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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通报

时间:2017-11-02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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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通报 第一篇_计划生育集中清理清查活动扎实有效

田庄镇: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扎实有效

我镇计划生育集中清理清查活动开展以来,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大造声势,第一阶段清理清查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行动快。我镇成立了以政府镇长党占斌同志为组长的集中清理清查活动领导小组和以分管纪检的曹军龙书记任组长的督查组,组织了4个以包片领导为组长的清理清查组,及时召开集中清理清查动员会议。我镇党委书记马强同志还亲自到各村组和驻镇单位对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进行督导,帮助协调解决清理清查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清理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宣传到位,气氛浓。清理清查期间,我镇设立宣传站点2个,出动宣传车3辆,以田庄街为中心,分片包干,进行流动性宣传,村组以广播为主进行政策和清理清查进展情况的播报,同时,镇计生站还就此项工作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涉及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宣传教育、优惠政策兑现等七个方面的内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部署周密,任务明。我镇专门研究制定了集中清理清查活动方案,要求做到“四查三治理” :“四查”,即:清查出生人口信息,规范人口统计管理;清查漏管已婚育龄妇女,落实管理服务措施;清查节育措施落实,突出长效及时;清查政策落实情况,督促优惠政策兑现。“三治理”,即: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治理;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明确指出,实际工作中要门门必进、户户必清、人人必登、项项必明,不漏房、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不漏企。把清理清查与核对整改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好人员漏管、出生漏报、基础信息不准、抚养费征收不到位、性别比偏高、节育措施落实不及时及优惠政策落实7个方面的问题。

四是措施得力,力度大。镇机关所有包村干部全部下到各村组参加集中清理清查活动,打破8小时工作制,分片包干,利用一早一晚的时间进行入户清理清查,镇计生站每天汇总清理清查情况,每周通报清理清查进度,落实清理清查责任,实行奖罚制度,确保清理清查效果。

截至目前,我镇已清理清查出非法生育户13 户,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54000元,清理出抱养户3户、新生儿死亡户3户,核对信息差错5例,流动人口3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3人,办验证19人,三查7人,已查7人,清理出未落实节育措施6例。通过集中清理清查,进一步推动计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违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通报 第二篇_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实施方案

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省、市、县督查情况和前5个月报表反映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理清查的任务

这次清理清查的重点任务是:对当年和2001年以来的出生漏报进行清理;对历年积累的节育对象进行彻底摸排,全面落实各种节育措施;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清查流动人口中的出生和持证情况;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清理清查的重点

(一)农村以查找人口漏报为切入点,以环孕情服务为突破口,带动节育措施的落实;城市以流动人口和常住特殊人口的清理为重点,全面整顿生育秩序,理顺管理渠道。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重点调查,全面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1)未婚大龄男、女青年,看是否已经结婚(私婚)、生育;(2)已婚未育的所有育龄妇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不孕不育档案;(3)历年生育未落实节育措施的;(4)外嫁未迁户口生育状况不明的;(5)有送养、抱养(拾养)行为的;(6)2005

年10月以来有人流(自流)引产的;(7)2005年10月以来出生婴儿死亡(死胎)或者下落不明的;(8)今年列入人口计划没有生育的;(9)长期外出生育状况不明的;(10)连续2次不参加环孕情服务的;(11)早(私)婚漏管的;(12)本乡镇、本辖区所有流出、流入人员全面清查登记,并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3)历年计划外出生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

【违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通报】

(二)严格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历年拖欠的社会抚养费和当年的社会抚养费全面清理、收缴。

(三)严格执行生育政策,彻底清理党员、干部职工的超生违纪问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三、清理清查的时间

根据全县工作实际,这次清理清查活动从6月25日开始至7月25日结束,历时1个月。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25日-6月30日)。各乡镇进一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清理清查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认真传达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利用一切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清理清查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清理清查(6月26日-7月20日)。各乡镇要部署好力量,有针对性的清理清查当年和历年的出生漏报, 2

党员、干部、职工的超生,全面落实节育措施,征收社会抚养费。城市重点清理清查流入人口的出生和持证情况以及 “特殊人群”(离岗、下岗、拆迁户、空挂户、买房落户户等)。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7月21日-7月25日)。清理清查结束后,县上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和前半年工作考核。

