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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17-11-04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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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第一篇_2014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年度重点工作

实施方案

2014年是我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强基层、建机制、提能力、保安全”为主线,切实提高监管队伍素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现就我乡食品药品监管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健全完善镇、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

一是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求,积极筹建我办食品药品监管所,聘用社区、村食品药品协管员,完善食品药品镇、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筑牢监管网底,坚固基础,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二是按照省食安办《关于对(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管所验收的通知》要求,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完善监管所的建设,力争9月底按要求通过省级验收,不影响全区镇办监管所建设的整体进度,不影响全区食品安全放心区的创建,不发生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二、全面开展教育培训年活动

一是要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年”活动,针对我办食品药品监

管所新进人员业务不熟、岗位新、任务新、人员变动大、情况不熟悉等新问题,开展以“业务能力大长进,监管措施大创新,执法水平大提升”为目标的全员培训和技能大练兵活动,全体监管人员要重点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执法操作规范、检验检测等监管技能,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办监管所要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二是要对各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进行专业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培训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专项整治要点、信息搜集填报等内容,指导其规范开展工作,使这支队伍保持应有的警惕性、敏感度和责任心,发挥好监管网底作用。三是要针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业现状,由镇监管所牵头组织,协调区局各股室业务指导,逐环节分批次对我乡食品药品监管相对人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其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其自我管理能力,变“让我规范’’为“我要规范",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系列培训,旨在打造全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业务精、素质强、作风硬、能干事、会执法的技能和本领。

三、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

以构建规范化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为目标,以建立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为要求,从制度建立为突破点,使我乡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日趋规范。一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制度建设,在

考试培训、集中约谈和安全承诺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食品药品企业诚信承诺、自查自纠、举报奖励、重大事项报告监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违规失信企业的法律法规教育等制度,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生产和经营。二是修订完善现有监管制度,对现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落实省、市、区局已发下的各项制度要求,推陈出新,建立一整套与新职能新任务相适应的监管制度。三是加强镇监管所运行制度建设,从人、财、物管理到办事、执法程序,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格局,做到规范有序、高效运转。四是按照区局统一安排,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准备工作。

四、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后的新情况、新变化,充分发挥镇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多协调,善组织,严考核,促进全镇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保障全镇食品安全。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要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将日常监管与重点企业督查相结合,。强化准入管理,严把食品源头关、生产关、流通关和入口关,全办要建成1—2户食品安全示范店。三是加大食品基本品种抽查、检查覆盖面和抽查、检查力度,抽检、检查重点从建成区村组、社区逐步延伸,以抽检、检查促规范,确保食

品基本品种抽检合格率95%以上。四要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辖区内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食用油、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餐饮服务企业,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学校、单位、建筑工地、煤矿职工食堂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五、加强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安全日常监管 一是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保健品经营店,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二是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药品经营换证、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按照新版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标准与认证后跟踪检查工作;四是以GSP认证为切入点,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完善硬件及软件设施,全面推行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五是强化措施,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收集上报工作任务;六是加强特殊药品监管,重点抓好零售。企业含麻制剂的销售登记管理,防范流弊事件发生。七是扎实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处方药销售、贴敷类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六、强力推进创国卫食品药品安全达标工作

以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为基础,以创国卫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达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标为目标,制定顺驰乡创国卫百日整治实施方案,按照行业达标要求,强化措施,责任到人,深入一线,继续采取“5+2”“白加黑" 等工作方式,狠抓落实,确保我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开展,不拖全市、全区后腿。

七、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是要根据国家局、省局安排和市局《关于印发吉楞市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要求,对全办所有食品药品行业进行一次风险大排查,大摸底,掌握真实情况,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五整治",对“四小”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整治。二是要树立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加大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坚决取缔“黑作坊’’和“黑窝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药械违法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三是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电话作用,依靠和发动群众,拓宽监督渠道,营造“严打”声势,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全民关注、全民监督、全民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使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

八、加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舆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篇_2014年中桥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2014年中桥社区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过程的监管,保证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三茅街道相关食安办有关会议要求,确实做好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化治理整顿,强化科学监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应急能力,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构建长效机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群众健康和消费权益。

二、主要目标

(一)食品药品安全组织网络健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到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全面;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协调督查,最大限度遏制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社区药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好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化制度要求,签订好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确保食品安全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三)建立全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台帐。对经营户进行逐户登记,分类汇总,列入电子文档,同时将各行业规范化要求和制度发放到位。

