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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时间:2017-08-29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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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第一篇_2016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二是启动"一案一考评"试点工作,按要求稽查分局、开发区分局、东湖分局先行试点,青山分局、江夏分局也将开展"一案一考评"工作,执法案件正向内部多级核审推进,执法过程监督在创造条件中展开。

三是坚持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季度报告制,每季度法规处通报各分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数据,向市局领导提出季度法制工作调研报告,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四是加强了案件办理"三级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进行了办理中的案件"三级审理"实施效果专门检查调研,对各分局"三级审理"执行方式、审查重点、意见签署等提出了要求,对上报案件必须有承办单位完整"三级审理"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执法程序性规定的执行力。

五是加强了必须整改案件的审查力度。把食品案件、特种设备案件以及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严重质量案件,案卷审查必须附有整改落实。

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第二篇_法制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

法制科2015年前10个月工作汇报 ——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

(2015年11月11日)

各位局领导:上午好!

年初以来,法制科按照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新常态,紧紧围绕质量技术监督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法治质监建设,全面提升质监工作法治化水平,为促进本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和推动质监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按照“一盘棋”思想和“一体化”工作模式,把法制工作融入到提升质监能力素质中,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发挥法治在工作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使质监法制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服务。法制科今年前10个月,在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全力做好我局行政权力清单梳理、编制工作。按时完成了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审核和上报确认工作。经6月15日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确认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共为409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333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25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于2015年

8月初已在网上公布经确认的行政权力清单。为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目标奠定了基础。(此项工作历时9个月时间,工作量比较大。在去年完成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初审稿的基础上,今年完成了报审稿,2月11日在网上公示了征求意见稿:行政权力共503项;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审核稿并经市政府审定:我局行政权力共为409项。包头市市本级行政权力共3047项,在市本级承担行政权力的41个部门和单位中,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数量比较多,占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数量的13.4%,权力事项数量排第二位,仅次于市食药工商局)。

二、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7项主要工作)。一是,向市委改革办上报了我局《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服务有关情况的报告》;二是,为贯彻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诚信创新廉洁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5‟18号),负责制定了涉及我局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共15项)的具体措施,并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局),抓好落实;三是,与行政审批科共同起草制定了我局《改变行政许可项目管理方式后监管办法》;四是,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完成了我局清理规范行政许可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相关工作;五是,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我局《关于对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的修改意见》;六是,按照市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上报了我局《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涉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及时反映了我局在依法履职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七是,完成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了我局新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条件梳理表》,并向市政府上报了我局关于建议增加行政许可项目的请示,经多次与法制办沟通协调,市政府法制办已原则同意我局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重新调整保留为行政许可项目你,待报请市政府批准。

三、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迎检工作。按照市普法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包头市质监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今年是“六五”普法验收年,法制科按照要求,完成了我局“六五”普法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工作。在市普法办督查组(6月中旬)对我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执行情况检查验收评分细则》规定的检查验收项目评分标准,对我局“六五”普法档案材料,逐项认真进行了系统整理和补充、完善,并于9月下旬向市普法办汇报了我局的“六五”普法工作及迎检验收的各项准备情况,市普法办详细查阅了我局“六五”普法档案资料,对我局的“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普法依

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7月命名我局为“包头市民主法治示范机关”。

四、全力做好我局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编制我局责任清单(初稿)工作。与行政权力清单相对应,我局责任清单(权力名称-责任机构-责任事项-追责事项及依据)共409项。经市政府法制办初审后,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我局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已于2015年10月30日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将于12月1日前完成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编制责任清单(送审稿)工作。

五、积极做好其他各项法制工作。一是,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根据全市质监部门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下发了《包头市质监局关于质监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告知当事人法律救济途径和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对质监行政处罚执法有关文书进行了相应修改,并在网上公布了《(2015年新版)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电子版)》。二是,按照市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完成了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查工作,报送了我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自查报告》。三是,按照市政府法制办

文件要求,完成了两年一度的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在网上公布。(配合人事科、行政审批科、特种设备局承办了相关事项工作)【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5年后两个月法制科重点工作:

一、根据市委考核办下发的考核目标要求,积极筹备,举办一期市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新《行政诉讼法》学习培训班。

二、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对我局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修改完善,报请局领导审定,形成我局责任清单(报审稿),2015年11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三、落实我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照规定,做好聘用政府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

