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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计划

时间:2017-09-05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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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计划 第一篇_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1、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行,结合我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全年学法计划,进一步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通用货物和服务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的通知》等内容,着力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法律思维和依法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法律素质。

(二)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采购、信息发布、质疑答复等进行全面清理,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德阳市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布,使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规范、简明清晰、公开透明、高效便民。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审批、发布等工作程序,利用四川政府采购网、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德阳市公众信息网等,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为进一步促进定点协议供货执行的规范及透明,从今年6月起将在德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定点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

(四)广泛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政府采购信息》、《德阳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德阳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手册》等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同时借助公众网、党政网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动态。既注重宣传权利与义务,又注重宣传法制与服务,积极引导广大政府采购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工作,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实施好已有的内控制度规定,在德阳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上运行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招标文件互审会审、开标与评标组织相分离、保证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牵制。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重大项目招标邀请公证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按照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部门工作的基本准则,各科室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将依法行政贯彻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

(二)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做好部门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形成的资料及时完整归档,按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汇报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年,做好20XX年全市系统依法

行政工作,对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工作方针,完善制度体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制监督,努力提高各级质监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牢固树立全市系统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促进法治质监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各县(区)局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本单位依法行政的任务和措施。

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行政首长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对依法行政工作应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亲自检查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要将本单位依法行政情况书面向市局报告。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XX〕62号),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备程序。

(二)强化质监法律知识培训

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或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得少于4次,要制定年度学法学习计划,保证计划落实。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对各级质监行政机关、执法部门、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要制订切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大法制研究力度,加强与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和与外地市的交流,以法治质监建设疑难问题和行政应诉知识为内容,以法制骨干为对象组织实务研讨与培训。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质监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制度和统计制度,及时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适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合法率达100%。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重点是对违法设定许可、变相设定许可、增设许可条件的文件进行清理,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基层质监部门管理更便捷有效的职责事项及时下放,对省局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落实。

继续推进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重点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规范各类审批主体,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合理下放行政许可权限,适时更新网上行政许可公示信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推动网上受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2016年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计划】

(五)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

结合行政执法实践,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充分利用案审会工作平台,加强与稽查机构、业务机构的沟通交流,深入研究行政执法中的复杂法律和业务问题,不断在重大问题上协调一致,力争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理,推进全市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行政应诉。及时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下级部门依法行政,树立质监部门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承办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事宜,参与办理其他针对本单位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答复工作,及时为相关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分析研究,针对复议诉讼中暴露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引导全市系统依法行政。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其他专项检查活动,并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等行政救济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普法教育、法制研究工作的成效等纳入对市局的监督范围,落实法律责任,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法治质监建设。

制定《行政应诉规则》和《行政案卷管理办法》,提高应诉效能,规范案卷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产品质量申诉、行政应诉、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确保正确高效履行职责。

2016年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计划 第二篇_民族宗教工作如何依法行政

民族宗教工作如何依法行政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我们建立一个现代的民主法制的国家所需要的。我们过去管理宗教比较习惯于行政的方式,或者单纯依靠政策来管理,我们要有一个转变,以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宗教立法要健全,二是法治观念要加强,三是执法体制要完备。我们的法制还不健全,比如《宗教法》现在还没有出台,现在国务院出台的《宗教事务条例》是全国综合性行政法规。管理宗教事务不是干预宗教界的内部事务,而是管理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相关的事务。管理的目的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管理工作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从习惯的行政直接管理转变为依法的间接管理;二是从防范型的应急管理转变为服务型的常态管理。还要实现社会化管理,即把宗教属于社会性的部分纳入社会管理体系,如财产审计、福利保障、医疗卫生、公共设施建设等。

对行政执法的新要求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进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现结合民族宗教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我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强化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根本依据。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作为实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行政部门,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任重而道远。因此,全面领会《纲举》精神,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开展工作,是搞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

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工作人员民族和宗教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制度建设的系统性、规范化和有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内部监督机制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当

前,民族和宗教工作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在这种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不仅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而且是适应民族和宗教工作改革发展新形势,为民族和宗教工作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构建良好社会和法制环境的迫切需要。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切实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忠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民族和宗教工作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增强民族和宗教工作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提升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工作效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民族和宗教工作持续稳定协调健康的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在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基本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开展工作的目标:

