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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范文

时间:2017-05-22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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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范文(一):XX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

自2010年开始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至今,公司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根本上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现将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健全安全领导机构

提高认识了公司管理层的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的管理理念。

公司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和完善 “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组织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减少或杜绝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小组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定期研究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公司的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督办安全生产小组所议定的事项;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与安全管理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把预防工作作为安全的第一要素,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二)、健全安全目标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 紧紧围绕“加强教育,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安全发展,重在落实”的主要内容,提高认识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为中心的理念,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的建设,公司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充分发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及时检查和消除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操作规程;发现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适宜的条款、不能充分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和不能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应及时进行修订;各员工、部门加强沟通,多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经验交流,以点带面、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建设有系、全面地得到改善,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证。

(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加大宣传,注重实效

明确了安全学习和安全再教育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

进公司员工、车主、驾驶员、押运员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同时本着“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公司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十二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的文件精神,促进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意识,完善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明确要求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素质,是公司发展的的基础。自三年行动开始实施以来,公司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会议、宣传栏、

宣传单、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强化安全监督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相关的法律精神,特制定了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根据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职情况对公司各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安全工作绩效突出的,公司将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使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得到有力的落实,公司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运输事故等得于明显的的控制,公司的全年安全生产情况得到明显的好转;

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公司配备与安全管理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把预防工作作为安全的第一要素,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增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途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引导公司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注重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有效遏制和减少事故,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强化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法,着力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重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整治。突出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全面加强各项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公司安全状况,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三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评定结果

在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活动中,公司认真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专项宣传”、 2010,2011,2012“全国安全月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安全生产年度专项工作活动”等专项整治活动,在这三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中,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9、2010、2011公司在“三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安全评定中均被评定为“B”级。

二、认真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在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有序地展开。公司制定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一系列方案,总经理亲自主持召开动员大会并布置工作,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指导工作的开展。公司组织人员在基础组织管理、车辆设备、驾驶员、押运员、职业健康、应急体系等重点方面所存在的需改进的问题和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进行了认真、扎实的整改。

现将我公司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贯彻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建设》的文件精神,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我们制定了从公司总经理到员工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不留死角的安全管理网络。公司领导层、管理层、车辆、驾驶员、押运员都相应制定有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了公司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其他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二)、制定方案,细化指标

按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再度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车队单位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奖惩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明确分工,落实措施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分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公司与部门、部门与车主(驾驶员)、部门与员工均细化了安全目标责任,并对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四)建立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考核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重新拟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营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押运员管理制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范文(二):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预警分析报告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范文】

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预警分析

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范文(三):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12月23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杨栋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全国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去年亲赴青岛“11·22”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曾专门听取安全生产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工作情况报告,研究提出审议意见,有力推动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张德江委员长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给予强有力指导,两次主持专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和国务院安委会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马凯副总理和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多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委会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部署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治本,保持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实效性。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等要求,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了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主要相对指标三个大幅度下降,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2013年与2008年相比,在国内生产总值增加25.5万亿元、增长82.1%的情况下,事故起数从41.4万起降到30.9万起、下降25.4%,死亡人数从9.1万人降到

6.9万人、下降24.2%;重特大事故起数由96起降到49起,死亡人数由1973人降到865人,分别下降49%和56.2%;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60.3%、46.1%、75.6%、46.5%。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向好态势,至11月底,实现了“三个继续下降、一个进一步好转”。一是事故总量继续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7%和6.1%。二是重特大事故继续下降,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5%和18.3%。三是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继续下降,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和10.6%(连续20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非煤矿山分别下降18.9%和16.8%(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道路交通分别下降3.2%和4.7%,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渔业船舶和消防等行业领域事故进一步下降。四是各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32个省(区、市)事故在控制指标进度以内,其中21个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11个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近年来,着重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各地区、各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地方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将压力层层传递到各级领导,将职责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国务院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组织了多次由各成员单位部级领导带队的安全大检查和工作督查。安全监管总局采取领导带队深入32个省级单位一一宣讲、与全国安全生产重点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谈心对话等方式,推动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目前,全国32个省级党委政府都制定了“党政同责”具体规定;所有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都担任安委会主任,市、县级政府分别达到88.5%和93%;所有省份落实了“一岗双责”;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量化考核权重;每季度由各级安监机构向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推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出台了新的《安全生产法》。去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出台了16个专门文件,安全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颁布实施了63个部门规章和1534项安全标准规范。今年8月以来,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和隧道交通、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国共组织执法检查组45.3万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34.2万家(次),打击整治127.8万起,停产整顿7700余家,关闭取缔5000余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完善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由国务院安委会对所有重大事故、安委办对较大典型事故实行挂牌督办,改进了监察部参加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去年发生的49起重特大事故已全部结案、今年至11月底发生的37起已结案25起,共追究1613人,其中刑事追究509人、党政纪处分1099人(其中省部级6人、厅局级72人、县处级298人)。依法加快事故结案,重特大事故调查平均结案时间大幅缩短,并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管,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近5年来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逐一排查分类,按高危企业分布和事故多发情况,在全国2853个县中,筛选出182个安全生产重点县(煤矿50个、非煤矿山50个、危险化学品60个、烟花爆竹22个),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范围,与省市联手连续两年进行跟踪特殊监管、直接指导,每周一分析、一点评,发现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治。注重事故原因深度分析和规律性研究,抓住关键要害,从法规制度和管理上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去年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在

