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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时间:2017-12-18   来源:合同范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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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第一篇_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被告:

地址: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法院依法解除2013年12月 2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610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13年12月26日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出售给被告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玉凤路西、燕南路北瑞丰苑的一套面积为96.6平方米的商品房,该房屋总价款为:881049元,其中有首付款271049元,余款610000元被告应在2014年2月6日以商业贷款贷款的方式支付,合同还约定交房日期为2014年10月31日之前。合同签订后,被告仅支付首付款271049元。之后,被告以贷款没有通过为由,在合同约定的余款交付日期到后,却迟迟未能向原告支付610000元的余款。直至今日,被告一直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约定:“逾期9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0.1%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因此,原告根据合同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法院判决被告依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金水区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置业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 月 日

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第二篇_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解除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协议书

需要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与乙方 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现因 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原《 》自 年 月 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 》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第三篇_解除合同书【范本】

合 同 撤 销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甲方 与乙方 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原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现因 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原 自 年 月 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2、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未发生的___________费 元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

3、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的__ ___元保证金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 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第四篇_租金,终止合同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邮编:

被告:海南XX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X (公司总经理)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XXX《中央商城》 邮编:XXXXXX 电话:68639851 , 31657399 传真:68533166

案 由: 商铺租赁纠纷

诉讼请求:

1.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履行“海南第一摩尔.铜锣湾广场”代租协议向原告支付租金人民币XXXXXXX 元,违约金人民币XXXXX 元(违约金计算详见附表)。

2.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XXXX年XX月XX日订立的“海南第一摩尔.中央商城”商铺租赁合同,并将原告名下的《中央商城》商铺(第二层BXXXX)返还原告。

3. 请求判令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在XXXX年XX月XX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根据合同铺面整体返租的规定另行签订了补充协议:即“海南第一摩尔.铜锣湾广场”代租协议(租期为十年)。协议约定被告每年向原告支付租金人民币XXXXX元,租金按半年度支付,每年的XX月,XX月分别支付,如逾期支付应按租金0.03%每天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被告自签订代租协议以来长期拖欠租金,原告多次讨要租金未果(每次都口头承诺过段时间一并支付),现已拖欠租金人民币XXXXXX元,违约金人民币XXXXXX元。

由于被告长期根本不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协议,支付代租租金,已构成根本性违约,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被告一而再再而三的违约,根本无视商业道德,不讲诚信的行为,原告只能要求与被告解除协议。

为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严肃性,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原告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1.履行“海南第一摩尔.铜锣湾广场”代租协议向原告支付租金人民币人民币XXXX 元,违约金人民币XXXX 元。 2.解除原告与被告在2003年06月XX日签订的“海南第一摩尔.中央商城”商铺租赁合同,并将原告名下的《中央商城》商铺(第二层BXXXX号)恢复其原状,交付原告。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此致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原告人:

年 月 日【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附:“海南第一摩尔.铜锣湾广场”代租协议 份

其它证据材料 份

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第五篇_2016同意解除合同的承诺书

同意解除合同的承诺书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现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恳请支持采纳。

一、涉案合同合法有效,应该尊重当事人约定。本案当事人已经约定:赎楼费和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均由原告承担,被告是净得##625000##元。这是本案的关键事实也是市场交易惯例。

1、根据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产买卖合同》第一条约定:“房产有抵押,买方已经核实产权相关文件记载信息”,即原告理应知道抵押情况。

2、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原告不明知该套房产与其他两套房产共同抵押,不是事实,不符合常规常识。因该份合同第1.2条款明确写明:“专项用于购买城市主场公寓a座1411、2412、2413物业(期楼或现楼)。”第1.3条款写明:“贷款期限120个月。”而该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16年9月19日,那么显然,该贷款期限应该到2016年止。应该说,原告不知道银行有这么霸道,竟然不同意只赎回其中一套房产,而只同意捆-绑赎楼。

3、根据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第八条第五款明确约定:“以上税、费,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其中第(1)---(24)项税、费,买方承担第/项税、费”,即本案双方已经约定一切税费均,包括##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卖方无需承担任何税费。其中第(20)项就是赎楼费,第(24)项是##其他(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之所以约定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就是预防没有想到的一些项目的收费情况。这也就是立法技术上的兜底条款。既然已经有明确约定,就应该严格按照约定办理。

4、认为赎楼是买方的责任,其实是一个误区。无论赎楼是哪方的责任,但缴纳赎楼费和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合同明确约定,是原告的责任。

