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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8-07-19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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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一篇_2016年广东省中山市教师招聘公告

2016年广东省中山市教师招聘公告 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最新消息!

2016年中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349人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中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员349名,具体招聘岗位见《2016年中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所招聘岗位属镇区学校、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育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被聘用者岗位等级由聘用单位根据我市分等级岗位聘用有关规定确定,被聘用者必须服从。被聘用者工资福利待遇按其所聘岗位等级、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2015年毕业生,下同)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和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课教师的社会人员须在2017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具体条件。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

(1)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5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应聘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岗位的,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者除外)。

2.应聘职员岗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5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会计、校医和电工岗位的,需具备相应的资格证或上岗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校医岗位的除外),上述岗位具备相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2016年中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不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2.网络报名时间及方法:2016年3月11日至3月24日17:30,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进入招聘系统,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招聘系统报名功能于3月24日17:30关闭)。在规定时间内已在招聘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仍未成功上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和地点:考生网络报名后由招聘单位(以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局属事业单位为单位,下同)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凭账号和密码登陆招聘系统及时查询审核情况,审核通过人员从招聘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报名表,携带有关资料于3月25日、3月26日、3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在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体育馆(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文路68号)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未能在3月27日16:00前将须带备的材料送达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须带备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交:①《中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③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4年和2015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除岗位明确要求外,其他可于2017年12月底前取得);④2014年、2015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2)社会人员需提交:①《中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系统导出打印);②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属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须于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15年9月1日后毕业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其余的视为社会人员。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须在网络报名时自行申报,并在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8)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16年3月25日止,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单位证明或社保参保凭证为依据。

5.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环节。

6.打印笔试准考证:2016年4月20日9:00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通过招聘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日期和地点:2016年4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等。报考职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学校管理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

(3)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原则上不低于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通过招聘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篇_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大全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中山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

电话:12333

网址:

中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中山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

电话:88312269

中山市劳动仲裁院

地址:中山市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

电话:88872616

中山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市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

电话:88875181

坦洲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新行政中心

电话:86213000

神湾劳动保障所

地址:中山市神湾镇第二工业区宥华路8号

电话:86609256

三乡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小琅玲路

电话:23386385

板芙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北路27号

电话:86501537

五桂山劳动保障所

地址:中山市五桂山镇商业街23号

电话:88202256

大涌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兴涌东路

电话:87725374

中山市西区劳动保障所

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恒苑号31号

电话: 88558982

中山市南区劳动保障所

地址:中山市银潭中路78-84号

电话:23336622

中山市东区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北路与康华路交叉路口侧

电话:88234201

石岐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石岐康华路30号

电话:88784280

南朗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南朗镇美景大道43号

电话:85211802

沙溪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

电话:87329842

南朗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南朗镇美景大道43号

电话:85211802

火炬区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康泰路2号

电话:85339767

民众劳动保障所

地址:中山市民众镇兴泰路6号

电话: 85709384

港口劳动保障所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即地税分局东侧)

电话: 88402617

东升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东升镇聚贤路1号

电话:22210222

横栏劳动保障所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街劳动大楼

电话:87619900

古镇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古镇公园路2号(古镇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侧) 电话:22329810

小榄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庆丰开发区中心法庭侧

电话:22252121

东凤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东海二路路口

电话:22600810

南头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建设路33号

电话:23118237

黄圃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新明中路72号

电话:23231302

三角劳动保障分局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新区月湾路20号

电话:85409038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篇_中山市劳动合同范本

中山市劳动合同范本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中山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监制使 用 说 明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三,劳动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劳动合同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五,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六,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劳动合同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本劳动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偿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七,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八,本劳动合同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址: 住所(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一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二试用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1.无试用期.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职务为 ,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且必须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3.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因生产经营需要实行以上第2或第3种工时制度的,应当依法获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二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四,劳动报酬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执行.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试用期满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定为 元.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计件工资.甲方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的,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二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 月 日至 月 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定每月 日为发薪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计发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工资.3.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的带薪假期,按本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一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每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二其它福利待遇: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三

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规定办理.七,劳动合同的变更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解除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⑴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⑵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⑶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⑷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⑸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⑺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⑻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⑼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按照第⑺,⑻,⑼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⑴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⑵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⑶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⑷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⑸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⑹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⑺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⑻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有上述第⑻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⑴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⑵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⑶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⑸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⑴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⑵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⑶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乙方有本条第(一)项第4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三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四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再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九,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劳动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十,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

