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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方案

时间:2017-06-08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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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方案(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三沙委〔2012〕15号

关于印发《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沙柳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沙柳镇委员会

沙柳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9日

抄 送:县司法局 沙柳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3月9日印发主题词:矛盾纠纷 大排查、大调解 实施方案 通知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层次排查我镇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苗头,有效减少社会隐患,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各类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根据《县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引起了社会各类矛盾纠纷主体的多样化,性质复杂化,关系的交织化,人民调解工作也由原来的单一的民间纠纷调解,发展成更广泛的民间纠纷、商事经济纠纷和行政纠纷等复合型与多面型纠纷的调解。2012年又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目前,我镇仍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管理难度明显加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此,建立一个科学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化解现实中的各种矛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对促进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二、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化解社会以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

(二)活动目标

(一)抓排查,做到“四清”。全面排查,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的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类型和主要环节的情况清;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清;对社会难点、热点、风险点和有关社情民意的情况清。

(二)抓调处,做到“四防”。抓矛盾纠纷调处,做到“应调尽调”,一般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医患、交通等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防止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防止发生群体性上访。

(三)抓建设,做到“四得”。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四)抓落实,确保“四不”。抓排查调处责任落实,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不出乡镇”。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开展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积亮

副组长:余 忠

成 员:程丽萍、卢兆鹏、郑国森、罗如杰、梅琼、姚振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由程丽萍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任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涉及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征地拆迁领域、村级财务等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介入早、早化解。

(二)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认真制定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一般性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做到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做到不出镇。

【民政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方案】

(三)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结合专项活动要求,努力

建设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各级网络,真正做到调解组织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五、方案步骤

活动于2012年5月中旬开始,至2012年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中下旬)。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所动员会议,积极向沙柳镇党委政府汇报,召开一次各村调解主任培训会。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初至9月下旬)。按照村每周、镇每半月、县每月一次排查的要求,组织全所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责任到人,报表按时报送。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2月)。注意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和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民政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方案(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按照自治区和市、旗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总体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从5月27日开始,由镇主要领导组成工作组,分别采取干部驻村、驻学校、驻企业(下称“三驻”)的方式,集中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维稳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排查化解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突出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我镇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组织本村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齐抓共管、注重实效。

(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解决面上出现的社会矛盾问题,又要注重研究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路和办法,做到标本兼治、统筹兼顾。

(三)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立足当前,抽调干部驻村、驻学校、驻企业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又要着眼长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干部驻村、驻学校、驻企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决把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查清查实,坚决把凸显的矛盾纠纷及时予以化解,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社会矛盾的产生,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坚决把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全镇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四、工作重点

(一)排查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如土地纠纷、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转退安置和融资纠纷等问题。

(二)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扰乱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妨碍社会管理等违法行为和问题。

(三)排查化解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苗头隐患,如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安全等问题。

(四)排查化解其它可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

五、工作任务分解及措施

(一)任务分解

1. 驻村工作。由郭永林镇长负责,组织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各包村领导要亲自带案下访、排查矛盾隐患;各包村干部要驻村蹲点开展工作,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

2. 驻学校工作。由周广斌副镇长负责,组织镇信访办、派出所等部门对全镇各中小学的各类矛盾隐患进行排查化解。同时负责全镇民办教师、特岗教师等教育系统存在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

3. 驻企业工作。分别由付裕主席、安星明副镇长负责,组织镇安监办对全镇煤炭企业及煤炭领域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对全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

(二)工作措施。

1. 建立台账。各工作组要通过地毯式排查,摸清重点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的底数,特别是群体性矛盾隐患要建立镇、村两级上下统一的工作台账,为动态掌握和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依据。

2. 集中化解。各工作组和“三驻”干部在排查中,对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问题,要及时汇总和梳理,对诉求合理的,要及时解决,不留隐患;对诉求合理无法解决的,要逐

【民政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方案】

级报告,按照职能权限限期解决;对诉求无理的,要做好政策解释、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对缠访、闹访、非访的,要依法处置。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逐件分析研判,属于本级责任范围的问题,必须解决在本村、本部门,谁制造矛盾谁负责解决,不得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3.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工作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做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化解、第一时间处置。要强化驻村干部、包村干部和村级信息员的工作责任,对排查出来的重点矛盾隐患及时填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帐,实行动态更新管理,绝不能出现信息倒流现象。

