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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落户新政策

时间:2018-12-01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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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济南市落户新政策

济南-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政策

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

办理机构

派出所

办理地点

派出所

办理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05]32号)

办理期限

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所需证件

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

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

③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

④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于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⑤《独生子女证》(仅限于独生子女投靠父母)

服务对象分类

个人,本国公民

申报范围

适用于市外(含章丘市、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迁入本市市区“亲属投靠”落户 申报条件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2、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租用单位分配的住房且拥有房屋使用权。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办理流程

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咨询电话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

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79 长清分局:85086582 高新分局:88871253

收费标准

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2]97号)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

[2006]231号)

户口准迁证(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张5元、户籍证明每张5元

第二篇:济南市落户新政策

2012年最新济南落户政策详细版

2012年最新济南落户政策详细版

事项名

称:

办理机

构:

申报范

围:

办理依

据:

办理程

序:

所需资

料:

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 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 派出所、分局、市局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2、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无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无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 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父母双方或一方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儿和孤儿。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32号 属申报范围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所属分局批结;属申报范围2、3、4、5: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所属分局审报,市局批结。 1、符合申报范围第1、2、3、4项所需手续:(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状况的《户籍证明》;(4)投靠人(仅限非农业户口)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辞退、开除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正式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应符合调动、安置类落户条

件,由组织、人事、民政或劳动部门办理调动、安置手续);(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 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 ③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 ④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⑤《独生子女证》(仅限独生子女投靠父母)。 2、符合申报范围第5项所需手续:

(1)县(市)区民政局颁发的《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养儿童证明》;(2)收养人申请;(3)收养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捡拾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或儿童报案证明第三联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证明或公证书;(5)收养人单位出具的《收养人有关情况证明》;(6)被收养人员户籍证明(仅限有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员);(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承诺期

限:

收费标

准: 20个工作日。 1、户籍证明材料:5元/份 鲁价费发[2006]231号; 2、户口准迁证:2元/证 鲁价费发[2006]231号; 3、户口迁移:2元/人次

鲁价费发[2006]231号;

市局户籍管理公开电话:85080919 身份证管理公开电话:

85080967 暂住人口管理公开电话:85080927 历下公安分局:85084060 市中公安分局:85084616 槐荫公安分局:85085054 天桥公安分局:85952781 历城公安分局:88914345 长清公安分局:85086582 章丘市公安分局:85087074 平阴县公安分局:85088038 商河县公安分局:85088631 济阳县公安分局:85088355

点击进入 联系方式: 网上咨

询:

问:“亲属投靠”落户应注意什么?答:依据鲁公通[2004]179号有关规定,“亲属投靠”落户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读大中专院常见问题校学生、服现役人员、出国人员及服刑人员不能申请办理投靠事宜;解答: 二是属未婚子女(须有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投靠父母的,其未婚子女不含离婚和丧偶者。

市外人员购房落户

事项名

称:

办理机

构:

申报范

围:

办理依

据:

办理程

序:

所需资

料:

【济南市落户新政策】

承诺期

限:

收费标

准:

联系方

市外人员购房落户 购房地公安分局户政科 允许符合下列条件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济落户。 1、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 2、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 3、在本市三县一市(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居住3年以上人员,在市内六区购置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其他条件同上述第一、第二款)。 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其适用范围是指按购房落户政策迁入市内六区的人员,自2008年11月7日起购房落户的,本套商品住宅房五年内不再享受上述购房落户政策。居民申报购房落户迁入时,该商品住宅房内应无其他人员的常住户口。 购房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车库面积。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32号;《济南市公安局服务经济发展便民利民十七条措施》; 申请人购房地所在公安分局受理并审报,市局批结。 1、入户人申请; 2、入户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5、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1、户籍证明材料:5元/张 鲁价费发[2006]231号; 2、户口准迁证:5元/张 鲁价费发[2006]231号 3、居民家庭户口簿:10元/本 鲁价费发[2006]231号 市局户籍管理公开电话:85080919 身份证管理公开电话:

式: 85080967 暂住人口管理公开电话:85080927 历下公安分局:

85084060 市中公安分局:85084616 槐荫公安分局:85085054 天桥公安分局:85952781 历城公安分局:88914345 长清公安分局:85086582 章丘市公安分局:85087074 平阴县公安分局:85088038 商河县公安分局:85088631 济阳县公安分局:85088355

点击进入 网上咨

询:

问:购买“二手房”能否落户济南?答:购房落户是指在我市购买的商

常见问题品住房。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部门依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开发销解答: 售的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自建房;其建筑面积以房产证登记的建

筑面积为准,不包括地下室、车库面积。

引进人才落户 事项名

称:

