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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时间:2018-10-03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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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第一篇_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对局分管领导负责。

2、制定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中心各部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负责组织实施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并督促合同履约。

4、制定中心内部采购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协调监督考核并使其正常运行,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规避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5、审定项目采购方案、招标等采购文件、评标及定标办法;审核供应商资质。

6、签发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申请书、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等中心有关采购业务文件。

7、自觉接受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组织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业绩考核并进行整改,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中心采购人员年度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8、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综合信息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部内全面工作,对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负责。

2、制定中心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完成目标任务。

3、制定综合信息部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制定中心采购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

4、对采购过程中的采购计划、委托协议签定、采购公告信息发布、采购合同签署发票管理及资金结算等事项提出具体处办意见。

5、负责采购项目技术参数的初步审核工作。

6、负责对预算额度在1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归档文件的审核工作。主要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对归档所需的采购文件进行审核,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计划文件、招标文件、开标文件、评审文件、中标文件、合同文件、验收和结算文件及其他文件等,同时,审核采购活动各个环节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7、负责质疑、举报项目答复意见的技术审核和政策把关。

8、负责中心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标采购有关技术

性文件的读解工作。

9、负责对审核资料原始文字记录的管理与归档工作。

10、定期进行采购中心业务的调研、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反馈和回访工作。

11、梳理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事宜,负责对受理结果的整理报办工作。

12、负责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落实工作,认真执行考核办法,接受财政监管部门的综合考核。

13、协调本部与其它部门采购的具体事宜,协调部门之间工作的衔接与运行。

14、负责对部内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

15、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综合信息部资金结算组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的部门预算编制,做好会计、统计工作,负责决算的编报和财务收支的管理。

2、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结算手续及采购业务的统计、分析、报送与评估工作;定期编报财务报表、采购项目一览表、投标和履约保证金及标书收入明细表;定期对采购项目履约情况进行回访工作。

3、负责《政府采购转帐通知书》和《发货票》的登记和催办。

4、负责对审核资料原始文字记录的管理与归档工作。

5、中心采购档案的归档和整理工作。

6、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递、督办与反馈、机要、保密等工作。

7、负责办公设备、用品及消耗材料的计划、保管和分发,办公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安全防火防盗等行政后勤事务工作。

8、完成综合信息部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综合信息部综合信息岗位职责

1、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接受、登记、录入、传递;负责公告信息的发布与管理;负责发售采购文件;负责正式采购合同的签定及备案;负责文印管理;做好现金出纳员工作。

2、负责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技术参数的初级审核工作。

3、负责质疑、举报项目答复意见的技术审核和政策把关工作。

4、负责政府采购中心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标采购有关技术性文件的读解工作。

5、负责综合调研、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汇总上报、政府采购宣传报道、中心人员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采购业务全过程监督和质疑投诉的情况分析汇总以及对采购项目履约情况的回访工作。

7、负责中心制度的拟定和文字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8、负责内部办公自动化及内部网络建设和管理。

9、负责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和网上采购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升级和推广应用。

10、负责采购活动的图像、影像等记录媒介的摄录、编辑、制做和整理工作。

11、负责采购人信息库的建立、更新、分类、管理和维护工作。

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第二篇_采购监督职责

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职责

为确保政府采购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开展,加强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特聘请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其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及具体操作程序。

二、对市本级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对市直各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举报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对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于其与采购单位串通排斥其它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抵制政府采购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破坏政府采购工作的行为,及时向采购管理部门举报。

五、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进行监督。

(一)对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采购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促使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办事。

(二)对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促使工作人员自觉加强廉政建设,遵守《廉政十不准》,举报工作人员营私舞弊、暗箱操作、收受供应商好处费等不廉洁、不公正的行为。

(三)对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作风进行监督,促使政府采购中心

工作人员坚持原则,热情服务,按程序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采购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

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第三篇_政府采购办公室职责与权力

一、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我县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程序。

(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批复;具体组织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及资金支付的审核等。

(三)政府采购目录调整。根据《政府采购法》、省级和市级政府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对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门槛价、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做出适当调整,报本级政府批准执行,并报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汇总、分析、上报政府采购信息。

