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知识 > 作文大全 > 小学教代会流程

小学教代会流程

时间:2016-12-03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www.gbppp.com--作文大全】

小学教代会流程(一):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

附件三: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一、大会的筹备

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届中召开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组员包括党政工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

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秘书、代表资格审查、提案、会务等若干个工作小组。

2、提出召开教代会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方案等。

3、代表的产生。

根据实际,以年级(或科组)、部门设选区,并分配名额。

代表名额一般占教职工数的30%左右,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各选区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选区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区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届中教代会代表缺额的要进行补选。

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定后张榜公布。

代表产生后要对代表进行培训。

4、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5、提案的征集。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校工会或提案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教代会的代表。

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并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

6、印发有关资料征求意见。

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在正式会议前十天印发给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7、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

提出后,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8、履行召开教代会的报批手续。

向上级教育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报告中应写明教代会的届次、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主要议题等内容。结合教代会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还应同时上报“工会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呈批表(一式两份)并取回批示。

二、预备会议

1、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持,全体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2、预备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工会报告教代会筹备情况;

(2)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4)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执行主席名单;

(5)通过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三、正式会议

1、核实到会人数。

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

2、大会议程。

(1) 宣布大会开幕,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小学教代会流程】

(2) 上级领导及有关方面致辞

(3) 校长作工作报告

(4) 副校长作分管工作报告

(5) 总务主任作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6) 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7) 工会作教代会工作报告

(8) 提案小组作提案工作报告

(9) 大会分组讨论

(10)大会表决或选举事项

(11)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

(12)教职工代表大会发言

(13)学校领导讲话

(14)宣布大会闭幕,奏《国歌》

以上议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增减。

四、会后工作

1、教代会闭幕期间,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有关决议、决定提请下次教代会确认。

2、会后15天内向区教育工会上报《教代会报表》。工会换届选举的应呈报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并取回批复。

安定区八一中学校代会 2013年5月5日

召开教代会工作流程图

小学教代会流程(二):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程序及要点

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程序及要点

一、 教职工代表大会届序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三年或五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名称为:某某学校某届某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1、非换届期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教代会常设机构承担具体工作。换届时的筹备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或筹备组,下同)承担。筹委会由党支部领导,日常具体组织工作可授权工会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2、向同级党组织和工会报告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大会中心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行政研究决定)、拟开会时间、代表构成、应出席会议代表人数、主要议案及表决方式等。

3、选举代表(换届或增补):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200人以下的学校代表比例为全体教职工总数的50%以上,200人以上的学校代表比例不低于40%,其中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代表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按分配的名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代表须获得半数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

4.根据中心议题,分发提案表,征集大会提案。

5.需要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于会前一周发给代表,听取讨论意见并进行修改。

6、拟定大会议程。发出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三、 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代会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2、大会中心议题。

3、大会议程。

四、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与处理工作

1、提案的认定与提案内容。

提案:既提出问题又要分析问题,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方案,列为提案。 提案内容:从单位实际出发,按本届(次)代表大会征集提案的要求提出。

2、提案的立案与提案处理。

提案的立案:提出的提案必须填写提案表,每表要求:由一人填写,一个提案内容,有二人或二人以上附议。提案一式二份。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或提案小组,下同)审阅后正式立案。

提案处理:

(1)提案的审议和立案登记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以提案表为依据进行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要立案登记,然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综合分类,向行政汇报并转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

(2)职能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通过会议或提案表等反馈形式向提案人及所在代表团予以答复。

(3)所有提案处理之后,由职能部门负责签署意见并及时返回教代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4)对没有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提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反馈到提意见和建议本人。

(5)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提案落实过程中要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征集和处理情况。

(6)为提高提案质量,鼓励代表积极参与提案征集工作,可设立优秀提案奖励制度。

五、 教职工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确定

1.特邀代表:一般是离退休的校级领导、优秀教师、民主党派负责人等。

2.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学校党政领导、学生会、团委负责人。

(1)特邀、列席代表的名额和具体人员名单由教代会常设委员会(在换届时由筹委会)在征求所在基层意见后决定。

(2)特邀、列席代表的总数控制在代表总数的3%以内。

六、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1、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1)非换届期间的教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各次会议。教代会换届时由教代会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2)换届时的大会主席团选举建议名单由筹委会提出,经党支部讨论后确定。

(3)主席团成员由当选为教代会正式代表的各方面人员按规定的比例构成,包括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各代表团(组)长、一线教师等有关人员组成,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4)根据需要,大会主席团可设秘书长,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5)主席团组成人员名单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2、大会主席团职责