(四)加强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五)落实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制度,做好农村家宴食品卫生指导服务,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90%。

(六)做好小卖铺,小商铺,小餐馆的食品安全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按照市、街道统一部署,配合好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工商所等部门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尤其做好学校及周边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二)开展“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密排查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食品粗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打击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开展好清剿“黑窝点”攻坚战。

(四)加强农村家宴管理。集中整治农村家宴中的不规范行为,落实家宴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对农村流动厨师实行备案管理,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五)是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实施期间,配合街道食药监办牵头开展的联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加强各监管部门和监管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药械质量监管;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药品广告监管。

(七)强化宣传教育。按照“大宣传”、“大培训”、“大影响”、“大氛围”的要求,组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尽快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组织集中培训,加强舆情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八)完善应急机制。修订完善《中桥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研判和应急处置,加大正面引导力度。

(九)健全制度,完善体系。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第三篇_延陵路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延陵路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会议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和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社区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社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社区领导小组坚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特制定2012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并根据上级政府要求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防止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协同查处,做到社区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到日常检查、督促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合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的源头污染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等制度。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辖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小食品店的食品药品安全组织体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各

项安全管理措施。

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应急机制,对已经或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不隐瞒并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度消除不良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有关法规的教育,明确食品药品安全总负责人和各个环节责任人,明确和建立食品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六、掌握好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企业的基本信息,建好台帐资料,及时掌握相关企业的增减情况。

七、定期或不定期向辖区内的广大居民群众和外来流动人口宣传相关食品药品的安全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延陵路社区

2012.9.4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第四篇_2011年XX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XXXXXX社区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兰州市城关区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神,扎实推进我社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建设,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在深入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基础上,建立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和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领导体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

品安全责任体系;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完善,部门职责分工明晰,综合协调配合有力;供应网络主体清晰,城乡监管全面覆盖,市场经营秩序规范透明;信息网络健全,信息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快捷;产品质量合格,企业诚实守信,考核奖罚分明,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实惠。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1.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实现无缝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各监管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履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食品药品企业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加强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和群众协管组织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市、县两级政府负总责,乡镇(街道)直接负

责,以各职能部门为监管主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协管为基础,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药品组织领导体系。

3.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按照“统一高效、运转协调、反应快捷、应急有序”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玉林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玉林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并定期组织开展演习演练,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每年至少组织1次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建立农村集体宴席登记报告指导制度,预防农村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发生,力争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宴席备案登记报告指导率达到80%,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宴席备案登记报告指导率达到100%。

4.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专报队伍和信息制度,规范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加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监测、评估、宣传、预警和处置。应用数据监控技术和视频监控技术相结合的现代信息化手段,搭建面向企业的远程监控平台和实时监控系统。

5.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活动,确保北流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

顺利通过自治区的验收;其他各县(区)的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工作如期完成。开展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在城镇开展药品安全“四无社区(村)”[社区(村)内无药品医疗器械非法加工储存的黑窝点、无药品医疗器械非法宣传购销的现象、无因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问题致人伤残的事件、无药品医疗器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件]创建活动。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托行业协会,提高食品医药行业的信用管理标准,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自律意识和质量意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6.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体系建设。坚持“年初下达目标、年终考核验收、平时督查抽查”的工作模式,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属地化监管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完善量化考核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民评议、专家评估、部门督查等综合评价机制,逐步形成适合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认真开展创先评优活动,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

(二)实施药品全程监管,全力提高药品质量水平。

1. 加强对研制环节的监管。配合上级做好药品的注册申请、现场考核、清理工作, 整顿和规范研制秩序,规范药品研究的临床试验。

2. 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建立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对药品生产工艺的检查、核查,加大对高风险产品的监管力度和监督性检验覆盖面;强化企业法律意识,监督企业自觉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企业质量意识,监督和指导企业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药品生产安全;严查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3. 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净化药品流通市场。整顿和规范药品交易秩序,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药品经营许可证出租(借)、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备、挂靠经营、出租和变相出租柜台以及“走票”等行为,培育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药品流通市场。

4. 加强对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医疗机构购进、使用药品的监督力度,大力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柜)”建设,提高医疗机构药房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者的安全责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监测,完善报告机制和预警机制,确保药品安全事件早期发现、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置。加强“毒、麻、精”等特殊药品的管理,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第五篇_2016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根据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所长任副组长、药品监管股、稽查股、餐保所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注安科,龚筱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