(五)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审批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的集中采购项目,以及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和有特殊要求的分散采购项目。

(六)政府采购资格管理。对取得资格认证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备案管理;规定政府采购专员员专业岗位任职要求,负责其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管理。

(七)政府采购投诉管理。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和处理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复议。

(八)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监督政府采购法律、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考核

督查政府采购内部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督查科室内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业绩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全县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编、审批、配置、调拨及管理工作,并对全县公务用车的新增、调入调出、报废实行动态管理。

(十)协调、指导全县各乡镇政府采购工作。

二、政府采购办公室权力清单

(一)编制和批准部门采购预算

采购程序的第一步是解决采购项目的确立问题。采购项目确立的方式是编制预算和批准预算。采购专员(部门或单位)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编制部门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按规定程序统一上报、审核、汇总、批复。(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二)填报采购计划、落实采购资金

采购专员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和服务时,应填报《嘉荫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以下简称政府采购计划表),报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并落实采购资金(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项目是否列入年度部门采购预算;采购金额是否超过年度预算或追加预算和上级专项拨款,是否有分拆项目以

规避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嫌疑),采购项目较多或配置、参数复杂的要附政府采购清单。

(三)采购方式审批及预算评审

落实资金后采购专员凭《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清单和资金来源证明等资料到政府采购办核准采购方式。财政投资工程的同时报送该项目批文及工程施工预算,并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交财政评审部门进行预算审核。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各学区及县直学校应于月底前上报主管部门次月的采购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并连同本级采购计划一并汇总,于当月10日前持资金来源证明等资料到采购办核准采购方式后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专员或采购代理机构拟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采购的,应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政府采购办审查后,报局长批准方可实施。

(四)采购代理选择

【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采购专员凭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表》及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采购。社会招投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省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招投标代理资质;二是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登记备案资格。社会招投标代理机构需向政府采购办公室出具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质并备案。采购办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

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本协议一式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办各一份。

(五)采购招投标

1、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根据采购专员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后的招标文件要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采购办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无异议,招标人方可发布招标公告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或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经批准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3、招投标程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公开进行,在财政、监察、审计等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邀请所有投标人、评标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参加。预中标结果产生后,招标代理机构要将预中标结果在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示三日,三日内无异议,方可签发中标通知书。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4、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自采购活动结束后5日内,向采购办备案谈判纪要、询价纪要及中标通知书等资料。

(六)采购合同签订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确定中标人或供应商后,由采购专员或代理机构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采购办备案,可调价格合同和重大投资公共工程的施工合同经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签订。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专员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工程项目还应同时将监理合同一并报送。

(七)采购合同履行

采购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合同履行中,因某些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的,采购专员应当将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的措施,及时书面报采购办。采购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增加采购资金时,按原预算程序审批,并报采购办备案。

(八)采购合同验收

供应商完成合同后,由采购专员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并签发《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请专业机构参加验收。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等进行验收或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各方均无异议后,填写验收报告;验收方应在验收书上签字,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十)采购项目备案及拨款

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第四篇_政府采购与招投标 工作职能不同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 工作职能不同

《政府采购法》从机构性质、工作任务等方面对集中采购机构职能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3]74号)文件再次明确了集中采购机构的性质和作用,指出要“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在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并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行政职能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的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要接受委托,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订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这既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又是法律授予集中采购机构的重要职能。

政府采购工作已经建立起严密的操作和管理体系,目前全国 30多个省、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和设区的市都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实现了“采”“管”分离,成立独立的政府采购中心,并明确由同级财政部门承担监管职责,其中有十几个省市的采购中心的行政级别为副厅级,由常务副省长亲自抓,已经形成操作规范、监管到位的政府采购工作体系,为推动财政支出制度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这种依照我国法律建立的政府采购工作体系,避免“运动员”、“裁判员”集于一身的嫌疑,又可以方便监督的工作模式,对维护政府采购的安全,促进廉政建设,保护国家利益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政府采购事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有很多不同之处,不能混为一谈。

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第五篇_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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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质量,促进采购业务发展壮大。

