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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时间:2018-11-19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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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ppp项目实施意义

PPP(公私合作关系)项目实施建议方案

一、 什么是PPP (一)基本概念、核心理念

PPP,即公私伙伴关系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这种关系用商业协议来确立,公共部门将融资、建设、运营风险转嫁给私营部门,并与私营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在这样的框架下,PPP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BOT(建设-运营-转让)和BOOT(建设-运营-拥有-转让)等。一般而言,按照私人部门的参与程度和公共部门将各类风险向私营部门转移的程度会产生多种PPP模式,如BOT,BOOT,DBFO等。

PPP的核心理念是追求资金最佳使用价值,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发挥公私双方各自优势,紧密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得到最优的投资回报及社会公共效益,实现公共财政或者公共资源的价值最大化。

(二)PPP的比较优势

相对于政府传统项目开发模式及公共融资方式,PPP有以下

比较优势: 、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

PPP项目一般由社会私人资本或者联合体融资建设及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共用财政投入很少,较好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这对公共财政短缺的情况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同时,由于捆绑了建设和经营,并以服务和产出付费,使得私人部门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动性,通过创新、自我施压等避免项目成本超支。在风险管理上的合理分配和良好的合作机制也使得项目失败的概率大大降低,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

评审中标的私人资本或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并提供公共服务。联合体一般是由建设方、融资方、运营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它比传统开发模式具有更好的内部协调能力。

另外,很多PPP项目通过引进国际知名建设、管理机构,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合理的PPP模式可以平衡公私双方的权责利。在风险分配上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同时,全寿命周期特点使得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空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既能维护共用部门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满足私人资本的诉求。

(三)PPP实施背景

十八大以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逐渐成

为政策主线。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发展是重中之重,稳增长的任务尤其艰巨。在此背景下,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财政部预计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人民币,每年需要资金约7万亿。然而作为城镇化建设主力的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巨大,各级政府直接债务约11万亿,或有负债约7万亿。在当前土地收入成为地方债务主要还款来源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正常波动都足以影响地方财政,进而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要改变这种困境,最关键的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改变传统政

府投资模式。PPP模式积极引入社会私人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在保障资金来

源、引入先进的建设和管理经验、保证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上有较大优势。

(四)PPP法律依据

PPP模式在本质上是鼓励社会非公有资本参与社会基础设施

建设和基础服务提供,我国早在2005年就出台《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其中就有“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条款。

2010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及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和社会事业领域。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

(五)PPP适用领域

PPP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引入社会私人资本组建联合体,授予特许经营期,由其自主融资建设和经营该项目,通过项目本身收费或政府对服务的付费收回投资成本,实现投资收益。特许期满,项目移交政府或续约经营。原则上,所有能满足这个特点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具备采用PPP模式的可能。

在经济基础设施中,有公路、桥梁、铁路、电信等设施,不实行收费的交通设施(如海南地区)可以通过政府对流量付费的方式实现收益。在社会基础设施方面,有体育场、医院、学校、政府办公楼、会议中心、供水、排污、监狱、歌剧院、保障房、旅游设施等,这些项目大多可以通过消费者付费形成闭环,不足部分亦可由政府根据流量付费进行补充。

在具体实施中,相应PPP项目一般由上述各领域政府专业主管部门联合政府投融资平台组成招商主体,成为项目发起方。由专业主管部门代表公共部门负责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审查,维护公共利益。

二、 PPP实施路径 (一)项目发起 、明确需求

拟建项目相应级别的行业主管部门,如市级项目由交通局、环卫局、教育局等根据行业需求分析报政府及发改委申请投资立项。需求应量化,尤其对于拟用PPP模式开发的项目,量化的需求是在支付环节提供绩效标准的重要依据,比如,每年需新增垃圾处理多少吨。需求分析是确定投资规模、投资方式的前提。

也可由相关专业国有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上述需求,并报政府立项。 、评估方案

在需求分析基础上,上述部门进一步对备选方案进行评估。主要是开发方式的选择。由于PPP开发模式前期工作较长、过程复杂、专业性强、总投资大,因此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用PPP模式。有些可能更适合传统采购方式,如BT或代建。对于确需进行PPP模式开发的,也要为该项目确立一个参考标准,即如果按照传统政府采购模式(PSC)开发,需要的总投资和产生的效益,以便为引入PPP模式提供充分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

项目可行性研究应由以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独立进行,或通过权威中介机构提供分析报告。

在可行性研究中,商业预测较为关键,它可以使政府在大量花费资源开发项目之前就能够对合作伙伴关系的适用性有所认识,且对于分析招商过程中私人部门是否胜任、确定合理底标有意义。

PPP项目涉及私人资本的引入。较为严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对于量化项目风险和成本,确定净利润,形成有吸引力的商业预测,从而降低招商难度有帮助。同时也是政府选择开发模式的参考依据。

