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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时间:2018-09-19   来源:经典语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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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第一篇_1.出国人员注意事项

出国人员注意事项

为有助于您顺利完成出国(考察、进修、留学、讲学、合作研究)工作任务,现将出国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通知于您:

1、遵守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注意维护国家及民族尊严,保守国家政治、经济及科技机密; 3、注意保护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避免卷入不必要的纠纷;

4、出国前对所去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与自己出国工作相关的情况作适当了解,同时做好身心等各方面准备;

5、充分利用出国机会,加强与所在地的联系,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6、到国外(境外)后,请及时将您的联系地址及通讯方式告诉我们,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7、请记住我们的联系地址: ,电话 (兼作传真),电子邮箱: ,我们将随时为您提供必要的帮助; 8、回国后,请您及时向我们提交有关您在国外工作情况的工作总结报告。

预祝您的出国(考察、进修、留学、讲学、合作研究)圆满成功,我们期待您的顺利归来。

出国人员注意事项

1、 全体团员应与团领导及我公司陪同人员密切配合,有任何要求请事先协商,不得擅自离团,单独外出应告知领队,并留下联系地址和电话。外出前向酒店前台索取印有酒店地址电话的名片,以便走失时乘坐出租汽车返回酒店。

2、出国人员应随身携带一些小面值美元,如1,5,10圆面值等,以备急用。

3、请随身携带常用药品,在国外买药须持当地医生处方,且无法买到中药。

4、出于环境保护的原因,海外酒店一般不备个人洗漱用品,每位团员应自备洗漱用品、拖鞋、雨具和转换插座。

5、在酒店的个人消费,如电话费、传真费、洗衣费、房间冰箱饮料费及收费电视的费用等,均应在离店前由个人自行结帐,并注意不要将酒店物品带离酒店。酒店的电话费用较高,可买磁卡在街头电话厅内打长途或市话。

6、每位团员均应在出国前将护照、签证复印3份,与护照分开存放,并且准备3 张二寸护照照片,以备发生护照丢失时向警察局报案和到我国驻当地使馆 申请补发。

7、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的飞机票,如机票遗失,按航空公司惯例须由个人自费购买同程机票后方可允许上飞机; 请不要在托运行李中夹带危险品、违禁品和贵重物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理!航空公司赔偿行李丢失的金额有上限规定;如有相机、现金、字画、重要文件等贵重物品,应单独装小包随身携带。 在机场办妥行李托运手续后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标签,以便在到达目的地时查询行李用,如遗失托运行李标签产生的损失只能自负。托运行李每人限重20公斤。行李超重费自付。

8、不要将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酒店内,如贵重物品较多,协带不方便可寄存在酒店前台。在旅途中发生物品丢失及失窃事件时请不要惊慌,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并赴警察局备案;如遇抢劫事件,以确保人身安全为重。

9、我公司为团员安排的午、晚餐包括茶水,但不包括其他饮料,如有需要请自付款。途中如需赶路则安排在高速公路边的快餐厅用餐。 10、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在国外应注意的基本礼节:问候时的习惯以握手为礼,并尽量学习几句当地的问候语。 12、建议着装:4月底-5月初,气候比较凉爽,特别是早晚气温较低,建议您带件风衣及羊毛衫保暖。 13、在国外应注意的基本礼节:

A·女士优先 - 进门、出入电梯、餐厅选位、入座等均应礼让女士; B·问候 - 习惯以握手为礼,并尽量学习几句当地的问候语;

C·用餐 - 注意用餐姿势,不要将手臂放在桌上,不要以口就餐盘,喝汤、喝饮料时不要发出声音,不要在席间大声喧哗

14、小费 - 该付的小费还是要付。如酒店、餐厅、导游、司机、理发店、出 租车等,一般小费标准为消费的5%-10%。

行前注意事项一览表

出访过程中注意事项一览表

归国后注意事项一览表

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第二篇_留学生须知:这几类出国留学学历是不被认可

近年来,随着出国留学热潮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中国学生选择出国留学。启航海归咨询学历认证顾问提醒出国留学学生一定要注意,以下7种出国留学学历是国家不予认可的。

一、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二、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三、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四、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五、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六、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七、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第三篇_2015留学入境手续介绍以及注意事项

外国人搭机抵美国国境,必须在最先着陆的机场办理入境手续,亦即在机场接受移民官及海关关员的检验。前者检查旅客来美资格,亦即是否可以入境;后者查验旅客的行李是否应课关税,或有违禁物品应予以没收。

2015留学入境手续介绍以及注意事项

一、 行前准备

非移民类签证来美的学生或交流访问者,到美前必须仔细检查以下文件是否准备好:

1、检查您的护照和签证是否在入境美国期间仍然有效。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您预定离美的日期至少六个月。

2、核对您的签证是否与您应持的签证类别完全相符。

3、核对签证上所列出你就读学校或交流项目的名字是否准确,如不同,请马上与大使馆联系重新签发新证。

4、第一次以非移民类签证来美,提前入境的时间最多只能是在课程开始前30天。

5、当您拿到非移民类签证时,领事官员会将您的签证文件封存在一个信封内并附在您的护照上。请勿打开这个信封!这个信封将由美国入境口岸的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启封。

6、请随身携带护照(包括附在护照上装有签证文件的信封)和签证、学生和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I-20 AB表、I-20MN表或DS-2019表、经济来源证明。除此之外,学生/交流访问者身份证明(最近的学费收据、成绩单)和预定就读学校的指定校方负责人或项目主管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还要带点文具。请勿把有关文件放在托运行李中!因为如果您的行李丢失或没有及时运达,您就无法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出示有关文件,可能造成无法入境的情况()。