一是抓质量上档次、拓业务上规模。采购质量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生命,是推动政府采购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础。采购质量包括采购效率、产品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多方面,其中产品质量、价格及服务是重点内容。中心围绕抓质量上档次、拓业务上规模的目标,在制作标书、制定评分标准及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等环节,突出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凸显价格分值,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质优价廉、服务优良者中标,确保采购质量。09年来,中心进一步拓展了采购范围,货物涉及到了通用和专用设备,如视频监控设备,医疗器械设备的采购。上半年完成了平安市城监控设备采购486万元和医院医疗设备器械2+10多万元;工程涉及到了设计、监理、中介机构招标,完成了散花工业园、洪山工业园工程的招标代理和监理采购工作等;服务上确定了全县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机构,细化了汽车修理采购实施细则。

二是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建立供应商信息库,推行信用管理,保证供货质量、价格优惠及售后服务落实;推行政府采购售后服务反馈制度,加强对采购质量的回访,对在投标、供货过程中以次充优以及售后服务不到位的供应商进行处罚,全力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如某供应商提供的电脑因配置与采购人要求有些不符,中心及时督促供应商更换了配置,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从而提高了采购人对中心的信誉度和美誉度,激发了采购人委托中心采购的积极性,促进了采购业务的健康发展。县人民医院自2008年以来将所有采购业务全部委托中心采购,今年委托中心采购38次,实现采购额381万元,节约资金42.67余万元。由于各单位的重视与支持,中心采购额逐年递增,采购级次逐步扩展,采购项目不断拓宽,尤其今年采购额增长较快。

(二)抓监管,推进阳光采购。

一是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管,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规程、运行规则、操作规范的基础上,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推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采购的每一环节经办人员及审核人员都要签字,促进依法依规办事;加强对评标人员的监管,重大招标、谈判活动,一律在装有监视、监听系统室内现场完成,进一步规范了评标行为。对技术复杂、难度较大的评审活动,要求从县外抽取专家,如平安城市监控设备谈判活动中,从省专家库抽取专业评审专家进行谈判活动;2009年-2010年定点协议供应商资格招标,从市里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评审活动;中医院的电梯谈判,从市专家库里抽取行业专家,发挥专家更专业的优势,确保了招标、谈判结果的真实、公平、公正。得到了县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采购人和社会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二是全程法律监督。重大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活动,邀请县纪委、公证处部门对采购信息发布、专家评委抽取、供应商资格审查、投标文件送达、开标、评标过程、中标结果进行全程法律监督,确保采购程序及行为合法合规。

三是进一步增强公开透明度。信息发布公开。以省、市、县相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网站为载体,及时、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中标公告、政策法规、运行规程、办事程序、商品信息等,并将评分方法和分值在招标文件中公开,确保供应商平等、便利、及时地获取各种信息,已累计发布信息100多条。重大政府采购活动,还在报刊电视上广泛宣传,通过编辑政府采购简报形式向县四大家等领导专题汇报,让领导及时掌握采购动态,争取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社会的理解。

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第六篇_采购招投标工作职责与规范

采购招投标工作职责与规范

为促进采购招标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开展,真正达到提高效率、节约成本的目的,改变目前工作比较被动和疲于应付的局面,对采购招标工作职责、流程规范和相关工作作如下具体明确和安排:

一、采购招标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能分工

(一)采购招标中心的主管职能:

1.采购:以供方管理为基础,负责供方名录及价格信息管理,建立信息系统平台,并设3名专职采购人员负责采购和采购结算。

2.招投标:负责招投标信息管理,为业务部门及时提供市场招投标信息,参与招投标项目申请和审核,定期汇总各部门招投标信息,参与和跟进重要项目的招投标,负责组织采购的招标。

3.资质管理:负责公司各项资质信息管理(含员工持证信息),建立资质信息台账,及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和升级资质,掌握资质办理和维护情况。

(二)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能

1.采购:主动提供供方信息,参与供方评审及确认,部门内设立专人(可兼职)参与采购并负责收货确认。

2.招投标: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招投标工作,定期汇总部门招投标信息至采购招标中心。

3.资质管理: 负责业务范围内资质办理、升级和维护。

二、工作流程

(一)采购流程:

