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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时间:2017-05-21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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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

国家六部门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来,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全县药械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县结合实际,坚持思想早发动、措施早制定、工作早部署、行动早落实,经过不懈努力,全区药品安全状况稳中趋好,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具体来讲,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三个到位,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坚持责任落实到位。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并及时将方案下发到各药品经营企业,督促其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此基础上,层层分解、细化整治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培训,坚持宣传引导到位。2010年6月,县局对全县医疗机构和批发零售企业药械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逐一签订了药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此外,我们按照年度工作目标,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

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五进”活动,共悬挂横幅00幅、张贴海报0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00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00余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公众安全用药用械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突出重点,坚持隐患排查到位。为有效消除全县药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从2010年11月份开始,对辖区内的药店、药品代销点、医疗机构等药械经营、使用各个环节,开展了拉网式、全方位隐患排查活动。在排查活动中,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流通源头治理,突出批发企业、医疗器械、医疗机构、药品广告等监管难点,既加强点上的排查,也注重面上的调研,兜清底数,全面掌握,基本达到了监管地域无盲区、监管单位无盲点、监管品种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层。

二、坚持四个不放松,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坚持把药械安全整治作为专项整治的着力点,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具体工作中,一是坚持日常巡查不放松。强化网格化日常监管,围绕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以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对高风险药械经营企

业、药械购销渠道、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疫苗质量、非药品冒充药品、生产销售假药、违法广告等重点环节,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日常监管,认真检查药品购进渠道、企业仓储条件、票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在岗等情况,去年后半年以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000多人次,检查涉药单位000家次,确保了有关单位的规范化经营。

二是坚持专项治理不放松。坚持在查办大案、要案上下功夫、求突破,对违法购销行为,对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薄弱部位进行了集中整顿,自去年后半年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0000人次,检查涉药单位0000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0000份,立案0000起,查封扣押0000家,收缴罚没款0000元,对外寄发协查函0000份,始终保持了依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同时,严肃查处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药品广告违法宣传、擅自夸大功能疗效等非法经营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惩治;逐步解决日常监管的“难点”问题,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药师不在岗”现象,对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把申办药店初审关,对申办药店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连续发现药师不在岗的,将不良行为,逐一记录在案,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三是坚持重点品种不放松。对植入型医疗器械、以提供免

费体验方式从事医疗器械销售、定制式义齿、体外诊断试剂、医用氧等重点品种,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设备型、植入型、消耗型医疗器械分类监管机制,并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纳入专项整治范围,严格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行为。

四是坚持拓宽办案渠道不放松。针对举报线索少、质量差、成案率低的现象,进一步拓宽视野,主动出击,利用互联网、电话等媒介,广泛收集药械打假信息,主动加强与兄弟市(县)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假劣药械新动向,极大地增强了专项整治声威。

三、坚持做到三个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与开展专项核查相结合。集中开展了假冒福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喜炎平注射液”、“消渴平”等0000个假药专项核查活动,既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也确保了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是坚持与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相结合。按照规范化药房评定标准及检查细则,从全县0000家申请的药店中,首次评选出了0000家“规范化药房”,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推动了全区药店规范化管理。

三是坚持与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对辖区内的

000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重点就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评定,又对辖区内0000家诊所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创建时限和工作标准。

虽然我县药品专项整治兴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在执法合力、监管力量等方面,仍然很多问题和不足。对此,我们将市政府督查为契机,严格按照各位领导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检查、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今后工作计划

目前,全省药械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已从集中整治阶段进入总结验收阶段。我们将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完善监管措施办法,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确保专项行动任务圆满完成。为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建立药械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检查总结提升监管水平。专项整治行动还有一段时间,要切实加强检查总结工作,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完善。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义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二):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的报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稽查“亮剑行动”工作通知》(安食药监发[2012]116号)文件的要求,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一次彻底而有效的整顿和规范,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 成立组织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使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局召开了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市局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综合业务股全体成员参与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明确目标,确定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是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在我县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几乎包含了全部医疗机构,而且使用品种多为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仅有11家,其中7家为药品零售企业,3家隐性眼镜经营企业,1家义齿经营企业,其中7家零售