办理机

构: 引进人才落户 济南市公安局及各区分局

1、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高级技师、高级技能师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 2、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或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1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 3、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5、对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人技师以及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本人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的,允许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落户。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济政发[2005]32号 申报范围: 办理依

据:

办理程

序: 拟落户地分局受理并审报,市局批结。

1、入户人申请; 2、聘用单位证明; 3、入户人《暂住证》、《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状况的《户籍证明》; 5、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荣获国家、省级科技奖项,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的技术等级和荣誉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 7、入户人(仅限非农业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有正式工作的应符合调动类落户条件,由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8、聘用合同; 9、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随迁未婚子女的); 10、有关部门出具的交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仅限条件5);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0个工作日。

1、户籍证明材料:5元/份 鲁价费发[2006]231号; 2、户口准迁证:5元/证 鲁价费发[2006]231号; 3、城镇家庭户口簿:10元/本 鲁价费发[2006]231号; 4、户口迁移:5元/人次 鲁价费发[2006]231号;

市局户籍管理公开电话:85080919 身份证管理公开电话:

85080967 暂住人口管理公开电话:85080927 历下公安分局:85084060 市中公安分局:85084616 槐荫公安分局:85085054 天桥公安分局:85952781 历城公安分局:88914345 长清公安分局:85086582 章丘市公安分局:85087074 平阴县公安分局:85088038 商河县公安分局:85088631 济阳县公安分局:85088355 所需资料: 承诺期限: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市外人员投资纳税落户

事项名

称:

办理机

市外人员投资纳税落户 济南市公安局及各区分局

第三篇:济南市落户新政策

济南市人才引进落户全攻略(免费下载,希望能帮到你)

济南市人才引进落户全攻略 一、人才引进的条件

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人技师以及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住房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具备落户条件的人员允许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以上条件细分为: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同时取得学士学位。

2.在济南有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同时缴纳社保满3年即36个月。

3.有房产证(面积不限)或者单位设立了集体户口。

如还有其他有关落户的疑问您也可以直接致电济南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电话87936626或85080976进行咨询。

二、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入户人申请

2.聘用单位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不需要)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济南社保缴费三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站前街9号济南市社保大厅自助打印并至窗口盖章)

8.房产证原件(面积不限)

9.准备以上材料完毕后至社区所在派出所户籍科开具在济居住证明,然后至区公安局分局递交材料。

三、整个流程

【准备材料】 → 【派出所户籍科开具在济居住证明】 → 【区公安局分局递交材料】 → 【等待审批结果】 → 【区公安局分局取回材料原件、准迁证(山东省内为电子版、省外为纸质版)】 → 【派出所户籍科打印户口薄】

四、注意事项

1.注意劳动合同的时间期限(满3年),合同期最好长一些

2.去派出所户籍科开具在济居住证明时,需要片警签字,如果片警没在所里,需要再跑一趟

3.区公安局分局受理后,40天左右(实际时间)收到通知。注意准迁证、迁移证都是有有效期的,拿到后尽快办妥,千万别过了有效期。【济南市落户新政策】

4.审批通过后山东省内的准迁证为电子版,不需要回原户籍地办理手续,但是需要电话催促原户籍地派出所尽快办理迁出,原户籍地派出所不办迁出户口还是无法转到济南来的;准迁证为纸质版的回原户籍地办理手续即可

5.第3条办完后去派出所户籍科打印户口薄就可以了,没有工本费的

6.其实只要符合条件,不是很麻烦,无非就是多跑几趟,多点耐心,祝顺利!

五、材料模板

1.入户人申请(见附件) 2.聘用单位证明(见附件)

引进人才落户申请

╳╳区公安分局:

我叫╳╳╳,身份证号码为╳╳╳,我的户口在╳╳省,╳╳市,╳╳县,╳╳出所。 我于╳╳年╳╳月╳╳日与╳╳办理结婚登记。妻子叫╳╳,身份证号码为╳╳╳,我的户口在╳╳省,╳╳市,╳╳县,╳╳出所。

我们于╳╳年╳╳月╳╳日,计划内生育一子,孩子姓名为╳╳,身份证号为╳╳,户口在╳╳省,╳╳市,╳╳县,╳╳出所。

我于╳╳年╳╳月╳╳日毕业于╳╳大学,取得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我于╳╳年╳╳月进入╳╳公司,从事╳╳工作。自╳╳年╳╳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至今(实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逾╳╳个月)。

我于╳╳年╳╳月,购买位于济南市╳╳区╳╳路╳╳号╳╳号楼╳╳单元╳╳住房一套。 现本人一家三口一直在济南居住生活。为今后工作生活方便,特申请将本人╳╳,妻子╳╳,孩子╳╳户口迁入济南。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注:仅供参考,可根据自身情况删改相关内容。