国际上一些失败的PPP案例大多源于对市场风险预测不足,导致收支难以平衡,最后破产,由政府接管提供公共服务,无形中也增加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征询意见

就拟建PPP项目征询监管方、专家、终端用户等的意见有助于发现潜在问题,并在完善后发布切实可行的招商文件。 、确定决策文件

在项目发起的最后阶段,通过分析需求及初步的可行性研究之后,应形成相关确定性文件,比如绩效标准,风险管理方式,项目公司运营模式,招商程序,融资安排以及监管方案等。

这是开展项目招商工作的前提,也是政府在PPP项目中需要做的基础工作。 (二)项目招商 、成立招商小组

招商主体一般由项目所在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及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组成。招商主体可以进一步委托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或资产运营公司为招商代理,并与其组成招商工作小组。

为完成招商工作,招商工作小组应聘请相应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技术顾问等。在成功招商后,顾问团队可以进入项目公司继续提供咨询服务,顾问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 、发布招商文件

招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与潜在对象初步接触,向政府有关部门和融资机构进行咨询等,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招商边界条件。如,合同结构,特许经营协议,费用结算方式,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招商的范围等。这些内容构成完整的招商方案。在获得政府批准后,由招商工作小组正式发布招商文件。 、确定短名单

招商文件发布后,招商工作小组负责接待意向投资者,在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后,与意向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并接收投资建议书。

招商工作小组应从大量的投标方筛选优质的对象确定短名单进入谈判环节。过低的门槛虽然可以使得竞标过程比较激烈,但也容易增加谈判工作难度。由于PPP项目的特殊性和长期性,单一的指标,如利润率、成本收益等无法确定最合适的合作伙伴。

以往一些PPP案例中不乏为中标而故意压低条件,但最后却无法维持,转而由政府接手的现象。 、谈判及评审

专家和顾问团队应根据项目的特点,从成本效益、技术创新、管理经验等各方面予以分析比对,尽量以推荐而非打分的方式出具意见。当前PPP项目的行业经验不足以用过于精细的方式进行评选。

评审工作应充分考虑PPP项目的全寿命周期这个特点。对投资者的经验、技术、实力以及创新能力应予以重视,前者甚至比价格更为重要。

、签约

最后由招商主体的行业相关主管部门与胜出的投资者或联合体进行签约,授予PPP项目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权,并签订合同,由其负责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如有外资参与,还需要由拟参股项目的国有企业或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与其签订合资协议等其它合同。

成功的招商工作是PPP项目达成预期的前提,必须审慎、周全,一般历时约半年至一年。 (三)组建项目公司 、股东构成

由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投资者或联合体出资组建特殊目的项目公司(SPV)。一般代表政府公共利益的国有企业或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进入项目公司,参与董事会及日常经营管理。 、融资来源

项目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股本和债务。股本由股东出资,债务资金则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为丰富融资结构,满足融资要求,也可以吸收一些次级债和优先股。

国际上项目公司的股本在资金来源中占比较小,一般不足20%。国内一些PPP案例中,这一比例稍高,但一般不超过1/3,大部分开发资金应通过项目本身的融资能力实现。 、管理层【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由股东方、融资方组成的管理团队负责日常经营工作,通过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处理项目公司在开发建设和运营中的问题,并在统一招标、公开信息方面提供保障。 、协调委员会

由股东方、政府代表、专家顾问等组成协调委员会,对于项目公司内外部利益冲突,进行协调解决,也可以致力于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对于冲突的解决,一般先由协调委员会进行协调,然后是协调委员会下设的专家委员会进行专业性评判,最后才是选择仲裁诉讼等,这有利于保障合作伙伴关系及各方利益。 (四)风险管控 、风险分配

PPP项目的风险类型主要有技术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收入风险、财务风险、法规/政治风险、环境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以上各种风险组合所导致的项目失败风险。

各类风险分配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由最有能力处理的一方来承担。这能降低风险的边际成本,达到PPP项目资金的最佳使用价值。

技术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收入风险、财务风险等由项目公司承担,但其中也有属于政府责任部分,比如土地权属、服务及产品规格定义错误、政府要求变化、支付违约等,需在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

法规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应根据双方的权责进行分担,一般政府公共部门承担较多此类风险。

另外,还应引入商业保险,用于转移不确定性大、损失额度大的风险,如某些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项目重大损失。

风险分配在签约性谈判阶段已经完成,并体现在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中。

在建设经营阶段,主要是充分发挥经营管理层和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及时识别、转移、化解相应风险。 、多级监管

项目公司应设置多级监管体系,以保障项目进度、服务质量及公共利益。

常见的监督体系分三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协调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定期也可以随机抽查,项目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团队需定期对项目的建设、服务等进行常规检查。 、收益分享、风险共担