7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参会人员为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和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办〔2016〕32号)、关于《印发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1、时间安排:

2016年7月15日-8月15日为自查阶段,所有食品药品(器械,下同)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深入彻底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于8月12日前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2016年8月16日-9月15日为检查阶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检查,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逐条整改、逐项落实、不留后患。

2016年9月16日-30日,市局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2、检查内容:

食品安全领域:一是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餐饮环节、学校食堂、民工食堂、机关食堂、企业食堂以及农村聚餐的食品安全监控工作,加大对熟肉制品、卤制品、水产品以及采食野生蘑菇的监管力度。二是抓好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宣传等不法行为,重点检查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产品企业,查堵可能发生问题的安全漏洞,此项工作由县餐保所负责。

医疗器械安全领域:重点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特别是输注器具、麻醉穿刺包等直接与人体血液循环相接触的医疗器械,突出检查原材料采购、原材料检验或验证、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检验、出厂检验、不合格品控制等关键环节,生产、检验、环氧乙烷消毒、设备是否完好。加大对骨科植入物、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体、人工心脏瓣膜等高风险产品相关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药品安全领域:要从质量控制、物料管理、生产管理等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的有关规定,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注册的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要进一步加大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制剂、兴奋剂、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的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Sp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领域: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涉药涉械单位和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督促其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重点车间、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及泄露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的检查,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材(药品)、菌毒种、环氧乙烷灭菌气体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四、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

2、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出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对可能引发较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局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县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制定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严格遵守排查工作纪律。要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促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执法、勤俭节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针,大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现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限,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地方发展的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新形象。

二、总体目标

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长效高质量的服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让群众深感机关作风建设的新变化、新突破。

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得以制度化体现、常态化固定、日常化开展、规范化运行,以具体办事环节、服务措施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树立“监管促发展”的理念,坚持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打造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和谐稳定的舆论与社会环境,使药监部门真正成为一流的监管机关、一流的服务机关,为我县实现“三年全市排头兵,五年全省居上游”目标主动服务、积极作为。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投诉机制,及时办理回复。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对于通过投诉电话和来人当面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向来电来访人员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认真听取来电来访人的意见、要求,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对信函、电子邮件投诉举报的,要逐件认真登记,将投诉举报材料及时送领导批阅,需转办、交办的,制作交办函转承办股室所办理。局办公室要对信访投诉、人大和政协提案议案、市长信箱交办单等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回复,要尽量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完成。

(二)完善工作制度,简化办事流程。严格按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制度等规定办事。对所有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投诉电话要做到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反馈,特殊情况下应向申请人解释清楚,征得理解,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上级部门转办的投诉举报问题,要求调查了解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情况,要求报结果的,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报送调查处理情况。

(三)编制办事指南,公示承诺内容。全力打造“阳光药监”,在县局网站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在局办公场所公告牌上公布办事指南、办事程序,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制作宣传单、办事指南手册、展板,不定期向群众发放或展示。

(四)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对所反映的属于本股室所工作范围的事项,尽可能立即办理或解决;当时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讲明原因和解决时限,并在时限内负责答复;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允许申请人更正或补齐,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所反映不属于责任人股室所工作范围的事项,应予以登记,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其应向哪个股室所、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属重大问题的,应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安排向有关部门转交。

(五)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市局做好“马上就办”活动的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公布投诉电话和公开承诺,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解决并及时公布。同时要完善监督机制,落实绩效考核,加强内部督察,定期印发工作简报,严肃查处工作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投诉,对交办的投诉举报事项,要实行重点抽查制度,并定期对投诉举报人进行回访,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方法与步骤