赎楼,就是付清卖方该物业的抵押贷款本息并注销抵押登记的行为。

赎楼费是按赎楼金额和担保方式来算的,赎楼有现金和担保两种,一般最多的是担保赎楼。担保赎楼收费是赎楼金额的1%,现金赎楼是2%以上。

赎楼所需资料:

卖方所需资料: ##

1、卖方身份证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有房产证才可赎楼)

3、抵押借款合同原件;

4、卖方供楼存折原件加密码;(银行扣款时用)

5、银行欠款清单;(业主去银行打印时,同时向银行提出书面提前还款申请)

6、产权查档单;

7、买卖协议;

8、公证委托书。

买方所需资料: ##

1、身份证复印件;

2、有资金监管的提供监管协议;

3、银行贷款承诺书。

显然,本案的赎楼绝对不是单方单方的责任也不是单方可以完成的。

二、根据合同约定,出现其他情况双方应该协商,而不应该解除合同。

此案合同第八条第四款约定:“如在合同正常履行过程中,因国家和地方政策原因,增设税费种类或提高税、费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a种方式处理:a、买卖双方同意协商承担。”根据上述约定,双方应该协商处理,不应擅自单方解除合同。事实上,在协商中,被告同意承担另两套房捆-绑按揭贷款的赎楼费用以及公证费,并已经通知中介公司中联地产的经办人蔡灿声;但原告又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被告拒绝后,原告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导致交易失败。

如果原告真心想成交,完全可以也应该选择更好的解决办法:先将合同上已经约定的赎楼费交了,如果你认为你不应该交这么多(三套房产捆-绑抵押贷款的赎楼费一共4000多元,一套只要交2000元左右),认为全部要你交,不合理不合法,你完全可以履行合同后,行使撤销之诉或不当得利之诉。以多交的2000元左右为标的,向被告起诉,那该是多么简单而明了的事情。

本案目前的关键事实是:该套房产至今被告没有出卖,也同意重新与原告签订合同,继续将该房卖给原告;同时,被告已经代替原告交纳了三套房产的全部赎楼费,该房已经赎出。

三、本案合同已经被原告单方解除。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本案被告方没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确认请求,自然不能抗拒合同被解除的结果。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还对解除异议诉讼或仲裁的提出,作出了时间限制:“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原告单方解除合同后,又主张对被告适用违约定金罚则,违反法律,违背最高院 公报公布的对全国法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违背相关司法解释,也有悖法理、常情、常理####。

(一)解除合同属合同法调整范围,应当适用合同法。《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后果已有明确的规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既然立法上没有给解除合同方适用定金罚则这种权利,合同上也没有这种权利,原告的这一诉请,不应支持。即使原告能证明其单方解除合同,符合同法第96条的相关规定,被告方也只能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责任,而不能承担违约定金责任。

解除合同,是解除合同当事人之间因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方式。按理论界的通说,在合同订立后、履行中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事由,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程序,解除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二种形式,解除合同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一是使得该合同的法律效力丧失;二是双方的财产回复到订立合同时的初始阶段;三是必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二)适用定金罚则属于担保法规范范畴,应该适用担保法。《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第二条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由此可见,定金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它与所担保的基础合同二者之间形成主从合同关系。基础合同即主合同被解除后,其法律效力归于没有法律效力。按主从合同的关系,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也随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由此,不能再适用定金罚则。因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赔偿,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当对方不退还定金时,其可以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换言之,根据主、从合同的理论,定金合同也随其所担保的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如违约的当事人是收受定金的,则将该定金返还给支付定金一方,不再执行双倍返还定金的定金罚则。如违约的一方是支付定金的,在扣除赔偿因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其余部分应予以返还。

(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5期)公布了最高院(2016)民一终字第23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并在【判决摘要】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导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故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等形式的民事责任。”最高院该份判决在判文中再次指出:“本院认为,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解除合同的后果,违约方的责任承担方式也不表现为支付违约金。因此,对桂冠公司(一审原告)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主张,本院亦不予支持。”该份判决严格按照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判决违约方仅承担返还不当得利,赔偿损失的责任,而驳回了一审原告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以及承担违约金的请求。希望也相信贵法院能严格依法判决;希望也相信最高院公报公布的案例能对贵法院的判决有指导意义。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本案发生三套房产必须捆-绑一起赎楼的情况,可以认定属于意外情况。因捆-绑赎楼,并不是法定的。如果银行能够通融,能够协商,完全可以只将其中一套赎回,但基于银行垄断经营的状况,作为按揭借款的个人,在其面前根本没有话语权。他说必须捆-绑赎楼,借款人毫无办法。出现这种必须捆-绑赎楼的情况,应该是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想到的意外情况。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五)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即使本案被告有迟延履行的行为,也没有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即使要适用定金罚则也应该根据其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即所占合同约定义务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不能全额适用。

原告的彻底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还能得到双倍定金;而仅仅迟延履行合同的被告,却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这应该是不需要专业知识就能做出的评判。

从专业角度分析,也只能得到同样的结论。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为何不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或定金责任呢?

