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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时间:2017-05-04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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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项目资金自查报告(一):二OO五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汇报

二OO五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汇报

省水利厅:

按浙水财[2006]4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2005年度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省级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及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1、浙财农字[2005]178号文件通知,2005年度小型水库安全巡测检查,省补资金安排我市7.84万元,实际到位数7.8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数8.24万元。该资金已全部拨到各有关水库。

2、浙财农字[2005]199号文件通知,2005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60万元。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739万,按工程进度全部由财政直拨支付给各有关建设单位。

3、浙财农字[2005]208号文件通知,2005年度第二批千库保安工程项目,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岭口水库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654万元;安排三联水库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需安排81万元;省补资金共计82万元。目前岭口水库、三联水库都已完工,因工程验收资料不够完善,工程款未予全部支付。根据工程进度,财政已直拨支付岭口水库省补资金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7万元;支付三联水库省补资金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地方配套资金余款。

4、浙财农字[2005]263号文件通知,2005年度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第一批省补资金安排我市后宅街道农民饮用水工程25万元。按工程进度2004年市财政已直拨支付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街道支付配套资金199万元。该工程目前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但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所以省补资金尚存市财政局,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等余款一起支付。

5、浙财农字[2005]348号文件通知,奖励我市第十一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奖金10万元。因发放奖金需经市纪委批准,所以省补资金暂存市财政局,待市纪委批复下达后,我们将按照348号文件通知精神,8万元用于补助半月湾水轮泵站拦污栅工程,2万元拨入我局用于奖励。

6、浙财农字[2005]147号文件通知,2005年水资源管理及装备省补资金安排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编制等”10万元。2005年我市已着手编制,待方案编制完成资金即可到位,现暂存我市财政局。

7、浙财农字[2005]248号文件通知,2005年度“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河道保洁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我市10万元。我市财政2006年已安排配套资金100万元。待该项目完成,以上资金即可到位,现省以奖代补资金暂存我市财政局。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上,配备财会人员,设置帐册和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补助款按年度预算、按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按规定程序进行拨付。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经市级及以上公开招投标。确实因故不能实现招投标的,

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书面证明。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等事项,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项目决算以稽核中心的报告为准。建安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镇街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招标,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及项目决算等事项经水务局初审后,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价。

列入工程补助款财政直拨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后10日内,须将工程招投标细则、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和我局备案。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总额拨至80%,余款待审查、稽核后按有关规定支付。申请预拨工程补助款时,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经有关单位和我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申请工程结算拨款时,必须提供验收材料和审价报告。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率补助的项目,送市基本建设,资金稽核中心审价,并出具审价报告。在结算拨款时,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定额补助,在结算拨款时,经我局初审后,送中介机构审价。建设单位按决算审价填写《义乌市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送申拨确认函,经我局和有关单位确认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 中价机构提供的决算审价报告必须按规范要求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项目结算审查,二是项目财务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将缓拨或停拨水利建设专项奖金:不按要求上报本办法规定报送资料的工程;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工程;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认定有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较大,未处理完毕的工程;资金使用有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未处理完毕的工程。

财政局和我局负责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了解资金到位、使用和有关工程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对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擅自更改投资计划和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造成资金损失的,不但要追缴相应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而且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我市2005年度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均无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及管理

2005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价费[2004]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圆满完成2005年水资源费征收任务,并做好使用管理工作。全年共征收水资源费74.2075万元,其中地表水72.6195万元,地下水1.5880万元。

(一)征收情况

我局在2005年水资源费征收前按规定到义乌市物价局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在征收过程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按照实际取水量,并严格执行水资源费标准,对2004年全年和2005年1-6月份地下水水资源费进行了全面征收,其中2004年元月1日-6月31日的水资源费是严格按照调整前的价格进行征收,2004年7月1日-12月31日的水资源费和2005年元月1日-6月31日地下水资源费是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进行征收(除地表水自来水制水企业外)。

(二)使用管理情况【水利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分成,地表水水资源费总额:72.6195万元,上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14.5230万元,上交金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12万元。我市财政已将上交金额直接上划

省、金华市财政,其余留我市。地下水水资源费1.5880万元按规定留我市,留我市地表水水资源费及地下水水资源费已全部纳入我市财政专户储存。收取水资源费的专用票据,使用、结报、核销都经我市财政局备案审核。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水利项目资金自查报告(二):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水利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邯郸市水利局

水利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在省、市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为搞好水利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开展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今年以农村饮水安全、灌区续建配套、农村小水电等专项资金为重点,并以此为契机,对各项水利专项资金从项目的申报、审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清理自查。

一、2011年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0年部分下达资金较晚的项目在2011年实施,截止目前邯郸市2011年水利专项资金10468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0413万元,省配套24184万元,市县配套20086万元。今年下达给市水利局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邯郸市漳滏河灌区续建配套:中央投资3500万元,市县配套2333万元,正做开工前准备。