4. 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动态排查机制。要将集中排查和定期排查结合起来,做到排查工作经常性、制度化。在组织干部进驻村、驻学校、驻企业进行集中排查的同时,还要坚持滚动式排查化解矛盾,各村要将本日矛盾纠纷排查每日上报镇信访办,由镇里进行统一汇总。凡遇国家、自治区、市、旗有重要活动或重要敏感时节前必须进行全面排查。对本地区本系统内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隐患问题,要按照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台帐逐件进行登记建档、梳理汇总,实施动态管理。二是推行“三次调解、一线处置”工作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依次由群众工作室、村民代表会议、群众工作站进行调解,力争最大限度的将矛盾化解在村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包村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问题要包案解决。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完成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强化部门配合。综治、信访、司法、安监等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注重加强沟通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分析研判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注重实效的工作局面。

(三)严格责任查究。各包村领导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如因工作不到位、信息掌握不准确和信息报送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越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民政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方案(三):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 实施方案

【民政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方案】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

实施方案

各支部、镇直各单位:

为妥善处理我镇社会稳定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双节平安度过,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安排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月活动。为使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元旦、春节平安度过为目标,全面落实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切实抓好关于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三为主”原则。即要求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坚持“调解协商为主、解决民生为主、理顺情绪为主”的原则,最大限度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问题。

坚持“因案施策,案结事了”的原则。要针对矛盾纠纷的不 1

同情况,因情施策,因案制宜,对症下药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要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从根本上解决不安定隐患,确保社会稳定。

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绝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坚持“合力化解、协同配合”原则。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整合力量,镇村干部共同参与解决矛盾纠纷,切实把各种不安定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目标

各村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解决的好、控制得住”的要求,全面掌握各村(社)存在的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的排查调处,着力解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到信访总量下降,无集体访、去省赴京越级访发生;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95%以上;矛盾纠纷重复率减少,诱发矛盾的源头性问题减少。

四、方法步骤

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月活动,此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培训,动员部署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各村(社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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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所设立办公室,司法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要认真回顾总结近几年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经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要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动员,增强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条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使这项活动家喻户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12月10日—12月15日)。 各村(社区)换届后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调整、补充和整顿,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吸收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离退休老干部、法官、检察官、教师、法律工作者以及具有其他专业知识的人员加入调解队伍,使队伍结构更加合理;要组织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既要做好普遍排查,又要做好重点排查,既要排查遗留的老问题,也要排查出现的新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类梳理。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纠纷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力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对关系复杂、诉求多元、涉及部门多的疑难复杂纠纷,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等矛盾纠纷,要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当地党 3

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主动热情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2月15日前,各村(社区)要将排查的情况汇总上报镇司法所。 (三)全力推动,集中化解阶段(12月15日—12月25日)。 各村(社区)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边提高,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工作的研究。按照矛盾纠纷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分别落实专人负责,限期处理化解。重点疑难矛盾纠纷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五个一”和“五包”责任制,即实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调处化解责任制;对梳理处理的重点教育对象,逐人落实“包情况掌握、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臵”的“五包”责任制,确保矛盾纠纷件件有人抓,调处化解责任层层得到落实。

(四)查缺补漏,总结验收阶段(12月25日—12月31日)。

各村(社区)要对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查,推广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矛盾积案化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从12月25日开始,司法所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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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为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域直接责任人,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分管工作方面的排查调处责任。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排查调处。要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进一步加强镇综治工作中心、村综治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村两委换届后要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村调委会成员。逐步完善信息、预警、排查、调处等工作机制,努力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探索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信访工作目标和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主要领导不重视,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协调配合不积极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矛盾激化升级,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预防,减少各类新的矛盾纠纷发生。

要加强源头治理,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规律。镇村干部要高度关注,深入分析社情民意、群众信访特别是联名信、集体访诉求,对已有政策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综合分析,从中找出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化解工作的有效对 5

民政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方案(四):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实施方案

蒲龙党发[2012]33号

中共龙阳镇委员会

龙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为了确保当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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