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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意见

时间:2017-02-28   来源:工作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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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意见(一):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与县扶贫办签订的自治县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我办严格履行扶贫部门的工作职责,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注重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扶贫政策。现将我办2016年度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我办及时调整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等3名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兼任,并负责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

今年年初,我办根据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县扎实开展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工作,及时把计划生育贫困户纳入扶持范围,根据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实际,制定扶持计划,帮扶他们种植橡胶、油茶等经济作物,养殖鸡、鹅及猪等禽兽。

三、注重整村推进,落实扶贫项目。

我县在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非常注重扶贫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在修路、兴建饮水等项目的实施中,全面考虑大部分群众利益,尤其是计划生育好的贫困户的利益,确保贫困村群众脱贫富裕。今年我办在整村推进村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好的贫困家庭种苗和物资。

四、搞好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我办在开展今年的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中,优先安排了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同时利用贫困村劳动力引导转移培训资金,举办酒店服务、面点制作等技术培训,给计划生育贫困户外出打工提供了技术保障。

五、认真抓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我办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的责任书,我办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少生快富”工程,加大计划生育扶持力度,目前扶贫物资种苗正在招标采购中,待物资采购完成后,我办会及时将物资种苗发放给贫困农户及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家庭发展生产。二是在制定“三农”扶贫政策、扶贫资金与物资计划安排时,加大了对计划生育家庭倾斜扶持力度,只要发种苗到哪个村,我办都会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确保计划生育家庭经济快速、健康、稳步发展。三是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的农村科技培训,今年我们还专门安排了扶贫资金,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

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意见(二):2016年最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意见

2016年最新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意见

县XX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全县干部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解放思想和与时俱进的新思维、新方法,扎实工作,基本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统计数据为1—9月) (一)主要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人口控制指标:全县总人口270991人,出生1591人,人口出生率5.88‰,同比上升0.08个千分点,比指标数11‰降低5.12个千分点;死亡1007人,自然增长人数58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16‰,同比上升0.14个千分点,比年初计划数降低2.84个千分点;在出生的1591人中,男826人,女765人,性别比100:107。 2、计划生育:全县计划内出生1573人,计划外生育××人,其中,计划外多孩生育××人,计划生育率98.87,比指标数高3.87个百分点。 3、流动人口:全县有流动人口总数29837人,流出10932人,其中育龄人数3945人,本期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90本,流入18913人,其中育龄人数5729人,本期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601人。无流动人口违法多生育。 4、避孕节育:全县有已婚育龄妇女55474人,采取避孕节育措施48344人(其中男扎446人,女扎6119人,放环39129人,皮埋26人),综合节育率87.15;本期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有2305例,其中,女扎19人,放环1300人,优选节育率82.42,比指标数低0.58个百分点。 5、综合服务证管理:发放综合服务证XX本,持有综合服务证的1600对已婚育龄夫妇在生育后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生育注册,并在接受生殖保健服务时规范填写服务内容,综合服务证使用率达100,综合服务证使用合格率达80,比指标数高10个百分点。 6、投入指标:各级财政投入人口计生的各项经费340万元,其中,中央、省、市各级投入达240万元,地方财政投入达100万元;人均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达到19.27元。(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 1、贯彻市、县会议精神,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县随即召开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XX年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分别与各乡镇签订了两个目标管理责任书,量化了指标,明确了任务,各乡镇也相继召开了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市、县会议精神,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人口计生局还进一步建立健全联系乡镇工作制度,明确了局领导、各科室联系包干的乡镇和工作职责,对各科室的考核指标进行了细化,制定了考核奖惩办法,实行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2、贯彻落实“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一是继续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完善和执行县人口计生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继续施行领导干部ab角制和一岗双责制,对受理的443件服务承诺事项按规定时限限时办结,未出现办事推诿拖拉扯皮现象。二是全面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政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意见》(新政发XX15号)文件精神,成立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作出拟实施的听政、公示、通报事项工作计划。拟实施的听政事项1项,公开政务信息127条(XX年公开52条),其中重要事项公示2项,重点工作通报3项。通过严格执行“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全县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明显好转,为育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不断提高。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意见(三):2016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总结

我镇有9个行政村,2个社区居委会。2016年年末总人口数为16549人,已婚育龄妇女4322人,11个村(居)2016年全年出生为148人,其中,计划内出生为144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7.3%。

2016年开始,我镇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使全镇计划生育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队伍,健全网络