PPP项目是全寿命周期合作。在较长的特许经营期内,全寿命周期的特点是双方无法在一开始就预见所有可能的情况。这就需要公私双方本着合作伙伴的精神,对项目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收益预留足够的协商空间。

如果项目实际收益过高,意味着项目中公共利益被低估,在到达预设阀值后,双方应启动谈判,就合理分配超额收益进行协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缩短特许期或者降低支付标准实现。

反之,如果项目自投入运营后,因非主观原因长期陷入亏损,经营困难,在达到预设阀值后,同样应启动谈判机制。可以通过延长特许经营期或给予补贴等方式予以调整。如著名PPP项目英法海底隧道因市场原因,客流受影响,经营恶化,政府遂将特许经营期延长至99年,但因财务状况恶化,最终破产。如能更早地对风险进行分担,也许这个项目结果会更乐观。 (五)项目移交 、完整移交

特许经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应根据合同和特许经营协议将相应资产和服务无偿完整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或公司。

完整移交指的是项目资产在移交后完整可用。为保障完整性,项目公司应缴纳一定的维修保障资金或者签署附加协议,在一定周期内,比如一年,资产运作和服务提供基本不受移交带来的负面影响。 、后续管理

政府部门作为PPP项目的最终接收方,在特许经营协议到期后,一般有三种后续管理思路。

一是与原资产经营团队续约,根据实际情况,签订新的特许经营协议。 二是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国有企业接管,提供公共服务。

三是对该项目重新进行招投标,聘请更为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

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应根据资金价值最大化、维护共用利益的原则进行选择。

三、 国内外PPP实施案例 (一)成功案例 、《上海老港垃圾处理厂四期项目(PPP)》

(1)项目实施过程:

由市容环卫局和上海城投组成招商主体,计划通过国际招商,引进拥有一流垃圾处理技术和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国际投资者。

市容环卫局、城投委托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申信进出口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招商代理,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002年12月开始招商前期准备,由市容环卫局、城投及招商代理组成招商工作小组,并聘请天达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城市建设研究院为技术顾问。 2003年4月9日~4月30日,招商代理发布招商文件。

第二篇: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PPP项目操作的五个阶段

2015年什么最火?PPP成为当之无愧的火爆词之一。然而,PPP概念再火,也只是词上的火爆,却并非本身成效好而带来的火爆。 从PPP项目的落地率低,形成“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便可见一斑。其原因究竟出在什么地方,有很多关键问题值得深思。

财政部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简称《操作指南》)将PPP模式的操作程序分为5个阶段: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五个阶段按照PPP项目操作逻辑前后连接,形成完整的PPP项目采购流程,其中任何一个阶段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PPP项目失败。 项目识别阶段

项目识别阶段的主要功能是挑选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包括项目发起、项目筛选、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4个步骤。项目识别环节的各项工作主要由政府负责,其关键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项目筛选责任主体

目前,在国家层面上PPP牵头机构有两家,分别是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在执行阶段,要明确项目筛选责任主体,这是成功采用PPP模式的前提。

第二,明确项目筛选标准

根据《操作指南》的筛选原则,“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 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

适宜采用PPP模式。但是这个原则属于定性描述,筛选标准并不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落实。

第三,PPP政策缺乏操作细则

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出台的政策比较多,但都缺乏操作细则。财政部的承受能力论证细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刚出台不久,物有所值评价细则还迟迟没有推出。这种情况下,每个地方在做PPP项目时,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这就会导致评价和论证方法混乱,给人为干预论证结果留下空间。

第四,如何界定社会资本

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布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中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定义,指出“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但是,对于其他控股国有企业,还是没有清晰的阐述。

第五,如何界定公共产品的范围

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公共性,政府对社会资本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数量或价格应有一定程度的制约。然而,部分地方政

府为快速推动项目、增加政绩,将PPP模式应用于商业地产、园区开发等纯竞争性领域的项目,与PPP模式的本意不相符。

项目准备阶段

项目准备阶段是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机构、人员等,其中最主要的工作是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第一,合理分配项目风险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是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第二,选择合适的项目运作方式

PPP模式的运作方式是根据项目各个环节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进行分配组合。通过考察项目各个环节是政府来做,还是社会资本做更合适、更有效率对项目设计、建造、融资、运营、维护等各个方面的职能进行划分。不同的划分方法就会得到不同的组合,从而产生不同的PPP运作方式。

财政部发布的《操作指南》中列示了委托—运营(OMC)、管理合

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ROT)等6种PPP项目运作方式,但这肯定是远远不够的。根据项目各个阶段的不同组合,应该会产生几十种运作方式。

究竟选择哪种运作方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会有不同的选择。目前,国内选择PPP运作方式的主要依据是为了项目融资,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政府推出PPP项目的主要目的将不再是融资,而是由政府负责融资,社会资本只负责设计、建造、运营维护等职责。因为政府的信用高于企业,相应的,政府的融资成本比企业低,采用这种模式才更加物有所值。

