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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盘点制度

时间:2017-11-05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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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盘点制度 第一篇_车辆管理制度

金银龙大酒店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酒店公务用车,提高用车效率,降低开支,节约成本,有序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各部门管理人员公务用车,各部门人员公务用车。 三、车辆管理

1、酒店行政车辆的调度和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行政人事部应做好每次用车的详细记录。酒店实行专人专车专管、由行政人事部具体管理和调度,并对车辆保养、维护、意外事故、交通违规等进行协助处理和监督落实。

2、车辆驾驶要严格按照规定,驾驶员持证驾驶,用车实行派车申请制度,出车前由行政人事部填写派车单,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出车。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自调动车辆或绕道行驶而引发的交通肇事及经济损失一律由个人负责。

3、员工因公务需要外出用车时要先填写《派车申请单》,提前向行政人事部预约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

4、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凡工作以外时间用车,必须报酒店领导批准方能使用。 5、员工不得将酒店车辆借予其它任何人使用,车子外借必须有总经理签字方可外借,车辆外借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电子眼或意外事故等由借车人承担,如属酒店业务关系,由酒店酌情处理,车辆外借后归还,收车人必须检查车辆,如出现损坏未查出由收车人负责。如因私自外借给他人使用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该司机负责。

6、出车在外一定要注意选取停车地点,严禁在不准停车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离开车辆时须锁好车门、窗户,以防被盗。

7、出车到达目的地时,驾驶员须明确告知用车人在何处待命,且不得私自开车到他处或办

理私人事宜,若被用车人投诉,一经查有实据,要受相应的处罚。 8、用车人下班后,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车辆钥匙上交到行政部。 四、维护和保养

1、对确实需要进修理厂的车辆实行报修制度,驾驶员必须向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申报修理项目,并填写报修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送修,提车时必须将有驾驶员本人签字的修车明细单据返回交给行政人事部。

2、加油一律实报实销,行政人事部统一按流程向财务部进行费用报销。 五、安全和奖罚:

1、用车人驾车时遵守交通法规和酒店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驶。凡违返交通法规或酒后驾车而被处以罚款等一律由本人负责,因工作需要非停放车辆地点造成的罚单,应及时上报酒店,酒店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2、行政部对酒店车辆妥善保管好各项手续、油卡、证件、钥匙,以防丢失。 3、车辆违章或者被电子眼拍摄的由当事驾驶员自行负担并准时缴交。

4、用车人在出车的过程中,如发生车辆故障、交通意外均须第一时间报告车管负责人再进行处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根据有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当事人应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当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调解,分清主、次责任后,驾驶员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对交通事故引发的刑事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如他人责任赔偿款项应上交酒店,不得私自截留,一经查出,按赔偿额双倍处罚。

5、驾驶人员必须详细正确填写《派车申请单》,驾驶人员对《派车申请单》上相应内容不填写或填写不清楚,对该次出车费用不予报销;若随意填写或填写不实,除不报或退回已报的该次出车费用外,处以已报费用相同数额的罚款。

6、用车人野蛮操作,导致车辆人为损坏的,全价支付维修费用,并处以200至500元的罚款;由于司机操作不慎导致车辆损坏,司机需承担保险酒店不赔付的维修费用,同时酒店将

给予司机个人处于全额维修费用20%的经济处罚。

加油登记表

行车记录表

车辆盘点制度 第二篇_车辆管理制度

东莞市某某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小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更合理使用车辆,提高用车效率,加强车辆管理及车辆的调度统一化。

二.范围:公司公务用车

三.车辆责任区分:车辆实行定人驾驶,专车专管,驾驶员对所分配的车辆承担责任。

1.粤S123456为某某专用车,驾驶员:

2.粤S123456为某某专用车,驾驶员:

3.粤123456为某某专用车,驾驶员:

4.粤123456为某某专用车,驾驶员:

5.粤S123456为某某专用车,驾驶员:

6.为增强驾驶员队伍,某某为后备驾驶员,在公司需要时替补专职驾驶员出车。其他人员未经行政副总许可,不得驾驶上述车辆。

四.证照审验/保险:

1.驾驶员对自已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

2.出车前应将行驶证等随车证件及驾驶证等自身证件携带齐全。

3.证件年审及保险费续交需提前申请办理。

五.车辆保养/维修:

1.驾驶员应按车辆的保养规范执行,维护车辆最佳状况;注意里程数,于固定里程进行换机油(补水补液)、“三格”等例行保养(日常保养,一、二、三级保养)。

2.随时防范车辆失窃或损坏,在外停放时,多注意位置周边,防止碰擦、刮花。

【车辆盘点制度】

3.安全驾驶,对于车辆操控感觉异常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进行检修。

4.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安全带完好。

5.计划保养/维修时,先填写《维修申请单》报行政副总,按副总安排的时间进行。

6.在行车中途出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电话报告副总,按副总指示处理。

7.维修后要带回所更换的零配件,并及时作好《维修记录》

六.路桥费/用油:

1.路桥费:各车均配置“粤通卡”,按需使用,在余额达到安全线(1000元)时,及时报告副总充值;在“粤通卡”不能使用的路桥需要缴费时,先电话报备副总,缴费后保管好相关票据回公司报销。

2.用油:现公司签约某个加油站为合作伙伴,并建立车辆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车辆一律凭“油卡”加油。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每次出车或

返程时经过加油站尽量顺路加油,有长途任务在出车前需将油箱加满,确实不够仍需在外地加油的情况电话报告副总,保管好相关票据回公司报销。在余额达到安全线(2000元)时,及时报告副总充值;

七.安全行车:

1.驾驶员需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如闯红/黄灯、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掉头、违规停车、未系安全带(含副驾驶座)等违章行为,记分/罚款金额自行承担责任。

2.为确保安全,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白天,驾驶员禁止饮酒。

3.未经上级许可,不得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车辆盘点制度】

4.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车社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并及时报告行政副总。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遵循“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5.加强学习,掌握最新法规及路况,每月一次会议,同事之间多交流驾驶技能心得。

6.专心驾驶,公司领导或客户交谈的事项,应保守机密,不得泄露。

八.奖励:

1.安全奖:当月无违章行为,奖励驾驶员50元(在每月会议上现金发放);

2.节约奖: 粤S123每100公里按N升耗油量计算,粤S123每100公里按N升耗油量计算,粤S123每100公里按N升耗油量计算,在此基础上节约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九.用车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用车人提前一天发送申请用车邮件至行政副总和前台,副总按事件轻重缓急程度、邮件先后时间给予派车。

2.用车人对用车地点、时间、路线要有计划性,不得让驾驶员在中途浪费性的往返。

3.用车人出车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可出车途中又因某事或什么东西忘带而让驾驶员掉头返公司办理后再出发。

4.多人同坐一车外出,按路线逐一办理,先办完事者可坐公汽返厂,偏僻处可搭摩托车。

十.保安门禁控制:

1.保安大门岗做好门禁管理,车辆没有授权人员的批准,不准放行;

2.车辆的出入时间、出入里程都要如实认真记录;

3.随车人员没有放行条,不准放行;

4.派车单要保管好,统一交到人力资源办公室,便于做相关数据统计。

十一.私车公用:在公司车辆运送能力不足,公务急需用车时,借用同事私人车辆。

1.粤S****为**私家车

2.粤S****为**私家车

3.粤S****为**私家车

4.私车公用时,驾驶员须填写《出车记录表》,日期时间里程要逐项详细记录并由用车人确认,行政部每月核算一次,粤S***每100公里按*升耗油量计算,粤S****每100公里按*升耗油量计算,粤S****每100公里按*升耗油量计算,公司给予相应数量的加油数额。

