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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计生工作

时间:2016-11-17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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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计生工作(一):民政局人口计生工作汇报

XX县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口计生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局结合工作职能,按照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贯穿融入到民政管理服务中,通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狠抓管理、搞好服务、促进落实,强化计生工作的政策和利益导向,为促进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面,我就我局今年以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把计划生育这项事关国计民生的基本国策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计生工作“一把手”总负责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多次召开局党委会议和局务会议研究部署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工作。局系统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计生工作。局里同局属各单位签订了计生工作责任书,做到了任务细化、责任到人,将责任书完成情况作为年终奖优罚劣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民政局计生工作】

确保了人口计生政策在民政系统的有效落实。

二是强化宣传,注重教育,加强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在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中,我们重点抓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印发各类宣传材料XXX多份,在《XX日报》、XX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先后播放、刊发宣传材料和新闻稿件XX余篇(条),做到了家喻户晓;在婚姻登记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县政府《推行婚育保健服务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实施办法》要求,严把计生关口,注重搞好婚育教育,XXXX年以来,组织新婚对象观看婚育系列专题片XX多场(次),讲解生育保健知识XXX多人次,XXXX年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XXXX对,其中初婚XXXX对,初婚人员全部进行了婚前体检。XXXX年以来办理离婚登记XXX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在《收养法》的贯彻落实方面,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查验送、抱养人协议书的有关证件和《婚育证明》,严格执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方面的规定,对未持有《婚育证明》或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XXXX年共办理收养登记XX件,全部符合计生规定。工作中,我们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初婚、离婚、再婚、复婚、收养登记等方面的数据,实现两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通力合作与有效衔接,促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与民政各项工作同步推进,收到了较好效果。

同时,我们在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中加强了计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开展了以优生、优育、优教,建立文明幸福家庭为重点的宣传活动,通过社区计生服务平台,向辖区育龄对象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流动人口婚育检查服务,形成

【民政局计生工作】

了融宣传、管理、服务为一体的社区计生工作新格局。我们还把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列入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编入了村务公开目录,定期或按照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三是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扎实做好困难计生对象的救助工作。针对近年来我县农村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城市企业改制,物价上涨等情况,我们加大了特困计生对象的救助、扶持力度。在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我们及时优先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计生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给予救助。在城市低保中,共将特困计生对象XXX户纳入了保障范围,月发放保障金XXX 万元,在农村低保中,我们共纳入农村特困计划生育对象XXX户,月发放保障金XXX万元。在计算农村两户家庭年平均收入时,独生子女领证户按照X个子女数对待,二女节育户按照X个子女数对待,切实体现了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XXXX年以来,我们先后对XXX户农村特困计生对象进行了临时救助,共发放救助资金XXX万元,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开展种植、养殖业,调整农业结构。在城乡医疗救助中,我们优先对家庭成员患有重病的计生对象进行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XXX户,发放救助金XXX万元。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我们都坚持对特困计划生育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XXXX年以来共慰问特困计划生育对象XX户,发放慰问金XX万元。

四是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加强民政系统的计划生育管理。为了加强局系统干部职工的计生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局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大家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意识,并为系统内所有育龄工作人员建档立卡。每年定期组织系统内育龄妇女进行孕、环情检测,使系统内的计生工作制度健全,措施完善,确保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县,灾情多,下岗失业人员多,加之财政特别困难,致使在特困计生对象的救助扶持上缺乏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继续履行好职责,积极发挥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拓展教育领域,丰富教育内容,积极协助计生和卫生部门推行婚育保健服务,开展出生缺陷干预。二是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管理监督机制,推动计生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城乡特困计生对象的救助力度,加大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确保人口计生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民政局计生工作(二):民政局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

宁陵县民政局

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

多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在兄弟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业务职能,围绕“人员、经费、措施”三到位活动,强化领导,统一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保证了我局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开展,为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完成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向检查组汇报一下我局计生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计生工作,成立了民政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领导组由局长郭磊任组长,副局长邱书品、李君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其他股室负责人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抓计生工作。

我局女干部职工24人,占全局职工干部的26%,30岁以上的占85%,根据这一情况,我局努力加强对职工干部进行计划生育法律意识教育,组织职工干部学习省、市、县计委有关计划生育的精神,学习我国的计生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大大提高了我局职工干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