因此,项目实施机构需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与项目特点选择合理的项目运作方式。

第三,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PPP项目采购应该遵守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从实际情况看,公开招标是目前各地PPP项目最常使用的采购方式,因为这对于政府来说,公开招标的政治风险最少。

然而,公开招标并不总是最适合PPP项目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方式程序复杂、规定僵化,不但需要较长时间进行资格预审,同时还需满足“投标人超过3家”等为传统简单政府采购而设计的规定。公开招标适用于核心边界条件和技术经济参数明确、完整,且采购中不

做更改的项目。而大量PPP项目边界条件模糊、采购需求复杂,简单套用公开招标程序,通常会导致项目流标,增加项目采购的失败率。 目前来看,比较适合PPP项目的采购方式是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通过政府与潜在投资人的谈判和磋商,可以帮助政府明确项目边界条件,从而设置合理的采购条件,提高项目采购效率。 第四,制定合理的交易结构

PPP项目的交易结构主要由四个因素决定,分别是项目参与者、项目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和相关配套安排。项目参与者指参与项目的各个主体,包括授权政府级别、项目实施机构、监管机构、出资机构等;项目投融资结构指项目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性质和用途,项目资产的形成和转移等;回报机制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三种方式;相关配套安排指项目以外相关机构提供的土地、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和项目所需的上下游服务。

政府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需要通过综合考虑这四个方面的因素,制定合理的交易机构。

第五,设计合理的回报机制

PPP项目的回报机制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使用者付费,由购买服务者支付购买费用,像高速公路、自来水公司、停车场等经营性项目比较适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模式。第二种是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比如轨道交通类PPP项目就是典型的采

第三篇: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PPP模式简介

一、PPP模式的概念及内涵

学术界通常认为,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共私营合作制)的简称。是指政府部门与民营公司或私人组织之间,通过特许权协议合作形式,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等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以优化项目融资,实现“双赢”或“多赢”。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或部门通过公开采购与中标人签订特许合同,设立特定项目公司 (即中标人即工程商、服务经营公司即运营商或项目投资第三方即投资商三方共同成立的股份公司),负责合作项目的筹资、建设及经营维护。政府向借贷金融机构承诺将按合同支付费用,使项目公司及时有效获得融资。PPP模式实质是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或谈判、委托等方式选定私营公司,给予其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从而换取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或服务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从定义及其发展经历上看,PPP模式的内涵包括: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一般的融资由公司自由掌握,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PPP项目融资是由政府发起和扶持为主,合作公司积极跟进的一种方式。融资内容与政府政策扶持对象及力度,项目预期收益等密切相关。项目公司的资产总值和政府的政策承诺是融资贷款的安全保障,项目公司的经营性直接收益和经营利润是归还贷款的主要来源。第二,PPP融资模式能有效吸引民营资本,使

之能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提高资金效率,降低成本风险。民营资本参与PPP融资能充分发挥它的特性,比如前期的项目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引入先进技术和有效管理,控制项目进程,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企业运作成本、资产负债率及风险,保障国家、市场、社会和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第三,PPP模式能有效增加民营资本的利润。PPP对私营部门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它能与政府部门紧密合作;能及时获取贷款;投资回报有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还有政策支持的机会。如给予民营公司国有或集体土地优先开发权、融资贷款担保、税费优惠或其他政府性政策优惠措施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性措施可提高民营资本参与合作项目的积极性。第四,PPP模式能有效减轻政府投资负担和风险,提高项目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二、PPP与GP(政府采购)的关系

深刻剖析PPP与GP(政府采购)的关系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PPP在政府与市场中的关系问题。PPP是政府和市场主体共同合作融资运作公共产品实现双赢或多赢的模式。GP(政府采购)是政府主体通过透明竞争的方式以合同、购买或租赁等形式获取公共产品、工程或服务的行为。PPP更注重公私合作的特性;政府采购更注重采购方式的透明、竞争和信用。

PPP作为民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合作所形成的伙伴

关系,在项目营运上存在许多目标趋同,包括合作的趋同性,即以最合理的资源和形式追求公共福利和企业利润的临界与趋同;包括利益的趋同性,即投资回报利益共享,以实现公共服务;包括风险趋同;希望以承担能力方式划分风险,实现总体风险最小化。

政府采购作为采购的一种方式,是采购主体选择采购方式实现采购目标的行为活动。采购主体可以是政府机关,也可以是事业单位,或者是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国有企业或民间主体。采购主体根据采购预算或计划来实现采购行为,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采购过程更注重市场主体参与的公平性和竞争性。采购目标即实现政府管理目标,包括自身管理和职能管理目标。其通过工程、产品或服务方式提供为载体。

