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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房补工作总结

时间:2017-08-10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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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房补工作总结(一):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通知事项

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通知事项(补

贴金额每人800元)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是全日制2016届高校或者中职院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属于低保家庭学生。家庭享受低保的时间必须要有2016年1季度在内。

2.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有二代残疾证证明(遗失需补办)或未办证(身体残疾特征突出者)皆可申请。

3.求学(含专科、本科、研究生)期间有过助学贷款的学生。

4.以上几者不重复享受求职补贴。

二、办理所需材料清单

1.所有申请人必须填写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低保家庭学生。重庆市内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法定抚养人证明。重庆市外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家庭证明材料,材料必须包括三项内容:(1)学生本人是低保家庭成员或是享受低保人员;(2)享受低保的时间段必须含有2016年1季度时间段;(3)材料必须由当地县级民政局盖章。

3.残疾学生。本人二代残疾证证明,或者手持身份证的残疾特征照片。

4.助学贷款学生。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5.各校要求提供的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号。

三、办理流程:

1.在线申请。申请人需注册并登陆“重庆就业网” (

2.从系统打印《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本人签字,一式三份。

3.学校审核、公示、报送。

4.市级部门审核、拨款。

5.学校发放补贴。

四、办理时间节点:

1.系统开放时间:

2.在线申报截止时间:

3.学校审核公示时间:

4.市级部门审核、拨款时间:

5.学校发放时间:

2016届离校未就业求职补贴的享受范围及办理程序(补贴金

额每人500元)

2016年房补工作总结(一):粮食直补工作总结

粮食直补工作总结

粮食直补资金发放范围广、工作量大,时间紧,政策性强,我局高度重视,在接到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拨付xx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抓紧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后,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确保了工作落实。通过各乡镇(街道办)的共同努力,具体经办人员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辛勤工作,于3月31日圆满地完成了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兑付工作,将补贴资金存入了补贴农户的一折(卡)通上。现将xx年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工作汇报如下:一、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有章可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对直补资金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我局按照德阳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拨付xx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抓紧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德市财建〔xx〕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德阳市旌阳区xx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实施方案》,并报区政府同意。方案明确规定了补贴对象、补贴资金分配方法、张榜公示、资金专户管理、补贴资金的兑付、监督检查、时间安排等要求。规范了各乡镇(街道办)直补工作操作程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有章可循。二、加强政策宣传、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是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等媒介,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宣传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补贴品种,补贴资金计算办法、补贴资金兑付办法、工作时间安排等内容。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让农民理解、支持、配合补贴工作,有力助推了补贴工作的进度。三、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今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比去年提前了10天,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促进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今年补贴工作,我局精心组织,于3月11日召集涉及粮食直补的乡镇(街道办)、经办银行等单位及部门召开了旌阳区xx年粮食直补工作暨农民补贴网络建设业务培训会。会上区财政局相关领导对xx年粮食直补工作进行了小结,对xx粮食直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业务人员就粮食直补、综合直补金额的计算及补贴软件操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四、加强指导与督查,扎实开展补贴工作今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我局由企业股具体承办,并落实了专人负责。补贴工作严格按照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3月9日至16日为核实测算阶段。今年,由于时间较紧,在接到上级关于粮食直补工作通知时,就电话通知各乡镇、街道办安排进行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实。耐心解答及处理核实阶段出现的问题。第二阶段从3月17日至24日为张榜公示阶段。在此阶段,认真做好了补贴数据录入、补贴软件的指导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深入乡镇、村、社检查了张榜公示情况。第三阶段从3月25日至3月31日为资金兑付阶段。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办上报补贴银行清册电子数据文件、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数据报财政部文件,并经审核通过后,将数据报送邮政储蓄银行德阳市直属支行将补贴资金存到补贴农户一折(卡)通帐上。五、xx年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兑付情况截止xx年3月31日,我区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全部存到补贴农户一折(卡)通帐上,补贴兑付工作全面结束。今年,我区共发放粮食直补金额416.43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503万元,补贴面积307217.10亩,涉及农户97374户,涉及农民279081人。据统计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亩均补贴95.03元,户均补贴299.82元,人均补贴104.61元。

2016年房补工作总结(一):2015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工作总结

2015年洪井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6年房补工作总结】

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黎城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操作规程》(黎残联字〔2014〕9号)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洪井乡残联高度重视,把两项补贴工作作为乡残联关注残疾人生活,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已全面完成2014年和2015年两项补贴的审核上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我乡重度残疾人概况

洪井乡位于县城西北部,辖24个行政村,总人口约8786人, 其中,残疾人530人(包括未办证的),截止到2015年6月底全乡持有二代证的残疾人384名, 其中一级持证残疾人31名。在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实施以来,带动了残疾人办理残疾证工作,到6月30日全乡持证残疾人384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87名,占全乡残疾人总数的22.66%。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为了实施好此项工程,我乡残联按照黎城县残联提出的“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达到不重、不错、不漏”的工作要求,深入到各村对重度残疾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从而掌握了重度残疾人的基本概况。洪井乡一级重度残疾人31名,每人每年480元,共需资金14880元。在6月30日前洪井乡残联完成了“户报、村审、乡核” 的工作,9月30日前,黎城县残联完成对重度残疾人数据的收集汇总。我乡审核通过的残疾人31名,并在9月30日前通过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一卡(折)通”方式,直接把两项补贴款项拨付到重度残疾人账号中,实行了社会化发放。