按照我县“马上就办”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统一安排,结合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月15日前)。一是制定下发《开展“马上就办”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使广大干部提高认识,明确活动开展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教育和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马上就办”活动的精神上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1月30日前)。一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内容。二是认真查找在行政效能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切实解决影响和妨碍机关效能建设暨“马上就办”活动的突出问题。四是对全局开展“马上就办”活动进行明查暗访,对态度生硬、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的,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要进一步完善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2月30日前)。各股室、所对照县里及本局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没有达到目标的,及时进行整改,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修订与完善“马上就办”的各项制度与要求,县局领导小组要适时开展内部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马上就办”活动领导小组,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各股室所要把开展“马上就办”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举措,作为促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把握活动实质。深刻认识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的重大意义,“马上就办”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外在表现是快节奏、高效率,工作中“立说立行、马上就办、限时办结、办就办好”。“马上就办”不是马上就办结,而是立即启动办事程序,能办的立即办好,不能办的解释清楚,有法定时限的在最短时限内办结。同时要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马上就办”活动,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工作重点。一是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出实招、用实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优化服务,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优化发展环境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合理解决,努力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四)注重活动实绩。把握工作重点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力戒浮华,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建立的制度和制定的措施都要落实,做到有诺必践,有行必果。

第3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利用四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主动出击,重典治乱,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打击重点和法律依据

为确保打击有力、政策统一,各地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要求是: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的;

2.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

3.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

4.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

5.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

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

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

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

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

2.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四)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九十四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

2.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

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

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6月初开始至9月底,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不搞一阵风,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两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力争在9月20日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

1.在组织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专项行动方案,确定“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2.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制定我县的具体实施方案,配合市局完成飞行检查任务。同时,结合本地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投诉举报工作情况,制定“辖区内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并进行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于2016年6月14日前,将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上报市局。

3.按照统一部署,加大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四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对我县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100﹪,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对我县的保健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专卖店、药店等重点经营场所,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对其他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制作检查笔录、保存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对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和可疑产品立即予以查封或暂控,涉及非法添加和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及时将产品有关信息上报市局。

(二)案件查办阶段,主要任务是:

1.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抓好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和查处工作。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2.完成市局交办的监督检查任务,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向市局报送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

3.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

(三)规范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

1.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3、在专项行动中,针对监管制度、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与市局沟通请示,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依据和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县局成立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同时制定工作方案。

(二)落实工作责任。此次专项行动实行分地段分单位责任到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必须移送。对工作不落实、监督执法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市局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新闻纪律,规范信息发布。专项行动期间,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发布;同时,要发挥12331全国统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及时向市局报送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陈海如于2016年6月9日和2016年9月22日前向市局报送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在专项行动期间,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对符合撤销、注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及时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社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第六篇_2016年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我街道将在认真总结“2016”年的基本工作经验,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及成功巩固深化药品安全示范工作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深化、规范、提高”为工作主题,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序可控”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县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明确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办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肉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的总体要求和省、市、县食安委有关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的精神,今年街道将专门制定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程联动、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肉品和水产品为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整顿和规范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街道肉品和水产品消费安全。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字,及时上报市场监管局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3.加强对企业小食堂的备案工作。继续开展30人以下的社会食堂(含工地食堂)备案工作,对30人以上的社会食堂和其它餐饮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督促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提高食堂办证率。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的处理。一是设立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0578—5095583),利用政府网站发布举报信息,对群众居民的举报,在接到举报后的最短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结合实际做好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登记记录及汇总以及信访单位(人)的信访回复工作。

责任部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二)食品流通领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导、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手段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疏导和规范活动,加大对涉及高危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两项制度。

4.积极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食品和节假日食品市场等各项整顿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

5.严厉查处其它违反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三)食用农产品环节

1.进行农药、化肥等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将安全用药告知书发放至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场、户)。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户)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签订相关承诺书、责任书。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违法市场经营食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沙丁胺醇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地产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

4.加强生猪食品监管,生猪上市前进行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及时发现制止擅自屠宰生猪、出售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部门: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四)食品生产环节

1.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食品地下生产、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窝点的查处。

2.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食品的行为。

3.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五)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秩序监管

1.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名单、地址等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做到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建立村(居)药品监管网络及信息报送制度。

2.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销售登记等情况的检查,做到每月全覆盖检查一次,每季度准时汇总上报。

3.配合县有关部门对药械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投诉举报和专项检查活动;主动及时发现辖区内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4.不定期组织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和药学服务进村活动,负责对本辖区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并配合有关部门把过期药品进行同一销毁。

5.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维护地区医疗秩序,安全处置所涉药品、医疗器械。

责任部门:街道市场监管所牵头,食品药品监督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配合。

四、固本强基,进一步放大创建活动引领示范效应

继续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成果,对人民北路上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检查与指导,同时,在街上设立示范店并进行推广;进一步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登记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各种食品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8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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