从项目角度出发,PPP是实现项目在伙伴关系上管理能力的综合体现;政府采购更注重采购行为或流程的体现。从法律要义出发,两者都注重合同契约方式的实现;从范围内涵上看,PPP与政府采购交叉性非常强。在国际上有的国家,只要资金涉及公共资金,即使只占1%(有的必须占51%),都必须实施政府采购。从这个角度上来说,PPP在合作过程中需要尽可能遵循政府采购程序要求,体现竞争性和公平性。但PPP与政府采购不同,它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政府购买服务,它可以通过补助、清算、

放松管制甚至无偿赠与等多样化方式实现民营资本进入政府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以实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多元化和高效化。

三、PPP模式发展

英国是最早应用PPP模式的国家。中国开展PPP活动较短,但已通过PPP方式开展的行业有高速公路、水务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在未来,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体系运行、农村金融服务、新型城镇化等领域,同样适合引入民营资本通过PPP方式参与建设。

从国外近年PPP模式运行的经验看,成功运作PPP模式还是需要具备一些基础条件的,比如政府部门的有力支持不可或缺。在PPP模式中前期政府承担重要的、总体的角色和责任。政府是否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开展项目的总体策划、组织公开采购、协调各方关系、制定政策扶持等,决定着PPP运作的重要方向。如需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支撑。PPP项目需要有法律保障,对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进行明确界定,充分评估,保护各方利益不受损害。在PPP模式的全程运行中,从最初的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到招标投标等确定合作方过程;从双方或多方合同签定,到具体项目公司的融资、运营、管理和维护等过程,在各个阶段都得明确基本法律流程,使双方合作有规矩可寻,利于发挥双方优势和弥补双方或项目运行中

的问题或不足。如PPP模式运行需要有会计、法律、金融等专业化机构和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支持。PPP模式作为一种未来会在多领域多层面广泛应用的项目特许经营权方式,其时限长、内容多,范围广,涉及复杂的金融知识,如国际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涉及多方面的法律知识,如金融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涉及专业的工程技术及管理、财务及管理、项目咨询及管理等方面的知识。需要有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技术作支撑的知识体系。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必不可少

四、PPP模式优势及注意问题

政府和私营两者的优势结合,是建立PPP模式的基础。它能体现政府职能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力,统筹规划协调能力和责任意识;它能体现私营企业的资本调集能力、管理效率和创业精神。总结而言,PPP模式的优点包括:一是能减轻财政负担,转换政府职能。政府从直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转变成监管者,能优化项目效益,减轻财政压力。二是降低综合成本。一个项目如果 单纯由政府投入可能建设周期长、管理效益差,但PPP模式能集中政府与私营企业的优势,能强化项目的前期规划的科学性,也激发私营企业逐利的热情,从而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总造价,积 极防范和规避项目完工风险和资金风险。三是促进混合所有制。当前,中央积极推动混合所有制建设,希望利用民间资本提升政府

第四篇: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政府与企业间_PPP的运作模式

今年以来,PPP已经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政府推出了大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加,今天的电话会议,我们会结合前期的研究,以及与实体企业、各类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的交流,对现在PPP模式的开展情况、各类机构的参与方式和最新动向进行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PPP的运作模式解析

1、关于PPP定义的一点说明

根据各部委的文件,PPP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第一个P(Public)很好理解,就是指政府,第二个P(Private)在国外是指私人资本,但是我们把他翻译成社会资本,包括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范围要比国外的Private概念广,这是国内的客观情况,如果真理解成私人资本,PPP是做不起来的,大家看看现在已签约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就能看出来,国企、央企占了很大部分。其实第二P应该是Social Capital,PPP应该是PSP。第3个P是Partnership,合作,就是伙伴关系,双方应该是平等的,我们在调研时和一些民营企业交流,他们还是多少能感觉到一点平等的。

PPP有两大功能,一是融资,二是提效。现在政府推PPP也是无奈之举,经典的经济学理论说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私人产品由市场提供,但是现在政府没钱,社会资本也不愿意参与,属于政府和市场双失灵,所以要推PPP,要合作。

2、关于PPP的模式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大家经常在讨论,什么样的模式属于PPP,以前做的BT、BOT算不算?国外的PPP包括的种类非常多,我们之前的报告《PPP模式面面观》有过介绍。从财政部的文件看,PPP包括下面的方式: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而发改委的文件里包括BOT、BOOT、BOO,BT不包括在里面,那我们可以推测,从政策意图来看,是很重视运营(Operate)的。所以4月21日国务院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这个本来是个法,但是立法周期太长,所以就先出个办法。

3、PPP的关键点在于项目和管理人

要吸引社会资本参加,这个项目本身的收益,加上政府的补

贴(如果有),必须要让社会资本有钱赚,但是又不能有暴利,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目前PPP比较缺真正成熟的发起投资人,他要有投资、融资、建设、运营方面的综合能力,要有一定的资质,一定的管理能力,还要有很强的融资能力。国内的话,污水处理方面这样的很多,高速公路也不太需要,其他领域还是比较少的。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说,目前开展PPP的主要问题是缺少项目供给和成熟的管理者,以及财务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缺乏信任。

4、目前PPP项目的开展情况和空间

根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各地推出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已达1500个,总投资额超过2.7万亿。项目涵盖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水利、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养生等多个领域,可见在政府层面,对PPP还是很积极的。

已签约PPP项目约70个,总投资金额超过3,500亿,其中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公路建设、园区类项目签约最多。从这两组数字来看,公布的和签约的项目,差异还是比较大的,签约落地的项目还不是太多。

PPP有没有空间?

