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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地税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时间:2017-08-25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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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地税两法衔接工作总结(一):两法衔接总结

2013年“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转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我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行的领导小组,对案件进行监督核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两法衔接”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做好“两法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我局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建立了每周、每月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检查单位 家次,依法行政处罚 件。

依托监控平台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于网吧经营场所管理软件的安装监督和平台监控工作。严格落实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网吧使用盗版服务器通过互联网非法下载电影、音乐、游戏等并向公众传播谋利的行为。

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强法规教育和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口袋书”、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版书刊的上市和流通。做到每厂必查,从生产车间到成品库房,从复制到印刷,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与各印刷复制企业签订《守法经营责任状》,对于各印刷复制企业建立五项制度、营业证照是否悬挂上墙、承印手续是否齐全并进行明示、承印手续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备案等情况逐一详细检查和记录。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全过程。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案件移送查处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力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案件内部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案件移送质量,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2014年1月21日

2016年地税两法衔接工作总结(一):地税局2016年党建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

地税局2016年党建工作总结及

2017年工作思路

(说明:此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使用)

2016年,我局党建工作在某某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围绕税收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税收”的总体思路,扎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通过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促进了党建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2016年,我局被某某市委、市政府评为2014-2015年度某某市文明单位标兵,被姜堰区效能办评为优秀等次,局党委连续六年被姜堰区级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在争先进位上谋求党建工作新突破、新跨越

我们围绕某某市局提出的“八大重点”和 “八大突破”工作,高标定位,乘势而上,积极谋求党建工作的新突破、新跨越。一是谋求班子自身建设的目标位次。“打铁还要自身硬”,我们把班子建设定位在“做就做第一”的目标位次上,及时制定了创争规划、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目标管理责任制,让每个党员制定了创争目标责任书。按照“先规范、后提高、创特色”的要求,组织开展“一个支部一个特色”活动,不断加快基层党组织特色化发展。积极推行“三同工作法”,让党员干部与党的组织同心,让党的建设与税收工作同向,让个人发展与组织跨越同步。结合税收征管工作,积极开展创新项目和品牌的打造,我局创新的《新办户分类分级管理》在中国网上刊登,《“TQM”构建数据管理模式》在中国税网上刊登,《网上督查督办系统》在搜狐网和新华网上刊载。二是谋求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位次。“宝刀锋

2016年地税两法衔接工作总结(一):2016税务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2016税务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税务个人工作总结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2016年在繁忙的工作中已然过去。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在领导的指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刻苦学习,勤奋踏实工作,清正廉洁,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学习和工作生活上都取得新的进步,现将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加以总结。

一、在学习和思想方面,多层学习,内强素质

【2016年地税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能结合理论与实际工作进行分工,自加压力,有意识要求自己多学一些,学好一些,学深一些。在学习内容的安排上,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事和大政方针,主要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党风党纪等,学习中做到'四勤',即勤看,勤听,勤记,勤思,通过学习,我提高了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精神上感觉更加充实。二是按照市局(公司)'******'教育活动安排,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局长、***局长的工作报告、***局长在全市**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盛市局(公司)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等指定篇目,书写笔记,与同事互相交流、互相切磋,通过学习切实认识到'******'教育活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非常重要的。三是注重专业技能方面的学习,以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不断为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融入追求更新更丰富的知识学习中。

二、在工作方面,勤奋务实、尽责尽职

在工作中,我能够保持思考的心态,对于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对于缺点及时改正,通过不断的思考和积累,逐步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作为一名党员,我始终以身作则,

()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恪尽职守,执着追求,服从领导分工,在科室工作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分担部门工作,与同事凝心聚力,共同开展好部门工作。对待工作,我紧紧围绕服务基层的理念,严格坚持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对每一份报告都做到严要求、高效率,以求为基层的执法工作提供更好地服务。

三、在生活上,积极向上、遵章守纪

在生活中,我能自觉做到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注重日常生活作风的养成,坚决抵制了腐朽文化和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对自己的侵蚀,做到了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就比贡献、比业绩;作风上艰苦奋斗,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纪律上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丰碑无语,行胜于言,总结是为了更好的行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2016年,请党组织继续监督和考验我,我将以坚刚耐苦、勤劳自励、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状态,牢记使命,不断超越,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用实际行动为党徽添彩、党旗增色,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2016年地税两法衔接工作总结(一):浅谈涉税违法案件移送两法衔接的一些观点

