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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核办法

时间:2017-06-15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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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核办法(一):事业单位考核制度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管理的办法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以开展“六大主题年”活动为主线,以“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湖塘”为目标,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政府主动、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形象,齐心协力完成镇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总则

1、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

2、本办法旨在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3、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体机关部门和以镇管为主的事业单位中的镇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技人员和派遣人员。所有人员都以所在工作部门为单位统一参加考核。

三、考核领导小组

为保证考核制度的顺利实施,镇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

责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和审批等工作。组长:王伟华 副组长:谈伟新、时建中。成员:朱佳莉、羊震、吴敏锋、周文卫、陶兴龙

四、考核内容、形式和办法

1、考核内容:以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能:是指工作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应用能力。

勤:是指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能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问题。 2、具体形式:采取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

自我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经济处罚。对有违纪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具体步骤为:(1)、先由各部门依据本考核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切合本部门实际的考核细则报考核办。(2)、工作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每

个工作人员于每季度末完成自评后,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3)、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根据本办法及本部门考核细则进行打分并报考核办审核兑现。

3、奖惩办法:

加分规定:

1、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区先进集体荣誉的,以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为准,对直接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分别在年终考核得分中加20分、10分、8分、5分,部门其他人员减半加分。如是先进个人荣誉的只对获奖本人进行加分,加分标准同上。属于部门条线类荣誉和先进的,减半计分。同项内容获得多个荣誉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2、工作认真负责,经常加班加点,季度内按照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安排表完成情况和本部门的条线工作完成任务较突出,完成镇临时突击性工作成绩较显著的个人在季度考核中加1-10分。(加分面控制在本部门人员的10%-20%,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掌握)

3、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个人在年度考核中加1-10分(另外奖励按湖政[2009]7号《湖塘镇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中奖励办法实施)。

减分规定:

1、因工作决策造成严重失误或执行政策有偏差,给工

作带来较大损失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10-4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责任追究。

2、主观不努力或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和组织调动,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每发现一次依情节扣10-2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工作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或因个人原因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扣10-40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4、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季度内月度工作计划的,有一次扣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10分,扣部门其他人员5分。

5、无故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旷工一次扣5分、全年累计迟到15次或累计旷工7天,或事假超过20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扣40分。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视作自动离岗予以辞退。

6、工作期间不遵守工作纪律,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或在机关内部搞不团结、挑拨是非、打架、相互辱骂;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看电视电影、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打扑克或串办公室闲谈等,发现或查实一次扣2-5分。

7、利用职权向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吃、拿、卡、要、

报”,或其他形式谋取私利的,违者一经查实,扣20-40,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科室内部管理脏、乱、差,卫生包干区不整洁,大院内未按规定停车,影响机关形象的,查实一次,扣该部门所有人员3-5分;值班制度坚持不好,没有特殊情况未请假不到岗的,缺一次扣当事人5分。

9、考核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当场抽查到违反以上规定的,加倍扣分。

五、考核计分办法

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

1、部门正职(含享受正职待遇的副职)季度考核实际得分=每季度个人自评分×20%+分管领导考评分×60%+考核领导小组考评分×20%。

2、部门副职、一般人员季度考核实际得分=每季度个人自评分×20%+部门领导考评分×60%+分管领导考评分×20%。

3、年终考核总得分=每季度得分累计÷4+年终加分-年终扣分。

4、考核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六、考核结果运用及有关说明

1、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年度考核可评定为“优秀”等次;考核分在75分以上的,定为“称职”;考核分在60

事业单位考核办法(二):201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加强***中心效能建设,实现劳动贡献与薪酬回报相挂钩,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省人社厅发〔2011〕63号文)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各科室和机关全体在职人员(含借调和借用到机关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期间(除公休、节假日)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但下列人员不予兑现当月绩效工资。

1.当月请病、事假累计10天及以上的职工(含婚、丧、产假及函授学习);

2.当月旷工累计3天及以上的职工;

3.停薪留职、内退、长期请假、脱岗或不上班的职工;

4.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职工;

5.脱产学习的职工。

三、绩效工资基数及资金来源

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基数。绩效工资资金来源由***筹措。

四、考核时限

***中心绩效工资实行月考核兑现制,每月月底由各科室

完成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和定性将结合的考核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工作纪律占50分,工作成绩占50分(附表一)。