1.采购中心分析公司近一年以来的采购需求和供方情况,各业务部门提供供方信息,中心梳理信息,将需求类别和供方进行分门别类的汇总,获取采购的基础信息。

2.采购中心组织各相关部门成立供方评价小组,对各类常用物资(含设备)供方进行评价,筛选3-5家合格供方,建立合格供方名录。

3.一般物资采购程序:

(1)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采购申请单(在提出申请前应先查看部门内有无存货);

(2)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3)采购中心审核并负责统一完成后续程序;

(4)采购申请单总金额预计达到5000元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批,需求部门配合汇报相关需求情况。【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采购申请单在审批结束后在采购中心留存。

(5)按照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实施采购。

一般通用性办公用品,在合格供方范围,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采购专员会同综合部兼职采购员询价并采购所需物资。

专用物资、器械、设施设备等专业性或个性化采购,采购专员会同需求部门兼职采购员共同询价现场比对,本着质优价低的原则采购所需物资,需求部门必须密切配合,确保采购的及时性。

对于常用的价格波动不大的消耗性物品,在采购中心认同后,采购中心出具采购单,可以由需求部门凭采购单直接联系合格供方供货。

大宗采购以招标形式采购,签订购销合同;单项金额超过区政府采购招标规定的,则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实施采购。

除零星物品外,所有采购必须两人具体经办,并在经办栏签字。紧急特殊情况下做不到的,需向采购中心分管领导汇报。

一般市场上有正常供应的物资采购需求应提前一周申请,需定制或供货周期长的物资采购应提前足够的时间申请,以便及时提供。紧急需求情况下,如来不及办理采购申请单审批流程,需求部门须向分管领导口头汇报,得到批准后,告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应立即向分管采购的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着手采购;如总价值超过5000元,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4.需求部门专人(部门兼职采购员)验货,确认合格后,在收货清单上签字(一般要求供方提供收货清单)收货。200元-2000元的低值易耗品按规定进行登记,固定资产类需办理入库的还要办理入库手续。

5.供方凭采购单和收货清单,定期到采购中心进行结算。零星采购或选择临时供方需即时付款的,中心用转账方式或现金结算。

6.采购中心与财务部及时沟通,按财务规定做好报账工作,

保证物资的及时供应。

7.定期(暂定每3个月)进行信息汇总和分析,更新价格信息和合格供方名录。

(二)招投标流程

1.采购招标中心分析公司近一年以来的招投标情况,各业务部门提供中标单位信息及合同履行情况,中心梳理信息,进行分门别类的汇总,获取招投标的基础信息。

2. 采购中心组织各相关部门对中标单位和有资质的承建方进行评价,筛选3-5家合格承建方,分类建立承建单位信息库。

3.招投标内部申请流程:

(1)业务部门提出招(投)标申请,分管领导审核;

(2)采购招标中心审核,并记录信息;

(3)总经理审批;

(4)业务部门组织招投标,中心参与招投标工作,监督过程的规范操作。

4. 采购招标中心及时掌握各项招投标进度和相关信息,并做好记录和宣传汇报。

5.定期(暂定每3个月)进行信息汇总和分析,更新信息和合格供方名录。

(三)资质管理流程

1.中心汇总公司各类资质信息,建立资质信息台账。

2.及时提醒业务部门办理、升级、年检和维护资质。

3.及时掌握资质办理和维护信息,做好记录和反馈。

【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三、基础管理建设

为规范操作,制定流程中的各类表格,建立基础信息系统。采购招标中心和需求部门必须严格填写表单,按规范操作,确保流程规范和信息完整。

1.采购申请单

2.采购单

3.交接验收单(如供方不能提供收货清单,则需使用交接验收单)

4.招投标申请单

5.供方信息登记表

6.供方评审表

7.合格供方名录

8.资质信息台账

9.常用物品价格信息汇总表

10.招投标信息汇总表

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对招投标、资质管理和物资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应及时反馈采购招标中心,以便不断完善改进。

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第七篇_政采部工作流程及员工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政府采购部工作流程与员工岗位职责

一、工作流程

(一)项目参与

1、浏览政府采购及招标公司网站(包括央采、省采、市采、区采、招标公司等采购项目信息)。每天浏览至少四次,浏览时间为9:00、12:00、14:00、17:00。网站浏览分配表《政府采购网站及招投标公司一览表》浏览方式为:两人一组,配合工作。

