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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时间:2017-07-19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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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社会组织工作总结(一):组织部2015工作总结暨2016工作安排

组织部2015年工作总结暨2016年工作安排

一、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2014 —2018年)》精神,在全市大力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五项集中行动‛,全力推进全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取得实效。

(一)认真实施五项集中行动,不断加强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

1、实施好重点领域集中建会行动。制发《2015年度工会组建及发展会员的通知》和《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五项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以工业园区、非公经济组织和乡镇(街道)为重点,坚持‚多措并举、立体覆盖‛,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农民工集中的劳务密集型服务行业建会工作。年内四个园区所属已投产、正常运营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达到全覆盖。全市各类法人单位动态建会率达到80%以上,非公企业动态建会率较上年增加10%,77个乡镇(街道)、959个社区(村)全部成立了地区工会和工会联合会,实现应建全建。对全国工会组织建设管理系统预制的所属8292家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对未建立、未审核的非公企业做好工会组建工作。对25人以下企业工会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纳入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全市工会组织建会数

7385家,涵盖法人单位13928家,其中已建会机关、事业单位1448家,公有制企业141家,非公企业7164家,个体经济组织和其它组织形式5175家;市属企业7490家,建会7305家;非公有制企业7349家,建会7164家,组建率97.48%。全市企业法人建会动态增长率达到6.15%,非公企业动态增长率达到6.53%。全市职工418938人,会员413033人,入会率98.59%。2015年新组建工会组织155个,涵盖法人单位486家,新增职工28629人、会员29593人。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维护产业职工的特殊权益,推动产业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产业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督促指导教育、卫生成立了产业工会。

2、实施好会员实名制普惠服务集中行动。工会会员普惠制服务是市总工会打造的一项惠及工会会员的创新亮点工作,整合有效资源、争取社会支持,为广大工会会员提供具有市场化效率的普惠制服务体系。制发《开展会员实名制普惠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城中区、东川工业园区为试点,开展规范入会程序、进行实名制摸底调研、积极推进普惠服务。开通市总工会微信平台,发放工会会员普惠卡3000张,考察确定6家商户,签订普惠服务协议,为持卡会员提供医疗卫生、体育运动、生活商品等优惠项目。活动开展

以来,有不少企业和商家主动要求加入会员普惠制服务活动中,会员们得到实惠,受到好评。

3、实施好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按照全总、省总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的统一要求,及时对我市推进‚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各级工会组织大力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利用建会数据库,认真摸清底数,掌握区域内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大型建筑项目、主要物流(快递)、家政公司等企业的基本情况。创新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方式,加强农民工‚二次入会‛工作,推进我市已建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农民工入会工作。切实做好农民工会员登记,健全会员档案,推进会籍管理信息化,强化会员实名制管理。目前,全市有农民工194124人,占职工总数的46.34%,同比增加29726人;农民工会员191281人,占会员总数的46.31%,同比增加31145人,增长19.45%,超额完成省总下达的‚2015年底全市农民工会员数量较2014年增长15%‛的目标。

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阎京华同志一行来我市调研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农民工入会工作,完成了组织四区总工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市总做重点发言、到企业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检查指导等协调服务工作。9月,组织四区三县和园区负责人参加全省推进农民工入会工作交流会,市总在大会作经验交流发言。

4、实施好基层工会信息化建设集中行动。以《全国工会基层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据,有针对性地推进法人单位建会并纳入

工会组建数据库。在建会的同时及时更新、充实、完善建会数据库管理系统信息,以全总数据库中预置的数据为基础,对数据库中的企业名录实地摸底调查,清查核实本地区所属企业、职工、基层工会组织,包括单独基层工会和联合基层工会以及开发区、乡镇(街道)工会等基础性数据,规范填报各项必填信息。及时完成全市基层工会的所有涵盖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产业活动单位)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工会信息问卷填报工作。加强基层管理员培训工作,举办培训班7期,提高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管理水平。

5、实施好‚六有‛工会规范化建设集中行动。在基层工会中深入开展以‚六有‛工会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和‚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区(县)、园区、局工会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23个乡、27个镇、28个街道办事处(包括城东区12个新型社区)地区工会全部达到‚六好‛要求。在全市1293家机关、事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工会开展创建合格‚职工之家‛之家和‚六有‛工会达标活动,合格单位1106个,创建率85.5%(任务为85%);示范工会或模范职工之家359家,创建率27.8%(任务为15%)。2015年推荐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个、‚全国模范职工小家‛4个和1名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西宁市总工会获得全国总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作先进单位‛。

安排并开展社区工会联合会‚会、站、家‛建设活动,建立‚会、站、家‛一体化服务机制。把组建工会、创办职工服务站、建设‚职工之家‛统一起来,在全市有条件的社区积极推动此项活动,要求每个区(县)推选出1-2个社区作为典型,在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的同时,从困难帮扶、就业创业、劳动权益、法律援助、职工综合服务等方面为小微企业职工提供维权服务,切实促进社区工会联合会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成为小微企业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经单位自评、区县初评、市总审核,最终确定10家社区‚会、站、家‛建设示范点。