二、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民政部门的许多业务都与计生工作密切相关,特别是婚姻管理工作,这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对此,我们局党组非常重视,严格要求婚姻登记处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杜绝早婚和非法婚姻,严格婚姻登记手续,把好年龄审查关、户口薄和我身份证对照关、结婚登记关,确保依法婚姻率100%。与此同时,配合计生部门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婚育和计生政策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成效,无违法登记人员,在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的同时,大力倡导易风移俗,支持男到女家落户。

在其他民政业务的开展过程中,诸如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中,我们都自觉地与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对有困难的计划生育户,给予优先照顾,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产生了良好的促进作用。2010年以来,全县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计划生育户,给予政策倾斜,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计划生育对象有11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9.5万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计划生育对象有24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7.8万元。同时对计划生育对象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按照有关大病医疗救助的规定,都享受了大病医疗救助;2010年享受城市大病医疗救助的计划生育户有79人,救助金额

11.8万元,享受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计划生育户有135人,救助金额18.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对个别计划生育困难户,照顾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发扬成绩,认真落实计生政策,扎扎实实地工作,以计划生育统揽全局,以民政工作促进计划生育工作,以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民政工作的整体发展,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政局计生工作(三):2016民政局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2016年,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计生局的指导支持下,健全计生工作机制,突出计生工作重点,加大计生工作力度,收到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确定专人具体负责,下属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把计生工作与民政业务统筹兼顾,纳入目标管理。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将计生工作和创建县级文明单位相结合,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相结合,以“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导向,坚持“为群众所好、所系、所需抓宣传”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计生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抓宣传教育,不仅使干部职工树立了“晚婚晚育,只生一个好”的新观念,而且增强了干部尤其是妇女干部的保健意识,树立了新的生育观,提高了生活和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计生宣传,为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渠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关于人口问题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和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计生优惠政策,宣传计生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特别是利用党员活动日、法制宣传月、科技宣传月,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学习了计生知识和保健知识,如计生药具的使用、妇科病的防范和治疗、育儿知识、艾滋病的防治等。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在全县民政系统和包抓的两河口镇营造了浓厚的计生创优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计生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切实抓好计生信息员队伍建设,确定下属单位负责人为信息员,发挥他们热爱计生工作、政策素质高、信息反馈快优势,通过及时掌握、了解本单位育龄女性的身体状况和思想状态,灵通信息,密切协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了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真抓实干,全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在年度目标管理中,将各科室、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共性目标中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今年以来,民政系统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的人与事。

二是以婚姻登记为主线,倡导婚育新风尚。在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中,倡导婚育新风是新形势下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促进了新人们生育观念转变和家庭的和谐幸福。注重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提倡晚婚晚育,严格杜绝早婚和非法婚姻,严格婚姻登记年龄审查关、户口簿和身份证核对关、婚姻登记关,同时积极宣传引导新人登记后至计划生站做孕前免费检查并发放宣传品1600余份。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192对,登记合格率100%,并且每月将全县婚姻登记情况通过计生网站向全县18个镇反馈信息并报告县计生局,保证了计生政策的全面落实。

三是着力推动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加强计生工作监督指导。将计生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开展了优生、优育、优教及建立文明幸福家庭为重点的宣传活动,通过社区计生服务平台,向育龄对象提供优生优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流动人口婚育检查服务,形成了融宣传、管理、服务为一体的社区计生工作新格局。坚持将计生政策落实情况列入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编入村(居)务公开目录,定期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计生政策公开、公正、透明。社区聘用了公益性岗位计生协管员,均签了责任书,社区定期开展培训。

四是全面落实《收养法》。严格按照收养工作相关规定,认真查验送、抱养人协议书的有关证件和《婚育证明》,严格执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方面的规定,对未持有《婚育证明》或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今年共办理收养登记4例,全部符合计生规定。

五是做好困难计生家庭的救助工作。在开展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中,加大特困计生家庭的救助力度,给予政策倾斜,优先将符合条件的计生对象纳入保障救助范围。在春节期间,局领导对特困计生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扶持两河口镇过凉坝村大力发展袋料香菇、魔芋种植,调整农业结构,扶持基础设施建设,为村委会办公大楼(社区服务中心)投入4万元,购置办公用品,改善办公条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监督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城乡特困计生家庭的救助力度,努力将计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民政局计生工作(四):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2篇

第1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和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口与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全面落实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夯实了民政工作基础,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各项目标任务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为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系统和帮扶联系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落实责任的同时,建立完善了全系统干部职工计生档案,并派一名副科级干部深入帮扶村—弥陀镇安乐村联系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不断加强对民政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纪律。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局领导每年都与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计生工作目标和综合治理责任分解到各单位,制定奖惩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计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动员,加强阵地建设

