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活动资讯 > 诚信计生小组活动

诚信计生小组活动

时间:2017-02-15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www.gbppp.com--活动资讯】

诚信计生小组活动(一):诚信计生小组工作制度

诚信计生小组工作制度

一、诚信计生小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集中学习人口计生政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交流信息。

二、诚信计生小组长负责本组成员的联系,宣传计生方针、政策、科普知识,教育本组成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与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掌握本组成员婚育情况,收集和整理组员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村委会汇报。

三、诚信计生小组成员要积极参加村委组的活动,如学习培训、健康(妇检)检查、文化娱乐等。通过活动积极献言建策,开展监督。发现小组成员有政策外怀孕或生育的应进行劝导,并及时向村委会汇报。

四、诚信计生小组可享受村委活动资源,如参加农民工科技培训、关爱老人等活动等。

五、诚信计生小组要积极协助村组开展计生工作,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动员群众共同参与诚信计生活动。

六、诚信计生小组要做好工作总结,在年终对活动情况、奖惩情况进行总结,并参加村委组织的年终考核、评比工作。

诚信计生民主监督制度

1、乡镇、村能否按照承诺书的具体内容开展工作,并取得预定效果。

2、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是否宣传到位。

3、组织育龄群众参加免费康检、妇检和各类活动。

4、能否及时免费为群众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相关证件,发放办理是否依法、公开透明。

5、能否及时免费为群众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免费上门发放避孕药具。

6、能否为群众落实国家、省、市、区奖扶政策,且做到及时、准确。

7、监督政府为计划生育家庭享受本区有关部门制定的利益导向优先优惠政策。

8、是否做到文明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是否符合法定标准。

诚信计生村务公开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公民在计划生育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进行公示;【诚信计生小组活动】

2、将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条件和流程进行公示;

3、定期将申领生育指标夫妻名单、奖励扶助发放情况、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情况等进行公示;

4、公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

【诚信计生小组活动】

5、公示计划生育监督员名单、照片、举报电话;

6、每月公示本村人口出生、避孕节育情况;

7、每季度公示群众意见建议及反馈。

诚信计生小组长职责

一、村委要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修订村规民约,将人口计生管理纳入其中,制约违法生育行为;

二、建立诚信计生小组定期活动制度,通过开展文娱、培训、评议、计生协会等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诚信计生小组互相监督制度,小组成员发现本组有违反诚信计生行为的,要及时劝导,并向诚信计生小组长、计生专干或村委汇报;

四、诚信计生小组长、计生专干要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集中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力争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五、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违反诚信计生的行为进行核实,给予保密和奖励;

六、村委聘请行风政风监督员,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德高望重的老居民参与监督,监督政府是否履行承诺、奖扶是否兑现,服务是否到位等;

【诚信计生小组活动】

七、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村委定期将计生工作情况、群众生育指标审批、奖励扶助等情况进行公示,增加服务管理透明度。

(注:本制度只作参考,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修订完善)

诚信计生小组活动(二):诚信计生小组长工作职责

诚信计生小组长工作职责

一、熟悉诚信计生有关知识,积极参加人口和计划生育各种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

二、向本小组成员宣传各种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督促小组成员履行承诺。

三、协助村(居)计生专干组织本小组成员积极参加人口计生部门组织开展的季度综合服务、优生健康检查、生殖健康检查等活动。

四、协助村(居)计生专干做好育龄妇女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服务,送药到户到人。

五、掌握并向村(居)计生专干反馈本小组成员履行诚信协议书的情况。

六、掌握本小组人员的结婚、怀孕、生育、避孕、节育及流引产等基本情况。

七、掌握本小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流向、地址、联系电话等具体情况,并督促他们按时寄回检查报告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八、掌握本小组享受各级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困难救助、年满14周岁独生子女奖励等人员情况。

九、协助村(居)计生专干送达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及文书。

十、向村(居)计生专干反映本小组成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小组成员思想工作。

诚信计生小组活动(三):2016计生小组长评选活动总结

计生小组长评选活动总结

2016年,为更好地发挥诚信计生小组组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充分调动诚信计生小组长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诚信计生巩固提质向纵深发展,我街道在辖区内开展了争当优秀诚信计生小组长活动。至活动以来,村(居)诚信小组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激发,他们充分发挥在群众生育、生产、生活中的文明示范作用,组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相统一,促进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高度重视,培训到位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争当优秀诚信计生小组长活动,是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夯实诚信计生基层基础的重要方式。各级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广泛动员。要把活动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内容,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投入到位。在自治区表彰奖励的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充分调动诚信计生小组长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指导。各级要加强对活动开展的指导,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要安排专项经费,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组织诚信计生小组长进行宣传发动和培训,支持小组开展活动,注重总结和提高,树立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提升全区诚信计生整体水平。

二、宣传到位、落到实处

1.生育文明方面。本人带头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本小组年内无政策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情况。

