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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法律援助方案

时间:2017-05-12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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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法律援助方案(一):2016年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2016年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创办《托克托法制专刊》,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行政事业单位免费发放,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干部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此外,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在农村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在农村的服务面。

农村的稳定是社会稳定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为此,我中心特别注重加大法律援助在农村的宣传力度。

每年的8月份,由局机关牵头,组织法援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专业人员在各镇分别进行巡回宣传,送法进村入户,普及法律援助知识,为农民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方便农民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至今,我们共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52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3万余份。通过广泛的宣传,全面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了群众依靠法律援助维权的意识,营造了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和参与法律援助的舆论氛围,使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县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016年度法律援助方案(二):2016年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扩大援助、优化服务、提升质量、加强监管”的要求,提高工作量,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监管体系,深化便民服务,扩大法律宣传,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新贡献。今年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3件,其中民事案件714件,刑事案件169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1.8万批次,全力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集公众维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对外便民法律服务平台。【2016年度法律援助方案】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增强法律援助办案公信力

一是推行疑案研讨制度。对于本辖区内疑难案件、有较大争议、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验丰富的社会律师、法律工作者进行研究讨论,今年已组织了2起疑难案件的研讨会议,均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完善配合协作机制。继续加强与公检法、鉴定机构、民政等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降低援助成本,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投入,加快援助案件的办理进程。三是实行听庭回访制度。采取电话跟踪、工作人员跟同办案、审查案件归档材料、征求意见反馈、局机关干部和科室主任不定期听庭等多种方式对援助律师办案进度和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今年共听庭6次。四是建立简易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简易民事案件快速办理,切实为群众提高更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年共办理简易民事法律援助事项12件。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实法律服务力量。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不仅是硬件上的整合提升,更是服务上的不断优化。中心自运行以来,我局积极探索完善一系列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心运行方案》、《中心工作管理手册》,明确了岗位职责,制定了服务标准,实现了中心规范化、流程化管理,探索建立特色鲜明的中心服务文化。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今年,我们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点)”建设,分别在我市东、南、西、北区的中心乡镇,建成**、**、**、**江等4个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统一形象标识,设立服务大厅,达到3个接待窗口、1个功能平台的办公场地标准,工作站办公室设司法所,站长由司法所长兼任,由司法所负责日常管理,由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每月提供不少于两天的值班服务。并在以上4个乡镇和**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街道**社区、**社区,**街道**桥社区,**街道**社区)建设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或村(社区

委员会),在工作点设立“2个接待窗口”、“1个功能平台”,聘请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提供不少于两天的服务。目前**公共法律服务站已于5月中旬建成使用,工作人员4名,接待群众816人次。其他站点将于6月底全面开建,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感受到贴心的服务。三是探索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模式。由30名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了中心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参与法律咨询窗口值班接待、重大疑难法律服务事项分析研讨、法律援助案件初审和办理,有效提高了中心的咨询接待和办案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组建了200人的“法润三湘”志愿者团队,鼓励与引导志愿者进驻中心、基层站点,协助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当中。

【2016年度法律援助方案】

(三)深入实施便民工程,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贡献力

一是扩展援助覆盖面,适应群众需求。为使更多的贫困者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同时,拓宽受案范围,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患纠纷、家庭暴力、环境污染等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也纳入了法律援助的范围。二是开展专项法援活动,切实为民服务。通过开展“农民工讨薪”、“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送温情”、“法律援助进高墙”、“法律援助守护夕阳红等专项活动”,着力为农民工、妇女和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三是强力推行便民利民工作举措。为提升窗口工作水平,我们实行接待服务“一个标准”: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案件受理“二个步骤”:一次告知,二次告知受理;咨询服务“三个清楚”:事实经过问清楚、法律条文用清楚、解决途径讲清楚;热线电话接听“七个要”:开关电脑系统要准时、接听电话要及时、服务工号要告知、服务用语要规范、服务态度要亲切、解答问题要清楚、预约服务要落实。并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度等。