企业也仅经营一、二类器械,经营品种少。因此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就是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加强对这些单位的监督检查是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的根本保障。

三、加强宣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1、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努力提高器械经营、使用人员的思想认识【义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安食药监发[2012]116号文件中关于宣传工作的要求,我局在整治工作的第一阶段积极组织人员就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经营、使用、用后销毁、索证索票等方面应当注意到的问题向相对人积极进行宣传,促使经营使用单位从思想上提高对安全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认识,从而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2、认真组织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着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区局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要求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对器械的购进渠道、验收记录、销售记录、销毁记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执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制度、购进医疗器械索要到的合格证明以及从业人员体检等方面进行自查,并要求各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相关法规要求整改到位,确保各自所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合法、安全、有效。

3、全面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在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一是对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在自查整改阶段能够自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的,一律不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是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未自查到位,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都按相关法律法规下发了整改意见;三是对个别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后不进行及时毁形、销毁并建立记录的行为及时反馈给卫生部门处理;四是对各医疗机构化验室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理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向管理相对人进行反馈;

本次专项整治,共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00余家次,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

1、购进验收环节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

各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在购进医疗器械时不注意查验对方的资质证明,只是义务性的索要了供货方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和合格证明,而没有对这些证照进行详细的审验,导致实

物与证照不符。

2、没有单独的医疗器械仓库和医疗器械陈列区。

在检查中发现,除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有固定的单独医疗器械专柜外,大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都没有单独的医疗器械仓库,医疗器械一般都放在药房中,且没明显标志。

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记录不规范。

在检查中发现,除乡镇卫生院和部分村卫生室建有销毁记录外,大多个体诊所都没有建立销毁记录,且建立的记录只写明了销毁的具体数量,而对其他内容只字不提。

4、医疗器械建档资料不全。

我县大中型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主要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而且所用器械几乎全部是上级部门配发的,自行采购的较少,而上级配发的这些大型医疗器械仅有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其他如购进票据、资质证明文件等资料缺失,因此多数医疗机构都不知道所用器械的详细信息,造成所用器械的档案资料不全。

5、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医疗器械的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药械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使得一部分刚刚进入该行业人员对医疗器械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因此造成了违规问题经常出现。

(二)今后工作思路【义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1、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把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从重从严对一些不能按照规定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努力使我县医疗器械市场从根本上得到好转。

2、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者的素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大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在医疗器械方面的相关规定,从而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者的能力和水平。

3、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医疗器械的监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其品种多,性能复杂,经营使用具有特定的专业性,因此,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探索和寻求科学的监管方法。

义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三):药械五整治阶段总结

关于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总结

根据《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我局工作部署,我队对辖区内涉及医疗器械的医疗机构、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阶段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五整治”期间,我队共检查医疗器械使用、经营单位59家,其中县直医疗机构2家(xx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乡镇卫生院3家(xx、xx、xx);乡村卫生室28家;城区门诊8家,其中卫生保健门诊部2家(xx生殖保健、xx生殖保健);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单位3家(xx、xx、xx眼镜店);以体验式方式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1家(xx体验中心);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4家,其中医疗器械专业经营单位1家(xx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的药店13家。

二、监管措施

(一)提前通知,落实责任。

我队提前对各医疗机构、器械经营单位下达我局关于转发市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第一阶段部署要求各单位落实责任,提前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根据方案实施要求,在通知第二阶段逐步落实,根据各单位特点突出重点。

