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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之家验收方案

时间:2017-01-20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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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之家验收方案(一):验收乡镇人大代表之家表

子洲县第一批乡镇(办事处)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情况表

人大代表之家验收方案(二):人大代表之家实施方案

桂花乡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丰富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不断探索和推进我乡人大代表工作,保障人大代表学习、参政有固定场所,有具体内容,有活动经费,促进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经乡人大主席团会议研究并报请乡党委同意,决定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重要意义

创建“人大代表之家”活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也是人大代表加强与选民联系,接受选民监督的有效途径。通过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活动平台,可以展示代表风采,提高代表素质,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激发代表履行职责,密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选民的联系,及时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提供行之有效的载体。

二、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标准和主要内容

(一)场所建设

以“六有”(有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台帐、有资料、有设备)标准创建“人大代表之家”。1、对外悬挂“人大代表之家”铜牌;2、活动场所以乡文化站为依托整合各项资源;3、代表基本情况、履职情况、创先争优情况、代表工作相关制度目录上墙;

4、建立代表联系选民情况记录、接待选民登记表、代表活动考勤簿、代表活动登记簿、接待选民登记簿和代表意见转办簿等工作

台帐,反映代表活动情况;5、除配备必要的办公、活动桌椅等外,配备电视机、VCD等电教设备,用于代表学习;6、设立代表信箱,方便代表与选民和群众加强联系。

(二)制度建设

1、人大代表主要职责;

2、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3、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

4、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制度;

5、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向选民述职制度;

6、代表之家学习活动制度;

7、代表“双带”制度;

8、代表小组活动考核评比制度;

9、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持证视察办法;

10、代表工作“三七三”工程;

11、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

(三)软件建设

注重资料积累,形成的会议纪要、决议、决定等要有原始记录,并注重抓好反馈落实工作;对每次代表的学习培训、专项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都要事事记录在册,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等,要有答复处理意见,每年年底,要将所有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学习资料要齐全,摆放代表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书籍以及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报刊杂志和文件资料,使代表既可阅览各类代表工作书籍,又可查阅人大工作情况,为代表参政议政提供条件。

(四)保障机制

【人大代表之家验收方案】

1.人员保障。乡人大工作机构设专职办公室主任1名。

2.制度保障。建立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学习、代表联系选民、代表接待选民、代表建议办理、代表活动考勤、代表述职、代表视察、代表评议、代表考核办法等十项制度,完善相应台帐资料,使人大代表履职有法可依、工作有章可循,促进人大代表之家的规范运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人大代表之家”活动见到成效

1、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之家”的阵地功能,组织好代表活动。要利用“人大代表之家”这一阵地,经常组织代表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人大业务知识,经常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在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之后,集中到“人大代表之家”进行审议、讨论和研究,对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努力加强“人大代表之家”的组织建设,丰富和创新活动内容。我乡有县人大代表小组1个,代表7名,乡人大代表48名,其中部分代表具有双重代表身份。“人大代表之家”开展活动以乡人大代表为基础进行分组活动,乡以上人大代表均以邀请的形式参加相关小组的活动。

3.建立健全考核和奖励机制,保证活动有序开展。加强对“人大代表之家”运作情况的检查指导,建立代表活动考勤簿、代表活动登记簿、接待选民登记簿和代表意见转办簿。“人大代表之家”的活动定期开展,加强对代表的监督考核,对于出勤率高、工作积极、做出成绩的代表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出勤率差、工作作风较差、拒不参加“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的代表要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三、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时间和步骤

1、10月30日前制定出我乡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核备案。

2、11月10日前选择好一间办公场所。

3、11月 30日前做好“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场所的各种硬件建设。【人大代表之家验收方案】

4、12月20日前举行我乡“人大代表之家” 挂牌仪式;挂牌仪式上将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乡党委政府领导及部分代表参与。

5、12月31日前完善健全建立各种材料、会议记录的归档整理工作。

四、创建所需经费预算

牌子一块100元,办公桌四套3000元,靠背桌椅30套7500元,电视机、VCD一套4000元,铁皮档案柜五组800元,电脑4500元,制度及其他2000元,合计共需经费21900元( 贰万壹仟玖佰元整)。

桂花乡人大主席团 二O一一年十月十日

人大代表之家验收方案(三):2016鹤城区危房改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体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四)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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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划要求,优先安排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利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改造任务

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我区今年需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00户。

四、改造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非政府包建的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当地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

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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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房屋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选址要避免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档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湘民办函〔2016〕247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

五、优惠政策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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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有关要求,不得向农户收取测量费、宅基地审批工本费、育林基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二)农村危房改造和建设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不得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收取。