(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能力水平

根据《西宁市总工会2011—2015年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发《西宁市总工会2015年度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组织上、人力上、物力上三保证。全市工会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10期,培训各级工会干部3968人(次);市总工会举办各类培训22期,培训各级工会干部900人(次);参加全总、省总工会培训12期,培训各级工会干部221人(次)。

及时编发《西宁市工会干部工作实务手册》,发放各级工会指导工作。为使工会及时补充新鲜血液,扩大工会队伍,根据省总工

2016社会组织工作总结(二):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优环境、提效能、保开局、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和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总结和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1、城乡低保规范运行

(1)全面开展低保对象复核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16]17号)精神,我局按照工作要求,对低保对象复核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要求各镇街在一季度迅速开展低保对象年检工作,对所有低保对象全面进行复核认定,根据不同类别对象的家庭情况开展定期核查、动态管理,重点做好就业年龄段及刚达退休年龄的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至6月底,全区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1-6月以来,全区城市低保共新增对象117户141人,月补金额41430元;取消116户139人,月减金额47121元;调整37户,净减4人,月净增金额4205元。农村低保共新增对象444户721人,月补金额121300元;取消364户503人,月减金额88175元;调整170户,净减32人,月净增金额955元。

(2)对低保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物价局《关于调整201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2016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490元提高到5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3432元提高到3775元。新标准从2016年1月起执行。

(3)及时发放低保资金。截止6月底,全区现有5601户7416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发金额251.3万元,1-6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509.3万余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达339元;有10954户、18189人享受农村低保,月发放金额333.9万元,上半年已发放补助资金1995.5万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184元。

(4)成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5月底,经区编委会议研究,同意设立“池州市xx区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隶属区民政局管理,股级建制。

2、城乡医疗救助予民实惠

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5月份,区政府出台了《xx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将今年救助比例全部提高到70%,三类病种封顶金额分别调整到15000元、6000元和3000元。

及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6月份,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共273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67.57

万元(含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保32119人,资助参保资金321.28万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开展临时救助30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27.92万元。

3、救灾救济及时有效

做好冬、春荒救济工作。把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作为最现实最紧迫的民生工作抓紧抓好,全区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一是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组织各镇街反复摸排核实,建立冬春困难群众花名册,并制定全区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济实施方案;二是落实资金,开展捐助并及时下拨冬令款和春荒款,秉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将衣被口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下拔冬春救灾款326万元,救济灾民3.2万人;三是及时救助,加强督查。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四是 “两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确保困难群众过个和谐年、安详年。 深入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农房保险工作在过去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做好我区山区库区农房保险工作,截止四月底,已完成全区135959户的农房信息采集核对任务,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池州分公司签订了合同,本次保险期限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目前此项民生工程正按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

4、五保供养保障到位

目前,全区现有农村五保户3645人,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1788人,集中供养五保户1857人。对集中供养人员,我局严格按照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要求,实施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由低至高将全区20所农村敬老院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服务等级经申报、评定和公示,被评为一星级的1家、二星级13家、三星级6家。通过星级评定,全面落实了我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以奖代补政策,健全了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养制度,改善了集中供养条件,提高了服务水平。对分散供养人员,通过进一步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来改善他们的生活。全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生活补助标准从去年的3480元/年.人提高到今年的3800元/年.人,提高了9.2%。

5、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池民福【2016】6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全面排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目前排查工作正按照实施步骤稳步推进。

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稳步推进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我市今年33项民生工程之一,为此市里出台了“池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池民福【2016】49号),根据该文件精神,凡具有池州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护理补贴(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目前各镇街已完成了对本地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的摸底,现正处在复核、评议、公示阶段。

7、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有效开展

按照《xx区孤儿救助办法》,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实行救助。截止6月底,全区有救助对象203人,其中分散抚养128人,集中抚养75人。分散抚养孤儿生活费救助标准为790 元/人.月,集中抚养孤儿生活费救助标准为1190 元/人.月。分散抚养

生活补助费全部实行按月打卡发放,集中抚养孤儿生活费打到区儿童福利院帐户。目前,已发放1-- 6月生活救助资金114.2万元。

根据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有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44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5万元。

(二)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推进

1、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在去年选择70个村试点的基础上,对今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进行了摸排,确定了里山街道白洋等70 个村开展试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全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三是加强指导检查,根据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方案要求,及时加强业务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完善。

2、城市社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一是赴上海考察“三社联动”工作,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区社区实际,制定出台了《xx区主城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今年4个街道、10个社区“三社联动”工作;二是根据“三社联动”试点工作要求,对4个街道、10个社区试点工作用房进行调查摸底并协调解决;三是加强业务工作的指导,根据居民需求,编制社区服务项目计划书。