(四)开展专项宣传服务,提高法律援助服务亲和力

一是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扩大范围、减低门槛,优先受理、快速承办,切实保障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效率。2016年集中开展了“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共接待农民工讨薪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300余件。二是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送温情活动。对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放宽申请条件,优先办理,创新服务。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老弱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指派素质高、能力强的女律师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开展至今,共接待妇女法律咨询376人次,办理妇女、未成年人案件288件。三是法律援助守护夕阳红活动。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审查程序,快速办理,尽力用劝导、调解等非诉讼的方式办理涉及老年人的家庭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共接待老年人咨询217人次,办理老年人案件69件。五是加大媒体大宣传力度。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在**电视台适时进行专题了报道,对发现的焦点、难点、热点法律问题及时编写出舆情分析或典型案例,报送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在媒体刑登,**司法局网站上更新法律援助信息有23条。

(五)推进刑事法援工作,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性

一是法律援助进高墙活动。通过在看守所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公布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办案流程以及律师接待咨询等方式,加大对在押人员法律援助的宣传及告知力度。二是组建专业化法律援助队伍。我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挑选出具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专业律师团队,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三是不定期组织社会律师召开讨论会,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形势

(一)部门协作机制有待健全。法律援助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责无旁贷的,但财政、民政、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同样也有相应的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携手、通力协作才能完成。各部门应支持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调查取证工作,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查阅、复制档案资料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予以减免,共同降低成本,减轻因经费短缺个法律援助工作造成的压力。但目前社会上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法律援助就是法律援助中心的事,特别是在配合方面不够默契。有时,在开庭的前一天,法院才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辩护。律师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开庭期限又紧,还要到法庭查阅卷宗,复印案卷,法院却要收取高于市场价格的复印费,这种无偿甚至赔本的被动服务,很难保证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一些律师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着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案件质量监控机制有待完善。由于对经济效益等因素的考虑和经费的制约,个别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办案敷衍了事、走过场等现象,工作不认真细致的现象,而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又没有在这方面作出约束性的规定,使得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1、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通过采取三个“一批”措施(即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建立一批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动员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职人员,建立一批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社区)服务,建立一批志愿服务点),使村村都有法律服务点,开辟老百姓在家门口直接获取法律服务的窗口。

2、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提高热线电话接听率。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运用,完善平台功能,新增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质量管理等模块,利用“**司法”微信平台和“法治**网”等载体,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市局信息化建设要求,配合抓好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优化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

3、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市局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重点规范非诉讼案件办理,完善非诉讼案件办案程序、补贴发放、结案归档、

数据统计等工作。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健全完善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组织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法律援助质量检查活动,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

2016年度法律援助方案(三):2016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实施方案

2016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年。今年活动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特制定2016年县春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乡乡行”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2月20日~3月21日

二、活动安排

今年的春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乡乡行”活动,各司法所自行组织,县普法办将择其1-2两个乡镇(区)进行。

三、参加活动单位领导及人员

1、带队领导:

2、单位及人员:

四、活动要求

1、各司法所要将春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乡乡行”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协调乡镇(区)各部门的力量参入到本次活动,形成强有力地工作合力。

2、活动场地要选择在乡镇(区)街道人口集中的地方,各司法所自行准备好宣传条幅、宣传资料等宣传必需品。活动期间和结束后,要将活动图片、报道材料及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县普法办。

3、县普法办择其的乡镇(区),由县普法提前告知其司法所做好准备。本次活动到各乡镇(区)及工作人员具体召集、车辆安排、照相等工作由王行勇、冯识负责。

4、各参加单位的参与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时,请与带队领导联系,说明情况后由带队领导许假。每天8:20到司法局门前集合上车,不得延误。

5、因天气等特殊情况到乡镇(区)的活动时间如有变动,带队领导安排具体召集工作人员,由召集工作人员电话另行通知。

2016年度法律援助方案(四):2016法律服务四万工程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施“万名法律服务人员、万名调解员助万企升级、促万村(社区)和谐”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根据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落实“四万”工程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2016年度法律援助方案】

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以促进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大力实施“百名法律服务人员、千名调解员助千企升级、促百村(社区)和谐”的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整合职能优势,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果,为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和“第二个率先”奋斗目标实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的职能作用,紧密结合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为创建“千亿园区百亿镇”提供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紧密结合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走访企业、村(社区),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果,努力实现三个目标:渠道更畅通、帮助更及时,方向更明确、服务更有效,内容更丰富、层次再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决定成立法律服务“四万”工程领导小组。

