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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6-16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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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一):律师进社区实施方案

关于组织开展“律师进社区”法律服务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法律专业优势,提高社区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区全面推进村居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精神,我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律师进社区”法律服务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社区居民宣传法律法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营造社区居民“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达到锻炼律师队伍、拓展律师业务、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律师社会责任感的目的,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从而为推动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形式

以社区为平台,以律师事务所为主体,开展律师事务所与社区居委会结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律师进社区”活动。社区居委会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并根据辖区居民

的法律需求适时安排律师进社区服务内容;律师事务所负责指派律师按时、定点、热情上门服务。

社区居委会设立律师进社区工作室;公布联系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联系方式,向辖区内居民发放便民联系卡。

三、活动内容

本着服务性、公益性、便民性的原则,各律师事务所以社区综治组织为依托,会同社区综治组织一道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主要内容是:

(一)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结对律师事务所到结对社区居委会针对群众相关的民事、刑事法律问题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居民也可通过发放的便民卡的信息主动找律师咨询。结对律师要引导居民按正当途径依法有序实现诉求。

(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

(三)协助调处复杂疑难纠纷。协助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对一些复杂疑难纠纷进行及时有效的的调处化解,对调处不成的,正确引导按法律程序表达诉求,并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增强居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

(四)指导社区居委会处理涉法涉诉事务。协助社区居委会对一些重要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居民公约的起草、修

改和审核工作,对重大决策性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签约活动。

(五)定期开展法制课堂活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中关于继续深化“法律八进”的要求,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加强对辖区居民的法制教育,开展有特色的法制课堂活动。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为辖区儿童举办少儿法制培训班;同时加强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有针对的法制培训班。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四、活动制度

(一)定期服务制度。对接律师事务所在每月的1、15日(节假日顺延)到居委会工作半天,现场为居民提供法律义务咨询;每半年要举办一次法制培训班,每年要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二)限时服务制度。在接到社居委和居委会的法律服务需求后,要在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在接到居民的法律咨询时,要及时答复,特别是居民通过电话咨询的,不能久拖不回复。

(三)工作日志制度。对接律师事务所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制作专门的工作日志记录本,将在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作好详细记录。

区司法局将联系社区居委会不定期对“律师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效益评估体系等,使“律师进社区”活动呈现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效果明显的良好局面。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司法局专门成立律师进社区活动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活动开展。积极争取基层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律师进社区”活动,合力推进活动的开展。

(二)明确活动目标。要将“律师进社区”活动作为律师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切实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提升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营造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法制环境。

(三)突出活动重点。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其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的同时,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居民的民生诉求,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及时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律师进社区”活动的经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不断拓展活动形式。让更多的社区居民、人民群众了解“律师进社区”活动,了解律师,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法律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二):金钼集团法律体检实施方案

金堆城钼业集团法律体检工作计划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陕西有色集团办法〔2014〕12号《关于全面开展集团公司法律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金钼集团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金钼集团法律体检工作。为保障法律体检工作顺利开展,按计划完成各项体检任务,公司特制定本计划,请公司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遵照执行。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法律体检工作的主导思想

通过开展法律体检工作,主动发现和认识公司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达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通过法律体检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加快公司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工作,从而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二、法律体检工作的目的

法律体检工作是一项创新工作,不同于法律尽职调查,不同于专项法律服务,也不同于单位内部日常法律审核工作。因此,在开展法律体检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明确法律体检工作目的,保障体检工作方向和参与人员积极主动的工作意识,最终确保取得法律体检工作应有的作用。

本次体检的目的:

1.通过法律体检工作,使法律工作主动介入公司运营过

程,系统梳理法律基本状况,为公司战略发展、管理层决策和各职能管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准确、完备的基础信息。

2.对所收集、整理的法律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全面排查法律瑕疵、潜在风险及合理性问题,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避免或减少相关经济损失。

3.客观测评公司法律健康状况,强化员工法律意识,提高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水平。

4.总结存在问题,分析形成原因,归纳易发风险,研究解决方法,建立公司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三、法律体检工作的依据

