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活动资讯 > 大石桥打击黑车

大石桥打击黑车

时间:2017-06-28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www.gbppp.com--活动资讯】

大石桥打击黑车(一):运管所打击黑车情况报告

运管所

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情况报告

XX县交通运输局:

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影响了交通运输秩序,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我县境内非法营运车辆经过持续不断的严厉打击,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有不少不法分子顶风从事非法营运活动,非法营运车辆打而不绝,屡禁不止,并呈蔓延之势,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法营运车辆仍然普遍存在

当前我县境内,非法营运车辆仍然普遍存在,其主要原因如下:

1、节假日期间因流动人员的增多,以及随着县城及各乡镇的经济发展和城区范围的不断延伸,旅客流量明显增长,给非法营运车辆创造了生存环境;

2、赶场天客流量比较集中,运力调配难以把握,使得部分非法营运车辆有机可乘;

3、未经验收的通村公路,按相关要求我所不能开通客运班车,因有市场需求,部分非法营运车辆长期载客往返于未经验收的路段;

4、非法营运车辆成本低廉——一两万甚至几千块就能买来一辆黑车,驾驶员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资质,车辆仅投了交强险,从未进行二级维护、质检,安全保障投入低,相比营运客车成本而言,收入则很高,利益的驱使使得部分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点多面广,我所稽查人员不够,市场动态监管覆盖面低。目前我县79个行政村中已开通客运车辆的有75个,客运覆盖率已达到95%,日常动态监管压力非常大。XXXXXXXXXXXXXX……..;

(二)、稽查经费严重不足。我所办公经费十分有限,但稽查成本特别大,一支稽查队一天的经费开支即为油费至少200元,最简单的中午工作餐60元(按3人计算),再加上持续上涨的油价使得情况更加糟糕。

(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取证十分困难。非法营运车辆整治的最大难处在于必须“抓现行”。稽查队员明明知道某辆车为非法营运车辆,但如果没有证据只能作罢。有时就算取足了证但车主也是百般抵赖,甚至出言威胁稽查人员,再加上旅客或群众普遍存在的偏向于“弱势群体”的心理,不理解不支持稽查工作,都在为非法营运车辆作辩护或掩饰,使得稽查工作的开展十分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部门协作。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光靠一家力量是十分有限的,要加强与安监、交警及乡镇派出所等部门合作,形成良好的氛围和高压态势,共同打击非法营运车辆。

(二)、打疏结合,从源头上治理非法营运。一是督促运输公司根据客流情况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散旅客;二是力所能及地为符合条件的地方开通客运班车,及时解决群众乘车难问题。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大石桥打击黑车(二):打击黑车让证据说话

道路运输市场中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俗称“黑车”)问题,是近年来道路交通运政部门整治的重点,是合法运输经营者反映最多、最强烈的问题。“黑车”是运政管理、运政稽查的重点,也是道路运输市场多年来屡治不愈的顽症,尤其是非法营运的轿车、面包车、摩托车更为突出严重。【大石桥打击黑车】

过去,“钩钩执法”曾经发生过,上海的“钓鱼执法”案在全国各地引发了较大的风波。长期以来,交通运政部门“打黑”的力度不可谓不大,方式也是灵活多样,也可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黑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依然存在,而且呈蔓延的趋势。在查处和打击“黑车”时,各地运管机构几乎都遇到同样的“三难一严重”问题,即:查车难、取证难、处理难、说情风严重。而最大的难点无疑是查扣“黑车”非法营运的调查取证工作。

【大石桥打击黑车】

打击“黑车”取证难

取证难点一:“黑车”在非法经营中,常常出现不接受交通运政稽查执法人员的指挥,不接受检查,在通常情况下,只要一看到运政稽查执法车辆或者知道该路段有运政执法人员检查时,就会停止运行、喊下乘客、躲藏在叉路小路、或路边农家、或调头逃离、或及时在车内与乘客打招呼串通接受检查和询问的供词、有的甚至直接冲关拒检,从而导致执法人员无法取到合法的证据。

取证难点二:大部分的乘客在乘坐非法营运的“黑车”时,都对运政执法检查人员有着抵触心理,加之部分群众是“黑车”非法营运经营者的亲戚、朋友、熟人,或是因为驾驶员对他们打过招呼,或是同情“黑车”非法营运经营者,害怕说出真相后招来“黑车”非法营运经营者的打击报复,所以,造成取证工作无法进行或取证难度加大。

取证难点三:“黑车”非法营运的经营者通常是利用运政执法部门一早一晚或未上班的时间进行猖狂揽客营运,他们分别在执法人员检查的重点路段和一些重点的路口设置有自己的“举报站”、“举报点”,一旦发觉有运政稽查执法人员检查,这些“举报站”、“举报点”就会以最快的速度用电话逐一通知“黑车”非法营运的经营者,他们就会采取终止运行、调头逃离、串通乘客等相应的措施,致使执法人员无法查扣到这些“黑车”,更无法取到有效合法的证据。