四、清理清查的有关要求

(一)县上成立计划生育清理清查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也要成立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开展清理清查工作。

(二)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定任务定责任,打假求实、真抓实干,确保清理清查工作扎实有效。

(三)各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各包乡单位要抽调人员,帮助所包乡镇搞好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

(四)通过清理,使当年出生率有所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应节育对象的98%以上。

(五)清理出来的当年出生漏报,一律上报月报告单和报表及清理清查表;清理出来历年的出生漏报,一律上报清 3

理清查表。所上报的出生漏报,不影响年终的考核成绩。

(六)县上组织督查、指导小组,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通报清理清查工作情况。从6月26日开始,县上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分片进行督查。在清理清查期间召开现场汇报会,检查清理清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乡镇要将清理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于6月26日起,每5日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县人口局办公室反馈一次。清理清查活动结束后,各乡镇于7月21日前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前半年工作总结(总结材料上报县人口局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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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通报 第三篇_王磨镇计划生育清理清查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成王政发„2012‟4号

王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王磨镇计划生育清理清查百日集中

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王磨镇计划生育清理清查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整治活动的落实。

二0一二年一月六日

王磨镇计划生育清理清查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1月6日召开的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暨全县召开的清理清查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营造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集中解决当前全镇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整体工作平衡发展,有效提升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清理清查百日集中整治活动”。为保证本次专项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消除管理盲点,堵塞工作漏洞,夯实工作基础,靠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机制,提高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我镇人口计生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1、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要充分认识我镇当前计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全镇清理清查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全程参与,相关部门强化职能,基层计 - 1 -

生干部全力以赴,下死决心,精心组织,攻坚克难,一举扭转落后被动局面,全力抓好清查清理集中整治活动。

2、出生漏报彻底查处。紧紧围绕人口出生这条主线,全面彻底地开展各项人口计生清理清查工作。核清人口总量和育龄妇女、节育对象、出生人口性别、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对象、流动人口、非农人口和干部职工违法生育(非法抱养)的底子。通过清查,彻底核清各种虚假数据,挤干水分,还原各项数据的本来面目。清理清查出的问题要全面彻底进行处理,不留欠账,消除死角。

3、服务管理全部到位。彻底清理整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和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改变制度不健全、工作不经常、责任不明确、服务不上手、机制不完善、方式转变慢等严重制约我县人口工作的瓶颈问题,切实做到工作运行程序流畅,服务管理机制完善,生育秩序全面规范,促进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4、节育措施全面落实。彻底消除历年来的各项节育措施欠账,真正做到各项节育措施及时一次落实到位,从根本上堵住计划外生育的源头,彻底改变计划外生育屡禁不绝的状况。严厉打击节育措施落实上的各种造假、制假现象,做假手术、开假证明,虚报补救措施、瞒报节育对象,尤其要严厉打击假二女结扎户,彻底清除节育措施落实死角。

5、队伍能力普遍增强。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活动,检验计生干部素质,检验计生干部的服务能力,检验计生干部的工作 - 2 -

作风和敬业精神;进一步加强计生干部队伍管理,加强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尤其要充实加强技术服务力量,增强计生干部服务能力,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锻炼干部,弘扬正气,树立典型,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违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通报】

6、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通过扎实开展清理清查集中整治活动,使全镇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管理体制得到完善,各项数据真实准确,节育措施及时到位,优先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足额兑现,环孕情服务有序开展,流动人口管理规范,优质服务全面开展,确保整体工作水平得到切实有效提升,为完成2012年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主要内容

1、清理出生漏报,查违法生育情况。在核查人口底数、已婚育龄妇女数的同时,重点清理历年出生和当年出生漏报人口。实行领导包村、镇干部包社、村干部包户的“三包”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真正把各村人口的总量、结构、分布等情况摸清摸透。对违法生育、违法收养户,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罚。

2、清理节育措施,查落实情况。摸清生育节育的底子,重点摸清当年生育及节育对象,包括已落实各种节育措施的对象、未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同时还有假节育措施的对象。对计划外怀孕对象,要坚决落实人流引产等补救措施,并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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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理出生人口性别,查作风转变情况。主要包括将一孩是男报为女,人为地平衡一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将有男有女户甚至多孩户报为二女户,人为地提高二女户积累比例。