法律体检工作作为一项新的管理工作,具有新颖性、专业性及与其他管理工作的融通性,因此,法律体检如何操作、如何有效执行显得非常重要。公司将以陕色集团办法〔2014〕12号《关于全面开展集团公司法律体检工作的通知》和陕西有色编印的《法律体检指引手册》(以下简称:《指引手册》)作为体检工作的重要依据,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开展法律体检工作。

根据业务板块的不同,《指引手册》将法律体检项目分为:法律主体资格、法人治理结构、经营资质、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融资事项、对外担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及职工权益保护、财会税务及保险、诉讼仲裁、法律管理等十四个专门项目,并对每个项目的体检要

点、作用和具体要求都通过列表的方式予以说明,是体检工作的重要执行依据。

四、组织机构

为本次法律体检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陕西有色集团文件要求,公司决定成立法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志国

成员:办公室、工会办公室、财务处、人力资源处、行政福利处、经济运行处、生产运行、处规划发展处、安全环保处、矿产资源处、工程管理处、审计处、科技信息处、保卫处(普法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科,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包括宣传培训、体检调查、报告撰写、正式汇报、跟踪整改与检查等具体事务工作。

联系人: 赵永江 联系方式:0913-4088204

五、法律体检工作安排

根据法律体检项目的分类,体检工作小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体检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单位、部门按照《指引手册》进行法律体检自查工作:

(一)法律主体资格:办公室、财务处、经济运行处、规划发展处负责

(二)法人治理结构:办公室、财务处、经济运行处、规划发展处、生产运行处、财务处负责

(三)经营资质:财务处、生产运行处、矿产资源处、安全环保处

(四)有形资产:行政福利处、工程管理处、生产运行处

(五)无形资产:办公室、宣传部、科技信息处负责

(六)对外投资:经济运行处、财务处、规划发展处

(七)融资事项:经济运行处、财务处负责

(八)对外担保:财务处、经济运行处负责

(九)安全生产:安全环保处负责

(十)环境保护:安全环保处负责

(十一)劳动用工及职工权益保护:人力资源处、工会办公室负责

(十二)财会税务及保险:财务处、生产运行处负责 (十三)诉讼仲裁:办公室法律事务科负责

【法律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十四)法务管理:办公室法律事务科负责

陕西华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堆城洛阳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加拿大资源公司根据《工作计划》和《指引手册》的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法律体检自查工作。

金钼股份根据《工作计划》和《指引手册》的要求,组织开展金钼股份及重要子公司的法律体检自查工作,制定整改方案。

公司其他单位或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指引手册》的要求,做好自身法律体检自查工作。

六、法律体检具体操作方法

本次法律体检主要采取法律尽职调查的模式,借助法律体检模板的示范作用,全面核查公司体检项目的相关信息。

首先,各单位、部门应当熟悉《手册》内容,重点掌握本单位、部门所属业务板块中的法律风险点。

其次,依据《手册》划分的十四项业务板块,对照所属板块的体检要点、作用和要求,筛查本单位或部门相关业务板块是否符合《手册》的规定、是否存在问题、存在哪些问题等。

最后,对照《手册》各板块表格内容,填写本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必要时附文字进行说明。

对于筛查过程中《手册》没有列明的法律风险点,各单位、部门可另行附页加以说明。

七、工作进度

2014年3月10日前下发《金钼集团法律体检工作计划》,发放《法律体检指引手册》;

2014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各单位、部门组织学习《指引手册》,工作小组解答相关问题;

20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单位、部门开展法律体检自查工作;

2014年5月10日前各单位、部门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的方式报送公司办公室,工作小组对存在问题进行整理、汇总;

法律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三):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机构组织形式

(二)工作目的

为了保证在规定的标准期限内,采用合理的审核方式、符合的人员配置、严谨的控制制度、恰当的争议解决机制完成委托的工程项目审核工作,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造价评审项目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评审、合议、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四) 工作流程

根据财政部门要求,针对评审项目造价高低进一步分为大型(评审项目造价5000万元以上)、中型(评审项目造价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内)、小型(评审项目造价500万元以内)评审项目,分别制定相关评审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大型评审项目