证明

兹有╳╳╳同志(身份证号码为╳╳╳)系我单位正式在职职工,该同志毕业于╳╳大学,学历为大学本科,同时已取得学士学位,自╳╳年╳╳月入职至今,在我单位从事╳╳工作。

我单位自╳╳年╳╳月起已为该同志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至今(实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逾╳╳个月)。

该同志已婚,生育一子(女)或未婚。申请落户于济南市╳╳区╳╳路╳╳号╳╳号楼╳╳单元╳╳。

特此证明。

╳╳╳公司

╳╳年╳╳月╳╳日 注:仅供参考,可根据自身情况删改相关内容。

第四篇:济南市落户新政策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

济政发[2005]3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第三条 凡经有关部门批准调动工作、录用安置、毕业生就业以及投靠亲属等迁入本市市区办理常住户口的所有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市区是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长清区。

第四条 市公安部门是本市户籍管理的主管机关,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规定全面负责户口迁移、管理等工作。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为公民落户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协调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落实本办法,配合市公安部门做好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工作。

第六条 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户籍政策,以合理调控迁入总量、优化迁入结构和促进人口合理分布为指导方针,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创造良好环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户籍登记管理问题。

第二章 准入条件

第七条 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实行条件准入制。基本条件为具有固定住所、合法职业和收入,同时,结合年龄、婚龄、文化程度(学位、学历)、职业能力(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纳税、投资、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条件,综合作为准予迁入本市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依据。市外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迁入本市落户,实行相同的准入条件。

第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一)干部、工人调动

经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含录用、选调、聘用)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学历、职称条件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因解决夫妻分居调入的人员及未成年子女。

(二)毕业生就业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及随迁或投靠的配偶和子女(不受婚龄、在济居住时间限制);

2.在本市已落实接收单位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人事部门“先落户、后就业”规定范围的普通高校重点专业本科毕业生(有学士学位);

3.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满3年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三)引进人才

1.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及配偶、未婚子女;高级技师、高级技能师及配偶、未婚子女;

2.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的,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的,或者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1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及其配偶、未婚子女;

3.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5.驻济单位调入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工人技师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6.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人技师,以及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住房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具备落户条件的人员,允许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济南市落户新政策】

7.符合省政府文件规定条件,持《山东省外来人才聘用证》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四)投靠亲属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以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的限制。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符合随迁准入条件但未同期办理迁入的除外);

2.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允许其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济南市落户新政策】

3.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弃儿和孤儿。

(五)购房人员

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足额付款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六)纳税人员

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七)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

1.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

2.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

3.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本市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5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他情况异地安置退役士官。

(八)离退休安置

1.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在本市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2.原籍本市需要回济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和退休职工;

3.需要投靠子女来济安置的离退休人员。【济南市落户新政策】

(九)成建制单位人员迁入

在本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成建制迁入的人员。

(十)本市人员恢复户口

国家、省政策规定应当予以恢复户口的落实政策人员。

(十一)其他情况

1.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

2.获得本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员。

第九条 市区非建成区人员要求迁入建成区的,投靠直系亲属或拥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人员不受条件限制,其余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三章 办事程序

第十条 各有关部门依据市政府确定的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准入条件,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为要求迁入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凡符合准入条件规定并提出申请迁入要求的人员,应根据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持准入管理部门出具的调动登记表、派遣证、安置信和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准迁入户手续。

第十二条 为便于及时掌握本市人口迁入动态、迁入结构和分布,市公安部门应每季度将人口迁入基本情况向市发展和改革部门通报一次。

对经查实使用假证件、假材料办理了落户手续的人员,市公安部门将采取清退措施,相关部门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指人口迁移的户籍管理,不包括原为本市户籍因复员、毕业、退学、休学、回国等回家庭所在地正常办理登记的人员。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固定住所除自有产权住宅外,还包括租赁公房、具备落集体户口条件的公寓和单位集体宿舍,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

第十五条 所有要求迁入的从业人员都应当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非个人原因在落户前确实不能办理社保转移或参保的,应当在条件具备时尽快参保。

第十六条 凡本办法涉及的服务范围和单位,除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各县(市)小城镇人口迁移全面放开,外地人员迁入办法由各县(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八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规范管理行为,凡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要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拖延。凡不符合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迁入。

第十九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严格要求本部门工作人员秉公办事,廉洁勤政,并接受本级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当事人认为部门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权向监察部门投诉、检举。经查实在工作中确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且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本市人口迁移户籍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第五篇:济南市落户新政策

