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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时间:2017-05-20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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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一):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新林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

治实施方案

根据青铜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为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提高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学校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对象

食堂、校园周边餐馆和食品摊点。

三、整治重点

1、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内商店、校园周边餐馆、食品制售店的食品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原材料采购索证,特别是要加强对食用油、米、肉等大宗食品的进货渠道的检查,坚决杜绝采购、使用“潲水油”及“白板肉”的情况,检查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

2、学校周边的小食品店的安全状况。重点检查食品采购索证情况和进货台帐建立情况,特别是加强对休闲小食品的检验检测;

3、清理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餐馆、摊点。

四、责任分工

1、中心小学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协调、督查、效果考核评估工作;

2、中心学校负责对所辖学校食堂及校内商店食品安全整治;

3、中心卫生院负责对镇内所辖学校周边餐饮店食品安全整治;

4、村(社区)、镇综治办、派出所协助,负责学校及周边食品摊店食品安全整治;

五、整治实践及步骤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阶段

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摸清本底,逐户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跟踪治理。

整治目标:

1、学校食堂规范经营、食品采购建立索票、索证台账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死因不明或病死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基本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证发证条件的持证率达100%,不符合发证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证照齐全,无证经营户予以取缔。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根据前段清理规范的情况,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区域问题存在较多的单位,开展多部门的联合集中整治,清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取缔校园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时间及分组方案另行制定)。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

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前段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督查,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六、工作要求

1、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整治工作到位,相关记录详细,建立专项整治档案。

2、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切实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巩固整治成果。

3、中心小学将对本次专项整治地过程及效果开展专项督查评估,通报督查评估结果。

新林小学

2015.6.10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二):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保证中小学生饮食安全,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食安办牵头,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中心校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学校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解决影响学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规范整治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商店的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为我镇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1、学校食堂和商店的大宗原料及食品采购实行定点制度,特别是米、面、食用油、肉、酱油、醋等重要的原料采购实行定点制度。

2、学校食堂和商店食品进货的索票、索证率100%,建立完整规范详实的台账。

3、学校内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100%,食堂内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学校内商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4、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不得经营“三无”食品,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严厉查处。

5、对无证经营的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一律取缔。

通过努力,确保全镇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尤其不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三、职责分工

(一)食安办

1、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和小卖部以及周边200米内的商店数量、证件手续、经营食品质量、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3、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食堂和商店进行建档管理和动态管理。

4、抓好食堂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水平。

5、对手续不全的学校食堂强化管理,督促教育部门完善各种设施。

(二)工商所

1、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各级各类学校小卖部及周边商店进行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2、抓好学校小卖部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水平。

3、依法取缔全镇所有小学内部的小卖部;对其他学校内小卖部及周边商店手续不全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或关停;对违反经济的依法严厉处罚。

4、学校周围经营摊点、小饭桌等进行规范管理。

(三)中心校

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生食品安全的教育工作。

2、要求所有学校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学校内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帐台,并进行登记备案。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三):关于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情况汇报

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情 况 汇 报

为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按照吕纠办《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和《关于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情况的通报》的文件精神,我局迅速组织安排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确保我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我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安排各所对各辖区内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二、突出重点、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及食品摊点进行专项检查

(一)我局迅速组织安排各所对辖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首先针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即对校园周边二百米内的食品经营户及摊点进行检查;其次明确检查内容:一查上述场所证照是否齐全;二查是否建立进货台帐及索证索票档案是否健全;三查是否存在过期变质及有毒有害食品;再次与有证食品经

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要求他们做出针对食品安全的承诺,从而确保学校师生消费安全。

(二)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执法车辆57台次,检查全县41所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96户、食品摊点6户。其中证照齐全的有68户。对各经营户的食品台帐记录情况、索证索票档案予以进一步督促规范;共查处无照经营户16户,取缔4户;检查中共查扣过期、“三无”小食品和无质检报告的小食品118袋、饮料126瓶。

三、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此次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我局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专项行动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所、到具体人员;县局专门成立督查组对专项行动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进行通报和问责。

在此次专项整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校园周边有部分流动摊点规模很小且无固定的经营场所,容易出现反弹现象,无法立即取缔,有部分经营户经过规范符合经营条件的,但由于相关前置手续一时办不下来,无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我局将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及时办理证照。