浅谈涉税违法案件移送两法衔接问题

由于对相关法律条款理解上的差异,前期,税务部门与司法部门在对已涉嫌触犯刑法的涉税案件,是否应在出具行政处理决定后先行移送司法机关还是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后再行移送司法机关上产生了分歧。

近年来恶性的、巨额的税收违法案件屡有发生。而在实际处理过程中由于司法与税务机关存在信息不对称等的问题,常会导致一些混乱的情况发生,比如有些案件税务部门在查出问题之后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查之后随即移送检察院予以起诉,将企业通过偷税等手段获得的财产作为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导致当案件审理完毕通知税务机关的时候该企业已无财产可供清偿税款。而在另一些情况下税务机关为了确保税款入库,先提前对企业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但是这样的后果是公安根据有关规定不予立案,导致违法企业逃脱了刑法上的处罚。

目前存在的几种不同意见主要有(一)、认为应当先处罚再移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第六十条,“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送以下资料:(一)《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二)《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三)涉嫌犯组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制件;(四)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及凭据复印件。”由此可见,应当先出具处罚决定,

再移送案件。

2016年地税两法衔接工作总结(一):2016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2016年我院侦查监督工作在上级侦查监督部门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刑检会议精神,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至2016年**县各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案件2344件2352人,作出行政处罚2320件2315人,移送公安机关24件37人,我院派人阅卷1868件1896人。2016年,我院共受理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件4人,审查备案2件4人,建议移送2件4人,移送案件2件4人,立案2件4人,报捕1件1人,批准逮捕1件1人。其中,国土资源局移送的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件3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移送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件1人。我科移送本院自侦部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县人民法院已对9人作出有罪判决。

二、工作中的做法

1、领导重视,统一布署。从"两法"衔接机制建立至今,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与上级单位、县人大、县委、县政府、18家相关县直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召开了"专项监督活动"动员会。会议上邝黎明副检察长宣读了此次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活动重点,唐国林副县长做了重要讲话,要求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做好及时移送工作,严厉查处、打击一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涉嫌犯罪案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同时,我科承担了联席会议常设机构下设办公室的工作任务,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对外情况通报、与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等日常工作。2016年8月12日,我院还召集各行政机关开了例会,总结了之前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2、积极走访调查,加强沟通协调。我们非常注重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主管副检察长定期带头走访工商、税务等单位,查询案件查处情况,同时密切掌握各单位落实衔接机制的情况。通过走访,及时发现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协调或建议纠正;对于发现"两法"衔接机制、程序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协商,促成各方达成共识,不断完善"两法"。

3、监督引导并举,提高衔接工作质效。一是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案件移送和侦查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从立案、移送、侦查和报备等程序中无缝跟踪衔接,确保案件当移得移、当立得立,同时还要继续监督公安机关对该移送案件的侦查活动。如我院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国土局正在办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立即要求县国土局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二是加强引导,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为行政机关讲解有关刑事立案标准、刑事证据收集等法律知识,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罪案件的预判能力。对于一些重大或复杂疑难案件,我院则积极做好提前介入工作,确保证据能够及时收集、固定。三是对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符合立案标准的,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安排业务骨干从先、从快办理,有效发挥出"两法"衔接机制的高效性。

三、工作成果

我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协调、引导和监督为手段,树立起检察机关在衔接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衔接的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化。在工作实践中积极带头,与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认真落实衔接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形成了三大制度。(一)联席会议制度。所有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提议召开。(二)相互协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在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过程中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可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提前介入或参加案件讨论,提供法律意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三)案件移送报备制度。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或其他犯罪都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报送检察机关备案。据统计,今年行政机关向我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4人,备案2件4人。例如,蒋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蒋某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在**县同益乡同益村开设加工食品的黑作坊,蒋某将收购的新鲜辣椒用硫磺、聚乙烯等非法添加剂熏制过后,拿到太阳下晒干做成干辣椒,色泽鲜艳好看又可延长保持期。蒋某每年加工3000公斤左右在当地市场销售。**县技术监督局发现该案后,立即将相关材料移送**县公安局,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院。我院对该案材料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蒋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将建议移送的意见通报了**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及时对本案进行立案,并将案件报送我院审查,我院现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犯罪嫌疑人蒋某批准逮捕。

