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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统战工作总结

时间:2016-12-01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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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统战工作总结(一):2015年统战工作总结

围绕“八个必须”全力推进辖区统战工作

——2015年 街办统战工作情况汇报

2015年,我街办统战工作在街办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帮助下,按照《中共 区委统战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杨统发„2015‟3号)文件精神要求,聚焦“四个全面”,围绕“八个必须”,调动辖区各方面积极因素,凝心聚力,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聚焦“四个全面”,围绕“八个必须”,推进辖区统战工作

(一)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

坚持党的领导,多措并举,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优化领导小组。今年以来街办村(社区)两级的统战工作都纳入了目标管理,健全了统战工作机制,优化了以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统战领导小组,村(社区)明确了党支部副书记为统战联络员,健全了统战工作信息网络。二是探索新路子,有效地开展辖区统战工作。各村(社区)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双向服务”,充分调动统战成员的积极性,发挥驻地单位资源优势。我们把开展“双向服务”作为街道统战工作的重点,坚持以服务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统战人士尽力做好服务工作,使统战人士切身体会到街道是温暖的家,从而调动统战对象充分发挥专

长,为街道服务、形成了“双向服务”的良好局面。很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主动为街道工作献计献策,促进了辖区的发展。台资企业美庭快乐农场为农民讲解“农产品可溯源系统”,帮扶带动辖区农民增收致富。

(二)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

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以非公党建为切入点,发挥统战自身优势,促进辖区经济社区发展。一是依托非公党建活动开展,构建辖区统战工作网络。建立非公企业党支部,健全党外人士联系信息库,全面掌握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通过党支部活动指导,及时为非公有制排忧解难,强化服务,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目前以成立10个党支部。二是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培训。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街办每年组织了一次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会,引导他们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共谋发展。三是发挥统战自身优势,为招商引资提供支持。组织广大统战对象加强与外界联系,开展了“以亲招商、以商招商”为主题的招商活动,促进本地非公有制企业对外交流合作、做大做强。

(三)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

积极稳妥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我街办把民族宗教作为统战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

政策,贯彻落实示范区、区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力度,强化政策的落实。二是建立健全了街办、村民族宗教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明确了任务,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成立宗教稳定安全检查小组,有街办党委副书记负责,定期对宗教场所进行巡回检查,重点检查信访稳定、防火、防盗以及食品安全,确保宗教场所和谐稳定,长治久安。三是开展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工作。查处未批先建、违法改建、自筹滥建等非法乱建问题,规范民间信仰活动。经过逐村调查摸底,辖区共有民间信仰场所26处。按照“拆除一批、取缔一批、转化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和“一庙一策”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动员,严格治理标准,落实治理措施,深入开展乱建庙宇治理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26座庙宇治理治理任务,保留7座,拆除9座,取缔10座。并将保留庙宇资料已上报区民政局。

(四)必须全党重视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是坚持统战理论学习。我们把统战理论学习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学习中。大力倡导理论与调研相结合,一般学习与撰写理论文章相结合,学习政策与钻研业务相结合,学习理论与振奋精神状态,想事、谋事、干事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目的,不断扩大统战理论的学习培训面。二是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统战干部要带头宣传和贯

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发扬优良作风,做到诚恳谦和、平等待人、廉洁奉公,赢得了党外人士尊重和认同。三是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党工委在重大问题决策前,主动倾听统战人士的心声和建议。党委每年研究统战工作不少于2次,对涉及本地区统一战线方面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通过以上措施,在全街办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统战工作,人人关心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少数基层干部统战意识淡薄与党对统战工作的重视程度不相适应。个别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轻统战的现象,认为统战工作是务虚的工作,没有实际效果,这种思维与当前党对统战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巨大反差,影响了基层统战工作的开展。

(二)当前基层统战工作方式与日趋复杂的基层统战形势不相适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格局调整、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分化,统战对象思想观念出现大的变化,使统战工作日趋复杂。而我们停留在开开会、发发文件等简单层面,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主动联系沟通统战对象工作做得不细,没有及时摸准、掌握统战对象的第一动态,在化解矛盾、凝聚力量、服务发展上缺少有效方法。