——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族、宗教工作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民族和宗教工作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民族和宗教工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违法行政行为明显减少。

——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以及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需要制订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民族和宗教工作部门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民族和宗教工作部门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民族和宗教事务工作依法管理进一步强化,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惩处,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逐步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各级民宗局向社会全面、准确、及时地提供民族和宗教工作管理信息,民族和宗教工作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探索形成高效、快捷的防范、化解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法律风险的机制,使民族、宗教工作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建立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的机制。建立完善民族和宗教工作部门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显著提高民族和宗教工作系统的行政监督效能。

——民族和宗教工作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民族和宗教行政和经济事务,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应对各种风险。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六项基本原则

民族和宗教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把维护国家利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权益作为民族和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必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必须把民族和宗教工作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行政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和循序渐进的统一;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统一,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二)六条基本要求

民族和宗教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合法行政。各级民宗局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民族和宗教工作管理和执法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必须依法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不得作出影响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或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决定。

——合理行政。各级民宗局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程序正当。各级民宗局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各级民宗局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益关系时,应当回避。

——高效便民。各级民宗局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诚实守信。各级民宗局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

事由并经法定程序,各级民宗局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权责统一。各级民宗局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依法履行民族和宗教工作管理和执行职责。各级民宗局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

(一)切实转变职能,创新民族和宗教工作行政管理方式。

一是依法规范管理职能。要按照国家有关深化民族和宗教工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通过职能转变,更好地适应和实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保证民族宗教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不“缺位”、不“错位”和不“越位”。

二是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执法部门的职能和权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依法规范各执法部门的职能和权限。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严格核定人员编制。

三是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法规范收费管理。严格实行罚没收入罚缴分离,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各级民宗局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四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审批方式。民族和宗教工作行政许可尽可能实施“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五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将办理事项和主体、权限、责任、程序以及条件等,予以固定和公开,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民族和宗教工作执法管理行为,实现便民和高效。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各级民宗局应当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并实现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网上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不断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健全和完善民族宗教工作行政决策机制,把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与推行依法决策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民宗局及其内部机构的行政决策权,完善内部决策制度。

建立健全决策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决策追究程序、范围、形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提高民族和宗教工作部门制度建设的质量。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遵守法制统一原则,不得违反上位法的规定并与民族和宗教工作系统的改革发展实际相一致,重在提高质量。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备案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今第129号)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

提高民族和宗教工作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广泛征询基层组织、基层管理人员、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对关系民族团结、宗教稳定和社会发展、影响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行业内网站上公布规范性文件的草案或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建立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要建立健全调查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制度,强化法制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职能,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四)理顺民族和宗教工作执法体制,规范民族和宗教工作执法行为。 一是继续深化民族和宗教工作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要结合民族和宗教工作执法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民族和宗教工作执法权限,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完善民族和宗教工作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二是继续完善民族和宗教工作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民族、宗教工作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民族和宗教工作执法必须由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严格实行民族和宗教工作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未通过民族和宗教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民族和宗教工作执法工作。要通过适时举办行政执法培训,定期对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审核和再培训。 三是进一步规范民族和宗教工作执法程序。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度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健全和完善告知、听证、回避、公开等执法程序制度。明确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违法案件的立案管辖、处罚标准,进一步完善民族和宗教工作执法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上一级备案制度。

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公众的意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五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级民族、宗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有关监督检查纪律、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归档。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案卷归档制度,并定期对案卷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积极探索民族、宗教工作高效、快捷防范、化解矛盾的机制。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和制度,完善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机制,积极探索预防

2016年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计划 第三篇_2016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1、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

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行,结合我中心的工作实际,

特制定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

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

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全年

学法计划,进一步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政府采购进口

产品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四川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通用货物和服务招标文

件范本(试行稿)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的通知》等内容,

着力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法律思维和依法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法律素质。

(二)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对招标采购、信息发布、质疑答复等进行全面清理,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行政

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德阳市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布,使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规范、简明清晰、

公开透明、高效便民。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审批、发布等工作程序,利用四

川政府采购网、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德阳市公众信息网等,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

