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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总结制度

时间:2016-11-28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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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总结制度(一):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规范组织纪律,经支部研究报局党组同意,特制定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政治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以下党风廉政责任制。

1.支部党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向局党总支书面报告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支部党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4.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

批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6.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建设是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

(一)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制定的文件,并做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即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2.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3.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三、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支部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支部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献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2.适时组织学习国际和国内重大时事政治,正确认识国际

国内形势,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3.学习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学习现代化科学技术、历史、文化等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和增加知识量,提高党员干部的知识素养。

(二)学习方法与时间

1.党支部成立学习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学习交流,督促、检查、落实学习内容,组长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应委托其他成员组织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2.党支部成员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每月集中学习讨论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次学习参学率应在80%以上。

(三)学习要求

1.党支部成员都要集中认真地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并在事后自觉补课。党支部成员全年请假不能超过3次。

2.坚持理论学习,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加强调研,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党支部成员应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向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作学习辅导,每年不少于1次。

3.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应记录学习内容,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报给局党总支部。

四、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是党内正式生活的重要内容。它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三)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

(四)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

(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六)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采取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又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七)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八)每年一次总结评比会。

(九)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十)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党支部总结制度】

五、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党支部总结制度(二):党支部工作总结

西华二中党支部2012-2013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党支部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全所党员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中心、搞好配合、服务群众、促进和谐。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扎实有效的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广大职工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党建工作

1、 开展了争创“五好”支部活动: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推广“4+2”工作法,继续落实院关于争创“五好”支部活动的意见,坚持各项制度,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真实反映党员活动的情况。针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讲、树、促教育活动”中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从自身分析原因,非常认真的查找不足和差距,争取通过实实在在地努力搞好支部工作。

2、坚持了中心组学习制度:支部成员能带头参加院、所组织的职工政治学习,同时还参加院组织的中心组学习。

3、坚持了支委会制度:凡涉及党建、人事、财务及全所发展的重大问题等都要召开支委会进行集体研究,共召开支委会6次,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2次。

4、加强了党员队伍建设:(1)继续坚持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民主测评制度,增强党员树立自我约束意识,在去年底全所职工对在职党员测评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先后组织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本职工作”、“焦裕禄在我身边”、“讲党性修养、做合格党员”等三项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全所党员的思想觉悟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增强。(2)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主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加深对“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理解,继续巩固讲、树、促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大力宣扬表彰“五好”党员,激发全体党员为实现党的宗旨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5、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1)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落到实处,始终做到支部有安排,小组有分工。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所支部指定支委成员作为培养联络人与其经常联系,及时帮助。(2)把好发展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共有一位预备党员转正,一名科研骨干入党,一名同志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6、加强党务工作的管理:按照省直工委和院党委对建立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对党支部的任务及职责、党支部工作有关制度、发展党员、党员管理、党费交纳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一方面让党员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另一方面提高了支部委员

的业务水平,为我所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打下了良好基础。

7、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纪委会议精神,强化廉

政意识,抓好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一是认真学习宣传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等,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制定了《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三是落实学术道德建设、行风政风各项治理措施,对党员不断进行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有效地防止学术腐败;四是根据院纪委安排,抓好本单位领导班子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工作,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严查固定电话与小灵通捆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

(二)思想政治工作

1、坚持政治学习不放松,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道德教育为基础,教育职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讲、树、促”教育活动为重点,每次学习安排都做到了有动员、有部署、有要求,并对学习有阶段性书面总结。同时组织职工、党员收看学习“科学发展观”辅导报告4次,积极组织职工参加讲、树、促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展览、党性党风党纪剖析报告展览等活动。

2、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注重人文关怀,对职工在工作、家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在职务变动、岗位变动、职工家庭生活中出现较大变故时,我们采取领导、党员骨干和群众三结合的方法,先后对5名思想波动较大的职工谈心,积极主动地给予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充分发挥了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克服消极因素、调动积极因素的作用,确保了科研、开发、改革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坚持了“四个看望慰问”制度, 3、抓好团队意识培养,创造良好工作氛围:抓好政治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激发员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通过开展一系列谈心交心、走访慰问、沟通交流、竞赛演讲、批评表扬、外出考察、目标管理等有效手段,不断提高员工的大局观念和全所一盘棋思想,特别是在我所开展的“五讲、五树、五促”演讲活动中,全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出了一种团结协作、蓬勃向上、求实创新、无私奉献的良好氛围。

4、办好专栏,发挥宣传阵地作用:今年我们先后完善党员学习园地、及时更新了网页,部分课题还建立了网站和个人博客,设立《科学发展观在我心中》、《讲、树、促教育活动》等专栏,配合科学发展观贯彻、喜迎院庆100周年、弘扬焦裕禄精神等主题教育活动和科研开发党建等主要工作,办各类宣传栏4期,展出各类文章图片62份。在“讲、树、促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优秀征文活动中,

(四)、存在的问题

1、需要进一步研究如何搞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

2、需进一步探讨如何将思想政治工作和科研开发的有机结合。

3、由于受环境和条件的限制和影响,工会活动开展较少。

党支部总结制度(三):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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