4、清理社会抚养费对象,查征收情况。既要清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户数,又要清理尚未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户数,同时还要清理假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户数。

5、清理优惠政策对象,查兑现情况。清理已落实、还需要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的对象数,明确落实责任。特别是对虽已落实但落实不到位,甚至是虚假落实的对象数,要追查责任,促进政策落实兑现。

6、清理流动人口底子,查服务管理情况。既要清理流出本镇以外的人口,又要清理在本镇与其它乡(镇)之间流动的人口。摸清流动人口特别是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底子,持续开展好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活动。

7、清理非农人口和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查处理处罚情况。全面摸清乡镇非农人口和干部职工生育节育底子,进一步健全干部职工电子档案。对历年来的违法生育、非法收养未作处理或处理不彻底、不到位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与各村签订新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同时,要与辖区内的厂矿企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8、清理更新信息管理系统,查工作责任靠实情况。在对全员人口和流动人口全面清理清查的基础上,对清理的结果要 - 4 -

违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通报 第四篇_XX乡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市场情况清理清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XX乡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市场情况

清理清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XX乡开展对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市场情况清理工作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关于重庆市国家免费发放避孕套流入市场的通报)的通知》(闽计生药字【2016】1号)文件精神,计生服务中心主任XXX2016年4月6日和7日对本乡的24个村居,27个流动人口免费发放点,本辖区内宾馆、药店、诊所、超市等场所进行了清理清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过两天的清查,在本镇内未发现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市场的情况。通过此次清理清查工作的进行,说明我们工作有好的方面,也有不足的之处。 好的方面主要表现在:

1、未发现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市场的情况;【违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通报】

2、避孕药具管理人员对国家免费调发的药具政策和管理制度都基本了解; 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清查的频率不高。

2、部分避孕药具管理人员对国家免费发放药具的基本知识和性能还不够了解。

我们将按照国家对免费避孕药具的使用、流通等方面的要求,加大对本镇内各村居和流动发放点的监督工作,加大药具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药具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掌握流动人口信息,落实流动人口药具发放工作。加强宣传,满足广大群众对避孕节育的需求。

2016-04-08

违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通报 第五篇_2016人口计划生育清理工作方案5篇

第1篇: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均等化服务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逐年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6年07月至2016年9月,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流动人口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部门间经常性协作机制,增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对流动人口全面清理,摸清和掌握流动人口底数,进一步推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

【违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通报】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流动人口清查活动的主要对象,本县区域内0岁以上跨省、跨市县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保密单位内的有关人员除外。

清查的范围是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沿街店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居住和从业的地方。

三、清查内容和方法

清查内容:主要集中在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以及流动人口规范建档情况。

清查方法:各镇(场)将辖区内所摸底查清的流动人员信息采用入户核查和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由村居委会入户核查所在辖区流动人口信息,收集信息上报镇计生办,住建、房管、工商等流动人口管理相关部门除做好本单位清查工作外,还要积极配合各居委会对住宅小区的清查工作,对部分新建的住宅小区村(居)委会还没有做过整栋登记的,还需要对本地常住人口进行逐户登记。

四、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清查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9月30日止,分5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8日)。根据工作要求,县计生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国营农场)牵头,镇(场)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向各村(居)委会召开动员会,布置清理任务,积极营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氛围。做好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

(二)登记摸底阶段(8月9日-8月31日)。以镇场为单位进行登记摸底,镇场计生办联合派出所入户核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暂住证,发现新增流入(出)人口及时登记造册,使用身份证阅读器(移动采集器)提交流管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应对新的流动人口趋势,将新建的住宅小区进行人员清理是工作重点之一,需要住建局与房管局大力协助,对小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登记(见附表),并将登记信息按季度上报所在镇政府。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15日)。集中做好补证验证工作。各镇(场)计生办清理核查成年育龄流入人口,对经限期补办后仍不补证的和继续雇用外来人口的,下达催办通知;对在登记造册工作中发现违法计划生育行为,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予以处理。与此同时,还有集中对流动人口进行优质服务,开展免费“三查”服务活动。

