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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示范点

时间:2016-12-28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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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示范点(一):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

奈曼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全面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机关党建的科学化水平,根据《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制定人口计生局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示范带动、规范提高、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努力培养特色鲜明、作用突出、影响广泛的机关党建先进典型,以示范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以党建促发展,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创建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实际效果和群众满意度检验创建工作。

(二)坚持统筹规划,加强分类指导。立足于本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和落实争创方案,分类别、分层次制定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突出典型特色和实际效果。

(三)坚持系统推进,务求取得实效。把创建示范点与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创建“五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等活动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务求取得实

效。

(四)坚持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创新。准确把握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规律,把创新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积极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建立新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五)坚持工作标准,确保创建质量。坚持高起点、高质量、严要求,示范点必须具备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够代表机关党建工作先进性。

三、争创标准

开展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就是要把机关党组织方案建设成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履行职责好、群众反映好”的坚强堡垒,成为贯彻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五个好”机关党组织的基本标准是:

(一)领导班子好

1、班子健全效能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书记一般由单位一把手兼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履行职责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整体效能好。

2、工作创新思路清。领导班子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认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3、班子表率作用好。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认真钻研党建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书记党

性强、作风正、业务精,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神,模范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带领班子成员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专职党务干部做到党建业务精,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把主要精力用在党建工作上;班子成员政治坚定,公道正派,联系群众,勤政廉洁,敬业奉献,模范带头作用好,群众威信高。

(二)党员队伍好

1、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工作业绩好。能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掌握业务技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专一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怕吃苦,勇挑重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服务群众好。工作扎实,作风过硬,文明优质服务,工作效率高;密切联系群众,自觉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群众威信高。

4、履行义务好。自觉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讲党性,顾大局,重团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5、思想作风好。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维护群众

正当权益,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无违纪、违规党员。

(三)工作机制好

1、实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

2、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把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树立“数量、时间、标准、责任”意识,做到责任到人,年初布置,半年检查,年终考核,保证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3、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课题调研等一系列制度,开设“支部讲堂”,在机关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浓厚学习氛围,推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促进机关各项工作上水平。

4、建立完善党委(支部)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和制度,健全落实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规章制度;督促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不合格党员,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党组织的会议、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齐全。

(四)履行职责好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突出。党组织紧紧围绕本机关单位的中心任务和工作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为大局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干部聪明才智,改进管理、攻克难关,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机关党建示范点】

2、思想政治工作效果明显。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斗志,营造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定期分析党员思想情况,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帮助党员干部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加强党内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定期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积极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4、培育机关精神,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以构筑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形成体现本机关单位特色的价值理念,成为机关干部一致认同和遵守的基本理念、价值标准。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娱乐活动,在活跃机关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促进本部门工作方面成效明显。

(五)群众反映好

1、建立与群众有效沟通的渠道。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倾听党员、群众意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2、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强。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亲民、爱民、为民”的宗旨意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积极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工作效率高,优质服务好。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实行文明办公,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推诱

机关党建示范点(二):关于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9年7月9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打造机关党建工作精品工程,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提升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使机关党建走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前头。经市委领导同意,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国、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部署,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改进机关作风为重点,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培养具有较强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机关党建工作典型,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全盘,全面提高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和“三化两型”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工作”的原则。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目标要求,找准党建工作服务市委和市政府工作大局、服务机关中心任务、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最佳切入点,以示范点的方式,走出一条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互推互促、同步发展的新路子。

2、“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准确把握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规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把创新贯穿于示范点培育工作的全过程,在防止增加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的前提下,鼓励各级机关党组织积极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建立新机制,推动示范点培育工作深入开展。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立足实际,严格标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突出机关特色和实际效果,不搞“一刀切”,培育建立一批时代性、代表性、引导性、实效性较强的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

4、“统一规划、软硬齐抓、整体推进”的原则。树立精品意识,创新工作思路,老典型要有活力,新典型要有创新,软硬齐抓,确保党建示范点能够体现本系统、本单位党建工作的最新水平。