二、入境程序

1、在飞机上

空姐会发I—94出入境卡和CF-6059海关申报单(CUSTOM DECLARATION FORM)【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Ø I-94卡:是美国移民局用英文印制的一张白色的硬纸表格,又称为出入境记录卡。它包括两部分,入境记录Arrival Record ,离境记录Departure Record。所有外籍旅客都必须填写这张表格,你必须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正面的一页(姓名和出生年月等个人资料),即Item 1 through 13 and Item 14 through 17,不要在此表的背面填写任何东西。此外,你还必须写明抵达美国后的第一个住址等细节。如果你不了解如何填写某种表格,可请司乘人员帮忙。 Ø CF-6059海关申报单:有的在上机前/出境前填,有的在机上才填,视出境机场而异。

2、入境检查手续

Ø 在到达检查站前,请准备好护照、SEVISI-20或DS-2019表、I-94入境离境记录卡和CF-6059海关申报单,便于向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官员出示。

Ø 在美国入境口岸的检查内容主要有四项:

1)公共卫生 2)移民身份 3)海关检查 4)农业检查。这四项检查可能由一名官员进行,也可能由多名官员进行。

Ø 抵达入境口岸时,请前往抵港旅客出口处,到了入境检查室,按照入境签证的不同,排队等候检查。持非移民签证者(F1)应在外籍旅客入境的区域的非移民(Nonresidents)的队伍里排队;持移民签证或绿卡者要排在Citizens/Residents的行列。

Ø 轮到你受检时,请将护照、SEVIS I-20或DS-2019表、I-94出入境离境记录卡(应注明您将在美居住的地址)和CF-6059海关申报单,一并交给移民官查验。

Ø 按照惯例,移民局官员会询问你一些问题,如“在美的住所”、“访美的目的”、“打算在美国停留的时间”以及“携带多少钱”等。 回答提问时,你一定要说明你是学生或交流访问学者,以及你就读的学校或参加的交流项目的名称和地址。

Ø 移民局官员问完问题,就会要求你在一个扫瞄装置上留下指纹并当场拍摄一张数码照片,最后就会在I-20或IAP-66及I-94上盖章,盖章注明入境日期(这个日期是访美者被允许在美国居住的最后期限),签字注明签证身分及再次合法入境的期限,并将此卡订在护照内页上。

Ø 如果你持学生签证(F-1类)和交流学者签证(J-1类),美国将允许你在美停留至学业完成的必要年限。因此,通常移民官会在I-94表的停留期限栏打上身份持续有效期D/S(Duration of status)印记。无论你持F-1或J-1签证,你必须注意入境时护照的有效期必须始终保持比预定在美停留期限多出六个月以上。

注意:

¨ 如果检查人员无法按常规核实您的有关情况,或者您未能备齐必需的材料,有关人员可能安排您前往名为“二次检查”(Secondary Inspection)的面谈场所。通过二次检查,检查人员可进一步了解情况,核实有关材料。这类检查与第一次检查的程序分开进行,这样其他入境美国的旅客不会因这类个别情况而被耽搁。因此,建议你最好是提前准备好你所就读学校的外国学生咨询顾问或交流访问相关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并且还要有他们在非工作时间(晚上或节假日)的联系电话,以防万一检查官需要打电话核实。

¨ 如果你不能出示合法文件,就会被拒绝入境。如果这种情况出现,海关就发放一个Form I-515A给你,这个表可以允许你短期进入美国30天,在这30天内,你必须马上提交合法的文件给海关,否则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

Ø 移民官会将I-94的出境部分撕下,钉在护照上,并将I-20或IAP-66的第三页一并交还给你。你要立即确认添加的资料无误,如果有错误立即要求更正。离开柜台后再回去要求或问问题,只会徒增麻烦。

温馨提醒:

I-94卡是唯一证明你合法入境美国的证件。虽然只是一张小纸,但是在居留美国期间一定要和护照一起妥善保管。如遗失,必须向附近移民局申请补发。当你离开美国时,航空公司人员会要求你交回这张I-94卡。移民局在收到航空公司交回的I-94卡后,就会将你已离开美国的记录输入电脑。有时航空公司也会偶尔忘记收回I-94卡,但是你一定要上交I-94卡,这样移民局才能确定你已按期离境,否则以后你再申请去美国时就会遇到麻烦。

三、提取行李、缴交报关单和验关

1、提取行李

过了外籍旅客入境区域后续关后,你就可以到Terminal处领取你托运的行李(要仔细核对行李号码,不要拿错了)。如果找不到你的行李,可以持登机证上的行李注册存根向航空公司查询,万一还是找不回来,则须填写报失单,并记下机场服务人员的姓名及电话,以备日后询问。然后带着行李过关。

2、验关

检查行李时要递上证件,海关稽查员(Customs Inspector)将要你申报带入美国的物品,然后他们将检查你的行李,并核对你在飞机上填写的海关申报单。如果你隐瞒需报关纳税的物品,将受重罚。所以建议你如实申报。

如果在行李中被发现有任何禁带物品,要被当场没收。携带入境的金额超过一万美元,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报四七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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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最全】2015美国留学行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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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第四篇_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第一章 选派计划和主要项目

第一条 2016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9000名。

第二条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第三条 主要项目

1.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计划选派8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计划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4.计划选派4200人,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

5.计划选派3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950人,其中项目245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

7.和计划选派195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8.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9.计划选派25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

10.

第二章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第四条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第三章 资助内容

【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第五条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六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第七条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选拔办法

第八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九条 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第十条 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5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第六章 派出与管理

第十一条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二条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赴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手续,按要求开具《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交存保证金,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预订机票、预领奖学金手续(具体请查

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第十三条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四条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

第十五条 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及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报到、提取保证金等手续。

第十六条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d/48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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