四、认真做好全市质监系统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

五、做好迎接市政府法制办本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相关工作。

**************************************** 法制科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一、进一步完善两个清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并与相关新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一致,对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第三篇_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而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则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治安管理法规,运用警察行政管理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以公开的治安管理活动为主,辅以秘密手段,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预防和查处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简而言之,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就是要实现公安行政活动的法治状态。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已历时五年,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上的巨大进步有目共睹。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个别地方,尤其是极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的推进实施上仍然存在一些障碍。

一、公安机关依法行政障碍的原因分析

影响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因较为复杂,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意识方面的障碍。主要表现为家长制、等级制和法律虚无主义。在工作中表现为重政策,轻法律,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行政指令办事,存在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白头(内部传阅文件),白头不如笔头(领导批示),笔头不如口头(领导口指示)的不正常状态,严重地影响了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利益驱动的障碍。对于市场经济的误解,甚至曲解,导致有些人崇尚拜金主义,见利忘义,受利益驱动去执法。对于要不要执法,怎样执法,首先考虑的是本地区、本部门甚至个人的经济利益,严重地冲击着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由于受利益驱动,有的搞地方保护、部门保护;有的乱收费、乱罚款,以此搞“创收”,来解决办公费;有的将案件降格处理,以罚代拘;有的部门干业务“人手不够”,对有“收入”的事,调集人马加班干。

三是环境条件的影响。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但目前有些行zd律规范如《户口登记条例》是五十多年前制定的,同当前户籍管理的实际脱节;有的本身有疏漏,规定不够明确,不够合理,相互交叉重复甚至于相互矛盾。另一方面,法律、法规某些规定的贯彻实施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如监所中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与普通人犯分开,但有的地方没有足够的房屋就不得不“违法”。法律中关于时间期限的规定,由于交通不便或通讯闭塞等因素,往往难以办到,也不得不“违法”。

四是监督制约机制的缺陷。所谓监督,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施加的一种外部力量。这种监督主体应是监督对象以外的组织,并且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在财务和人事上应当适度分离。自己不能监督自己,如果将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合为一体,监督主体将不得不依附、受制于监督对象,无论该种监督在具体内容上设计的多么全面、多么合理,都形同虚设。公安机关内部督察、监察体制恰恰存在这种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内部监督很难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首长进行监督,也很难违背本地区、本部门首长对于查处或者不准查处某一案件的命令。

二、公安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对策

一是公安机关要转变“行政中心”观念,纠正特权思想,树立起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自觉依法行政。公安机关要实现“依法行政”,就应该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及时转变“行政中心”观念,重视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重视保护公民的权利、自由、尊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在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上,要从主要依靠政策和领导人命令办事,逐步转变到依靠宪法和法律办事上来,反对任何形式上的特权思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广大民警心目中牢固树立起法律的尊严和权 威,用法律作为评判公安工作最有力的标准。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运行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树立正义、自由、权利、平等的理念,既保障打击违法犯罪,也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执法中变生硬的强制性管理为主动、热情的服务。

二是行政权力要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保证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社会实施管理,其执行公务,依法收取的费用、处罚的款项应该真正、全部、彻底纳入【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财政管理,其实现的有效方法是行政权力必须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以根除利益驱动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安机关自觉地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管理服务于社会。 三是提高民警素质,促进依法行政。要切实加强公安行政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公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全面提高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利用各项专题教育活动,培养和造就人民警察的公仆意识、廉政爱民意识,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意识。要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和政治、业务以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之成为一支素质高、纪律严明、严格执法、公正廉洁、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和与公安行政

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安行政管理业务知识,使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要坚持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增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熟悉乃至精通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是严肃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公安行政执法效率的重要条件。不断学习、运用和总结,是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必由之路,培训、考核则是其推动力,要把法制观念的强弱、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任职和晋升相结合。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切实加强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这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证。 四是建立相对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确保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与权力制约和监督联系在一起的。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拥有重要的职权,如果对这些权力不予以严格制约,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违法越权,滥用职权的现象,甚至滋生各种腐败现象。因此,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把行政权力科学分解,合理组织,将会极大地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消除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依附关系,对现有的行政执法监督领导体制进行改革,这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组织保证。应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整体效能,通过法律将行政机关自身监督、司法机关监督、权力机关监督的对象及其范围予以科学划分,使其各自发挥职能,促进行政执法监督民主化、科学化、现代化,从根本上革除“人治”的弊端。再有,明确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监督的实质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由此决定必须赋予监督主体以足够的权力,使监督主体拥有的权力大于监督对象手中的权力,具体包括调查取证权、法律制裁权、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等。公安机关还要依法建立健全督察制度,并将警务督察的程序逐步完善。将内部执法监督与党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统一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严密、完善的公安行政监督体系,确保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推进。