四、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案件意识不强。例如2016年至2016年**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受理案件2344件,由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仅24件。

(二)行政执法机关接受监督观念不强。有的以无法律依据为由,抵触甚至拒绝检察机关的监督,对检察机关了解情况、查阅案卷材料设置重重障碍。

【2016年地税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三)"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还未全面铺开。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需要各级政府主导,提出明确要求并给予一定财力支持。由于全国整规办撤销,目前这项工作缺少牵头部门,单靠检察机关一家推动困难重重。在已经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的地方,如何更好地管理、维护和使用,使效果充分发挥出来,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加强。

五、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若干建议

(一)增强行政法规和刑事法律的衔接性。一是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获取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二是从立法和具体操作程序两个层面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权;三是对两法衔接的运行机制进行立法保障,从其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衔接工作的顺畅执行;四是正确解决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竞合问题。

(二)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检察监督职能。(

(三)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积极构建新型网络共享平台,实行信息多方横行和纵向通报制度,即县级各成员单位以及相互对应的市级与县级单位定期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机构、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加快该信息共享平台有利于整合案件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也有利于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遏制腐败,并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快速发展。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执行联席会议决议、监督建议等或者对该移送案件不移送的、以罚代刑的、该立案案件不立案的、渎职徇私的,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更换案件承办人,对于经警告后拒不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形成合力,共同发挥出全面打击刑事犯罪,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作用。今后,我院将结合当前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职能和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衔接机制的完善发展,继续为我县经济建设发展大局服务。

2016年地税两法衔接工作总结(一):2016法院工作总结

范文一:法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以来,威县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准确把握司法导向,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今年来,我院在案件审理上稳中求进,积极应对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案件数目创历史新高的压力,优化审判资源,整合审判力量,狠抓办案第一要务。1-6月份,全院共审理各类案件1385件,审、执结81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59%。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1-6月份共收案42件,结案31件,判处罪犯49人,审理了性侵未成年人的强奸案2件,严厉惩处了两名被告人邢祥生、刘亚东。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从重从快审结了被告人王兰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和被告人宋书奎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等一系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犯罪,并通过审判活动积极参社会综合治理,在办案中发现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抓好源头治理,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1-6月份,共审理民商案件1091件,审结案件602件,调撤案件377件,解决诉讼标的3000多万元,平均审理天数37、1,远低于全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审结涉农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住房消费、交通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215件;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224件;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群体性纠纷,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商事案件54件,依法稳妥审理了一批涉及外来开发商的案件,为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转型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强协调妥处行政争议。1-6月份,依法审查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执行案件68起,执结率86、5%。在加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基本要求。以协调解决行政争议为重点,健全当事人诉权保护、非诉案件审查等长效机制,统筹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的执行新机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200多次,反馈信息800余条,1-6月份,有效执结案件52件。穷尽执行措施,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38次。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借助法院门户网站,将一批“老赖”身份信息予以曝光。

(二)以司法改革为契机,积极打造亮点工程。

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强化审判管理。大力强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先后投资120余万元,增添了服务器、UPS电源,开通了网上视频接访、远程提讯、12368服务热线,更新了内网页面和版面,改造了两个高清数字化法庭,购置了两套巡回审判设备,全员配备了协同办案系统。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强化了审判管理,促进了审判管理的机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提高了审判质效。1-6月份,审判质效继续保持了全市第一的位次。先后有邯郸市馆陶县、沧州市南皮县、衡水市武强县、安平县和市内四家法院来我院交流学习。

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新模式。作为全省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单位,今年对繁简分流审判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大胆尝试,专门派出8人的考察组到深圳盐田、罗湖、宝安三个法院学习经验,致力于破解当前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案件办理难度加大,与司法资源不足的突出矛盾,促进司法资源配置优化和审理高效化。按照“小额案件快速审,简单案件简易审,复杂案件精细审”的原则,以甄别案件、科学分流,优化流程、速审速判,送达多样、明确时限,引入联调、强化调解,审执衔接为主要做法,深入推进案件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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