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四):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火石岗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仁怀市教科局政策法规安全股《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我乡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学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高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陈晓红

副组长:李 成 穆贵香 吴 润

组 员:罗 斌 罗永红 吴 领 李 甚

冯 涛 蔡思浪 陈仁静

二、整治对象

各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园周边餐馆和食品摊点。

三、整治重点

1、加大检查、自查力度。各学校(幼儿园)加强对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馆、摊点的食品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原材料采购索证,特别是要加强对食用油、米、猪肉等大宗食品的

进货渠道的检查,坚决杜绝采购、使用“潲水油”及“白板肉”的情况,检查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对自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2、学校周边的小食品店的安全状况。重点检查食品采购索证情况和进货台帐建立情况,特别是加强对小食品的检验检测;配合有关部门对无证摊店的清理取缔。

3、加大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对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和餐具的清洗消毒。

四、责任分工

1、中心校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食堂设备进行检查,督促整改。

2、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堂食品的检查,参与对校园周边无证摊店的清理取缔。

五、整治实践及步骤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阶段(2014年9月5日-20日) 各校根据职责分工,摸清本底,逐户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跟踪治理。

整治目标:

1、学校食堂规范经营、食品采购建立索票、索证台账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死因不明或病死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基本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证发证条件的持证率达100%,不符合发证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

2、继续落实学校食堂“八个严禁”要求情况,组织对食堂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卫生、食堂设备操作技能的培训。

3、强化对校园周边餐饮店的日常监督巡查,对于无证经营户要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10月10日) 根据前段清理规范的情况,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区域问题存在较多的单位,开展多部门的联合集中整治,清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取缔校园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10月11日-10月15日) 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前段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督查,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校(园)将自查、整改相关过程材料、总结、图片在10月15日上交中心校。

六、工作要求

1、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各校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整治工作到位,相关记录详细,建立专项整治档案。

2、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切实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巩固整治成果。

3、收集整理专档,迎接教科局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抽查检查。

火石岗小学

2014年9月11日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五):关于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事宜

关于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的有关事宜

一、市食安办要求各县区5月10日前搞一次联合执法行动,5月10日前报行动总结。

二、建议我区5月6日-9日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

三、建议5月5日下午召开一次协调会。

参会单位:区食药局、食药局食安所、教体局、市政执法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有关办事处、派出所及学校负责人

会议时间:约1个小时

会议议程:1、陈局长宣读行动方案2、各单位就如何执法进行发言3、李区长作指示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六):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丰食安办《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全力防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确保我镇学校食堂食品

安全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配合,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动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学校食堂的基础信息,督促学校加大基础设施改造、基本设备的配备力度,消除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全力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高健副镇长总牵头负责,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其他同志各自负责自己辖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重点环节和主要内容

(一)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规范审查。

各队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凡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如布局流程不合理,加工制作和消毒等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条件无保证,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一律不发许可证。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违法经营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防控。

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要经常进行自查,采取措施排除隐患;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预案培训,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态,并及时报告县卫生行政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积极做好

预先处置工作。

(三)学校食堂日常监督管理。

各队要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责任,实施科学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不得违规加工四季豆、豆浆等食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检查;要针对学校食堂经营的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查,及时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抽样检验时不得向学校收取费用。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及时研究整治防范措施,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食堂。县局将积极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学校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

(四)校外托餐场所的管理。

要认真开展学生校外就餐状况的调查研究,按照依法管理,科学引导,扶优劣汰的原则,对“小饭桌”进行清理整治。结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对校外托餐场所、学校周边小餐饮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五)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

各队要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在许可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清洗消毒、采购贮存、食品包装等方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2013年全县学校量化分级管理率要达到100%。对于等级达不到B级(良好)以上的学校食堂要加大日常不定期的检查力度,监督指导其工作,进一步提升等级。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日-9月5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整治行动小组,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有序实施。

(二)检查整治阶段(9月7日-9月10日)。各队要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附件3),要在强化许可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题责任,监管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的基础上,积极督促学校充分利用暑假停餐之机,对需要进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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