息。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

息及时、全面和准确。为进一步促进定点协议供货执行的规范及透明,从今年6月起将在德

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定点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

【2016年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计划】

(四)广泛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政府采购信息》、《德阳市政府采购政策

文件汇编》、《德阳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手册》等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同时借助公众

网、党政网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动态。既注重宣传权利与义务,又注重宣传法制与服务,积极

引导广大政府采购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工作,营造依

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实施好已有的内控制度规定,在德

阳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上运行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供应商

资格审查、招标文件互审会审、开标与评标组织相分离、保证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做到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牵制。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接受

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重大项目招标邀请公证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按照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部门工

作的基本准则,各科室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将依法行政贯彻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努力

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

(二)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做好部门各项依

法行政工作,形成的资料及时完整归档,按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汇报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年,做好20xx年全市系统依法

行政工作,对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现结

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

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工作方针,完善制度体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

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制监督,努力提高各级质监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牢固树立全市

系统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促进法治质监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各县(区)局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推进依法

行政工作。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

出问题,研究部署本单位依法行政的任务和措施。 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行政首长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负总责,对依法行政工作应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亲自检查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

本单位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要将本单位依法行

政情况书面向市局报告。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根据《国务院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xx〕62号),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

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

备程序。

(二)强化质监法律知识培训 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或专题

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得少于4次,要制定年度学法学习计划,保证计划落实。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对各级质监行政机关、执法部门、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要制

订切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

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大法制研究力度,加强与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和与外地市的

交流,以法治质监建设疑难问题和行政应诉知识为内容,以法制骨干为对象组织实务研讨与

培训。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质监规范性

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制度和统计制度,

及时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适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率、

备案率、合法率达100%。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

涉及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重点是对违法设定许可、变相设定许可、增

设许可条件的文件进行清理,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基层质监部门管理更便捷有效

的职责事项及时下放,对省局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落实。 继续推进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重点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

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规范各类审批主体,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合理下放行政许可权限,

适时更新网上行政许可公示信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推动网上受理取

得实质性进展,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五)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

结合行政执法实践,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充分利用案审会工作平台,加强与

稽查机构、业务机构的沟通交流,深入研究行政执法中的复杂法律和业务问题,不断在重大

问题上协调一致,力争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理,推进全市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

案件,组织行政应诉。及时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

权益,保障和监督下级部门依法行政,树立质监部门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承办不服行政复

议决定的行政应诉事宜,参与办理其他针对本单位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答复工作,及

时为相关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分析研究,针对复议诉讼

中暴露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引导全市系统依法行政。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其他专项检查活动,并将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

诉等行政救济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普法教育、法制研究工作的成效等纳入对市局的监督范围,

落实法律责任,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法治质监建设。 制定《行政应诉规则》和《行政案卷管理办法》,提高应诉效能,规范案卷管理。完善政

府信息公开、产品质量申诉、行政应诉、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

确保正确高效履行职责。篇二:2016年3月行政个人工作计划 2016年3月行政个人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根据《xx

市人民政府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1、加快政府职能依法转变步伐。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政府职

能转变。(此项工作由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2、理顺市与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做好市与各部门间职权划分落实工作,科学

合理划定职权,并监督落实。(此项工作由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3、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深化行政许可方式的创新,推行限时并联审批,对行

政许可的前置要件和审批环节依法进行监督,构建名副其实的“一站式”审批服务体系(此项

工作由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加快电子

政务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加大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政府网站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共享,

提高政府部门协同办公能力和工作效率(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

4、充分发挥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

级负责的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此项工

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完善优抚保障制度,提高优抚保障水平;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提供更多的利民惠民的公共产品,努力使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

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保,推动和谐尚志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劳

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房产住宅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

5、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认真执行“收支两

条线”制度和“缴罚分离”制度,市政府所属所有行政执法单位的罚款必须到市财政局指定

的银行缴纳,严格禁止罚款单位私自收缴罚款的违法行为;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工

作,所有收费单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并应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

上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加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参与式预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制

度改革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6、发挥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整体效用。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大力推进职工社会保险工作进程(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负责)。加大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落实力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

制度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此项工作由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市卫生局负责)。建立健全食品

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科学监管能力,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完善和谐拆迁配套政策措施(此项工作由市房产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72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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