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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药具实施方案

时间:2017-01-17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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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药具实施方案(一):2016单县避孕药具清理清查报告

单县免费避孕药具清理清查

汇报情况

根据菏泽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免费药具市场监管的通知>的通知》(菏卫办字【2016】4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于7月7日至8日集中开展了计划生育药具清查清查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 高度重视,思路明确: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迅速成立了以县卫生计生局局长为组长的药具清理清查领导小组,召开各级药具管理人员会议,认真学习省、市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单县计划生育药具清理清查实施方案》。本次活动,以严查国家免费药具流入市场为基本点,加强国家免费避孕药具管理,清查假冒伪劣、变质失效的避孕药具,规范县、乡、村三级的避孕药具调拨、发放和贮存,坚决杜绝国家免费的避孕药具流入市场。

二、 上下联动,措施得力。

本次清理清查活动,分三步进行:一是积极开展县站自查,清仓查库,账、物对照,严格批号管理到乡镇,清理过

期失效药具。二是严查县、乡、村三级计划内免费调拨的药具管理情况,对全县22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抽查,既:查药具进、销、存数量,看是否做到日清月结、季盘点,账、卡、物相符;查避孕药具库存情况,看是否存在变质失效、积压浪费的现象;查药具报表、报告单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使用药具人数和需求计划弄虚作假现象;查药具对象使用情况,看药具是否真正发放到位。三是严查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市场。药具市场清理清查工作是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自7月7日至8日,成立4个清理小组,分别由县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督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带队,再从县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计生药具站各抽调4名骨干力量,利用两天时间,对市场上100多家夫妻店和药店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清查,进一步净化了计划生育药具市场.

三.严格清查,效果显著。

本次计划生育药具清理清查活动,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各部门协调得当,加上媒体的积极宣传配合,为清查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清查中未发现有免费计生药具在市场销售。这次清查整顿活动,进行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有力地维护了广大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节育效益。

四. 清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1.药具分户账和保管账不太规范。

2.失效期的药具没能及时处理。

3.有些乡镇药具发放不及时、不到位。

4.有些村级药管员药具随访服务跟不上;

5.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市场有待规范。

五、 下步工作措施

a) 建立计划生育药具清理整顿工作长效机制,扎实工作,常抓不懈。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是做好药管工作的前提,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约束机制,预防、杜绝各种违法违纪和浪费现象,做到避孕药具能及时发放到位,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育龄群众。这项工作,是药具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今后将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b) 各乡镇(办事处)对药具保管帐、分户帐重新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帐物规范”;

c) 对县、乡两级的库存药具重新查看有效期,做到“先进先出”坚决杜绝过期失效药具的存在;

d) 进一步加强避孕药具的发放随访工作,真正做到“村中(社区)有人、单上有名、家中有药、访人会用、群众满意”的基本要求。

e) 加强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市场的规范管理,杜绝国家免费避孕药具买卖的渠道。

总之,通过这次清理清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了广大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进一步消除了用药隐患,提高了避孕药具优质服务水平,为全县药具管理工作整体上水平、上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单县卫生计生局药具管理站

2016 年7月 9日

2016年药具实施方案(二):2016--村级药具培训教材

【2016年药具实施方案】

2016年村级药具工作培训教材

第一节:村级药具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任务和要求,做好药具的保管,做到不挪用、不浪费、不丢失、不变质;

(2)准确核实和及时调整本辖区药具使用人数和需求数量,及时调运补充各药具发放网点所需药具,保证群众对药具的需求;

(3)根据实际要求,定人、定时、定量地及时发放药具,并做好发放登记,对使用者进行分类指导;

(4)定期召开药具使用座谈会,宣传避孕药节育科学知识,精心指导和讲解药具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定期进行效果随访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二节:避孕方法的的重点知识

一、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对象是哪些人?

常住人口,即乡户籍人口及外来流动人口中具有暂住证并且居住半年以上者。

二、哪些人适合使用宫内节育器避孕?