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第四篇_2016年某某县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某某县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

【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报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参照市政府法制办2016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2016年实现县政府组成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某某风景区管理局及全县各乡镇、街道办法律顾覆盖率达到100%。县政府组成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某某风景区管理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不得少于2人,执法任务少、涉法事务不多的部门可以多个部门联合聘请法律顾问,有条件的部门要设立法律顾问室。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要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依据。2016年,对新上岗执法人员着重培训法学基础理论、综合行政执法实务、

行政救济制度、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等内容;对在岗执法人员着重培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证据调查固定及应用、行政执法评查及案例分析、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要开展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全年轮训不少于4期,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县新上岗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办证培训;负责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开展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工作。

三、继续开展“某某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典型示范和引导

按照•某某市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在全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育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3月底前由县政府法制组织创建单位报送申请,审核确定创建示范单位的培育对象;4至9月份,指导培育对象开展创建活动;10月份,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创建单位进行验收,并对2012至2015年度示范单位进行复核;11月份审定候选单位并公示,12月份由市政府法制办上报市政府批准命名为“某某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对重点执法领域监督

【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匡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的案件评查制度。各单位组织对2016年所办结的案件开展不少于二次的评查,并将评查情况报送至县政府法制办。2016年6月30日前,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全县范围内2015年办结的行政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由县政府法制办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法制办。

2016年7月15日前,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牵头重点对县旅文广体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匡远街道办、某某乡的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评查结束后,按时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参加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案卷评查。

五、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开展执法活动。对法制督察、行政执法人员、受委托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分类统计,及时掌握本部门执法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清理执法人员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级执法部门各类人员的统计汇总,并做好上报工作。4月初下发执法人员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4月底,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科室完成本单位人员统计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5月中旬,由县政府法制办完成全县人员的统计相关工作;5月底前,县政府法制办完成对全县执法人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将执法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和考试情况、执法规范化程度、执法案卷质量等纳入考核范畴。规范执法

辅助人员管理,聘用执法辅助人员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六、继续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某某市委办公厅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某某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4‟84号)的要求,积极做好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安排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其中:法定代表人和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分别不低于本单位当年人民法院受理且开庭审理案件数的30%;本单位每年的第一起案件(指人民法院本年度受理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不包括上一年度人民法院已受理结转本年度开庭的案件),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庭应诉。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将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准备情况和人民法院行政判决(裁定)书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县政府法制办要按照•规定‣要求,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加强对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督办、统计、日常跟踪和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办报告。

七、继续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各级行政部门要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杜绝不作为、乱作为,

克服懒政、怠政行为。

2016年7月3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对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内容包括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建立权力清单目录、规范权力行使,开展行政执法的措施手段、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并将自检自查情况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后,专题报告县人民政府,同时,同时抄报市政府法制办。

八、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全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查找并着力研究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打破规范性文件“终身制”,并于10月底前将清理结果报县政府法制办,经过审核后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在12月底以前,将各自制定或者修订后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第五篇_2016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年,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省、市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化解行政争议、保障依法决策,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本年度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回顾

(一)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切实增强我县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制定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例会制度的通知》,充分发挥县政府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各乡镇、各部门也建立健全了干部学法制度,干部集中学习年度不少于四次,做到了学习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二是履行职责,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决定》要求,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2016年,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递交了《大名县人民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报告了县政府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履行了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及上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的职责。各乡镇政府、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报告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是进一步完善全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科学评价各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我县印发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实施意见》,决定于今年12月份对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开展依法行政考核。今年的考核将对所有乡镇、县直部门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考核结果还将同时纳入全县绩效考评体系。