2.职责发挥方面。带领本小组成员在计划生育中讲诚信,守承诺,无违反《诚信计生协议书》的行为;带领本小组成员积极参加妇检康检,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到位。

3.宣传服务方面。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小组成员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诚信计生、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发家致富等知识,知晓率90%以上;与小组成员月见面率达90%以上,熟悉小组成员生育节育信息;掌握小组流出人员的流向、联系方式,督促其主动接受现居住地计生服务管理。

4.小组活动方面。组织小组成员积极参加计生宣传服务、科技培训等活动;带领小组成员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中,勇于建言献策,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年内本小组开展活动4次以上并有记录。

5.勤劳致富方面。带头学科学、用科技,发展生产,(

三、严格程序,组织到位

辖区单位踊跃开展争当优秀诚信计生小组长活动,成立领导小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社会管理和推进诚信计生长效机制为目的,面向基层,打牢基础。通过此次活动,加强诚信计生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使诚信计生小组充分发挥在群众生育、生产、生活中的作用,实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相统一,促进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在推荐表彰对象时,要实事求是和全面把握评比条件,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确保推荐表彰的对象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先进性。要加强平时督查,各级可结合半年抽查、年终考核做好活动的检查评估工作,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诚信计生小组活动(四):2016诚信计生试点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调动和激发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体地位,推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计生自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樟宅桥村、沿坂村、五村村和麦埂坞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试点工作。为使诚信计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自治机制为重点,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积极推行“两委领导负总责、村组干部有职责、协会会员当骨干、依法建章立规矩、群众参与做主人”的群众自治“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新模式,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格局,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推动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工作模式、基本程序以及基本思路。

(一)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工作模式

1、探索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村为主”诚信计生模式。

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妇女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

充分自愿:已婚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由10-15人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协议中村民委员会承诺的激励措施。

诚信小组中某个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者本人除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当诚信小组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时,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应当按照《协议书》要求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二)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基本程序

1、镇指导、村为主、组到位、户守信。诚信计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深化,是让村民委员会更好地承担起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职责。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建立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负总责,村计生专干具体抓,诚信小组长配合抓的村级计生层级管理体制。加强对村级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抓好村级人诚信小组长的培训和学习,履行好诚信小组长的职责。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会员的骨干和主力军作用。

2、发扬民主,建章立制。开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宣传好诚信计生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民讨论制定《协议书》,修改制定完善《村民自治诚信章程》、《村规民约》,建立诚信计生小组,推选诚信计生小组长。明确干部、村民委员会干部和村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之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3、兑现政策,落实奖扶。严格落实法规规定和各级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各级政府和村委会要带头讲诚信,带头兑现承诺,以政府的公信力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4、阳光政务,村务公开。诚信计生是在“阳光计生”的基础上,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深入发展,诚信计生的前提是公开、公平,即:服务事务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村民委员会计生事务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5、民主监督、规范管理。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等有关制度,监督政府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协议书》,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同时,建立“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档案,实现一组一卷。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机构。

镇里成立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计生办主任兼任任办会室主任,负责诚信计生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

(二)工作步骤

1.先行试点阶段。按照省、市、县的要求,结合实际,选好试点村,制定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底由镇计生办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各试点村委会进行评估验收。

2.巩固推广阶段。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措施,在有条件的村(居)委会推广实施。

3.全面实施阶段。在全镇全面推行“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年底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接受市、县对镇、村的验收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镇成立“村为主”诚信计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组织、指导全镇诚信计生试点工作。

(二)把握原则、维护稳定。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二是注意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不搞一切切。三是注意循序渐进,平稳发展,不赶进度。四是注意掌握舆论导向,主要宣传政府利益导向和服务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对其中操作问题如结扎等相关问题不炒作。

(三)抓好示范点,搞好宣传。“村为主”诚信计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积极抓好示范点的建设。要利用广播、墙报等宣传形式,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诚信计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民主监督,协调推进。镇政府和各试点村村委会要成立“诚信计生”监督小组,监督村委会和诚信小组是否履行管理和服务承诺,监督群众是否按《村规民约》和《诚信计生协议书》内容认真履约,按照相关规定兑现奖惩。同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及其广大会员的骨干作用,充分依托协会会员小组成立诚信小组,积极推举协会中心户长担任诚信小组长。把诚信计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生态村”、“文明村”等载体结合起来,协调推进。