凡已婚育龄妇女,尤其是生过一个孩子的妇女,只要月经规律,生殖系统正常,无全身性严重疾病,自愿使用宫内节育器避孕者均可放置。

三、什么时间可放置宫内节育器?

(1)月经干净后3-7天内;(2)自然流产或者中期引产后已来过一次正常月经的;(3)正常产后42天;

(4)剖宫产后6个月。

四、放置宫内节育器后应注意哪些事项?

(1)放置后半月禁止性生活和盆浴;(2)一周内不做重体力劳动及剧烈运动;(3)放置后1、3、6个月各复查一次,以后每年检查1-2次。

五、什么是避孕?其主要原理及方法是什么?

避孕就是避免受孕。按照夫妇的意愿,采用各种避孕措施来调节生育,以达到在一定时期内阻止受孕的目的。避孕的原理和方法有:

1. 抑制排卵同时使宫颈粘液变稠,并引起内膜变化,抑制着床。如女用口服避孕药、避孕针和激素缓释避孕系统(皮下埋植避孕剂)。

2. 阻止精子和卵子相遇。如避孕套、男女结扎等。

3. 改变子宫内环境,使受精卵不能着床。如探亲避孕药、宫内节育器。

4. 杀死精子或使精子失去活动能力。如各类杀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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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使用女性避孕药可能出现哪些副作用?如何处理?

使用避孕药或避孕针时,一般不会出现明显的副作用。但对有些妇女来说,避孕药中的

激素含量会显得过多或过少,由此可产生相应的症状。常见的有:

1. 类早孕反应:因雌激素增高而引起水钠潴留,胃肠功能紊乱,并且合成雌激素对胃

部有一定的刺激性。常见的症状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头晕、乏力、嗜睡等。一般在口服短效避孕药5-6小时或服长效避孕药12小时后出现。轻者无需处理,一般在3个月后自行消失。改变服药时间,如短效避孕药在睡前服用,使副作用出现时,已在晚间睡眠中;反应较重者,可服用维生素B6、兴奋剂、止吐剂、维生素C、酵母片等,以减轻症状;

2. 服药期间阴道出血:应按时服药,不要漏服。出血发生在前半周期(1-14天):可从出血之日起,每日加服炔雌醇1片(0.005毫克)或短效避孕药半片,与原避孕药同服到22天停药;出血发生在后半周期(14-28天),可加服1/4-1/2片短效口服避孕药,与原避孕药同服到第22天停药;出血发生在服最后几片药时,可以停药,此时出血作为一次月经来潮,按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下一个周期的避孕药;

3. 经量减少或闭经:使用避孕药后子宫内膜增长不良,宫壁变薄、萎缩,使月经量减少甚至发生闭经。如果服完短效口服避孕药22片后,停药7天仍不来月经,则应从第7天开始服下一个月的避孕药。闭经超过3个月,应停药改用其他避孕措施,在服用长效口服避孕药期间出现闭经,经医生检查排除早孕后,仍可按期服药。如果闭经时间过长或合并其他症状,应停药并改用其他避孕措施,等待月经自然恢复。如3个月仍不恢复应找医师检查;

4. 白带增多:由于雌激素水平增高,使宫颈粘液分泌增多,可用止带片,减少雌激素用量;

5. 乳房胀痛及乳房小叶增生:可停药改用其他避孕措施,并继续随访观察;

6. 体重增加:体重明显出现进行性增加者,应停药改用其他措施。

七、特殊人群避孕方法选择:

(1)有性传播疾病、艾滋病、各种传染病者宜选择避孕套;

(2)有慢性病者宜选择外用药膜、避孕套;

(3)过敏体质对药、橡胶过敏者,宜选择用宫内节育器;

(4)有盆腔炎症、重度宫颈炎、对精液过敏者,最好采用避孕套;

(5)精神病患者或智障者,在家人帮助下,采取长效避孕方法。

八、哪些情况下应该采取紧急避孕?

