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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宣传总结

时间:2017-06-29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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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宣传总结(一):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其管理办法 自我项目部5月份进场,至2015年11月,我项目部先后使用土石方劳务队、临建土建劳务队、临建水电劳务队、样板展示区钢结构劳务队、西安正国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临建涂料劳务队等劳务队伍及公司,管理农民工150人左右,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在管理农民工工资方面,我项目部根据国家建设部、劳社部2004年颁布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和建筑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项目部对所有进场的劳务队及其管理的农民工队伍进行登记备案,劳务队管理人员向项目部提供所有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名并按手印。若现场核查出未登记工人或没有身份证的工人,项目部不认可该工人在工地施工,并按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2)项目部每月派专人监督并调查各个劳务队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超过3个月不发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有权介入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作并对劳务队进行罚款,项目部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推行工资卡的形式委托银行进行发放。

(3)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以及支付对象身份证、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4)项目部定期举行农民工培训,组织农民工参加各种安全生

产教育活动、岗位技术培训和事故预演演练活动,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学习有关规范,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精心维护和使用机械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还有向农民工宣传讲解国家和贵州省关于农民工工资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以后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我项目部一定严格遵守劳务队相关管理办法,及时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在我项目部出现。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项目经理部

2015年11月12日

农民工工资宣传总结(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总结()

XXX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

作 汇 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X委、X政府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及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公安局、X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X工商行政管理局、X总工会《关于印发XXX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临X人社发[2011]186号)精神,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制订检查方案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人社、住建、公安、工商、工信、工会、六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陆增伟任组长,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工信局、县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XXX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9名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小组,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对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

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小作坊、个体工商户执行国家工资支付规定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企业有无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是否按时支付工资、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内容。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理。 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了“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活动分为三个阶段:(一)宣传自查阶段(2011年11月25日——11月30日),(二)执法检查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2年1月10日)(三),分析总结阶段(2011年1月11日——1月15日)。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各项进程认真有序地展开。

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在专项活动中,我们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利用县城、乡镇赶集日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100余人次。12月4日由我局牵头,住建、公安、工信、工商、工会五部门在街道、企业深入一线宣传,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和有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能通过正确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县电视台上连续10天播放了由人社部监制的《打工路上话维权》系列片,引导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受到社会上的广泛关注;通过县政府网站,上传了《XXX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让广大劳动者全方位、立体化的了解此次检查活动。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县于2011年11月27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实施方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逐户送达各类用人单位,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于2010年12月5日前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再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自查的

同时,我县也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初步情况,对各类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进行的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并一一梳理归类,从中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并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奠定基础。

四、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我县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工信局、县总工会的分管领导组成。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对106户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联合执法检查,上工地、进厂房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共涉及劳动者3000多人,其中农民工2800多人;督促用人单位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78万元,涉及农民工415人,成功调处工伤案件1件,用人单位支付伤残赔偿金3万元;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2%。我们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各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并用与劳动者座谈等形式询问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有具体的工资发放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行业领域进行检

查中发现,正规地有资质地建筑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存在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或者压一个月工资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有些用人单位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往往以公司有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等到工资支付日才能发放为借口拖欠发劳动者工资,给劳动者带来损失。另外有些单位无正规的工资表、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我们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农民工工资宣传总结(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农民工工资宣传总结】

关于我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

汇报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实现“两个翻翻”的目标要求,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14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06.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

【农民工工资宣传总结】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农民工工资宣传总结】

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媒体,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

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四、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全县各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8月份,来自河北、江西的69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应在我县大运路施工的河南籍开发商杨久拖欠工资98万元逃逸。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书记、县长当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的同志怀着关心民工,爱护民工,安抚民工的一片真情,

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五、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农民工工资宣传总结(四):2013年农民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及农民工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市农民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围绕目标、强化责任,为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及促进农民工法律权益保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农民工工资宣传总结(五):2016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工会的统一部署,于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目前排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上报区政府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会,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求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意义,普及《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形式,提高广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同时,要求被检查用人单位应对2016年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监察力量。首先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网络邮箱,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上访事件,劳动监察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置,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其次,确保将拖欠工资隐患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清欠台账,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台账,逐案销号解决。及时调查拖欠主体,主要对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承包和分包是否合法等情况依法逐户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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