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四万”工程法律服务专项活动。

四、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助千企升级”活动

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型升级工程计划》、《万企升级行动计划》和我市“八大主题年”活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助千企升级”活动,切实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1.创新服务方式,完善结对机制。继续深入走访企业,分析研究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中法律服务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坚持每十天上门服务一次,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及时有效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服务企业网络热线,组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创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与企业家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拓宽服务企业的渠道,不断完善“法企”对接的形式和途径。加强重点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或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创新企业法律服务模式和服务机制,努力打造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和发展的高层次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六个一”活动:设立一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定制一套服务方案,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作一场法制报告,建立一个调解室,开展一次法律咨询(座谈会)。

2.突出服务重点,搭建服务平台。围绕我市产业调整和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突出以重要产业链和重点领域骨干企业、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利税大户企业为重点,加强服务力量配置。加强与金融、商贸、科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参与搭建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平台,把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纳入现代产业发展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要加强对转型升级各类新型法律事务、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研究,开展“我为企业制课表,学法用法促发展”活动,针对重点企业、创新企业提供特色业务和定制业务,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打造服务品牌,增强服务实效。适应现代产业调整和各类企业发展的不同需求,以深化企业法律顾问为基础,大力发展法律服务的专特优产品,形成企业法律服务的品牌。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促进创新经济发展。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加大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企业的法律保护,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经济发展。

加强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的法律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认真办理纺织服装、冶金、轻工、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所涉及的企业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融资引资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强化法律服务在企业发展事前谋划和事中控制方面的作用,积极为企业重大战略调整提供周密细致的法律论证,防范、化解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加强园区建设法律服务,推动产业集约发展。建立适应园区建设需要的专业法律服务团组,发挥法律服务在资源要素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中的促进、保障作用,推动产业间的合作共赢,促进产业链的发展。积极做好招投标公证,保证招投标活动依法顺利进行,确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各类合同顺利履行。

4.化解纠纷矛盾,营造和谐环境。着力在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建设上打造调解工作新品牌,努力实现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全覆盖,职工人数500人以上企业力争全部建立调解组织。强化企业转型升级中各类矛盾纠纷的分析、防控工作,积极履行调解职责,避免矛盾扩大和激化。鼓励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积极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消除劳资纠纷隐患。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强化对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的预警预测能力,提高预防和化解的主动性。

(二)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促百村(社区)和谐”活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促百村(社区)和谐”活动,努力促进民生幸福,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1.加快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行动。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进村镇、进社区进程。进一步健全农村法律服务网络,全面推行“法制副村长”工作,稳步推进社区“律师工作站”建设,切实把法律服务纳入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着力提高城乡法律服务的覆盖水平,年内全市“法制副村长”配备率达100%,社区“律师工作站”的建成率达到90%。

2.大力实施法律服务惠民行动。

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认真办理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关乎百姓生计的法律事务。进一步把法律服务资源向就业、就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整合服务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努力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发挥法律服务促进民生幸福的积极作用。

完善法律服务便民、利民举措。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百姓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在老弱病残困等弱势群体中发放“法律服务一卡通”,实行减免费服务,保证他们得到及时、优质的法律帮助。加强与劳动保障、妇联、残联、消协等部门的协作,共建一批针对特定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开展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和合格窗口建设。做好“12348”法律援助专线服务工作,着力推进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进一步完善“15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心贴心的法律援助平台。

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适应困难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在提供服务中更加注重质量优化,效率提高,品质提升。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建立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形式并用的纠纷解决参与机制,推行诉前、庭前调解服务模式,不断把法律服务向诉前和诉后延伸,努力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实现最佳纠纷解决效果。【2016年度法律援助方案】

3.深入开展促进和加强社会管理法律服务创新行动。

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积极向乡镇(街道)发展。围绕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事务管理、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业务流程管理,积极参与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增强村(社区)维稳能力。加强村(社区)调解组织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积极把法律服务导入村(社区)管理和建设,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服务村(社区)居民的过程中,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主动参与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制定事前预防预警、事中应急处理和事后救助、补偿、抚恤、安置工作方案,形成有效的突发事件源头治理和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化解处置社区居民生活中各种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

推进村(社区)民主管理。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帮助村(社区)按照村(居)自治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居)民自治和两委议事规则,促进村(居)务公开,推进城乡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居民依法参与社区事务、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切实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四万”工程专项行动,是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大举措,也是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四万”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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