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此前表示,我国预计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这是一个数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篇《中国2013—2020年新型城镇化融资缺口测算》,2013—2020年新型城镇化静态融资需求总额为20.43万亿元,动态融资需求总额为35.07万亿元,国研中心还有篇《2030年的中国》,是和世界银行合作的,都对城镇化建设的资金缺口有过测算。从这些不同口径的测算,可以看出PPP未来还是有空间的。

PPP空间有多大?

上周财政部公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里面规定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我们大致测算一下,今年地方政府公共预算支出有14.6万亿,按照10%有1.46万亿可以作为PPP的财政补贴,考虑到PPP项目的商业设施也有收入,这1.46万亿每年可以撬动2、3万亿的投资,所以说空间还是很大的。

这里我们提一下真假PPP。财政部的文件规定社会资本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有些地方就很有智慧的采取了变通的办法,比如找上一级平台公司,甚至是央企来参与PPP项目,中标后再将项目施工分包给当地平台来做,或者当地平台直接从中标企业手里回购项目,有些地方平台公司成立子公司,联合别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PPP项目,也有平级的平台公司间相互交叉着做项目,比如邻近的两个县。确实存在这个现象,这恐怕不是财政部推行PPP的初衷,但是对地方来讲,转变总有个过程。

5、各类型机构PPP的参与情况

这个我们分两类来看,一类是实业资本,他有设计建设运营的能力,一类是金融资本,提供投融资服务。当然,也会有像中信联合体这样的机构,既有实业经营能力,也有钱。

实业资本

实业资本主要是做发起投资人,筛选项目,和政府谈合作、招投标、也是PPP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他们可以直接和政府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或者发起PPP产业基金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负责项目运作。

第五篇: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PPP模式简介

PPP模式简介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体制机制变革。2014年以来,随着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PPP政策的密集颁布以及各省市PPP项目的不断推出,一大批PPP项目“落地”实施。初步统计,目前各省已公布的2015年PPP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已近万亿元。

什么是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是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运营的一种制度创新。

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狭义的PPP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特殊目的机构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引入社会资本,共同设计开发,共同承担风险,全过程合作,期满后再移交给政府的公共服务开发运营方式。 在我国,PPP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国家财政部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中指出,PPP是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中指出,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PPP典型特征

伙伴关系。伙伴关系是PPP第一大特征,所有成功实施的PPP项目都是建立在伙伴关系之上的。PPP模式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合约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过程,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担、利益补偿等均以合同明确。在这一合作过程中,政府和社会资本是平等主体,是一种“伙伴关系”。

利益共享。任何PPP项目都是公益性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PPP中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并不是分享利润,而且还需要对民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进行控制,即不允许民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共享利益在这里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之外,也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稳定的投资回报。 风险分担。这是PPP模式区别于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其它交易形式的显著标志。在PPP

模式中,公共部门尽可能大地承担自己有优势方面的伴生风险,民营部门实际会按其相对优势承担较多的、甚至全部的具体管理职责。PPP管理模式中,更多是考虑双方风险的最优应对、最佳分担,将整体风险最小化。

PPP起源及应用

PPP起源于英国,兴起之初主要目的是为基础设施融资,具体形式较多地表现为公路建设、铁路建设的融资。随后PPP的融资职能逐渐发展并覆盖大多数公共产品或服务领域。根据英国资深PPP咨询机构报道,应用PPP模式最成功的领域顺次是:公路、医院、学校、政府建筑、废物处理、铁路、水处理、能源等。公路最为成功,相关定价模式和流程都较为成熟。医院、学校、政府建筑等PPP绩效记录则良好。发达经济体是当前PPP主要市场,加拿大、美国、英国、法国、比荷卢联盟、澳大利亚排名前六。发展中国家新兴PPP市场前景广阔,巴西、印度、哥伦比亚等国位于前列。