(四)规范建档与信息录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登记摸底、集中整治采集的各类计生信息进行集中整理,《流入(出)人口信息采集卡》、《流入(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出租房屋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合同》等卡册,对流动人口建立规范化管理档案,并将所整理档案信息录入pIS系统和提交流管平台。在此阶段,各单位要建章立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日常管理之中。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检查结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2篇: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由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孕妇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对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目标管理,开展重点约谈。各镇场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力度。对主要职能单位实行“责任捆绑、同奖同罚”,对重点镇场和单位开展重点约谈,强化预警预报,强化过程管理。

(二)增强宣传倡导,提升教育效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推动修订村规民约中歧视妇女的条款。要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医风医德和预防“两非”教育活动,逐级签订预防、抵制和检举“两非”承若书,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三)提高孕程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乡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使用《孕情全程管理和服务情况表》,提高孕情掌握率。加强对重点镇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管理,摸清服务底数,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防止孕情不明原因消失。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及时立案,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两非”。

(四)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当地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五)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完善住院分娩出生人口信息平台数据录入、统计和分析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切实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

四、时间安排

3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议,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3月-8月,开展宣传教育、孕情管理、打击“两非”、制度建设等工作,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9月,对重点治理年工作进行自评。

10月,迎接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相关职能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组织好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必须紧紧围绕稳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各镇场、相关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

第3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整治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流动人口药具服务覆盖面,提高药具易得性;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打造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新亮点。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6年4月。

三、活动内容

(一)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

全县各级药具管理服务机构要注重宣传先行,拓宽药具宣传范围,扩大药具宣传服务覆盖面。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手段,提高育龄群众的药具认知度,利用各种节庆日、宣传日、主题日。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开展免费药具发放和药具知识宣传活动,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药具使用方法,知晓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点,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知晓率和普及率。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主动邀请《今日》、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药具服务年”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流动人口药具工作实际,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积极参加国家药具中心和《中国人口报》联合举办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省人口计生委将在《人口》选登我省部分优秀作品。

(二)科学配置,建立流动人口药具供应保障机制

通过对全县药具计划进行合理分析、预算、编报,报全县流动人口使用药具纳入到购调存计划中,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分析流动人口规律,合理地完成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购进、调拨、存储和发放工作,做到保障有力,及时发放,满足需求,做好流动人口药具供应服务,满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

(三)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率

在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及分布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在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增设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并将药具发放网点在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免费药具,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全覆盖,提高药具可及性。

(四)强化服务,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提高流动人口育龄群众药具领取的便捷性、易得性和满意度,发放途径上,坚持专兼职药管员发放与用工单位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在发放模式上,坚持上门服务(传统式)、定点领取(固定式)等模式与人口宣传日、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在流动人口居住的出租屋、社区、厂企等发放药具。与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设置药具发放点,努力实现药具免费发放公共服务便捷化、人性化和均等化。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份)。本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委流管股、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县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便于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下阶段开展活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4月)。

1、摸清底数。结合各乡镇(场)域流动人口分布特点。对使用药具流动人口数量、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经费投入情况、药具免费发放点、药具发放服务情况进行摸底清查,掌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情况,确保此次活动有的放矢。(2016年11月)

2、开展专题调研。以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情况,认真选点调研,对重点行业和关键人群开展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发现、分析、解决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2016年12月)

3、完善网络。进一步创新药具发放模式,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在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送药具上门服务基础上,不断完善药具发放服务网络,在繁华区、商贸区、企业集中区等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合理布局、增设药具免费发放点,提高流动人口药具易得性。(2016年1月-2016年2月)

4、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主题宣传;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网点布局、获取途径、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等信息,宣传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与“一路相伴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相结合,积极宣传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2016年10月-2016年4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4月-2016年5月)。各乡镇(场)对本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县计生委流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药具服务是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内容,更是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药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之间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活动,走进流动人口集中的广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流动人口居住集中点等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宣传、生殖健康咨询等活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服务年活动的社会影响。

第4篇:计划生育两非整治工作方案

为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省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的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重点嫌疑机构和黑诊所进行摸排并造册登记,重点监管。在设立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都要进行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到监察机关查处。对发现弄虚作假或组织实施“两非”行为骗取政府奖金的诈骗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坚决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奖金的行为。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县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宣传教育。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份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2016年6-7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明查暗访、集中清理、重点打击、健全制度和总结自评等工作。