2、整理采购项目信息。根据采购项目信息来源,完善《项目信息一览表》,对采购项目进行登记、整理、筛选,并对采购项目的参与结果进行确认、填写项目参与结果。项目参与结果分为:①不参与,并简单注明原因;②参与,并注明参与人,标注该项目信息颜色;③暂不确定的项目可先标注颜色待定。

3、整理项目进度表。对需要参与的项目填写《项目进度表》,登记详细项目信息,做好项目进度记录,需要注意的是要在项目进度表中看到项目的进度。此项工作一直伴随该项目的整个过程。

4、询价与报价。了解产品并进行询价,对询价情况(具体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参数满足情况,参数偏移、供货时间、价格等)做出详细的记录,同一种产品货比三家,并登记《货源名单》。根据询价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最终报价及供货周期。如果参数存在偏移,报价时要在备注中详细说明。

5、购买标书。根据采购方式的不同,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及时进行报名、购买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购买标书保证金明细》。

6、标书制作。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标书制作流程》制作标书,标书制作完成后至少两人进行检查。

7、投标。投标前仔细阅读标书,了解产品情况、售后服务及公司响应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投标。

(二)项目中标

1、制作合同。收到采购中心中标确认电话后,记录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整理好报价分项明细后向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发送邮件,由项目负责人制作合同。

2、联系采购人。联系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中标情况和特别澄清内容,记录单位地址、设备使用人、送货地址,约定签订合同及送货时间,留下个人的联系方式,并登记《客户联系人信息表》。

3、签订合同。和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约定合同签订时间,根据要求全部盖上骑缝章,双方代理人盖章签字。

4、合同送审。将双方盖章签字完毕的合同一式五份送至采购中心监督部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按合同要求送至各方。合同文本扫描件留存《政采部合同》,货款支付及履约保证金支付情况登记《政采项目信息(款项)》,并跟踪状态,及时整理。

5、备货。对产品进行第二轮询价,综合价格、是否现货、合作信任度等多种因素,最终确定采购公司,并根据采购人要求的送货时间进行采购,并办理入库手续。

6、送货。根据合同明细分项,组织所有产品,办理出库手续。送货前对产品的型号和包装详细比对检查,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与采购人同时开箱验收,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并尽力解决采购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采购人对产品的质量运行情况无异议后,填写货物质量验收报告。

7、合同发票。所有货物供货完成,开具发票并送至采购单位联系人,同时说明货物售后质保承诺。

8、资金支付提交。此项工作由采购单位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审核后的合同和货物发票移交完毕后,在采购内网上提交验收报告,进入资金支付管理页面,选中对应的采购项目生成支付申请,填写付款方式后,向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送审。

9、资金到账。自支付申请送审至政府采购管理处并通过初审、复审、终审三个环节后,打印拨款单送到银行,合同资金一般7个工作日内汇入公司账号。

10、关注资金到账情况。与采购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做好回访工作。

二、员工岗位职责

(一)部门经理

1、负责本部门全面管理工作。

2、根据工作要求,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流程及员工岗位职责,并经公司审批同意后负责督促落实。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术水平及综合素质。

4、组织拓展业务及市场调研。

5、完成公司制定的年度政府采购任务。

6、制定、完善本部门考核办法及奖惩细则。

(二)商务人员

1、协助部门经理做好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部门业务人员进行产品询价、投招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等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3、负责制作标书及询价文件。

4、负责办理产品的入、出库手续。

5、负责政采款项的登记,及时通知业务人员办理合同金额回款,与财务保持信息一致。

6、负责本部门的休假、调休安排,并做好记录。

(三)业务人员

1、负责政府采购全面业务。

2、浏览政府采购及招标公司网站,筛选项目信息,做好登记工作。

3、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及时进行招投标报名、购买标书、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

4、进行产品询价、报价,根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标书。

5、严格按照政府招标要求参与投标。

6、负责中标项目的全面工作,联系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供货、合同款、履约保证金等。

7、负责客户关系,做好老客户的回访维护工作,扩展新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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