(五)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在工作中,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按照“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各项要求稳步推进,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镇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对诚信计生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同时将诚信计生工作列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诚信计生小组活动(五):2015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2015年人口计生政法工作坚持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建设,深化拓展基层群众自治,建立完善诚信计生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全县人口计生和谐稳定。一、坚持依法行政,狠抓文明执法,全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一)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宣传和“学用政策活动”。在4月开展一次以“单独两孩”政策、《区计划生育条例》和《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为主的计生政策大型宣传活动;5.29开展一次《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暂行办法》和《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政策宣传活动;6月开展全县诚信计生续签新签宣传教育活动;7.11开展一次全县违法生育依法行政专项治理宣传活动;9月上旬开展一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2月4日计生奖扶政策宣传活动。(二)抓好政法工作业务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培训的原则,县级负责乡级培训,乡级负责村级培训,村负责对人口管理员和诚信计生小组长的培训,小组长负责对小组成员的培训。4月举办一期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培训,培训内容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行政执法、诚信计生、奖励扶助等。(三)抓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二是抓好单独两孩政策培训。各乡镇分级组织培训,培训对象延伸到诚信计生小组一级。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四)依法依规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审批《二孩生育证》。规范办证、审批程序,杜绝违法违规办证、乱批二孩生育指标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5月份在全县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和乱收费、乱罚款治理检查工作,并下发检查通报。严格推行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口计生委2015年12月下发的《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行依法行政“一票否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能力建设。(五)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社会征信管理工作机制。协调法院、公安、金融、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征信管理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当年违法生育立案率达100%,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达8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在2015年的基础上取得明显的新成效。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生育社会征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六)抓好执法文书规范化管理。按照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一案一卷”行政执法档案,开展执法案卷评议活动。8月份开展一次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活动,案卷规范的前三名给予表彰奖励。(七)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实施证件办理电子化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出台方便群众办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三零四办五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提高群众满意度。在3月下旬全县统一模式制作办证一次性告知单,并在县、乡办证窗口放置,便于群众取阅。(八)抓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要求,创新开展人口计生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全年无行政违法案件。积极参与县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培育示范单位,落实示范项目。(九)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实现“六个不发生”工作目标,确保人口计生系统和谐稳定。做好计生信访维稳问题排查,落实好失独家庭等计生弱式群众扶助,全年慰问不少于4人/次。(十)建立协查督办制度,加强督查检查工作。对典型案件和跨乡镇的重大案件,县人口计生局协调组织,有关乡镇参与,依法查处;年内开展不少于两次行政执法检查,主要围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政务村务公开、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和简化办证程序等内容检查。二、强化“六项”工作,全面实现诚信计生提质升级。(一)强化宣传培训。利用我县开展诚信计生新签续签活动和乡镇计生队伍调整较大的情况,重点抓好社会宣传和对乡镇计生干部、村两委干部、诚信计生小组长和新签、续签人员培训;5月组织各乡镇开展一次诚信计生小组长宣传培训;年内召开一次小组长交叉巡回培训会。(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按照自治区、市关于建立诚信计生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我县诚信计生利益导向、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扶贫帮困等机制,制定出台《县诚信计生长效机制》文件;加强部门联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注重普惠政策与计生优先优惠政策的兼容;落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诚信计生巩固提升扩面工作的意见》(市人口与计生组办〔2015〕10号)文件精神,巩固诚信计生成果。(三)强化示范点建设。继续开展诚信计生“四创四树”活动,在巩固发展现有示范点的的基层上,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诚信计生示范村(居)、诚信计生示范小组的创建和培育工作,培育一批新的诚信计生小组示范典型;适时召开全县优秀诚信计生小组长代表座谈会或巡回交流活动,激发诚信计生小组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评比表彰一批新涌现的“五好”诚信计生小组和“五好”诚信计生小组长。(四)强化规范化管理。继续按照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市诚信计生工作规范》和“六个规范”要求抓好诚信计生的承诺书、保证书、档案、信息录入等规范化管理。(五)强化部门配合。与民政和县美丽办等部门加强配合,抓好诚信计生和清洁乡村写进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工作,使诚信计生的双向承诺真正具有法律效力,更好地实现诚信计生法制化管理、法制化运作;加强诚信计生信息化建设,实现诚信计生育龄妇女信息动态化管理。(六)强化督促检查。年内安排一次以上对基本实现诚信计生乡镇工作抽查,重点是诚信计生承诺书新签续签和承诺兑现情况的抽查;按照国家、自治区诚信计生评估验收标准,组织做好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的评估验收工作。对基础薄弱地区的乡镇诚信计生工作重点加强指导。三、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一)落实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把好资格确认关、政策关和发放关,落实兑现率100%。(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条例》、《管理办法》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当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100%;退休职工增加退休金兑现率100%;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金兑现率100%;代缴符合条件的对象新农合和新农保费用兑现100%。落实《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规定的奖励扶助对象及55-59周岁奖励对象的资格审查、上报工作,兑现率100%。(三)落实市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落实诚信计生家庭小额贴息贷款,及时兑现即环即奖和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兑现率100%。(四)落实诚信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措施。修改完善《县诚信计生公益金实施细则》,以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为重点对象,出台《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救助暂行办法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hd/314359/

推荐访问:诚信计生领导小组 诚信计生小组会议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