济南市通过引进人才方式落户的程序和注意问题

济南市通过引进人才方式落户的程序和注意问题

一、人才引进的条件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人技师以及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住房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具备落户条件的人员允许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如还有其它有关落户的疑问您也可以直接致电济南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电话87936626或85080976进行咨询。以上条件细分为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同时取得学士学位。 2、在济南有工作单位工作满三年同时缴纳社保满三年即36个月。开具社保机构为济南大纬二路济南社保局 3、关于职称我在历城区公安分局申请的退回了职称证件之前曾咨询过市公安局户政处也不需要职称方面的资料。 4、有单独所有的住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自己一人或者单位设立了集体户口不是在人才市场开立的人事档案代理关系现在人才市场只负责人事档案代理工作自2008年起不再负责户口代理托管工作户籍管理工作只有公安分局办理。二、通过人才引进落户应准备的资料 1、申请书历城分局的户籍窗口贴有申请书的样稿那个样稿是购房落户用的走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千万别按那个写否则人民公仆会让你重新写还会训斥主人。基本格式为申请书我叫×××未婚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为××××××××××××。毕业于××大学××院系学历为大学本科同时已得学士学位。于×××年×进入××公司从事××工作至今。自××年×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至今实际缴纳社会保险已逾××个月。注工作年限和缴纳社会保险均应满3年及以上。于××年×月购买位于×路×号××住房一套××年×月取得房产证。为了工作和生活方便现申请将本人的户口迁入济南市。申请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2、聘用单位证明。这个单位证明有具体格式要求但是在引进人才须知上面或窗口咨询时人民公仆可能不会热心的告诉你会让你多次跑单位开证明信。基本格式如下证明信兹有同志身份证号码为系我单位正式在职职工该同志毕业于××大学学历为大学本科同时已取得学士学位自2004年10月入职至今在我单位从事××××工作。我单位自××××年××月起已为该同志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至今实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逾××个月。该同志未婚申请落户于济南市××区××路××号×号楼×××××。特此证明。×××××公司××××年×月×日 3、入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无需提供。 4、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5、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可以不提供我提供了都退回了 6、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开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即要落户的派出所——申请人要提供2-5条的资料派出所才开具证明信。 7、聘用合同需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分局提供的引进人才须知里面只写了聘用合同没提原件和复印件。 8、有关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济南市社会保险征缴办公室大纬二路号出具的证明找他们就给开具证明一般给开的证明都是36个月的。三、受理程序及时限提供以上手续后入户人到拟落户的区公安分局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第六篇:济南市落户新政策

济南集体户口的办理条件及要求

济南集体户口办理的条件及要求

什么是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有什么作用,以及怎么办理,下面就详细说一下:

何为“集体户”,“集体户”就是“集体户口”,集体户口的意思就是很多人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等,这种户口是分页的不是单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集体户口是一个单位为解决聘用外省市人员户籍的问题,通过向公安机关申请而获得的户籍登记地址。一般一个单位要达到一定的人数规模可以开户,不足的招聘人员的户口集中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市场。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严格的说是一个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住居民户口中间的特殊户口。其享有的政策与普通居民一样,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

在济南,集体户口的作用是非常多的,比如:1.外地人在济南没有社保以及纳税是无法在济南购房的,会受到限购令的制约,如果是济南的集体户口的话这个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2.外地人在济南买房贷款是需要济南本地有担保人才可以贷款,如果是济南的集体户口的话这担保人自然也就不需要了;3.多数在济南买了房子的,因为房子面积小,小孩子的户口无法迁过来,导致在济南上学有一些困难,如果父母是济南的集体户口,就可以直接平迁到房子上,小孩子的户口自然也可以跟随过来了,这就解决了上学难的问题。办理咨询要伞柳要酒要伞柳伞吴。

一般集体户口的办理条件为大中专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引进人才等。

第七篇:济南市落户新政策

外地人在济南买房政策外来户口来济买房限制条件外地户口济南落户

外地人在济南买房政策|外来户口来济买房限制条件|外地户口济南落户|

全面取消户口"农""非"之分专科生、技校生符合条件可落户购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可落户投资人纳税达到规定额度可落户。根据最新出台的《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从现在开始,济南市不仅要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而且还允许符合条件的十一类外来人员落户,专科生和技校生,也有落户济南的可能了。 根据《暂行办法》,从现在开始,济南市将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省城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将实行条件准入制。基本条件为具有固定住所、合法职业和收入,并结合年龄、婚龄、文化程度等方面的条件,综合作为准予迁入济南市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依据。市外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迁入济南市落户,实行相同的准入条件。 根据《暂行办法》,以下11类人员将可以直接落户济南。1.、工人调动。2.毕业生就业。3.引进的人才。4.投靠亲属。5.购房人员。6.纳税人员。7.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8.离退休安置。9.成建制单位人员迁入。10.济南市人员恢复户口。11.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获得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员。

《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聘用期满3年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也可以办理济南户口。 包括长清区在内的6区购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足额付款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直接落户济南;个体私营企业在济南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落户。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508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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