5、“政策倾斜、资金扶持、齐抓共建”的原则。有效整合信息、资金等方面的资源,采取联系、帮扶、以奖促建等方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创建党建示范点。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带动市直机关党组织达到“四个新”:

1、机关党组织建设有新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规范,以“建设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健全一套好机制,完善一套好制度,养成一种好作风”为目标,争当“五好”基层党组织,机关党组织充满活力,党建工作富有成效。

2、机关党建工作有新亮点。机关党建工作要与党员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实际相结合,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机关党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富创新、更有影响,充分体现创造性、时代性和实效性。

3、机关党员干部面貌有新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服务跨越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和谐,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4、机关党建氛围有新变化。机关党建工作活动场所建设能够适应机关党建工作的需要和机关党员、干部的需求。开展活动既体现组织党员作贡献,又体现维护党员权益、关心党员生活,营造浓厚的党建工作氛围。

四、创建标准

(一)党组(党委)重视。部门党组(党委)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每年至少要听取二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机关党组织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机关党建示范点】

(二)领导班子坚强。班子健全,设置合理,按时换届。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视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能积极为大局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本单位党风、政风良好,业务工作每年都有新进展。

(三)党员队伍过硬。党员干部自觉服从党组织领导,遵守党章党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党员发展有计划,发展程序规范,党员队伍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规章制度健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员服务承诺、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建制度健全落实,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机关党建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五)档案资料规范。党建工作文档资料详实完整、收集及时、保管妥当。党建工作的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各项活动方案、措施、简报、会议记录、宣传稿件、音频图象、宣传照片等资料齐全,分类归档清楚,能够充分反映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和成果。

(六)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工作载体特色鲜明。党建活动有主题、有内容、有效果,为广大党员群众所欢迎,有良好的社会影响。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注重从实践中进行大胆探索,形成有效的制度成果,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有益借鉴,工作经验得到上级肯定、表彰和宣传推广。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活动准备阶段(7月30日以前)。各机关党组织依照工委下发的《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对照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标准,制定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至12月份):各机关党组织根据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考核评选阶段(2010年1月至2月)。工委组成考评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个别走访和发放测评表等方式,对申报单位开展“党建示范点”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工委考评组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命名建议,经工委党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四阶段:宣传推广阶段(2010年2至3月)。组织召开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经验交流会,对确定为机关党建示范点的党组织隆重进行命名,颁发匾牌和荣誉证书,展示机关党建示范点单位的工作成果。学习推广机关党建示范点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以机关党建示范点的实际成果来推动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提升机关党建整体水平。

六、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确保创建党建示范点活动有特点、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工委成立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刘旭光任组长,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王合生任副组长,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高春菊、陈官信、李云祥、纪工委书记张铁军、工委委员王东、蒋维亚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委组织部,由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王合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蒋维亚、钟孝君、马俊华、李莹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建立协作区联创机制。工委领导和协作区主任单位领导负责指导本协作区示范点的创建。充分利用协作区例会,了解创建进程,解决创建难题,总结创建经验,督促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荣获工委命名的“机关党建示范点”的机关党组织,工委将在经费、物质上予以一定的倾斜扶持。

四是落实领导责任。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单位党组(党委)主

要领导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抓,机关党组织书记对创建活动负总责,要全面抓并明确专人负责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措施,明确目标责任,抓好活动落实。

机关党建示范点验收标准

(一)组织建设

1、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由部门党政负责人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并配备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各1名。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有关工作会议。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党建,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机关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完成圆满。

3、党组织按期换届改选。书记、专职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应事先征得市直机关工委同意。

4、机关党组织协助党组(党委)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5、凡符合建立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条件的要做到组织健全,按期换届。

(二)思想建设

1、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

2、党员教育培训有计划,学习有考勤,活动有记录,党员有学习笔记本。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的时间和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本职业务。

3、重视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有计划地实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的双向交流(二届以内)。对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全年不少于7天。支持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培训班和其他学习教育活动。

4、按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坚持培养考察、集中培训、发展前公示、审批前谈话等制度,确保发展新党员质量。

【机关党建示范点】

5、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接转组织关系规范,组织党员在党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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