(1) 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的房事后;

(2) 避孕套破损 、滑脱或用法不当;

(3) 体外排精失败;

(4) 在阴道口射精;

(5) 安全期计算失误;

(6) 短效口服避孕药漏服2粒以上;

(7) 发现宫内节育器脱落。

九、45岁以上的妇女为什么应停用避孕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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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45岁以后,卵巢功能逐渐衰退。为了防止卵巢功能早衰,长期服用避孕药的妇女45岁以后最好停用避孕药,改用其他避孕措施。

十、绝经期妇女应何时取出宫内节育器,为什么?

应于绝经后半年至一年内取出。因为:(1)绝经期妇女已无避孕必要;(2)如果以后出现阴道出血还要取器排除出血原因;(3)随着绝经年限的增长,子宫萎缩不仅增加取器困难,还可能发生节育器嵌顿等并发症。

十一、使用避孕套避孕的好处?

(1)防止性病(梅毒、淋病、衣原体感染、疮疹、艾滋病)、滴虫等的相互传染。

【2016年药具实施方案】

(2)没有药具的多种毒副作用,避孕效果好,与其它方法结合使用时效果更好。特别是新婚后、女方剖腹产后、哺乳期、长期服用口服避孕药的间歇期及患各种慢性疾病时,避孕套是首选的避孕措施。

(3)只有性交时应用,不易忘却,用后即弃,方便卫生。

十二、哪些妇女不宜服用口服避孕药?有以下情况者应禁用或慎用:

(1)急慢性肝炎、肾炎、血栓形成性脉管炎者禁用。

(2)患有心脏病,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史者不宜服用。

(3)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可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如在用药期间发生高血压,应停药观察。

(4)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者,暂不宜服用。

(5) 血液高凝倾向者应慎用。

(6) 子宫肌瘤、恶性肿瘤或疑有癌前期变化者不宜服用。

(7) 肺结核者慎用。

(8) 用药期间发生偏头痛或持续性头痛者应停药观察。

(9) 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10) 精神病患者或呆傻者,自己不能掌握服药时间和剂量,可在家人的帮助下服用长效避孕药或注射长效避孕针。

十三、长期口服避孕药要注意些什么?

(1)服药前要测量血压,因长期服药对少数妇女的血压会产生影响,所以服药期间要定期复查,以便及早发现。如有此现象发生及时停药,血压即可恢复正常。

(2)有糖尿病家族史者,最好服药前及服药后3个月做一次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服药期间每年复查1次。

(3)长期口服避孕药的妇女,最好不要吸烟。吸烟妇女口服避孕药会增加血栓性疾病的发生率。

(4)为防止因长期服药引起卵巢功能早衰,45岁后的妇女不宜服用避孕药。

(5)如要生育,最好在停药半年后怀孕,停药期间要采取其他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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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药具实施方案(三):2016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工作方案

为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工作。根据龙人口发[2016]2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联合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以下简称“药具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推进免费避孕药具服务流动人口全覆盖。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服务新市民、促进均等化”为主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实现全县药具服务“管理规范化、手段信息化、服务人性化、宣传常态化、渠道多元化”的目标,推动避孕药具服务免费发放工作步入依法、高效、科学、规范的运行轨道。

二、时间安排

1、制定计划阶段:2016年9月10日前。

2、实施阶段:2016年9月--2016年3月。

3、总结阶段:2016年4月--5月。

各乡(镇)于2016年4月底将活动总结上报县人口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站和县计生服务站。

三、工作内容

以“服务新市民、促进均等化”为主题,围绕免费药具宣传咨询、发放服务、规范管理、完善网络、调查研究等方面,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药具体质服务“六个一”系列活动。

(一)加强宣传推广。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短信、发放资料、宣传展板、咨询指导、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宣传药具免费发放政策和普及药具科普知识的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对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知晓度。

(二)完善发放网络。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总体要求,各乡(镇)继续在流动人口聚集区调整充实一批药具自助发放网点及药具发放监测哨点。要积极拓展流动人口药具供应渠道,创新药具发放模式,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作用,将自助领取与主动发送相结合、计生网点发放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普及性发放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要按照省《实施方案》提出推进药具免费发放“十进工程”的要求,构建“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智能化”的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获得免费药具的可及性和易得性。