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如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十三,双方约定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 ;2. ;3. ;4.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收手续.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劳 动 合 同 变 更 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以下第 类.1.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2.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日期: 年 月 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四篇_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用工信息申报操作指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用工信息申报操作指引

1、登陆我局网站,网址:/retype/zoom/395ac91da76e58fafab003a0?pn=1&x=0&y=7&raww=327&rawh=102&o=png_6_0_0_249_382_367_115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102&md5sum=db9671ae0133d85c37b27cff01c2a7ba&sign=4be5ed1507&zoom=&png=0-63931&jpg=0-0" target="_blank">【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在“网上自助查询办理登录”页面,按以下要求进行选择:

⑴在业务类型栏选“人力资源业务”;

⑵业务对象选“单位”;

⑶相关业务选“劳动监察业务”;

⑷查询办理栏选“企业用工信息申报”;

⑸在“纳税编码”和“密码”栏输入单位纳税编码(44之后的数字)和密码(密码为该单位社保登记证号中间6位),按登陆。

5、登陆验证成功后,进入以下界面:

6、选择“业务办理”,再选择“劳动监察”,于此页面进行用工信息申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篇_中山市公路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期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

中山市公路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期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高校人才网 中山市东升公路养护所、中山市三乡公路养护所、中山市中山港公路养护所、中山市东凤公路养护所是隶属于中山市公路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2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社会人员12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15年11月3日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号公路局四楼人事科。

乘车路线:001路,012路,024路,030路,033路,038路,208路,216路,K09路,B01路,B10路,B15路“利和广场”站下车。

联系电话:0760-88366581,联系人:吴焕湘。

(2)投诉电话:中山市公路局纪检监察室,0760-88312050。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插入电子版照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应以同时具备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等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及彩照的电子版。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其它事项由中山市公路局人事科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公路局网站上公布。

(5)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等事项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公路局网站上公布。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公路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公路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公路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公路局

2015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中山市公路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六篇_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中山招考机关招聘31人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中山市招考机关招聘31人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库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2014于2014年9月30(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

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

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

5、身体健康。

二、报名

(一)

(二)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107室。

(三)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4月10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现场报名要求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报考者的报名

委托书、所需证明、证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随其他报名资料一并上报审核。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况通报相关部门。

(六)发放准考证

经报考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我局政工科于笔试前2凭证,遗失不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时间:9:00—11:00;

;

的不能进入面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为考生提供笔试成绩查询。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5的比例由我局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生的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附件1:招聘机关雇员岗位表.xls 附加2:招聘机关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详情点击:

201431人公告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七篇_中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办事指南

申请对象范围:拟入户我市,符合申请条件,在我市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申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获得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国家职业资格网查询结果为准);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无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

5、高级技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及高级技师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

6. 现从事的岗位必须与所持证书的工种相匹配。

办事流程

1、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

2、前台受理;

3、内部流转;

4、审核审批; 中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办事指南

5、凭办事窗口发出的《中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审批表》,并携带申请材料的相关复印件,到市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准迁事宜。

一. 表格类 受理所需材料

1、拟调入单位加盖意见的《中山市高技能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中山市拟调(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表》(以下简称《计生情况表》)一式一份,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以及乡镇一级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盖章,六个月内有效。如夫妻双方的户籍不在同一户籍地,须分别出具其户籍所在地加盖公章的《计生情况表》,有效

期均为六个月。《计生情况表》应按样本格式规范填写,否则视为无效。

格下载处下载。

二、证明类备注:《中山市高技能人才引进申请表》、《中山市拟调(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表》、《计生证明样本格式》可在市人社局网站表

1、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含家庭成员),注明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参加“六四”及“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情况,有效期为三个月;2、现工作单位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注明工作表现特别是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参加“六四”、“法轮功”情况,有效期为三个月;

3、在中山参加社保的参保缴费证明,以及与中山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与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同一单位。

4、婚姻情况证明:

(1)未婚人士提交《计生情况表》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已婚人士除提交《计生情况表》、《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本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省)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再提交相应资料:

①已婚未育的:提交《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已婚并生育一孩的:提交《结婚证》、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小孩《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准生证》、《独生子女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已婚并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交《结婚证》、夫妻双方和两个子女的户口簿、所有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准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④离婚、再婚、丧偶的:须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hd/4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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