这个问题是合同法的核心问题之一。在大陆法系,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向着将来发生作用,而合同解除是溯及既往的发生效力,就像合同没有发生一样,一般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而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将大陆法系的终止和解除放在一起,并且整个合同法第六章用终止代替了合同的消灭。所以,我们理解起来就有困难。但有一点是明确的,不管是解除还是终止,合同约定的一些东西已经没有作用了,也就是非违约方要么继续保留合同的效力,要么解除合同。我国的合同法规定是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但是不能再根据合同要求承担原来约定的违约金了,因为很明显,要求解除合同一方已经不想保留合同的效力了,而违约金、定金都是在合同有约束力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的。但要注意,有些条款还是不会失去效力的,如解决争议的条款,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它都是有效的。正是从这个意义出发,我国合同法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列为第六章,而将“违约责任”平行的列为第七章,可见终止、解除与违约责任本身就不在一个章节中,不能混为一谈。

【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五、原告单方解除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第##94##条的相关规定,无权单方擅自解除合 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纵观本案,应该不能适用第(一)、(二)项。那么能否适用第(三)呢?第(三)项

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那么本案被告的主要债务是什么?无疑不是关于赎楼费那4000多元赎楼费之争,而应该是交楼义务,被告至今没有拒绝交楼的违约行为和意思表示,至今随时准备将房产交给原告;第二,什么是合理期限,原告在2016年8月29日与被告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因4000多元赎楼费发生争议,原告2016年9月21日久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原告给了被告合理的期限吗?结论:被告即使没有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原告也没有给被告合理的期限。所以,原告不能适用此项要求解除合同。那么原告能否适用第(四)项,即使是被告迟延履行,也不可能导致原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前述);是原告的擅自解除合同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结论:原告也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六、##原告解除合同,属根本违约,理应承担定金不予退还的责任。

即被告已经收取的5万元定金,被告有权不予退还。事实和理由:

1、被告收到原告委托的律师邮寄来的《律师函》称“委托人现正式通知你方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并保留追究你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事实证明:原告已经解除合同,并向法院起诉,即实践了律师函的诺言。

2、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原告既然已经解除合同,那么就应该为其解除合同的行为承担责任,该种责任就是无权要回已经缴纳的定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七、原告还有如下违约行为:

1、没有根据《房产买卖合同》第九条,提供银行的贷款承诺书(函);

2、没有缴纳自己认为应该缴纳的涉案房产的相应赎楼费。

综上,请求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谢谢!

代理人晏辉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解除合同承诺书

致:北京市xx-xxx-x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承诺: 年 月 日与北京市xx-xxx-x有限公司签订的 工程,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为: 。现申请此合同终止。

我公司承诺:终止上述合同后,我公司不在向贵公司申请材料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承诺单位(全称、公章):【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年 月 日

解除合同协议书例文

甲方(原合同出卖人):

乙方(原合同买受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于2016年9月24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编号为:

二、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同意乙方自动退房,解除该合同。甲方就签署该合同收取之楼款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返还乙方。

三、原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随之作废。甲方在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到房管部门备案后,即可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房屋。

四、订立本协议及办理有关手续所需之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公证费及政府有关部门之收费等,均由乙方支付。

五、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经鞍山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市公证处及房管部门各一份,五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第六篇_2015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第1篇: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联系电话:【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了《劳动合同》(合同编号:_____)(详见附件)。基于乙方个人生涯规划发展原因,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解除该《劳动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劳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放弃追索的权利。一方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1。2《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劳动合同》项下约定的须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总计人民币壹万元的款项之外,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钱款、费用。乙方同意,该等钱款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钱款,除此之外,甲方没有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债务。

1。3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同时放弃根据《劳动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赔、赔偿或其他请求的权利。

2、承诺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2。1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债务负担;

2。2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东莞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4。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壹)份。