我国的PPP发展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探索阶段(改革开放—1994年),当时项目是随机的,包括广州白天鹅酒店、北京国际饭店等。第二阶段:试点阶段(1994年—200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后,国家计委先后推出5个试点项目,叫做BOT试点,比较典型的有广西来宾第一电厂。地方也出现了一些项目,比如沈阳的自来水项目、上海浦东大桥项目等。第三阶段:发展阶段(2003年—2008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提出“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后,建设部发布了《大力推进市政公用市场化的指导意见》。这五年里PPP项目量非常大,包括兰州自来水项目、北京地铁四号线等,但当时也出现了一批争议很大的失败项目。第四阶段:反复阶段(2009—2012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政府出台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国进民退导致PPP市场受到很大打击。2010年5月国务院出台“非公经济新36条”, PPP模式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第五阶段:推广阶段(2013年至今)。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等政府部委都在研究相关政策,为PPP模式的深度和广度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空间。从地方来看,各省份纷纷推出大规模发展PPP项目计划。部分媒体和专家表示,如果2014年是我国PPP模式的探路之年,那么2015年将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元年。

PPP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PPP模式适用于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各级相关部门应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财政部目前主推的PPP项目更倾向于经营性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燃气、供电、供

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PPP模式选择

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PPP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等。具体运作方式的选择主要由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决定。

图1 PPP模式分类示意图

类型

(英文) 类型 (中文) 定义

指政府将存量公共资产

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

负责用户服务的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运作

方式。 合同 期限 备注 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

政府保留资

产所有权,只

向社会资本

或项目公司

支付管理费;

通常作为

TOT的过渡

方式 O&M Operations&Maintenance 委托 运营 一般不超过8年 MC Management Contract 管理 合同 指政府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职责授权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项目运作方式。 一般不超过3年

LOT

Lease-Operate-Transfer、 租赁-运营-移交

TOT

Transfer-Operate-Transfer 转让-运营-移交 指将存量及新建公共资产的运营管理职责、维护职责以及用户服务职责转移给社会资本的PPP运作模式,政府仍然承担公共资产投资的职责并保留公共资产的所有权。 指政府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由其负责运营、维护和用户服

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

其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

的项目运作方式。 一般为20—30年 对于存量项目,LOT模式属于MC模式范畴 一般为20—30年 项目有偿转让后,政府暂无资产所有权;TOT模式较BOT模式风险小,投资回报率适当

ROT

RehabilitateOperate-Tran

sfer 改建-运营-移交

BOT

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设-运营-移交

BOO

Build-Own-Operate 建设-拥有-运营 指政府在TOT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改扩建内容的项目运作方式。 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保证公

益性的约束条款,社会

资本或项目公司长期拥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有项目所有权的项目运

作方式。 一般为20—30年 ROT模式属于TOT模式范畴 一般为20—30年 长期 由BOT方式演变而来

PPP 有诸多具体模式,对已建成基础设施、现有基础设施改扩建、新建基础设施可分别采取O&M、MC、LOT、TOT、BOT、BTO、BOO等具体模式。

图2 PPP模式分类示意图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PPP操作模式选择可分为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BOT、BOOT等模式推进。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准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BOT、BOO等模式推进。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非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BOO、O&M等市场化模式推进。

PPP项目付费机制

PPP项目的付费机制约定了PPP项目中的风险分配和收益回报,主要包括三类: 政府付费(Government Payment),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和绩效付费。通常用于不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终端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如市政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水源净化,或市政道路等不具备收益性的项目。政府付费的依据主要是设施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使用量和质量等要素。

使用者付费(User Charges),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通常用于可经营系数较高、财务效益良好、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如市政供水、城市管道燃气、高速公路等。项目公司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以回收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

可行性缺口补助(Viability Gap Funding,简称VGF),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通常用于可经营性系数较低、财务效益欠佳、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但收费无法覆盖投资和运营回报的项目,如医院、学校、文化及体育场馆、保障房等。

PPP工作流程

按照国际惯例,PPP的工作流程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项目识别阶段、项目评估阶段、设计PPP项目合同、管理PPP项目交易和管理PPP项目合同。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共7章37条,对PPP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操作环节进行了规范。主要内容:一是在项目投入方式选择上,引入国际通用的物有所值(VFM)评估方法,判断采取PPP模式与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是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二是在合作伙伴选择上,根据PPP项目采购特点,创新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方式,充分鼓励社会资本竞争。三是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将PPP项目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实施统一管理。四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向PPP模式转型,着力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债务。

第六篇: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什么是PPP

、 什么是PPP

(一)基本概念、核心理念

PPP,即公私伙伴关系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这种关系用商业协议来确立,公共部门将融资、建设、运营风险转嫁给私营部门,并与私营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在这样的框架下,PPP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BOT(建设-运营-转让)和BOOT(建设-运营-拥有-转让)等。一般而言,按照私人部门的参与程度和公共部门将各类风险向私营部门转移的程度会产生多种PPP模式,如BOT,BOOT,DBFO等。

PPP的核心理念是追求资金最佳使用价值,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发挥公私双方各自优势,紧密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得到最优的投资回报及社会公共效益,实现公共财政或者公共资源的价值最大化。