(一)工作纪律。即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态度表现情况,包括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态度及出勤等,该项占50%。

(二)工作成绩。即所承担或分工负责的具体工作和职责范围的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工作所具备的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的效率、结果、成绩等,该项占50%。

(三)考核等次划分。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项,考核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六、绩效考核步骤及绩效工资计算

(一)绩效考核步骤

1.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员逐日签到,工作人员请假、旷工、公差外出及公休节假日必须在考勤签到表(附表二)上标注清楚。

2.各科室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按办法进行逐项考核,形成本科室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附表一),连同本部门工作人员考勤签到表(附表二)一并上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3.各科室在规定考核时限内,将经分管领导签字的工作人

员绩效考核表、工作人员考勤签到表于次月1日前交***行政办公室汇总。

4.***行政办将***机关所有工作人员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后交劳资科,由劳资科根据此办法计算绩效工资,并由财务科按月负责兑现落实。

5.***机关工作人员月绩效考核资料由***行政办公室审核后交劳资科负责保存。

(二)绩效工资计算

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人员兑现当月绩效工资。并按照请假每1天扣20元,旷工每1天扣100元的标准计算绩效工资。

七、附则

(一)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职工绩效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取消本科室相关人员绩效工资兑现资格。

(二)在考核中,当被考核人调入、调出(含退休)时,当月在岗时间不足半月者,按半月兑现绩效工资;超出半月,按照全月兑现绩效工资。

(三)协理员另行考核。

(四)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具体事项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月汇总表

2.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签到表

附件一:

机关工作人员 年 月份绩效考核表

科室

附件二: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签到表(略)

事业单位考核办法(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安人„2007‟28号

关于印发《安吉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考核工作的要求,现将《安吉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组织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督查。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共安吉县委组织部

安 吉 县 人 事 局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安吉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了正确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对象和要求

本办法考核对象包括:

(一)各乡镇、县属各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和本级事业人员),不包括在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各行政机关垂直管理的站(所)工作人员参加乡镇(开发区)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其主管部门。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末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分和年终考核分各占50%。

【事业单位考核办法】

平时考核的基本做法:

1、建立职位(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单位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每一职位(岗位)工作人员,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数量和质量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

2、工作记实。各单位可根据岗位目标责任制制定平时工作记实制度,并加强指导与检查,每半年至少对工作人员平时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议,评议可实行等次或记分评价方法,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3、日常监督检查。单位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纪律、高效服务、依法行政、廉洁办事等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确定等次的依据。

4、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根据不同职位和考核对象的情况,采用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基层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把社会各界、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作为考核工作人员效能的重要依据。

5、综合工作记实及日常督查情况和服务对象意见,年中、年末由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被考核人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可采用等次或记分评价方法),评价成绩作为平时职位目标管理考核成

绩。

6、建立年中民主测评制度。运用《安吉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测评表》(附件1),年中组织一次民主测评。

7、平时职位目标管理考核(平时工作考核)得分与年中民主测评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为平时考核得分。

年终考核的基本做法:

1、自我总结。即被考核人对职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总结,填写《安吉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或《安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

2、述职测评。工作人员的述职测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行群众评价、领导评价综合计分。群众评价占60%,领导评价占40%(测评表见附件1)。

年终考核分=群众评价分+领导评价分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排位及确定考核等次:

1、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年度立体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将被考核对象进行排序(新调入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列入排位)。依照考核排位,根据考核工作有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优秀等次的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除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外)的15%以内。效能机关考评、乡镇综合考核被评为

一等奖的部门和乡镇,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先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一般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⑴年度考核民主评议为末1至2位,且量化测评分值在70分以下的或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达30%以上的;

⑵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⑶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30次以上的;

⑷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公务员更新知识教育培训班或参加公务员培训补考不合格的;

⑸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⑹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⑺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搬弄是非、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⑻上班时间经常上网娱乐和炒股(基金)的。

⑼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在机关效能建设中被投诉2次以上且情况属实的;

⑽平时考核中被组织诫勉谈话2次以上的;

⑾当年度行政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的;

⑿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一般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

事业单位考核办法(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吉人社联字〔2014〕43号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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