(一)加大计生宣传力度。为了认真抓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我局结合普法宣传,开展了五一节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并充分利用社区活动等契机,在街道、小区等人流量多地点大力普及计生工作知识,提升了社区居民群众对计生工作重要性认识。结合民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对计生政策进行了全面辅导培训,共培训干部职工118人次,下发宣传资料236份,营造了部门参与、社会互动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狠抓宣传阵地建设。系统各单位制作了计划生育宣传橱窗,并拨发专款对帮扶联系村的计生服务室进行了更新改造,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布置计划生育图片展等载体和平台,广泛地宣传计划生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对系统内育龄妇女组织健康教育培训活动,三八节对系统育龄妇女进行计生知识培训。全系统32名育龄妇女均已采取了避孕节育措施。

(三)推进优生优育工程。我局始终把婚姻登记管理作为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第一道防线”抓实抓好,坚持按章办理、秉公执法、不循私情的工作原则,公开婚姻登记的条件、程序、夫妻的权利义务等。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近4261对(截止2016年11月30日),登记合格率达到了100%,无一例违法登记发生。同时,对登记夫妻进行计生政策和《婚姻法》、《人口与计生工作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婚姻登记窗口向群众宣传计生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了当事人对出生登记的重要性认识,确保新生儿及时得到相关法律的认可,享受一系列合法权益。同时,按照计生工作职责,我局对每对新婚登记人员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做到了按规定及时与计生部门交流信息,促进了优生优育工程的顺利开展。

三、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帮扶

我局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及时调查审批符合条件的实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调查核定农村低保待遇时,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不计算家庭收入。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女孩不在身边且无赡养能力的独女户老年父母,给予重点保障。2016年,为全县近千名计生困难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近100万元。二是对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适当给予临时救助。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和实行计划生育低收入家庭遇到突发性临时困难,按规定适当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缓解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困难。

四、加强协作配合,服务工作大局

我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协调配合,服务工作大局。一是把计划生育和收养登记工作相结合。在办理收养登记时,认真落实《收养法》有关政策规定,采取走访调查、索证等形式,严格审核登记材料,加强收养信息沟通,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二是将计划生育和城乡社区建设相结合。我局坚持把计生工作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社区服务,向育龄对象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流动人口婚育检查服务。

计划生育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计生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取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在一定差距,与其他单位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婚姻登记与未婚先孕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婚育登记率与计生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尽管客观原因复杂,但同时也暴露了我们对婚姻法规的宣传广度不够,深度不够;二是尽管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每年都获得县计生部门的好评,成效显著,但规范性操作,尤其是对帮扶村流动计生对象的规范性跟踪建档方面还做的不够。今后我们将继续履行好职责,积极发挥作用。一是要充分调动广大民政干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重点加强班子、队伍、阵地、制度四项建设,着力做好培训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尤其是加大宣传登记力度,尽力缩小登记与未婚先孕的比率。三是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促落实。充分发挥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不断强化民政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2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纪检组长为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形成了人人重视狠抓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局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目标任务实现。

二、将计生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责任制考核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以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初,及时召开全局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局办公室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局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局领导班子将计划生育工作同其它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强调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要同步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对计生工作年终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

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计生工作条例》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深入理解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并结合经济,社会生活实际,宣讲计生工作与社会发展的辨证关系和它的积极作用。二是利用墙报、版报等多种形式,适时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使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广泛宣传,讲解计生《条例》,使广大职工深深认识到计生工作与我们每人息息相关。

四、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

2016年我局无一例违反计生工作事件发生。同时,我们也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服务。因此我局各项指标均达到100﹪。

1.为育龄职工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

2.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组织职工参加县计生委的各项宣传活动,并且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3.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和妇女病体检,对查出的妇女病进行治疗。

五、认真落实“三为主”,巩固和提高计生工作水平

我们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加大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开展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注重社会宣传的效果,营造全局上下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利用元旦、春节、元霄节的庆祝活动、慰问活动、灯展活动,进行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的见缝插针的宣传;另外,我们还通过开设固定宣传栏,制作永久性标语,对育龄职工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育龄职工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民政局计生工作(五):2016民政局年工作计划

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自2016年7月1日实施。

【民政局计生工作】

(二)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一个取暖季为农村低保家庭补助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差距。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青岛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出台《**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制订科学准确、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低保审核程序和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基层能力建设,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四)贯彻落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实施办法》。健全医疗救助、大病医疗“特殊救助”、慈善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探讨新市民的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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