(三)海外联谊工作不够广泛。尤其是与港澳年轻一代和华裔新生代代表人士的联系交流活动力度不够。

三、2016年工作思路

(一)端正态度,提高工作积极性。对思想认识片面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激发他们对统战工作的兴趣,树立正确的统战工作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学习,提高统战队伍整体素质。领导干部、党内外干部都要加强统战会议精神、方针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为切实落实街道统战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三)提高工作效率,突出工作亮点。创新统战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广大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创建先进典型,突出工作特色,形成生动活泼的局面。

(四)加强协调沟通,发挥部门合力。街道统战办与区委统战部要互相往来,密切关系,与街道各相关站所间要共同协作,整合力量,积极做好统战服务工作。

回顾统战工作,我街办统战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委统战部的要求存在着一定差距,特别是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还有待加强。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认真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统战工作奋力推向新境界。

2015年12月10日

2016统战工作总结(二):2016年度统战工作计划

2015年度统战工作计划 2015年的统战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发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

好各项基础工作,推动我乡统战工作上台阶,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推进我乡实现

跨越发展目标而奠定环境基础。

一、继续协助党委做好“经济统战”工作 重抓招商引资工作。2015年是我乡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推进的一年,我乡统战部门应在招

商引资这个大战略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主动介入,积极跟进,从侧面推波助澜,积极拓宽国

内外统战渠道,引导和发动更多有识之士投资。主要做到: 提高服务质量,重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保持和发展现有非公经

济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我乡经济建设。定期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

表人士座谈会。协助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发展的跟踪服务。 重抓石关商会工作。充分发挥石关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吸引更多新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入

商会,发展和壮大商会力量,进一步规范商会工作制度。根据企业各自发展特点发挥其在商

会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商会中介组织的职能,拓展信息网络,扩大营销网点,提高我乡各种

农经产品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让更多客商投资。

二、深入基层切实做好宗教工作 重抓治理乱滥建工作。认真执行土地、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

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在治

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巩固整顿成果。建章立制,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

所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乱滥建现象出现反弹,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乡、村、

组三个层面把好关口,形成联动的宗教管理网络。正面宣传,定期跟踪,对已登记的宗教寺

庙加强指导,防止 滑坡。

三、重抓民族政策的落实工作。 加大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增加收

入。

四、扎实抓好党外人士工作。 建立、健全党委同党外人士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的

联系挂钩制度。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积极做好党外干部工作情况的调查了解,定期组织党

外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重要文件以及党的发展史等理论;在平时的工作中给他们压担

子,让他们在工作中学习、磨练、总结提高,在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给予倾斜,大力推荐有

能力的年轻干部尽早走上领导岗位,让他们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才能,为国家的发展、富

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调研,多方搜集社情民意,努力提高全乡

干群的统战意识。二要积极做好统战信息的整理报送工作,宣传和推介石关的统战工作经验

和统战工作成绩。三要努力收集资料,删选有价值的统战信息,为上级统战、部门和乡党委

做好参谋。四要做好统战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对全乡的统战工作动态做到了然于胸。

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继续探索如何更好发挥村级统战宗教信息员作用这一课题。进一步做好村级信息的

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二是积极组织统一战线中的新成员、党外代表人士及党外

年轻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积极组织乡统战干部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篇二:2016年最新统战工作条例全文(完整版) 2016年最新统战工作条例全文(完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统一战线工作,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

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

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

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的重要法宝。

第三条 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

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

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

一战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维护社

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

全统一服务。

第四条 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是:

(一)民主党派成员;

(二)无党派人士;

(三)党外知识分子;

(四)少数民族人士;

(五)宗教界人士;

(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九)香港同胞、澳门同胞; (十)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 (十一)华侨、归侨及侨

眷; (十二)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

表人士。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五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组

织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中央和省市两级党委派出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高等学校、

科研院所党委,应当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应当明

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有关人民团体应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重大问题;

(二)制定和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推动与统一战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督促检查

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考核的内容;

(三)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宣传和教育,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2016统战工作总结】

计划,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

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

(四)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有关人民团体中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五)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六)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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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向上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参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

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

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七条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

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

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

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

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

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

识分子代表人士。

(四)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

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

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

工作。

(五)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

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

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

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七)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

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八)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级党委统战部部长,负责下级统战部负责

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中央统战部领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九)负责开展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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