对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的产品是否超出证件许可的范围,经营的产品是否合法渠道购进,产品注册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对县直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对涉及医疗器械使用、存放器械库、手术室、化验室、CT室、心电图、口腔科等科室进行全面检查。其中器械库内重点检查了产品的购进验收记录、贮存条件是否与医疗器械的品种、数量相符、供货方相关资质证件,生产厂家是否超范围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经营、产品注册证书、注册登记表及检验报告是否相符,产品是否在注册证书许可的型号、规格范围内、是否超出注册登记表许可的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手术室内重点检查使用的医疗器械是否超过有效期限,使用的特殊医疗器械是否合法渠道购进;化验室内重点检查各种诊断试剂是否过期,是否符合存放条件,科室自购进试剂是否能提供关合法资质;根据今年以来各医疗机构购进多台CT机、心电图机的特点。我队重点检查了大型医疗器械供货方的相关资质证件,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检验报告是否相符,产品维修记录,更换的产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标签、标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对口腔科,我队结合市局下达

的《聊城市定制式义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检查了其采购和使用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是否从持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合法企业购进,产品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的结构形式和原材料等是否与注册证书核准内容一致,对采购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是否有验收记录,是否使用含毒材料的定制式义齿;

对乡村卫生室及城区门诊重点检查一次性灭菌医疗器械的购进、使用是否符合《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是否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对卫生保健医院按照县直医院化验室的检查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对以体验式方式销售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按照县直医院购进大型医疗器械的检查方式进行检查;对隐形眼镜、美瞳等经验单位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件,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注册证件批准的要求;对经营医疗器械的药店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行为。

三、及时总结,加强宣传。 我队根据检查情况及时汇报局医疗器械“五整治”办公室,由局医疗器械“五整治”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市局,下一步将撰写新闻信息,加强新闻报道。

此次专项行动我队共出动检查车次40车次,出动

检查人次98人次,发出协查函1次,立案1起,针对检查内容对于存在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使用无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的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未建立购进查验制度、未按规定存储医疗器械的单位依法予以责令整改。目前对于1起涉嫌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的案件正在查处中。 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惩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机制,下一步我队将对部分单位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建立监管档案,查处结果将及时上报市局。

义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四):口腔科自查自纠报告

口腔科义齿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烔炀镇中心卫生院口腔科于2013年1月19日传达市卫生局关于口腔义齿使用情况精神,动员全科人员提高认识,正视问题,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切入点。

1. 自2012年1月1日起我院口腔科与合肥市卓越义齿制作有限公司签订义齿

定做协议:

a. 制作范围:烤瓷牙、铸造冠、钢托支架、胶托支架、隐形义齿等五项

产品;

b. 制定严格检查制度:牙齿模型送出前医生要检查、进厂前厂家技工师

要检查发现不合格模型口腔科医生要重新制备模型;义齿出厂前技师

要检查、送到口腔科医生要检查,发现不合格义齿返回厂家重新加工,

决不允许不合格义齿安装到病人的口腔中;

c. 在保质期内不是人为因素造成义齿损坏,厂家应保修、重做。

2. 自双方合作以来,未发生一起义齿使用不良事件报告。、

口腔科:唐群杰

2013年1月20日

义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五):全国爱牙日活动总结大全

全国爱牙日活动总结大全

卫生院 "全国爱牙日"宣传活动总结

2015年9月20日是第二十七个全国爱牙日,我院以"健康每一天,从爱牙开始"为活动主题,在辖区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口腔疾病是与人的生活状况和行为习惯密切相关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影响着人一生的健康,为了把爱牙日宣传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我院在公共场所、贸易市场等人群聚集的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普及口腔健康知识。

此次活动,共设立宣传展板1块、悬挂宣传条幅1幅,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设立咨询服务台、解答群众咨询200余次,收到了良好效果,参与就诊咨询的人群中,以老年人和儿童居多,这说明老年人和儿童牙病发病率高,人们对口腔健康的要求有所增高。但也发现一些问题,如许多中青年人的口腔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口腔保健意识不强;一些人对口腔科的认识不全面,认为口腔科仅限于牙病的治疗;另有部分群众对此类公益咨询活动持观望或不信任。

总之,通过精心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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