2016年8-9月份,做好迎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县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第5篇:计生系统学习雷锋集中行动方案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纪念日,为了弘扬时代雷锋精神、更好的为已婚育龄群众服务,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雷锋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行动意义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当前,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激发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倡导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对于凝聚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大量弘扬雷锋精神,突出“文明大行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学雷锋、讲道德、做贡献、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时间

【违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通报】

2016年3月

四、行动内容

1、3月上旬,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专专题教育。

2、3月上旬,以“新形势下如何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3月中旬,开展创建党建示范点和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积极在干部党员中广泛开展争当“学雷锋先进个人”、“业务标兵”活动。

4、3月中旬,向群众宣讲人口计生政策。针对当前群众普遍放映的一些与人口计生有关的热点问题,主要向群众宣传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特别是以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结扎家庭的奖励为重点进行了宣传。

5、3月中旬,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就生殖健康、药具使用、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要安排相关股室、县服务站医务人员进行耐心解答,指导群众满意为止。

6、3月下旬,成立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到偏远的乡村,给奖扶对象体验身体,收拾庭院,宣传党的政策;给广大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诊治,送医送药,宣传保健常识;给外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人身保险,宣传维权知识;给四项手术对象上门访线,送去关怀关爱,宣传术后注意事项。

7、3月下旬,开展新闻宣传。利用各地新闻媒体、报刊广播、人口网站等宣传报道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学习雷锋情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五、具体要求

1、各镇、农场计生办要随着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变化,人口计生肩负着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开展学习雷锋精神活动,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热情,引导人们广泛参与学雷锋活动。

违法生育清理清查活动通报 第六篇_2016计划生育工作迎检汇报

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今年XX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XX辖xx乡镇,一个国营农场,xx行政村,总人口xx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1952人。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利益导向,强化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2016年度,全县共出生6757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7.63%;人口出生率为11.62‰;自然增长率为XX‰;出生人口性别比为XX,同比下降了1.59个点,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常抓不懈。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重点,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管,做到了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常部署、常调度、常督导。年初,将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之一,并将“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工程”列为全县惠民利民的大事实事重点落实,重点调度;县委、县政府专门研究制发了《关于实行公共决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初审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对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一年来,县委书记刘学江、县长董海龙多次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党政联席会、县政府常务会和计生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工作,并责成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多次开展督查活动,及时有效地解决了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计生难题,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人口目标责任管理,严格兑现奖惩。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了《XX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奖惩的暂行办法》,并与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直有关单位签订了《人口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在各乡镇、县直单位和基层农村组织年终考核、干部提拔任用和评优评先过程中,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一年来,共审核拟提拔干部200名,否决3名;审查拟表彰先进集体、个人1370个,否决2个;审核拟招录公务员18名,没有发现违反计生政策的现象。6月12日,召开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对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比成绩突出的7个乡镇、4个街道居委会、13个综合治理部门,以及45名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颁发了奖牌和奖金13.75万元;对综合排位后3名的乡镇、后2名的居委会给予了通报批评,并对其实行了重点管理。通过兑现奖惩,有效激发了各乡镇、各部门抓人口计生工作的动力。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计生工作良性运转。按照人口计生投入每年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县政府明确每年按规定足额安排计生资金预算,不断加大人口计生资金投入力度。2016年财政经常性收入22117万元,2016年23775万元,增幅为7.5%;2016年全县人口计生投入2217.9万元,2016年安排计生投入预算2418.89万元,增幅为9%,高于财政收入增幅。截至9月底,已投入计生经费2126.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7.9%;人均达41.7元,比省、市规定标准(40.2元)超出1.5元,为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四)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我们以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品质为立足点和切入点,不断加强计生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县、乡有关计生人员,到省、市及兄弟县学习观摩,以促进全县计生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乡镇计生办人员集中到县计生局培训,增强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全年未出现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而导致群众不满的问题。

同时,不断加强村级计生人员管理,全县现有村计生专干501人,助理员431人,全部为女性。根据《XX人口计生村级队伍管理办法》,村专干、助理员工资全部由县财政拨付。村专干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根据年终考核成绩进行星级评定,按星级发放工资。目前,村专干工资已调整为农村“两委”正职工资的80%,达到了每人每月400元,助理员工资从今年1月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目前,村专干、助理员工资已发至第二季度,共计110.722万元,第三季度工资55.575万元已拨付到位,近期发放。制定了《农村党员干部人口计生远程教育培训方案》,建立了4个试点村;严格执行全县计生专干每月2日集中到乡镇召开计生工作例会制度,全年组织专干和助理员集中培训4次,极大地提高了计生专干的业务素质。各乡镇分别与村“两委”签订了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工作实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上述措施的落实,为县乡村三级计生队伍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了有力保证。