四是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工作。围绕构建和谐新大名,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为指导,针对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公务员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青少年提升法律知识,在大名府路、人民广场和乡村集市开展了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八进”活动200多场次,编印了10000本《常用法律法规108问》。在3.15等法制宣传日、重大活动采取上街咨询、下乡解答疑问、举办法制文艺演出62场次、开播《举案说法》普法节目30期、编发法制短信2万余条。围绕重点项目、土地综合整治等全县中心工作出动法制宣传车1000余台次,不间断播放相关法律法规3万余小时,电视广播循环播放土地整治法律政策2000余小时,发放法律法规明白纸10万张,法制宣传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冲锋号、排头兵,为推进我县翻身崛起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是充分发挥行政服务大厅载体功能。行政服务大厅内设50个办事窗口,集中了工商、质监、国土资源、建设、民政、人事等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可为投资者办理生产性、经营性、社会公益性等项目所需的审批,核发各类批准文件、证照和收取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2016年,截至目前行政服务大厅累计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3360余项、行政服务事项20000余件次,限时办结率达到100%,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全县经济发展环境,赢得了广大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六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县积极主动作为,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再造审批流程,全面提升行政效率。全县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150项削减合并到87项,削减率达4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原来的97项削减到67项,削减率达30%。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平均减少2.6处,压减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通过清事项、减流程、压时限,使全县行政审批效率全面“提速”。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明确要求,在研究审议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经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不得作出决策。并制定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修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议题7件,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二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或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政府重要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积极探索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为加强对全县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县政府探索建立了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近年来,我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规定,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和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这些优惠政策是否适应现实的需要,有待于进一步评价。为此,县政府要求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这些招商引资政策措施进行专项评估,并及时向县领导提出决策建议。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为保证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凡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才能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二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印发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名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2016】93号),对2016年清理后列入保留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目前正在对清理出的40件规定进行逐件审核,待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向社会公布;三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在规范性文件审核过程中,我们坚持规范性文件专人审核和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重点把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这三个关口,坚持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力求文件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截止目前,我办共审查县委、县政府及“两办”各类拟印发文稿312件,其中属于规范性文件备案5件,提出审核意见39条,从源头上保障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2016年度法制工作安排,今年4月份我县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再次梳理,并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与省、市处罚标准对接。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现场巡查监督,先后4次组织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到交通治超站、交警中队、物价检查所、工商所等与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重点执法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当场整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对我县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按市法制办要求今年6月份,我县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自2016年以来我县的办证人员总数为1824人,因退休、转岗等原因不在执法岗位的为606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218人,清理结果已上报市法制办。四是督促行政执法案卷整改,根据省、市要求,针对卫生、水利、物价等部门在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指导督促存在问题单位开展全面清查整改,并向省、市反馈了整改结果。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精神,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我县印发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统计情况的通知》,并搭建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密切合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平台。

(五)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壮大信息公开队伍,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人才支持。为了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要求各乡镇、县直部门确定一到两名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20个乡镇、69个县直部门均配备了信息主管领导和专职信息员,做到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工作格局,壮大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入了新的力量。二是加强指导监督,组织开展培训。今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了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聚合,8月份我县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培训班,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工程师讲解新平台的使用方法和功能,对信息员上传政府网站信息格式作出了统一要求,明确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县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全面公开各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我县依托大名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狠抓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坚持以公开促工作、促服务、促实效、促规范的原则,尽心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目前,我县通过大名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传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85条。四是认真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在总结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大名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公布。目前,正在积极编制《大名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主动调解纠纷,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类调解组织800个,至此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龙头,以各级各单位调解委员会为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化调解组织业已建成。围绕“早预防、早处置、早解决”,实现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只有让基层干部能够掌握了一定的基本法律常识,依法解决问题,才能减少矛盾隐患。为此,我县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组织12名法律工作者,编印了1万本《人民调解培训教材》,结合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全县近万名人民调解员和新当选基层干部分批进行了培训,让基层干部带着“法律武器”、“政策红线”来处理解决问题。按照“调解优先、普法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县司法部门要求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在办理案件时,必须向当事人讲清、讲透案件所涉法律政策,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能够调解的不诉讼,避免激化矛盾,1-10份全县法律服务机构所办理的近千起案件无一件激化,真正实现了“调解一案、普法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为了把矛盾纠纷化解的目标锁定到户、落实到人,我县1-10份共安排定期矛盾纠纷大排查10期,各乡镇由司法所牵头,包村干部结合村治安员、人民调解员具体落实所包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一般纠纷能够现场解决的均已现场化解,疑难纠纷上报乡镇主管领导,由乡镇安排专人包案限期化解。1-10份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00余件,基本实现了把矛盾化解在了基层,解决在萌芽的目标,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利地保障了社会稳定。

二是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我县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做到复议为民。2016年,我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受理5件,全部前置调解结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行政复议专项经费能够得到落实,县政府每年将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依法列入行政经费,2016年我县行政复议经费已经落实到位。