5.考虑到车辆在运行中除用油之外,还有维修/保险/折旧等因素,公司在私家车的加油数量基础上额外给予20%的油量作为相关补贴。

6.声明:在公用期间发生车辆故障则私家车主自行处理,公司不用承担责任;如遇交通事故,则视为公务车辆办理;私家车主不享受安全奖与节约奖。

相关表单:

《派车单》

《出车记录表》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

《车辆费用支出月报表》

车辆盘点制度 第三篇_车辆管理制度

聚力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1、本公司的公务专用车由各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在城区内办理公务,需先填报用车申请单,经直属上级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批后方可以派车。到城区外办理公务,也应填报用车申请单,经直属上级审核、隔级主管批准后,行政部派车。 3、一般员工因公外出,确因工作需要,需先填报用车申请单,经直属上级、行政经理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批后方可以派车。到城区外办理公务,不予派车。

4、本公司业务用车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使用和保养,必须每天填报用车记录。除满足本公司业务需要外,不得外借。

5、本公司领导公务用车由公司定常规用车费用标准(长途任务另行单独核算),当月超标部分,由其本人自付。

6、本公司员工因私需要用车(仅限于本市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并经经直属上级、行政经理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批后方可以派车。因私用车需缴纳用车成本,如与公务用车发生冲突,应首先保证公务用车。 7、因工作关系需对外借出公务专用车时,由申请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直属上级、隔级主管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批后,行政部派车。 8、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分管部门负责,届时需填报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保养或小修由行政经理批准,8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由总经理批准。

9、本公司车辆档案由各公司行政部管理。车辆档案内容包括车辆原始购车资料、行驶证、保险单、养路费、税单、行驶登记表、维修登记表、车辆专用保管人资料等。

10、公司常规用车,由各公司经理会同行政经理核定车辆油耗,月底按里程数统一核对油费后报销,每月油费总量不能超过核对量的5%。额外超出费用不予报销,且违犯本条规定者,本公司有权处以50元以上,300元以内的罚款,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本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照价赔偿。 第七条 驾驶员守则

1、必须模范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保持车内外的整洁。 3、出车前后,要对车辆进行例行技术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要及时予以解决,确保车辆行驶技术条件完好。发现燃油不足,应先加油后出车。

4、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得随处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车内电器开关是否关闭,要锁好保险锁。

5、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及时报告部门经理,并在本公司下属的修理厂安排修理事宜。未经本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送到其他单位维修。

6、负责对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保管,出车时要确保证件齐全。 7、要注意劳逸结合,讲究职业道德,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开车,不准赌气开车。

8、若故意违章或过失违章而被交警处罚的,其经济处罚、违章责任均由其个人承担。

9、必须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10、对乘客要文明礼貌,除非乘客问话,否则不得与乘客交谈。 11、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私自开出。

12、休假或离岗前,必须将所开车辆的证件和钥匙,一齐交给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并当面检查车辆技术情况。

13、主管部门负责每月对驾驶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其考核记录作为其评发当月工资和奖金的依据。

车辆盘点制度 第四篇_车辆管理制度

分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车辆服务范围 ................................................................................................................... 2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 3

第四章 车辆调度管理 ................................................................................................................... 4

第五章 车辆年审、缴纳养路费及购买 ....................................................................................... 5

第六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 6

第七章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 ........................................................................................................... 7

第八章 油料管理 ........................................................................................................................... 9

第九章 其他管理 ...........................................................................................................................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分公司车辆管理,强化驾驶员的责任意识,明确操作程序及责任,经过实际管理总结,完善形成本制度。

本制度由分公司主管负责统一管理,由分公司副主管负责驾驶员管理、安全教育、车辆调度、车辆维护维修等具体事项。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规范下列内容

(一)车辆服务范围

(二)驾驶员管理

(三)车辆调度管理

(四)车辆年度检审、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购买管理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七)车辆事故处理规定