大会主席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

各次会议按分工实行执行主席负责制。具体职责是:

(1)主持会议。

(2)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

【小学教代会流程】

(3)草拟大会决议和决定。

(4)处理大会期间重要事项。

七、 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议程

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全体正式代表参加,由工会主席主持。

1、工会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通过替补代表(在教代会换届时通过教职工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决议草案。

3、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在换届时先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1)明确任务及职责。

(2)做好分工。

【小学教代会流程】

4、大会审议表决通过正式会议议程和议题。

八、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前的工作。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教职工正式代表数。出席会议正式代表超过正式代表总数三分之二,方可开会。

2、介绍参加会议的特邀代表、列席代表。

3、宣布大会议程。

(二)宣布开会:

1、致开幕词。

2、来宾致贺词。

3、校长工作报告。

4、行政财务预决算报告。

5、工会工作报告。

6、提案委员会作提案征集和处理情况报告(也可书面提交各位代表)。

7、分代表团讨论审议工作报告、议案。

8、召开教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组审议意见,讨论通过对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

9、对提交大会审议的决议、决定进行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0、进行大会总结或致闭幕词。

九、 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

按规定对提请大会表决或确认的事项,经教代会讨论、审议后由教代会作出决议或决定。

1、决议、决定的内容

一般包括:决议(决定)时间;决议(决定)事项;大会对决议(决定)意见及代表对本决议(决定)的票决结果。为了保证教代会决议(决定)的准确性,应坚持一个议题一个决议(决定)的原则。

2、决议、决定的形成

(1)大会主席团根据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决定)草案。

(2)将决议(决定)草案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征求意见。

(3)大会主席团会议集中听取讨论意见汇报,对决议(决定)进行修改。

(4)大会对决议(决定)进行票决。

3、决议、决定的实施

(1)教代会常设机构是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者。

(2)在教代会决议(决定)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时,应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讨论修改原决议或决定条款,并就修改内容进行票决,做出新的决议(决定)。

(3)对教代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应在下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

十、教职工代表大会文书档案

1、建档原则

(1)教代会存档的文书资料必须具有保存价值,并保持文书资料的本来面貌。

(2)文书资料要齐全、完整。

(3)一般应把一个届次的文书资料组合成卷。

2、建档范围

(1)涉及教代会工作的上级文件、批复、指示。

(2)教代会的会议通知、文件、报告、记录。

(3)教代会决议(决定)及票决情况。

(4)教代会提案情况。

(5)教代会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出席大会的人员名单。

(6)教代会闭会期间会议记录、纪要、文件、报告。

小学教代会流程(三):2015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筹备和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党、政、工共同组织,并得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的。为便于开展工作,成立由党、政、工参加的筹备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和召开,基本分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会议阶段、会后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一、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

按《河北大学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学院党、政、工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召开本次教代会方案,并呈报学校党委分管领导、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

方案的内容:

1.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大会的主要议程;

3.教职工代表的组成、名额及产生办法;

4.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及名额;

5.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成员人数及产生办法;

6.大会会期及召开的日期;

7.其它事项。

二、选举教职工代表

1.教职工代表的组成。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是以出席学校教代会代表为基础,根据本学院教职工人数,增选一部分学院教代会的代表(注: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同时是学院教代会的代表;而增选的一部分代表只作为学院教代会的代表)。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是学院教代会代表。

2.教职工代表总人数(含学校教代会代表)按下列比例产生:

教职工在50—100人,按40—35%的比例选举代表;

教职工在101—200人,按35—25%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在200人以上,按25—20%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不足50人,一般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

3.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

(1)教职工代表以系、教研室或科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可由出席校教代会的教职工代表或工会小组组长主持进行。

(2)根据各系、教研室或科室的教职工人数分配代表名额(代表名额应含出席校教代会的代表)。

(3)各选举单位根据所分配代表名额,通过民主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再经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方式)选举产生。也可由教职工直接提名选举产生。选举会议需要有2/3以上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得票数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1/2以上,方能当选。

(4)各选举单位将选出的教职工代表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报学院教代会筹备小组,并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本次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

1.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就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列入会议议程,提交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的各种议案的总称。

2.确定大会议题应围绕以下几方面:

(1)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及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

(2)学院的各项改革;

(3)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

(4)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财务收支状况;

(5)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应突出一、两个问题。

四、征集提案工作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是指教职工代表和群众对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2.提案的内容

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以列为提案:

(1)有关本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改革,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不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按提案对待:

(1)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和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

(2)应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3)纯属个人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293219/

推荐访问:小学教代会程序流程 小学教代会资料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