三、工作措施

一是洪井乡残联高度重视,召集各村村委主任和残疾人专职委员专门召开两项补贴项目工作会,残联理事长赵钧传达了两项补贴项目的会议精神,理事孔清军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掌握了此项目工作。

二是及时向各村提供辖区内重度残疾人的名单,利用县残联的残疾人人口数据库,导出各村重度残疾人的名单,利于村开展项目工作。

三是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动员广大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都深入到残疾人家中,对残疾人救助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洪井乡残联多次下到各村进行检查督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是把好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规范两项补贴审批工作,严格做到公开申请、入户审核、张榜公示、造册建档、社会化发放,经“户报、村审、乡核、县定”四个步骤确定补贴对象,由县残联通过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办理的“一卡(折)通”,直接拨付到重度残疾人个人账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存在问题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是启动实施的第二年,宣传不到位,部分残疾人长期外出,无法联系,致使不能申请该个项目。

二是极个别村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不重视,办事拖拖拉拉,以致出现推后和延迟现象。

洪井乡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0月10日

2016年房补工作总结(一):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方案

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提升农机作业水平。根据《2016年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目标,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巩固提升小麦生产机械化,加快推进以茎穗兼收为主的玉米收获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设施农业、水稻生产机械化,促进农村各业机械化全面发展。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补贴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我县第一批国家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0万元。

三、八八)核资金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统一管理。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列入国家或我省《2016--2016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农机产品,属于我省补贴范围的,均可享受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供农民自主选购。

对茎穗兼收型玉米联合收获机、100马力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深松机械、小麦宽幅精播机、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等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实现应补尽补。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免耕播种机必须为非全旋轴,全旋轴的一律不予补贴。手扶拖拉机在我县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规定,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执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不超过近三年市场平均价格30%。按照“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同一补贴额”、“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农业部和省农机局分别确定了通用类和非通用类补贴机具补贴限额。具体补贴标准执行《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确定的补贴额度。不允许对补贴农机具实行产地差别对待的政策。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确定

补贴对象为我县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于购买重点补贴机具、单独购买配套作业机具、脱贫奔康农户、第一书记帮扶村、种粮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先补贴。

补贴额在1万元以上(含)的机具,每户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1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6台(套)。补贴额在1万元以下(不含)的机具,每户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 补贴机具经销商资质条件、确定程序由省农机局按照《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6〕11号)和有关规定确定备案。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规范操作,诚信经营。严禁经销商或生产企业代办补贴报名手续。

补贴对象在本县获得补贴资格后,可以在本县选择经销商购机,也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五、工作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制定《2016年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对补贴政策及报名办法进行公告

在县农机局及各镇政府(办事处)政务公开栏,对补贴政策及报名办法进行公告,并通过县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三)确定补贴对象

购机农民自主确定购机品目后,本人持身份证、加盖村委会公章的购机申请到所在镇(办事处)报名申请,镇政府(办事处)对购机者身份等进行初审,加盖镇政府(办事处)公章。购机农民本人持身份证、加盖镇(办事处)村公章的购机申请到县农机局确认补贴资格和购机品目,并进行公示,公示到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局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式三份,县农机局、县财政局签字盖章后生效。一份由县农机局留存,一份由县财政局留存,一份交购机农民留存。

(四)供货及核实

补贴对象本人持身份证和《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经销商,并办理购机手续,经销商查看《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根据农户需求及时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选择机具品牌、型号等,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供货确认表》。同时,在补贴机具上喷涂补贴标识及编号,并负责督促拖拉机、联合收获机购机户及时到县农机局办理挂牌落户手续。县农机局收到经销商报送的《供货确认表》后,会同县财政局进行入户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核实情况及处理情况逐级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核实情况存档备查。核实无误的,及时在《供货确认表》上盖章,在网上进行供货确认,并加强补贴档案管理工作。

(五)资金结算

县农机局入户核实、网上确认供货、市农机局进行抽查审核通过后,生产厂家凭手续齐全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供货确认表》和销售发票复印件,按照要求打印、整理相关纸质结算汇总资料,及时向县农机局提出结算申请。县农机局审核后向县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农机生产企业。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将高度重视资金结算工作,增加结算频次,补贴资金结算工作12月中旬完成。

(六)信息报送

县农机局将认真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每周至少向市农机局报送一期补贴工作简报。

(七)工作总结与考核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将认真搞好补贴工作总结,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并解决存在问题,年底进行绩效分析。上半年和全年总结分别于6月5日、11月15日前报送市农机局、市财政局。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检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

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补贴工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县农机局内部约束机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问题的初步意见,经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上报市农机局备案后实施。

县财政局将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6〕11号)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我县将严格按照市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优亲厚友,不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县农机局负责为公示无异议的农民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与县财政局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对价格较低的机具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不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对所有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不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购机后,其所有人必须及时向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申请登记。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6〕33号)要求,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

县农机局将及时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及时公布资金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机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政务网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包括:姓名,所在乡、村、组,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产销企业、补贴额等;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县农机局将按规定设置固定专栏,公开补贴信息。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严格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我省“21条”规定的要求落实到实处,深入领会贯彻《省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精神。

县农机局将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县财政局将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

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

严格管理补贴产品产销企业。严格按照农业部及我省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补贴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农机局将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于农民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企业、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民,一经查实,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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