(八)车辆油料管理

(九)其他管理

第二章 车辆服务范围

第三条 车辆用于分公司人员和各合作单位公务活动,以及经过批准的非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分公司领导公务用车,保证技术人员公务用车,其他公务活动视其轻重缓急予以安排。每次用车凭《派车单》

向车辆管理人员提出申请,按审批权限申报批准后安排。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第四条 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认真执行《分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条 严格遵守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所有人员必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未经车辆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将车辆开回家。

【车辆盘点制度】

第六条 严格遵守分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相互之间应进行监督、提醒。

第七条 驾驶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学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有关法规,提前熟悉《公务用车申请单》(如附件所示)中起止目的地路线、道路状况和车辆性能确保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

第八条 爱惜公司车辆,出发前、收车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公务车辆行驶记录单》(如附件所示),仔细检查车辆,确保车辆的水、电、油等性能正常。

第九条 出发前对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应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第十条 进行车辆的加油、保养、维修等,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动车。

第十一条 实行专车专人,车辆只限指派的驾驶员驾驶,未经分公司车辆管理人员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使用,因工作需要交接车辆,必须提前做好交接检查,凡发生车辆损坏而责

任不清的,由经手驾驶员共同赔偿。

第十二条 驾驶人员必须爱护公司车辆,保持车辆卫生,保管好随车物品及维修工具。若发生遗失、损坏现象,必须进行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 未经车辆管理人员和分公司主管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车。

第十四条 行车时严禁吸烟、拨打接听电话等,做到文明、礼貌。 第十五条 在外出车及夜间泊车时,必须停放于专用停车场,离开时认真检查门锁,严防被盗。

第十六条 行车时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救护伤员、通知交警部门,并及时向主管报告。凡因违章、肇事等罚款,费用一律自付。一年内发生三次(含)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对于怠慢工作、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情况给予警告、罚款、降低绩效考核、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部门负责人每月根据派车单、出车次数、任务完成情况、车辆清洁卫生、车辆状况等对相应驾驶员进行业绩考核。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季度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补助等奖励。

第二十条 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技术员除按时保证出车任务外,必须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保持通讯畅通。

第四章 车辆调度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市区内,且用车时间不超过半天的公务用车,由车辆管理人员直接安排,节假日用车的,须报分公司主管分管领导批

准。

第二十二条 外单位和外单位人员借用车辆,一律由车辆管理人员报分公司主管后安排,并填写《车辆借用单》,注明如在车辆外出期间发生车祸、扣分、罚款、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借车人全部自行负责。

第二十三条 不论公务还是非公务活动,车辆凡需驶出市区的,一律由车辆管理人员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经分公司主管审批。

第二十四条 在市区使用的车辆,夜间必须停放在分公司指定车库,严禁将车辆开回家(除特殊情况经主管同意)。

第二十五条 由于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车辆受损的,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第五章 车辆年审、缴纳养路费及购买

第二十六条 分公司车辆进行年度检审前,负责保养的驾驶员必须做好维修检查。

第二十七条 检查中若发现问题,应按车辆维修保养规定进行维修,并应达到年审标准。

第二十八条 将车辆年审手续备齐后,应在到期日前进行年审。 第二十九条 如因人为原因造成车辆年审逾期的,由保养人负全责并支付罚款费用,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第三十条 车辆保险统一在总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

第三十一条 若逾期购买而被罚款的,罚款由各责任人自行承担。

车辆盘点制度 第五篇_2016农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农业局机关财务的管理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激活增收节支,严厉杜绝铺张浪费,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全局经济健康正常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相关财经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二条规范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执法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

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局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和行政执法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条有不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而自行收费或执罚的站、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到局计财股申领财政正式票据。收费执罚后五天内应与局计财股结算,并将所收款项全额缴入国库。

第四条各站、室取得各项收入,应开具合法票据。票据上必须详细填明收款日期、收入项目或事由、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应同时用中文大写字填写清楚),并加盖收款单位公章及收款人签章等。