全国煤矿开展了“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专题行动,集中组织“千名安监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一对一、面对面谈问题整改、提措施要求。今年以来,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三个十条”,严防企业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双五条”、隧道施工安全“九条”等规章制度,并与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相配套,向全国企业负责人发出公开信。坚持“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组织开展重点检查、突击抽查、巡回督查,促进隐患整改,收效明显。今年1至11月,全国重点监控的50个煤矿重点县中有14个县煤矿事故为零,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7%、36.5%;50个非煤矿山重点县分别下降31.1%和25%;6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分别下降48.4%和69.4%;22个烟花爆竹重点县分别下降37%和14%,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基础。

(四)狠抓治本攻坚,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治攻坚战。今年1至11月,全国共排查出事故隐患1388.4万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9408项,整改率94.9%。煤矿,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和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两个工作意见,今年前11个月我国煤层气抽采量达到153.4亿m3、利用66.9亿m3,在去年增长10.6%和13.8%的基础上,今年同比增长7.2%和11.2%。安全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联合推进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去年以来全国已关闭1700余处(今年关1100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两座大型煤矿下发停建、停产决定。非煤矿山,建立专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全国部署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深入开展严防中毒窒息等10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去年以来关闭小矿山1.4万座。道路交通,深入开展普通公路安保工程和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加强综合整治。相关部门联合建立管控平台,对80万辆“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实行GPS动态监管。公安部门严查超员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去年查处酒驾150万起。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企业搬迁、转产、关闭共计1317家,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8990个。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退出烟花爆竹生产。油气管道,国务院成立了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的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和企业联合对全国12万多公里油气输送管道进行了全面排查,查出隐患2.9万处,已完成整改1.4万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两条、219公里输油管道进行停输整改。建筑施工,相关部门联合整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起重机械、脚手架安全整治行动。消防安全,对全国省级政府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公开曝光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大火灾隐患。城市燃气,抓住重点整治项目,查处燃气管线隐患3.6万处。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航、特种设备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职业病防治,安全监管总局与卫生计生委牵头建立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发布了77项职业健康技术标准,相关部门协同开展专项治理,关闭企业3000余家、停产整顿3100余家。

(五)深化改革,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制定了《安全生产中长期改革实施规划(2014—2020年)》,围绕6个方面、25项任务,在北京等8省(区、市)开展改革试点。取消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共计7大项、19子项,制定了25项配套制度,加强事前预防和过程监管。实行安全培训社会化,全面推行教考分离。建立了国家、省、市三级万

名安全生产专家支撑的技术服务机制。改进检查方式,在全国普遍推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今年以来检查9.3万次,跨地区、跨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9万次,公告“黑名单”企业2300余家。完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去年以来,全国核查举报信息5.2万件,查实3.6万件,查实率68.4%,兑现奖励500余万元。建立警示教育机制,坚持“四个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公开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公开宣判典型案件,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建立全国重点行业企业信息互通平台,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六)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坚持抓预防、重治本,狠抓基础基层工作,逐步夯实安全生产根基。中央财政连续每年投入30亿元,带动地方政府和企业投资85亿元,支持煤矿瓦斯防治等安全技术改造;落实中央投资8.5亿元,为中西部2497个县级和289个市级安全监管部门配备监管执法装备。坚持科技兴安、科技强安,落实资金16.8亿元,实施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一批安全生产科研攻关课题、一批可转化的安全科技成果,一批可推广的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一批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取得科研成果104项,广泛推广应用82项先进技术装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前全国已有达标企业120万家。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系列活动,创建了一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成了7个国家矿山救援队、14个区域救援队、16个中央企业救援队和10个培训演练基地。去年以来,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消防等救援队伍抢救遇险人员28万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转作风、严执法,不断提高监管监察干部队伍执法业务素质和廉洁自律能力,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安全生产仍然面临严峻挑战

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去年全国发生事故30.9万起、死亡6.9万人,今年1至11月事故总量26.9万起、死亡5.7万人。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去年全国发生重特大事故49起、死亡865人,今年1至11月发生37起、死亡685人。安全生产主要相对指标与发达国家仍相差5—8倍。职业危害因素增加,特别是中小企业粉尘等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威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这些都表明,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依然突出,主要问题和原因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安全基础依然薄弱。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均衡,采掘业、重化工等高危行业在经济结构中比重过大,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全国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小矿山、小化工、烟花爆竹作坊数量均占到80%以上,煤矿四类灾害严重矿井(高瓦斯、冲击地压、煤与瓦

斯突出、超深矿井)2996座,公路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有7.5万处、6.5万公里,全国危化品年道路运输量2.5亿吨,陆上油气输送管道中非法占压、安全距离不够、交叉穿越等重大隐患尚有6992项,“多合一”等火灾隐患360余万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酿成重大祸患。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落后,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一些企业无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相关演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弱。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低,目前全国900万矿工、4000万建筑工人、37万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中80%以上为农民工,很多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70%以上未接受正规安全培训,在工作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突出,由此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

三是非法违法行为仍然突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法治观念淡漠,甚至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在经济利益面前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甚至暴力抗法,有的企业运用假证照、假图纸等逃避安全监管,长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今年以来查处矿山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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