(二)PPP的比较优势

相对于政府传统项目开发模式及公共融资方式,PPP有以下

比较优势:

1、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

PPP项目一般由社会私人资本或者联合体融资建设及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共用财政投入很少,较好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这对公共财政短缺的情况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同时,由于捆绑了建设和经营,并以服务和产出付费,使得私人部门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动性,通过创新、自我施压等避免项目成本超支。在风险管理上的合理分配和良好的合作机制也使得项目失败的概率大大降低,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2、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

【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评审中标的私人资本或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并提供公共服务。联合体一般是由建设方、融资方、运营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它比传统开发模式具有更好的内部协调能力。

另外,很多PPP项目通过引进国际知名建设、管理机构,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3、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合理的PPP模式可以平衡公私双方的权责利。在风险分配上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同时,全寿命周期特点使得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空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既能维护共用部门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满足私人资本的诉求。

(三)PPP实施背景

十八大以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逐渐成

为政策主线。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发展是重中之重,稳增长的任务尤其艰巨。在此背景下,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财政部预计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人民币,每年需要资金约7万亿。然而作为城镇化建设主力的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巨大,各级政府直接债务约11万亿,或有负债约7万亿。在当前土地收入成为地方债务主要还款来源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正常波动都足以影响地方财政,进而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要改变这种困境,最关键的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改变传统政

府投资模式。PPP模式积极引入社会私人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在保障资金来源、引入先进的建设和管理经验、保证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上有较大优势。

(四)PPP法律依据

PPP模式在本质上是鼓励社会非公有资本参与社会基础设施【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建设和基础服务提供,我国早在2005年就出台《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其中就有“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条款。

2010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及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和社会事业领域。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

(五)PPP适用领域

PPP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引入社会私人资本组建联合体,授予特许经营期,由其自主融资建设和经营该项目,通过项目本身收费或政府对服务的付费收回投资成本,实现投资收益。特许期满,项目移交政府或续约经营。原则上,所有能满足这个特点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具备采用PPP模式的可能。

在经济基础设施中,有公路、桥梁、铁路、电信等设施,不实行收费的交通设施(如海南地区)可以通过政府对流量付费的方式实现收益。在社会基础设施方面,有体育场、医院、学校、政府办公楼、会议中心、供水、排污、监狱、歌剧院、

保障房、旅游设施等,这些项目大多可以通过消费者付费形成闭环,不足部分亦可由政府根据流量付费进行补充。

在具体实施中,相应PPP项目一般由上述各领域政府专业主管部门联合政府投融资平台组成招商主体,成为项目发起方。由专业主管部门代表公共部门负责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审查,维护公共利益。

二、 PPP实施路径

(一)项目发起

1、明确需求

拟建项目相应级别的行业主管部门,如市级项目由交通局、环卫局、教育局等根据行业需求分析报政府及发改委申请投资立项。需求应量化,尤其对于拟用PPP模式开发的项目,量化的需求是在支付环节提供绩效标准的重要依据,比如,每年需新增垃圾处理多少吨。需求分析是确定投资规模、投资方式的前提。 也可由相关专业国有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上述需求,并报政府立项。

2、评估方案

在需求分析基础上,上述部门进一步对备选方案进行评估。主要是开发方式的选择。由于PPP开发模式前期工作较长、过程复杂、专业性强、总投资大,因此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用PPP模式。有些可能更适合传统采购方式,如BT或代建。对于确需进行PPP模式开发的,也要为该项目确立一个参考标准,即如果按照传统政府采购模式(PSC)开发,需要的总投资和产生的效益,以便为引入PPP模式提供充分的依据。

3、可行性研究

项目可行性研究应由以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独立进行,或通过权威中介机构提供分析报告。

在可行性研究中,商业预测较为关键,它可以使政府在大量花费资源开发项目之前就能够对合作伙伴关系的适用性有所认识,且对于分析招商过程中私人部门是否胜任、确定合理底标有意义。

PPP项目涉及私人资本的引入。较为严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对于量化项目风险和成本,确定净利润,形成有吸引力的商业预测,从而降低招商难度有帮助。同时也是政府选择开发模式的参考依据。

国际上一些失败的PPP案例大多源于对市场风险预测不足,导致收支难以平衡,最后破产,由政府接管提供公共服务,无形中也增加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4、征询意见

就拟建PPP项目征询监管方、专家、终端用户等的意见有助于发现潜在问题,并在完善后发布切实可行的招商文件。

5、确定决策文件

在项目发起的最后阶段,通过分析需求及初步的可行性研究之后,应形成相关确定性文件,比如绩效标准,风险管理方式,项目公司运营模式,招商程序,融资安排以及监管方案等。

这是开展项目招商工作的前提,也是政府在PPP项目中需要做的基础工作。

(二)项目招商

1、成立招商小组

第七篇:政府ppp项目是什么

PPP模式简介

PPP

定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9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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