实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网络作保证,很难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因此,我们把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健全自治网络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

1、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将任务细分到每个干部身上,形成了上下一条心,同吹一个号,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我镇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成立了由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居)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村(居)委会委员、计生专干、计生协会成员组成的村(居)委会基层群众自治领导小组。

二、民主监督、落实政策

【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意见】

(一)建立了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工作制度,对村(居)干部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二)为有效监督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公约)和计划生育服务协议的落实,村(居)成立了代表议事会,监督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公约)和计划生育服务协议的落实,并在村(居)务公开栏上对违约金收、管、用等情况进行公开,社区计生干部与育龄群众严格按照约定,兑现协议条款履约率85%以上。

(三)建立了计划生育民主讨论、民主评议和计划生育事务公开制度,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进行了计划生育民主讨论和民主评议。并对各村(居)的育情况、违法生育处理情况、协议落实情况和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等情况在村(居)务公开栏定期进行了公开,对生育政策、计生奖励优待政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及有关办证程序进行了长期公开。

三、依法处理、维护权益

(一)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再生育政策,村(居)干部在育工作中无侵权行为和违反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十禁止"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正义的依法生育环境,治理生育秩序,我们对历年违法生育人员进行了清理,并积极加强对违法生育人员的处理力度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近3年来,我镇共征收社会抚养费总达16万多元。

(三)认真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兑现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并对计生贫困家庭实施救助,同时把计生贫困家庭纳入计生"三结合"被帮扶户,在资金、就业等方面进行帮扶。

(五)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规范,各种计生政策、优生优育知识等计划生育宣传品入户发放率达95%以上。

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积极性。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关键在于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通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推行,村级子成员、计生专干、计生协会抓计生工作的自觉性普遍提高,村民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显着增强,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镇计生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一个以"两委负总责,协会为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做主人"的新的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我镇推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尚有差距。下阶段,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的主动性,增强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命力,把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扎实地推向新的水平。

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意见(四):2016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通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建立计生工作两条管理线,完善学校计生管理网络【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意见】

根据计生工作“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确定两条计生工作管理线:一条是行政管理线,主要管理学校在职人员、临时人员的计生工作,由级部和处室确定的计生管理员负责;一条是居民管理线,主要管理校内常住户、暂住户及流动人口(宿舍楼、周转楼、散住)的计生工作,由确定的楼长负责;两条管理线中的共管人员,以居民管理为主管,行政管理为协管;学校空挂户由户籍管理员协同学校计生办直接管理。

完善学校计生管理网络,重点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形成:学校领导小组(社区计生办)→学校计生办→计生管理员、楼长→育龄妇女和计生管理对象的管理网络,保证计生工作的落实,使管理层次更加明确,责任和任务更加明确,稳步推进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网络向下延伸。

三、改进和完善学校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学校年度计生目标完成

根据计生工作实行“职责垂直负责制,年度目标考核制”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计生工作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层层落实计生管理责任制,将学校同市教育局、街道计生委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各项指标,分解到各计生管理岗位上,使各岗位工作人员了解计生对象的基本情况,掌握育龄妇女的情况及其变化,明确自己的年度目标及考核办法,在此基础上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同级抓监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干部

四、摸清底子,完善制度,建立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落实计生工作的保障体系

根据泰山区政府的安排,今年2月份至3月上旬,要对全区居住人员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学校要抓住这次有利的时机,对我校校内常住人员、暂住人员、流动人员、空挂人员及非校内居住人员及其配偶的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居住不漏户、不漏房,单位不漏人(在职、聘用、临时、空挂),真正实现“无漏洞管理,无缝隙覆盖”。

建立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制度,重点人员(新婚、新聘、离异、离下岗、无业、临时、空挂)上门调查制度,育龄妇女检查登记制度以及育龄妇女措施随访制度及宣传教育制度等,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规范计生工作的管理。

建立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根据计划生育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计生工作专、兼职人员的待遇,其待遇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办法另定),对专、职人员的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量化考核为主。同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晚婚、晚育、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奖励;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而怀孕、超计划生育者,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不履行避孕节育措施,孕情检查义务的,不按规定交验计生证明的,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严肃处理。

五、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

计划生育实行单位法人责任制,校长是学校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计生办及有关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意见】

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意见(五):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意见】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2016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十一五”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2016—2016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2016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016〕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2016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2016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2016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2016〕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困难仍然存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2016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2016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意见】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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