„„

查处“黑车”取证的方法

证据是查处“黑车”案件定性的依据,是当事人双方关注的焦点。运政管理部门只有用合法手段,按照法定程序取得与“黑车”相对人相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合法证据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取证工作是查处黑车案件的关键环节,下面,笔者就查处“黑车”时如何取证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是明查暗访相结合。方法一:在“黑车”从事非法营运的重点场所,安排两名运政稽查队员着便装、开便车,携带录音录像设备,在重点场所的路口蹲点守候,让其余执法人员着制服开执法车在近距离范围内隐蔽等待。当掌控的非法营运车辆或是疑似非法营运车辆进入场所后,蹲点守候的人员跟踪进入,并同步进行暗地摄像取证,待乘坐“黑车”的乘客下车时,对他们之间支付运费的全过程进行暗地摄像,同时,通知执法车辆组立即赶往对“黑车”进行检查,在执法车组执法队员对“黑车”驾驶员和下车乘客分别进行询问、摄像、笔录制作取证时,便车组人员可将先期对该车跟踪、调查、摄像的情况告知车主和乘客,而车主和乘客发现已经被摄像取证,往往会如实回答并配合取证工作的进行,达到最佳的效果。方法二:重点地区监控,重要路段治理。在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的工作中,运政稽查执法部门可以组织着便装的执法人员在一些“黑车”停靠和待客的大中院校门前、客运站门口附近、公交车终点站前等主要地方,或在旅客流量高峰期的重要路段实施监控,当有乘客与“黑车”车主商议运输事宜和商讨价格时,着便装的执法人员可尽量靠近听清楚其商议的路线和价格,在了解情况后及时通知外围待命的运政稽查执法队员,及时到达“黑车”所到达的地点或必经的路段上进行设卡检查,这样能及时、精确地查获该非法营运“黑车”,也能充分利用之前掌握“黑车”的运行路线和价格等情况来印证被询问车主和乘客的供词,这样的取证相对来说也比较简单和容易。 二是询问相对人。在查处“黑车”过程中,执法人员首先要向相对人表明身份,亮证检查。在询问相对人时,应该告之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相对人的表情、衣着等体貌特征,揣摩其心理,尽量使用平和的谈话方式和语气,缓解相对人的紧张心理,使其放松心情,弱化抵抗情绪,以便更加全面、客观的了解被检查车辆的运营情况。询问的内容包括: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等;询问相对人驾驶该车的本次运输情况,搞清楚运送的对象,运费是怎么约定的,以确定本次运输的性质,即营业性还是非营业性;还要查清被询问的相对人和该车车主之间的关系。对于相对人驾驶单位公车从事营运时,还应该进一步查清相对人和车属单位之间是从属关系还是一般的雇佣关系,相对人有无独立的车辆支配权,通过客观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案件处罚主体。询问车主相关营运资质情况,同时查看车辆营运手续是否齐全。在制作完询问笔录后,还应该让被询问人在笔录涂改处按下其手印,在核对过每张记录后签名。

三是向乘客、货主、举报者等知情人收集旁证材料。乘客和货主是整个运输过程的证人,他们的证言全面、准确地反映了“黑车”案件的真实情况。询问证人时最好将其和相对人分开,以防止相对人威胁、引诱乘客做伪证。有时为了消除证人的顾虑,可以明确告之其做完笔录后,用其他车辆送其到目的地。由于证人不再乘坐被查车辆,顾虑自然消除。这时执法人员只要用语平和、恰当,对被询问者讲明检查的原因、依据,就会赢得证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从而充分取得相关证言。询问的证人最好有两名以上且与相对人无利害关系。对于投诉、举报的案件,要详细记录投诉的内容和投诉人联系方式,便于以后向其核实举报情况,提高办案准确性。

四是利用照相机、摄像机等现代化取证设备,迅速收集视听资料。在查处黑车案件中,正面取证的难度很大,有的证据往往是稍纵即逝,所以要利用现代化取证手段迅速拍下现场情况。特别是在“黑车”上发现

的具有广告性质的名片、汽车运输补充客票、收支记帐本、自制线路标志牌以及黑货车上常发现的运输凭证、结帐收据等要及时拍下来。黑车上的旅客有时不愿意下车配合执法人员做询问笔录,也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询问其情况,由另一名执法人员拍摄谈话内容,作为定案证据。在采集视听证据时,应该保持所取证据的全面、连贯性,尽可能的反映查处整个案件的全过程,避免剪辑嫌疑。

五是利用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依法保存物证材料。证据登记保存有利于行政处罚的顺利实施,使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

六是组建相关记录,建立长效机制。运政稽查执法部门首先应做好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的投诉记录、举报记录、违章违法登记记录、违章违法处理记录、运政稽查日志记录和路检路查记录等相关记录,特别对一些有前科和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经营者作为重点查处和打击的对象,同时,运政稽查执法部门还应建立打击“黑车”非法营运长效整治机制,建立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网络软件,各地稽查执法部门都可以随时随地掌握他们的运行情况,一但查获非法营运的车辆,便可及时通过网上查询该车过去是否有过投诉和举报、是否受到过处罚,并作为处罚轻和重的依据,也是查处非法营运取证的一种重要依据。