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2016年县政府积极做好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对全县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建议,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积极探索基层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扎实工作,已在全县形成畅通、便捷、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效果,巩固并维护了全县依法逐级有序的信访稳定局面。今年,我县共接待受理群众到县信访事项531件次,其中来人单访441户次669人次,集体访90批次892人次;对所有群众信访案件,按照“真接待、真负责、真解决”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了办理。全县90%以上的个体访都在县内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未发生一起被记帐越级集体访,越级单访全市最少,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积极发挥法律参谋、顾问职能

不断强化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职能,充分发挥他们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事务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办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中的作用,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办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法制办在办理法律事务中的作用,让他们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今年以来我县法制机构共办理政府及部门涉法事务11件,其中县政府领导交办5件、政府部门6件,涉及城管局、卫生局、国土局等4个单位;审查合同协议4件、其它法律事务5件。

二、存在问题

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甚至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薄弱,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总体水平还不够高,个别部门法定职能履行不到位,行政效率较低,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还不够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部门规范性文件存在缺报、漏报现象,备案审查机制还需加强;有些部门在法制机构建设、人员到位、职能履行等方面需引起进一步的重视。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6年工作谋划

2016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着力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我县的发展环境,完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重点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决定》的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优化行政执法环境。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问题。二是规范、强化程序建设和程序意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三是严格依法行政考核,对违法行政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三)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我县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改进许可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审批行为、审批手续的监督检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重点做好与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真正落实到位。

(四)切实加强和创新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五)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政府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为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六)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二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三要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七)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及自身建设。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县政府在重大涉法事件上提供法律顾问支持和保障,有力促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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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第六篇_201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实施《**省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政府立法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1、编制《**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为落实鹿省长关于“要做好政府立法顶层设计”的指示,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筛选出49个立法项目,编制了《**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规章项目库》的编制,使政府立法工作有了更科学、详实的规划,增强了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立法的预见性、系统性,为保障**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制度支撑。

2、认真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共组织起草、审核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件省政府规章。每个立法项目,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都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从初稿到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都要经过多个环节审查、多轮会议讨论、多次反复修改。多数立法项目都修改20余稿,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先后修改38稿。全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的17件立法项目,有14件一字未改获得通过。

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1、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进一步落实。各设区市大都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制度,许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要合同均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2016年,赣州市、县两级共审核重大决策事项与重要合同1526件,其中市本级审核232件。宜春市在做出是否恢复宜春一中重大决策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进行论证,最终恢复宜春一中独立办学。

2、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有效推进。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同时,不少省政府部门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省发改委对全省2016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了决策后评估,并起草了评估报告。省水利厅在全省对已通过水资源论证,并建成、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省交通厅还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后的社情民意反馈制度。

3、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更加规范。多个设区市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规范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从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初始环节,到集体讨论、结果公开阶段的案卷归档必备文书作了具体规定。省国税局还指定专人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1、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都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绘制流程图,做好衔接工作。赣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原来的110项,精简到62项,精简率达到44.86%;九江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了63项。省监察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全省作风整治年检查考核内容。目前,全省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已纳入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2、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衔接工作到位。9月底,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随即,省政府法制办便会同省监察厅对各有关单位申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与国务院决定进行衔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拟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3项,相关清理结果待省政府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3、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到位。抚州市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他事项共计487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中运行,系统运行至今年11月,市本级共受理办件150043件,办结145989件,办结率达到97.3%。新余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率达到90%,大大高于省里50%的要求。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创新做法。南昌市出台《行政审批否定报告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遏制了随意许可现象的发生。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1、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为根本出发点,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重点环节,逐一提出明确、清晰的规范标准,使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化执法有更全面形象的感知与认识,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省政府法制办还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落实该《意见》,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了布署。南昌市等地对该《意见》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2、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省直各部门对2016年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全面梳理、细化量化、分档设限。省政府法制办编辑了《**省2016年度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汇编》,供各执法部门参考。各设区市也大都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并通过培训考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推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落实。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对各地案卷的评查中,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频率明显提高。

3、推出了一些规范行政执法的新举措。省公安厅除了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和十大优劣质案件评选活动外,还组织开展了执法“三访三评”及“规范执法警营开放日”活动,并加强执法场所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省工商局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柔性管理模式。省交通厅开展了全省公路路政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四个统一”工作。

4、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省农业厅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检打联动”的执法形式。萍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跻身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之一。省文化厅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标识,建立市场技术监管体系。省商务厅还召开了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

5、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南昌、赣州市开展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工作。宜春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进行书面通报,还召开全市视频通报会进行专门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分别在**省电视台和**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了11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省药监局在全系统建立食品药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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