栏,同时要根据各村(居)实际,采取会议、广播、印发明白卡和便民手册、入户告知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布期限应不少于20天且应有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字。

3、村务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的内容应形成文字或表格方案,经村(居)民议事小组和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再正式公布。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务公开资料的收集、管理,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三、认真做好村务公开督查工作

1、加强自治组织监督。要通过民主推选的方式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安排村务公开工作;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按时、按程序真实地公开村务;向村(居)民会议或村民(居)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情况;受理村(居)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订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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