(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吸收县人口计生、公安、工商、人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部门互相通报相关信息,统筹协调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今年以来,联合组织出租房屋清理清查活动3次,查验流动人口证563人次。全年流动人口入库人数43747人,入库率90%,其中流动育龄妇女13102人,入库率90%,流动人口基础档案管理规范,流出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办证登记率和流入育龄妇女查证建档率均达90%以上,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监控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5%。

二、以“两非”案件治理为重点,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综合治理。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和政府分管计生、卫生、食药监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实体运行办公室,由县政府分管计生工作副县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卫生、计生、食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在计生局集中办公。领导小组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医疗机构、计生技术服务站、药店、保健品店召开专题会议6次,研究部署性别比治理工作,并印发《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简报》8期。县计生、卫生、公安、食药监、工商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建立了各自独立的综合治理性别比有关信息的采集、统计制度,并将相关信息定期相互通报,对有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意见。同时,县委宣传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召开学习中央《决定》和“关爱女孩行动”专题会议,坚持把计生宣传与各类精神文明活动一起部署、一起宣传、一起检查督导,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集市宣传、专题讲座、在电视台设办专题栏目等形式,宣传计生政策和婚育新风,提高了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率,促进了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各乡镇及县计生、宣传、教体、妇联等单位,认真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其他相关部门也都围绕自身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措施,在全县营造了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工作制度,硬化工作措施。制定了《XX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办法》,县政府与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签订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责任状,分解了任务目标,严格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度”,并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指标实行单独考核。印制了300块《B超机使用管理办法》宣传牌悬挂到各级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对全县使用B超机、引流产器械和出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医疗机构、药店全部建立台账,并定期检查。在此基础上,全县计生系统、医疗单位安装了“三大监测系统”。一是在县、乡计生技术站,安装了重点育龄妇女跟踪服务系统,育龄妇女的头像、身份证、指纹等信息,以及每季度孕检情况,全部录入该系统,对孕情突然消失的,实行责任倒查工作机制;二是在具有B超机使用资质的医疗机构,安装了“B超室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每月将B超检查孕妇信息与监控录像、季度孕检情况进行实名核对,发现异常的,及时跟踪调查落实包保措施;三是在具有助产资质的医院,安装“出生实名登记监测系统”,建立出生实名接生登记监控网络平台,新出生婴儿及其父母信息全部实名登记并上传监控平台。“三大监测系统”的总控室设在县人口计生局,可随时登录系统平台监控、查阅、调取相关信息。强化包保责任制的落实,将二孩生育指标妇女从怀孕到生育逐级落实责任人,采取进村设点咨询与上门开展孕产期生殖保健服务相结合、普遍访视与重点监护相结合等措施,确保女孩平安降生。加强出生统计管理,将性别错报、漏报、迟报等出生统计误差,列入乡、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一票否决内容,严格责任追究。

(三)加强联合执法,严查“两非”行为。今年以来,县计生、卫生、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先后多次联合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专项治理执法活动。全年共印制《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的通告》3000份,张贴到全县乡村及医疗单位和个体诊所,并利用信息魅力平台,将性别比治理相关政策,发送至全县计生工作人员手机,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了10万元有奖举报基金,用于重奖举报人员。对全县58台B超机、46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排查登记,逐一落实责任人,并签订管理协议。全年共查处“两非”案件10起,查封B超机5台,没收非法医疗器械2件(套),收缴终止妊娠药品11盒,经济处罚9.36万元,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了我县的治理环境。一年来,我县批准认定持证流引产26例,对5户无正当原因擅自终止妊娠的夫妇收回了二胎《生育证》,并按政策取消其生育计划,不再安排生育。通过治理,我县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由去年的112.29下降到110.70。

三、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把握重点,加大力度,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当前,面临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形势,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依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方针。结合我县实际,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宣传发动影响一批、优惠政策激励一批、严格执法教育一批、优质服务引导一批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减少政策计划外生育,努力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

(一)扎实开展春季计生服务和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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