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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入党条件和程序

时间:2014-12-27   来源:花样青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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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入党条件和程序(一):推优入党程序

推优入党程序

一、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我系团总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加强共青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战斗力的有效途径。做好优秀团员入党“推优”工作,是保持党的队伍青春、活力、巩固党的执政之基。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战略决策。

【推优入党条件和程序】

二、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五个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已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书;【推优入党条件和程序】

3、参加过学校党校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

4、在班级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

5、在学习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6、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在班级1/2前。

7、上学年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一、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1、开团支部委员会,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

2、召开团员大会,先由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然后分团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拟提出推荐对象;

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意见表,报团总支审查;

4、团总支进一步考察、审核后并报团委审批;

5、经党支部广泛讨论研究后,对条件成熟者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进行培养、考察;

二、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推优入党条件和程序】

1、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推优工作必须在系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总支、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把推优工作变成投票选举。

2、在推优工作中,党支部的党员教师要深入到学生班级中,指导推优工作的进行,各班班主任老师要全面掌握推优工作的进程,具体指导团支部搞好推优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系党总支汇报情况。

系团总支具体领导各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各团支部要认真按推优的步骤进行,及时向团总支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严肃认真的对待推优工作。对推优工作出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常现象,系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推优入党条件和程序(二):入党推优条件

【推优入党条件和程序】 【推优入党条件和程序】

入党推优条件及程序

一、入党推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党的基本理论,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积极要求上进,提交入党申请书并定期、自觉向组织上交汇报思想。

2.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等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及参加义务公益劳动。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较高的学习热情及一定的自学能力,能认真完成功课,没有旷课、迟到及早退等不良现象,上一学年无补考科目。年度学习成绩一般应在班排名前40%。

4.热爱学校,尊敬师长,为人有爱心,不自私,热心助人,能广泛联系和团结关心同学,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积极参加工作活动,为集体谋利益,有建设好宿舍、课室等校园文明风貌的强烈意识。

(二)在符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获得学校年度“三好学生”或“一等奖学金”者。

2.积极进行课外科研活动,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第一、二作者学术论文。

3.积极投身校园文化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5.担任学院、系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出色。

(三)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对象:

1.没有按时交纳团费者;

2.无故不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等任何团日活动、青年志愿活动者;

3.考试有作弊行为;

4.违反校规法规等被学校处分者,【推优入党条件和程序】

二、入党推优程序

(一)在党员挂钩小组(下称党小组)的指导下,各班团支部成立推优入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组长一般由团支部书记担任,其他评议小组成员包括所在团支部组织委员、所在团支部党员及团员代表,人数为 5 或 7 人,报院团委备案,评议小组为常设机构,小组成员任期和团支部委员任期相同,一般为一年。

(二)在党小组的监督下,评议小组组长即团支书主持召开团支部会议。先由团支书介绍候选人即推优提名同学的基本情况,然后由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投票,杜绝拉票现象,否则取消选举资格。投票结果中得票超过选票 2/3 的候选人被确定为推优对象。

(三)各团支部及时将推优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和意见表等(附评议小组会议记录及团支部会议记录)提交学院团委组织部,由团委整理后移交学院党支部,作为发展入党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四)推优入党评议小组在接到入党推优工作开展的通知后,在党小组的监督下,评议小组组长主持召开评议小组会议,对本支部所有提交入党申请书团员进行评议,根据推优条件及其思想汇报内容进行评议表决,根据党支部设定的人数按1:3比例提名获得多数票的同学,提交支部大会审议表决。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艺术设计系党支部制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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