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是一项系统工程,查处“黑车”案件必须在收集案件证据上下功夫,执法人员应当通过各种合法、巧妙手段全面收集相关证据,确保行政处罚有确凿证据,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切实维护执法部门的权威性。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大石桥打击黑车(三):打击黑车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宾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

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大对“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改善经营环境,保障合法经营者、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交通运输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和市运管处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维护合法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

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者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重点查处“黑车”

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利用拖拉机、摩托车、三轮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的行为。

(三)重点治理主要区域

重点治理农村乡镇、车站、医院、商品集贸市场、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春运等客流高峰期间非法运营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1年10月15日开始,到2012年3月5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治理活动顺利实施,交通运输局成立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县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和指导。

组 长:何清民 宾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刘铁兵 宾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立东 宾县道路运输管理站站长

高 斌 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杨中林 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

岳和平 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副书记

王 力 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大石桥打击黑车】

张恒民 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戚国辉 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设在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57981118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等宣传媒体,以广播电视新闻报道、标语、宣传单、公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三是明确责任划分。交通、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查清全县辖区非法运营行为的基本情况,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26日至2012年2月25日) 交通运输局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治理执法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治理期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每月不少于10次。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工作重点,随时督促、检查和指导。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2年2月26日3月5日)

由领导小组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总结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效,研究并建立打击非法运营行为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运营行为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本次专项治理中,各职能部门要从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黑

车”等非法运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职能部门要在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靠前指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采取集中治理、联合执法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确保黑车现象不抬头、不反弹。

(二)坚持依法行政。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协调配合。交通运输局、公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加强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形成整体合力。

(四)畅通举报渠道。各职能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对提供“黑车”线索并查实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注重舆论导向。通过媒体及多种宣传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曝光非法经营行为,宣传非法经营的危害性,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要通过打击非法经营车辆,净化出租汽车市场环境,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六)注重源头遏制。在取缔非法经营活动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通过不断增开公交车辆、延长班线开行时间、增加公交班次等方式方便居民出行,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

(七)加强信息沟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建立例会制度,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定期与周边市县进行信息沟通,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果断处置,坚决杜绝事态蔓延。公安部门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对从事非法运营黑恶势力,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每周将治理活动阶段性情况上报市处。2012年3月1日前,交通运输局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市处。

宾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二0一一年十月八日

大石桥打击黑车(四):打击黑车宣传材料

珍爱生命 拒乘“黑车”

随着甘州区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一些未依法取得汽车经营许可的车辆进行非法载客营运(以下统称“黑车”),严重影响了客运市场秩序,给全区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

一、什么是非法营运的“黑车”,“黑车”的特征。

1、“黑车”是未依法取得交通管理部门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而擅自从事旅客运输业务的机动车辆,没有领取营运牌证和没有登记入户挂牌而从事有偿服务的非法经营车辆。

【大石桥打击黑车】

2、“黑车”都是以低价格的方式在站外或道路上私自组客、喊客或拉客,没有安全和服务质量的保证。

3、“黑车”多为私家小轿车、代步车,车辆类型为面的和低档小轿车。

4、“黑车”车身颜色纷乱繁杂,五颜六色。

5、“黑车”没有明显的出租标志,没有出租顶灯和空车灯;车内无计价器、监督电话、监控摄像头,没有计价器而是与乘客约定价格,不给发票,不公示司机和车辆身份。

二、乘坐非法营运“黑车”的危害。

1、“黑车”驾驶员未经正规培训,驾驶技术差无保障、安全性能低,不具备营运客车驾驶员的基本要求,驾驶员没有参加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容易发生人为肇事事故。

2、“黑车”都未经有关部门定期检测,车辆技术状况差,车辆安全无保障,每天都在超里程运行,没有时间进行日常的保养维护,容易疲劳驾驶,发生机械事故。

3、“黑车”不进行危险品检查,容易发生携带危险品上车而出现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和火灾事故。

4、乘坐“黑车”的人员复杂,极易发生偷盗、抢劫、打架、调换假钞、酒后闹事等治安事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

5、为争客、抢客、躲避运管部门检查,“黑车”驾驶员经常违规超速行驶、超员载客、分散驾驶精力、疲劳开车,极易引发安全行车事故。【大石桥打击黑车】

6、“黑车”保险手续不齐,无正规客运车辆承运责任险,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没有能力赔付,车主经常弃车逃跑,乘客的生命财产得不到保证,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痛苦和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7、“黑车”经常发生甩客、绕道、价格欺诈等现象,乘客权益无保障。

8、“黑车”存在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车况差、安全系数低,加之部分“黑车”驾驶员为追求利益,交通法制观念淡薄,技术生疏,有的“黑车”驾驶员甚至无证驾驶从事载客活动,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9、非法营运的“黑车”危害正常社会治安。在城区经营 “黑

车”的人员中,目前已显现团伙非法营运倾向,有些有亲戚家族形成的非法营运团伙,也有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hd/352639/

推荐访问:打击黑车标语 五台山打击黑车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