第三章支出审批报销

第五条各站、室取得各种支出报销凭证必须手续合法、票据合法。

第六条各站、室申请报销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各项费用,应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填报。

第七条各项支出费用报销前,须先由经手、验收或证明人在票据背面签字,并送局计财股审核,再经局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单位临时借款时,借条应经局主要领导审批,方可借支。借款人于事后应及时按文件规定办理结算和报销手续等。

第四章公用经费管理

第九条局统一订阅的报刊杂志,由人秘股负责分发管理。

第十条局办公用品由计财股统一采购,人秘股专人管理,实行领用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局统一负担局领导、减负办、人秘股、计财

股电话费用,局领导干部话费补助标准严格按照县廉政办审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局文件、材料打印坚持节俭原则,严格申报审批管理。各站、室的文件、材料,局打字室能完成打印的,必须在局打字室打印;确需由营业场所打印的文件、材料,各站、室负责人提出打印数量申报,报人秘股审核,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再交指定的营业场所打印。

第十三条局业务招待费严格贯彻执行*党发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若干规定》之规章制度。一般情况下,同城不吃请。对于确需招待的外地及上级来人,应在局主要领导的交办下,视来客对象限额招待。

第十四条规范局公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节约车辆维修费、保养费、燃料费等使用经费。局公务用车一律实行ic卡定点加油制度。车辆维修和购置零配件也一律在本县维修厂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县外维修和急需更换零配件的,必须报请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不论何种情况,维修更换的坏零配件一律带回本局存查。

第十五条自来水费除能源办、种子公司等办公室或营业场所按表交费外,全部由局统一负担。

第十六条电费除能源办、种子公司等办公室或营业场所按表交费外,全部由局统一负担。

第十七条局公用、营业性用水电使用量及交费额,应由局水电管理员专职管理,建立专门台账,定期收缴。

第五章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八条局机关财产物资由计财股统一采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按国家管理部门之规定,建立起明细登记账册。凡价值在2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物,一律作固定资产入户列账。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使用单位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时,应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并具办领用手续和按时归还。

第二十条建立起定期清理盘点制度。对本局所有的财产物资,应每年进行两次清理盘点。盘点中发现短少或损坏的财产物资,除正常原因外,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专项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局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申报、审批、验收和审计监督制度,管好用活专项资金,严禁挪用专项资金。

第二十二条各类专项资金到账后,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集体讨论、研究、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专项资金实施项目完成后,必须上报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接受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局每年对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到位、管理到位,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本办法的站、室、个人,年度总结中,给予评先、评优。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之规定,视情况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二0*年*月*日起执行。

农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车辆盘点制度 第六篇_2015车辆管理制度

第1篇: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

2、倘使用人未依前项规定承购时,公司得将该车收回来予抛售,抛售车款优先清偿其残价,如不足清偿该车残价时,其不足额应由使用人赔偿。

3、原使用人如因高价购置较优车辆,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办法所订原价标准的款项,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偿。【车辆盘点制度】

(二)分期扣还期间内车辆遗失或完全损坏或损坏程度已无修理价值时:

1、倘系因执行业务时发生其残价(损失)按原定负担比率分别由公司(残价的七成)及使用人(残价的三成)负担,唯使用人负担部分得按月继续扣还到24个月届满为止。并可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如该车失窃悬赏回,悬赏金亦按原定比率负担。

2、倘系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人负责购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气量之机车赔偿,并使用到原车为24个月届满为止,如遇购置新车,可依本办法第十二条更换新车方式购置,如失窃悬赏寻回,其悬赏金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十四条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而产生与因公遗失(或无修理价值时)相同的结果,或擅自当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十五条机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但业务用货车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如其原因可归属于公司时其罚款由公司负担。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务部门联络,总务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七条本车辆管理办法呈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2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车辆盘点制度】

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3.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zhí shuì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zhí shuì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zhí shuì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第3篇:商务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商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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