(三)构建服务平台。各乡(镇)要依托药具发放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个流动人口发放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提供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网点查询电子地图。借助信息化手段,公布网点地址、服务时间、发放品种、联系电话等信息,最大限度方便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的需要,加强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服务。

(四)组织专题调研。各乡(镇)组织开展一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活动。要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现状和特点、药具需求动态等,解决网点颁、发放模式和宣传方式中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适合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的工作机制。

(五)参加征文活动。各乡(镇)要围绕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的理论研究、工作思考、实践探索、服务创新、完善机制等多方面内容,要按照省《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征文活动。

(六)开展示范活动。各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与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远行化系列服务工程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药具发放服务示范活动,完善服务社区或服务网点,规划药具发放网点管理服务和宣传咨询。根据流动人口特点、区域环境条件等具体情况,打造零距离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模式,开展个人诉求的药具服务方式和宣传形式。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于9月10日前上报县流动人口管理站和计生服务站,于2016的4月底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县流动人口管理站和县计生服务站。要切实加强对“药具服务年”活动的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县计生局将对服务所活动开展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深化活动主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流动人口药具发放和优质服务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确保“药具服务年”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通过开展活动,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全覆盖和基本公共服务远行化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016年药具实施方案(四):2016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进一步提高药具管理服务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根据省、市药具站关于做好全省药具信息化试点推广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市药具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要求,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坚持“立足基层,应用为主,资源共享,稳步发展”的指导方针,推进计划生育药具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不断适应新形势下药具工作发展要求,提高全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避孕药具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信息化试点建设,突破药具发放过程中人与物分离,发放流程与标准不统一的管理瓶颈,解决信息化水平低、统计手段落后、人员信息难以掌握的难题,进一步提高药具统计信息的准确性,药具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实现药具管理工作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管理信息化,发放精细化,宏观决策科学化。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5月15日-5月19日)动员准备阶段。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协调安装好服务器,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在这一阶段完成信息化试点中硬件和网络配置,梳理药具发放网点、发放模式和2016年度相关账册,核对领取避孕药具育龄群众花名册信息。【2016年药具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5月20日-5月31日)信息系统培训阶段。市人口计生委将邀请市药具站相关人员,集中培训全市镇级药管员,村级药管员由各自镇级药管员完成培训任务,市人口计生委将采取分片上门指导。

(三)第三阶段(6月1日-6月25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间镇村可选择上下一致的一到二个月的药具调拨、发放等数据录入测试,6月底试运行的数据将全部清空。各级对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予以总结,6月28日前以镇为单位将发现的问题统一上报至市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科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药具信息化建设是全省药具系统2016年的工作要点,也是我市今年一项重点推进工作。各镇乡要增强认识,从思想上确立信息化建设的战略意识,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把人口计生药具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认真抓紧抓好。市人口计生委成立药具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副组长: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站长;组员: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副站长、药管员、。领导小组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镇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工作。

(二)加大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各镇乡要积极争取财政对药具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确保各级硬件网络配备、服务器安装维护、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与更新达到信息化试点的标准要求,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完成村级药具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

(三)强化督查指导力度。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小组将巡回镇(乡、街道、开发区)、村(居)检查指导,解决信息化试点中的具体业务问题。各镇乡要制订工作计划,按日抓进度,乡镇负责人和药具责任人要及时协调解决各自镇、村两级在试点工作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2016年药具实施方案(五):2016计划生育药具服务活动方案

区开展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计划生育药具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品位、全知晓的公共服务,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全覆盖,区人口计生部门从2016年9月初至2016年11月底在全区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

一、活动主要目标任务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强化宣传倡导,提高百姓生殖健康知识,拓展药具自助发放机监测哨点项目,开展基层岗位练兵和创先争优活动,强化药具管理规范,提升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二、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各地要组织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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