3、x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一是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地名普查工作;二是协调相关单位收集地名普查相关资料;三是开展地名普查内业相关工作,整理录入地名普查相关属性信息。

(三)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

1、双拥工作

(1)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巩固我区己取得的双拥工作成果,努力发展我区双拥工作新局面。区委、区政府、驻池部队根据我区双拥工作的基础及现状,及时提出了争创新目标,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调整、健全双拥组织,拟定本地、本部门双拥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双拥工作责任制。区双拥工委部署了全区2015年度双拥合格单位申报考核工作,区双拥办不定时地组织双拥委成员单位督查各地、各部门双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健全的组织、周密的计划、严格的考核、激励的机制,有力地保证了双拥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新的争创热潮在全区形成。

(2)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工作。加强双拥宣传,增强全区双拥意识,营造浓厚双拥氛围是做好双拥工作的基础。半年来,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宣传设施建设。沿318国道镇、街新设置了固定双拥宣传标语14条。遍布城乡的双拥宣传设施,对营造双拥氛围,提高宣传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宣传工作扎实,国防教育深入人心,近年来,未发生一起损坏军事设施和军民纠纷事件。适龄青年踊跃参军,兵源质量大大提高;二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区直单位及镇街利用展板和宣传栏,开展了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并散发宣传材料3000多份,到现场咨询国防知识和优抚安置政策的群众达600多人次。

(3)加强双拥合作共建工作。一是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期间,区六大家领导、区直单位热情走访慰问部队,采购慰问品、发放慰问金近13万元;二是热情为部队办实事。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和优势积极为部队办实事,教育、交通、粮食、供水、供电、公安、民政、劳动、人事等部门在解决部队子女入学、户口落迁、军事设施保护、军属就业、安置、军粮供应等方面尽已所能地帮助部队办实事、办好事。区检察院还在军营开办了法律知识讲座,区直许多单位与驻军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联欢活动;三是驻池部队热情参与“第二故乡”建设。在创建文明城市和维护社会治安活动中,部队多次出人出车帮助地方运垃圾、挖淤泥、疏河道。武警中队抽调80多人次在重要节日期间对城区进行昼夜巡逻。

2、优抚工作

全区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努力推进优抚工作上水平。全区烈属、军属、复员军人100%享受优待,现正拟订2016年优待评定计划,力争“八一”前后完成优待兑现任务。全区共有享受定补定恤的优抚对象3724人(含“两参”人员),上半年发放定补定恤款1074万元,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

3、退伍安置工作

2015年秋冬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正在进行中。国务院、中央军委新修订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后,近两年的退伍安置工作因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需省确定而有所延迟,现待市出台2015年秋冬退役人员安置的指导性文件后,区安置办将及时拟定出安置意见并将上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已组织当年度部分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2015年秋冬全区共接收退伍军人265人。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1、社会组织育管并重

(1)规范流程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及收养登记工作。目前,在我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共计11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113个。今年以来我局依法登记新的社团组织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办理社团登记法人变更1个。收养登记 11例。在登记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中,我们按照省委办公厅{皖办发[2013]9号}《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简化登记程序,实行直接登记。今年5月,我局安排了南馨园、府学、古舜、翠微、九华、城西和月亮湖7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人参加了全省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2)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我们下发《通知》,对年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社会组织接到通知后集中时间精力认真填写年检报告书,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在检查过程中,我们重点检查了社团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财务规章制度、党建及换届等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指出并督促他们进行整改。

(3)切实做好全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5]48号)及池州市民政局《关于我市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于2016年4月起,已正式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对新成立及办理变更业务的社会组织,赋予统一代码,发放新版登记证书。对2016年4月前在区民政部门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于2017年底前逐步完成新版登记证书换发和赋码工作。

2、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管理规范

(1)加强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建设。以争创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程序和档案管理的规范,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2016年上半年截止6月20日共办理结婚登记2858对,离婚登记735对,补发681对,为当事人查档557人次。为让今年特殊日期婚姻登记工作在安全、祥和氛围中度过,积极启动应急预案,顺利应对春节前后及“520”等婚姻登记高峰,获得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积极倡导和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以区社区服务中心名义成立了xx区首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以“社会组织+社工+社区服务”三社联动模式,积极开展各项服务活动,秉承平等、尊重、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为有需求的个人、家庭、单位和社区提供优质的社会工作服务;建立了服务热线、开辟了社会工作网站版块,采取“社工+义工”的模式,组织社工及志愿者(义工)多次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城市文明创建活

动及专业社工服务,深入市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展义务家教、心理疏导等专业社工服务和志愿者活动,深入失能老人家庭开展调研、精神慰藉和赠送轮椅等帮扶活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半年多来,利用休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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