4。3附件:《劳动合同》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第2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现经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一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人力资源、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的,仍应遵守原协议的约定。

七、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处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第3篇:解除合同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20年月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之行为。从此乙方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得再进入甲方的任何厂房及宿舍。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办理完毕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计人民币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资在内的薪资、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奖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甲方应支付之保险费用及含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其他应支付之款项等项目)。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款项后,甲方既已履行完毕所有对乙方的义务。乙方如认为甲方还有其他义务的,在乙方接受以上款项后,既视为乙方已放弃主张的权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张(含申诉、起诉、投诉)任何权益。

第四条乙方已仔细核实出勤记录及计算薪酬的其他依据,乙方确认甲方已依法足额发放乙方任职期间的所有应得薪酬(包含加班费)。乙方因工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为级,乙方本人已知晓,根据法律规定乙方应得的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款项可达人民币元,但乙方仍旧同意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

第五条甲方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六条签署本协议以后,乙方承认其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每一个承诺,乙方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已经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第4篇: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因__________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请终止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终止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

二、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计算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三、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资、奖金、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的社会保险关系﹙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仍在甲方,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有关缴费标准及时间约定如下:

﹙一﹚各年度缴费基数的确定:乙方可根据甘肃省统计局当年7月1日公布的上年度甘肃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作为当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二﹚缴费费率:养老保险28%、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按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当年费率计算﹚、生育保险0。5%、公共设施建设维护费2%﹙按照747元标准计算﹚。

﹙三﹚缴费标准:缴费标准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率。

﹙四﹚缴费时间:按照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每年的缴费分为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乙方依照上述标准在当年的5月31日以前缴纳一次﹙核定数额﹚,在11月30日前缴纳一次,两次缴纳的数额等于缴费标准。逾期不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出自动离职处理。

五、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或发生对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六、劳动合同终止期满,乙方愿意回甲方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工作。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回原单位的,甲方可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七、劳动合同终止期满,乙方若提出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时,可以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九、本协议自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甘肃中牧山丹马场总场XXX乙方: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二○XX年X月X日二○XX年X月X日

第5篇: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与乙方_____原于_____年_月_日签订的合同名称:_____的合同,现因_____由于乙方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于:_____年_月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给__方造成损失计人民币____万元整,由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从原建房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已收取乙方人民币共万元整,扣除赔偿金后甲方应退回乙方保证金人民币:____万元(其中包括签订合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坡下面一间房屋的购房款__万元整)乙方银行开户行__________,帐户名: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银行一经转帐成功后,之前甲乙双方合作协议全部终止,不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经济纠葛和产权的归属问题,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共两页,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第七篇_2015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第1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第2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承包土地名称为,总面积______亩,四至界限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过50年,机动地承包期不得超过3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乙方应于当年______月

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采取实物折值计算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相当于斤小麦(或玉米、稻谷等)的价值,年总承包金相当于斤小麦(玉米、稻谷等)。单位价格按交款年中级质量国家收购价格计算。

⑵采取浮动方式。第一年每亩地承包金元,总承包金

元。以后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为基数,每年上浮递增%。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集体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治理绿化,每年治理绿化面积不少于亩。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按约定向发包方缴纳承包金。

6.服从甲方对村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七、承包土地流转

乙方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方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合同应报甲方备案。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转的,乙方仍应履行本合同。实际经营土地者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依据本合同另行约定。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违约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

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无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乙方不按约定缴纳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担应缴资金‰的滞纳金;逾期个月不缴纳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约行为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其它约定

1.国家有关土地的补贴以及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直接收益归甲方享有;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规划调整占用承包地不属于违约,征地补偿归甲方享有,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在相关资金中给乙方相应补偿。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项处理:⑴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东辽县泉太镇新农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东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第4篇: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乙方)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土地的经济价值,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甲方将一处土地有偿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承包范围:乙方承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处,东至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总面积为_______亩。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一)乙方每年每亩向甲方交纳承包金_______元,总承包金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

(二)承包金交付方式:

四、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保证该土地界限、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1

(二)该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有关合法权益。

(三)乙方只准在承包范围内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等,不准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另行发包。

(四)甲方有按时收取承包金的权利,乙方有义务按时交纳承包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五)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的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六)乙方在承包期内的一切生产经营投资均由乙方本人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在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八)乙方不准在承包范围内进行破坏性生产经营,否则乙方将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准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乙方将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

(十)乙方在生产经营该土地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到期后,甲方重新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五、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2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单方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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