(三)林业部门按倒房面积每25平方米批一个立方米木材的标准下达砍伐指标,用于危房改造,在规定指标内免收一切费用。

(四)对亲友捐赠给灾民的干木材,免收一切费用。

六、资金补助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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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区财政建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有关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七、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贫困残疾人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无房和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政府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确定的补助对象

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式。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编制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到各村组,并落实到户到人。要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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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的困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要于2016年11月前全面完成,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危房改造工作规划,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房质量

监管,整合利用各方资源,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减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区住建部门会同区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补助对象调查摸底和认定、项目工程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三)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有关部门在安排扶贫安居、

库区移民、生态移民、异地扶贫搬迁、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等项目资金时,要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乡镇和村庄,各有关部门优先考虑安排土地整理、通村公路、沼气建设、改水改厕等项目,争取与农村危房改造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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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地方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状,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采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在建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收取各项税费和工本费。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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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之家验收方案(四):2016年计生委工作方案(共7篇)

第1篇

为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转变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现就在人口计生委开展“走基层、访群众、找差距、转作风”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四进四促”活动要求为指导,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核心,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走基层、访群众、找差距、转作风”为抓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组织人口计生委干部深入基层,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查找工作差距,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

(一)主要任务

1、走基层。县人口计生委分成4个组按照分工深入联系乡镇开展以“四访四问”为主要内容的“民情走访”活动,即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问计生转型发展对策;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户,问家庭生产生活情况;访特别扶助和奖励扶助等“三项制度”户,问计生惠民奖励政策兑现落实情况;访计生信访户,问合理诉求,宣传法律、解释政策、疏导心理、化解矛盾。通过开展广泛走访,了解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对基层反映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积极协调解决,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办一些实事好事。

2、访群众。各小组要深入到乡村走访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地听取他们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要求每名干部职工联系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10户困难群众,与他们“零距离”接触、“无障碍”沟通,通过上门走访、汇报工作、征求意见、答疑解难、宣传咨询等形式,就目标考核、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好对策,让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理解、关注人口计生工作。

3、找差距。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围绕“四风”,查找委领导班子和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走基层、访群众过程中,要认真记录走访纪实,对于代表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记录梳理,并及时向委党组汇报。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汇总、分类,分析查找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根源,对查找出的问题、不足及差距进行梳理,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4、转作风。县人口计生委党组在开展“走基层”活动中,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减少考核指标,加强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加大服务基层力度,规范政务公开,精简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务质量。全体干部职工走基层时,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办理承诺制,对群众和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马就办,不能马上解决的要作出承诺,承诺如何办理或如何协调办理。

(二)工作方法

1、班子成员带头“走访”。委领导班子成员抽出50%以上的时间,带着课题、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了解计生政策落实情况、计生工作推进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虚心听取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掌握基层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村情民意充实“走访”。各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村组调研,全面掌握基层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发展思路等,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体民情,察民意,听民声,集民智,聚民心,亲身听取群众的呼声,认真记好“民情日记”,把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所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及时向乡村反馈群众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协助乡村解决实际困难。广泛收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及其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研究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当时能够解决的要积极主动解决,对不能解决的及时协调并向上级汇报,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完善以书记信箱、百姓论坛、社会舆论监督互为补充的全方位监督机制,通过实名举报奖励,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业务指导体现“走访”。要精简会议、文件,增加培训指导,制定科学考评指标,摒弃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一线为基层释疑解惑;指导基层组织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村民自治”等示范村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加强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出不足,促进工作。同时,要虚心向基层干部和群众学习,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共同探索破解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难点问题的思路、办法和举措。重点对基层落实阳光计生、诚信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证件办理等权力制约机制的情况进行督查,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评议、政风行风热线、领导接访、人口计生宣传等活动。

4、求真求实落实“走访”。通过“走基层”活动,重点解决委机关责任意识不强,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特权思想,权力部门化、权力利益化;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等现象。着力解决委机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等问题。全体干部职工要联系工作实际,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采取定点联系、结对帮扶、承诺办事等形式,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特别是要深入到贫困户、五保户、信访户家中了解实际困难,记好“民情日记”,做好情况反馈。对群众反映涉及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职责的矛盾和问题,凡诉求合理合法,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尽快帮助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情况复杂的,要沉下身、静下心,采取蹲点调研,意见没听清不走、问题没解决不走、群众不满意不走,坚决防止推诿扯皮;不合理要求的,讲清政策法规,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尽量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活动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组。县人口计生委把此项活动作为促进全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阵地大力宣传,形成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走基层”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挖掘和宣传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努力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统筹兼顾,强化指导。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农户了解实情,听取群众意见,记好“民情日记”。活动开展做到“五个结合”,即与落实县委、政府的重大工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找准抓手,创新工作载体,着力解决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和作风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确保“走基层”活动与推动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严格考核,确保实效。整个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县人口计生委全员实绩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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