接受评审项目后成立项目组:包括项目负责人、主审、评审人员、资料员,项目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兼任;主审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担任;评审人员由从事五年以上评审工作的注册造价师担任(各相关专业造价师安排一名,无相关专业造价师由从事八年以上评审工作的专业造价员代替),资料员由从事两年以上档案管理专业人员担任;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各阶段的时间计划;整个评

审过程分为评审准备阶段、评审实施阶段、评审报告阶段。从接受评审项目至提交完整书面审查结果在60天内完成。

评审准备阶段(本阶段用时5天)

1、收集资料,业主应提供如下资料(但不限于):

(1)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发包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有关会议纪要;

(3)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竣工图纸;

(4)工程预、结算书;

(5)监理单位的有关文件;

(6)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甲供设备和材料明细表;

(8)招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9)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法律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10)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作业指导书;【法律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11)开、竣工报告;

(12)各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

(1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书等;

由资料员收集同时逐项核对,逐一清点交接,办理签收手续,并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核对,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资料,进行补办相关手续,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按要求填写《余杭区财政局委托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情况表》。凡未按期提供资料,在评审过程中补充的,均需要评审项目委托单位同意后业主单位出具核增说明。

2、资料收集并核对完毕后由项目主审分配给各专业评审人员,各专业评审人员拿到各自的资料后,进入资料熟悉阶段。针对资料进行全面的审阅,明确工程项目概况,立项批文,招标情况,开竣工时间,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结算调整的要素,现场踏勘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3、根据评审项目的类别和复杂程度并在不同的评审阶段采用不同的评审方法并上报委托评审单位通过后执行。

重点审查法: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预结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是有侧重的,一般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重点。如基础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幕墙工程等。高层结构还应注意内外装饰工程的工程量审核。而一些附属项目、零星项目(雨蓬、散水、坡道、明沟、水池、垃圾箱)等,往往忽略不计。其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单价。另外对费用的计取、材差的价格也应仔细核实。该方法的优点是工作量相对减少,效果较佳。

评审实施阶段(本阶段用时45天)

1、竣工结算评审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评审有关资料、现场踏勘(由各专业评审人员及主审完成,用时10天),包括如下内容:

(1)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2)计价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计算是否符合规则;

(3)清单项目人、材、机换算及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4)工程量调整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5)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调整是否有依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

(6)主要材料消耗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价格是否与报价相符,价格调整是否有依据;

(7)甲供材料的品种、数量和结算是否准确;

(8)甲方单独分包项目工程量的划分和结算是否正确;

(9)措施费用调整是否有依据,计费基数、取费标准、计算程序和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10)各种税金和规费计取是否符合税务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11)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比较,差异原因和责任;

(11)索赔和违约金支付的理由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规的规定,证据是否确凿、完整、费用计算是否正确;【法律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12)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内容。

现场勘察核实,在第一步评审的基础上专业评审人员在财政部门协调下,自行进组织勘察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填写《余杭区财政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现场勘察纪要》。专业评审人员根据现场勘察及市场调查等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完成工程结算造价各项评审工作。向主审提交《余杭区财政性项目工程结算评审初审报告》,在主审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交《余杭区财政性项目工程结算评审初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评审意见,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步评审核对洽谈(由各专业评审人员及主审完成,项目负责人参与现场复勘整个过程,用时20天)

评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在财政部门的组织下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项目评审单位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提供专业造价咨询服务,根据核对、洽谈结果对照项目评审初审报告调整工程造价,同时按要求完成《余杭区财政性项目结算审核洽谈纪要》。

工程量计量应依据施工合同、图纸、工程变更联系单、工程验收隐蔽资料、监理日记、现场勘察纪要等资料,结合相关法规、标准实事求是按实计量。对工程量争议,由财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并参与现场复勘工作,专业评审人员按要求做好《余杭区财政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现场复勘纪要》

(1)对实际施工的各分项工程逐项进行核查,有无增加工程或未曾施工的内容;

(2)对实际施工用材与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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