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bppp.com--工作总结】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
一、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档案法》对档案工作的一系列规定要求。本镇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收集、整理后定期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室对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凡是本镇各部门形成的文书材料,包括收文、收电、发文、发电底稿、内部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会议记录、各种申报资料、均应按照归档要求统一立卷归档。
三、档案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将所要立卷的文件材料(包括有历史查考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传真底稿等)按照收发文薄统一核对。收集齐全,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立卷;应保证归档材料齐全完整。
四、本镇各部门人员因公外出带回的文件材料(包括声像材料),统一由各部门收集;镇领导带回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收集。
五、上级文件由办公室收集齐全,选择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立卷归档,按归档移交档案室。
六、每年的四月底,各部门必须将整理好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室。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室管理要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科学系统地管理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延长其寿命,保证及时准确的提供利用。
2、要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目,做到存放科学条理,整齐美观,查找方便。
3、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工作,对档案内部接收、移出整理、销毁利用方面都要进行记录、统计,做到数据准确详细。
4、档案室要有防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高温、防尘、防病毒设备,不准在库房内规程杂物。
5、档案资料借阅、利用销毁要有严格手续,做到严密清楚,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清处理。
6、管理人员调离工作时,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工作保密制度
一、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妥善保管,积极开展利用工作。
二、本室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制度,忠于职守,提高警惕。
三、档案室是保存档案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
入内。兄弟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参观库房,须经批准,严格登记,并有本室工作人员陪同。
四、对于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控制使用,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提供使用。
五、利用本室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抄录、复制;从本室抄录、复制的档案资料,未经本室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或印刷出版。
六、本室档案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制度、丢失或擅自提供档案,泄漏档案机密,否则,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室要把档案统计工作纳入档案工作细则之中,对接收、移交、销毁的档案要及时登记和统计,并按规定填写统计表。
2、档案统计工作要做到目的明确,数据真实准确,有始有终,从不间断。
3、运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收集、整理、分析统计资料,寻求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的具体方法。
4、做好档案数量、鉴定情况、利用情况等各项内容的统计,注意积累,为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以及总结经验教训
提供丰富、准确的统计资料。
5、各种统计材料一律使用钢笔填写,要整理存档。
6、向上级报送的各种统计材料,必须按要求填写,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上报。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每年按规定和上级要求上交档案,要严格手续。
2、本镇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组领导小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鉴定,鉴定工作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及年限,要鉴定准确,对已推动保管价值的档案,须由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报镇领导审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方可销毁。
3、批准销毁的档案在制定地点,由二人以上在场进行销毁。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1、档案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内容,主动了解本镇各业务处室对利用档案的需要,做提供利用工作。
2、对所有案卷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索引卡片等
检索工具,以便准确提供案卷。
3、档案人员要定期编写全宗、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以便及时系统的提供利用。
4、凡查阅本室案卷,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上级机关需要调阅案卷时,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规定借阅时间。
5、外单位借阅本镇案卷时,应持单位介绍信,镇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利用者必须在阅卷室阅卷,要爱护案卷材料,不得污损、圈划、折角、折卷、撕页等,如发现上述情况,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
1、档案设备是指档案装具以及为档案工作配置的各种设备。
2、档案设备不得擅自挪用,不经领导批准不能外借。
3、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各种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明确设备使用目的和要求。若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并经常检查电源,杜绝一切隐患。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 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 组织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 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本单位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 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档案人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 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 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 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 主动接收本单位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 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 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他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17、本机关(包括上报和下批)干部任免、呈批表、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团干部名册、年终统计、报表、干部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离休、抚恤等审批表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二)上级文件材料
1、上级(包括各部门及派驻本机关的调查组、检查组、工作组,下同)有关本机关、本地区工作或问题的决定、决议、指示、批复及调查、检查、经验材料。
2、各级领导同志、国际友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本机关、本地区时的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录像。
3、上级发给本机关的奖状、奖册、奖章、奖旗、奖品。
4、上级报刊刊载有关本机关、本地区情况的文章。
(三)同级文件材料
1、有关单位与本机关联合召开会议,共同进行工作,协作查处案件或问题共同署名的文件材料。
2、有关单位与本机关签订的合同、合约、协议。
3、有关单位与本机关涉及比较重要的工作或问题的来往文书。
4、有关单位发来的重要的、需要执行的方针、政策性文件。
(四)下级文件材料
2、重要的调查报告、检查报告、典型材料,比较重要的工作经验、重要的请示、法规性的备案文件。
3、重要的名册、登记表。
4、大事记、基本情况汇编、基础数字汇编。
二、归档份数
文书档案一式两份,其中正文和签发稿各一份作存档用,一份作文件汇编用。
三、归档时间和方法
(一)凡经过打字室打印的文件,打印好后由打字员收集,交文书档案员归档。
(二)凡各部门发出的文件,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收集,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三)一项工作已完成时(包括一项已完成或一个会议已结束,一个问题
已解决,一件案件已处理等),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将进行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文书档案员归档。
(五)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应于翌年一月底前交文书档案归档。
(六)每年的二月底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部门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归档要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各办线资料员收集全齐。
(二)正文与底稿(签发稿)主件或附件、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一起归档。
(三)归档文件材料注意:检查应盖公章是否盖了,文件没有标题应加上标题,内容、摘要、文件没有标明日期的要标上日期。
(四)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稿原件,不得用复制件。
(五)归档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要一一写上文字说明。
(六)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经过初步整理,把同一具体问题的文件材料集中在一起,按文件的先后形成排列好。
档案鉴定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
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 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及 实 施 细 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
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
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
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
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
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
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 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
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
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
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 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67248/
推荐访问: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