邯郸市跃峰灌区续建配套:中央投资2321万元,市县配套1548万元,正做开工前准备

邯郸市抗旱设备购置中央投资3200万元,项目已完工。 引黄工程:省配套35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计划年底完工。 2008年至2010年我市涉及水利专项资金的水电项目有:涉县赤岸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已完工验收,涉县漳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

已完成小会、漳北二级、原曲二级三座水电站的技改工程。

【水利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二、今年8月份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省督导组的要求,涉县、成安县已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成安县2010年小农水项目整改情况

一是合同书上甲方法定代表人只有盖章,没有签字问题。由于有关人员对合同法条文学习不够,业务水平有限造成,当时为了省事,在合同书上盖了局长的手章。检查结束后,局长常胜民在所有合同书上进行了一一补签。

二是县级及群众自筹资金未完全到位和无文字依据问题。检查时项目还未全部完工,资料没有全部显示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现项目已完工,县级配和群众自筹已全部到位,手续齐全。

三是项目监理未招标及其合同服务期问题。现已与监理公司协商,对合同服务期有关条款进行了补充。今后,水利工程监理项目一定按要求进行招标。

四是有关合同印花税正在补交中。 (二)小水电专项资金使用及整改情况

一是在原签字的合同书后补充了法人代表签字的付款委托书。

二是对会计计账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重新规范调整。 三是对建设中应交纳的印花税都进行了申报补交。 四是抓紧了赤岸、小会两座水电站的竣工验收准备,力争近

期验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2011年水利专项资金统计表

单位:万元

水利项目资金自查报告(三):2016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自查报告

以来,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市财政、交通、水务等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科学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自查的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辖2个社区和15个行政村,现有人口30000余人。2批准我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项目6个,项目涉及6个行政村。其中:道路建设项目5个,水利建设项目1个。硬化道路10.96公里,其中铺设沥青路面1.36公里,水泥硬化道路9.6公里,配套供排水6.8公里。砌护支渠3条,长度1530米;修建生产路桥涵6座。项目累计投资额达360.25万元,其中:村级自筹180.125万元,申请财政奖补180.125万元。项目建设受益群众5211户、16620人,占总人口的57.8%。

二、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1、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把“一事一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勤任组长,成立了以任勤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杨金保为副组长,镇规划办、社经中心、纪检办公室负责人、项目村书记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抓好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管理工作。同时,各个项目村分别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宣传发动。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开辟宣专栏,制作固定标语等形式,全力营造“一事一议”宣传工作的氛围,尊重民意,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一事一议”工作的积极意义,让村民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工作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民谋利的有效途径。通过有效的宣传,把党的政策化作农民群众的实际行动,增强了他们的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一事一议”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3、项目管理。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和维护,我们建立了一事一议财政项目库,分项目立卷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项目申报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申报资料具体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申报表、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委会议记录、筹资筹劳清册、预算方案、工程预算表、项目公示表、项目概算表、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公示资料等。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程序来走。奖补项目有各村民委员会申报、经镇人民政府初申后,报中卫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等相关部门会审批准。

对已经批准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都能及时组织村民委员会全面实施且能按进度完成。

对于工程质量,我们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论证,做到工程设计科学、技术标准明确,各村都建立有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代表村民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填制监督记录表。

目前我镇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工程全部实施完毕并且已经镇村两级进行了验收。

4、筹资筹劳管理

我镇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的管理,严格按照程序来走。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农民筹资筹劳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不超过规定上限。对筹资筹劳的档案进行分类管理,保障了档案的齐全。

5、资金管理

我镇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施管理,在宁夏黄河农村银行设立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在账目上设立了专账。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各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都实行了报账制,由村上提出申请,经镇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审核,镇长签字后方可下拨。

6、其他管理

档案管理。我镇对申报资料、批复文件、会议记录、公示资料、合同、验收表、结算凭证和有关图片等都装订成册,并分村、分项目建档、归档。

三、存在的问题

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一件大事,又是一项程序比较复杂的工作,但极少数干部对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的偏差,认为此项工作程序太多,政策性又很强,认为很麻烦而出现了消极和畏难情绪。

四、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将奖补资金批复到镇乡,由镇乡统筹安排,按一年实施一个村的规划,集中到一个村逐年分村实施效果更好

二是保障工作经费投入。镇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公室一般都设立在财政所,目前财政所基本上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正常运转都相当困难,办公条件较差。建议上级拨付一定的工作经费,逐步改善各镇乡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公室的办公条件,切实提高办事的质量和效率。

水利项目资金自查报告(四):2015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第1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水利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第2篇: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15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jú长郭远方任组长,副jú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15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15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15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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