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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行政赔偿死亡

时间:2018-08-20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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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行政赔偿死亡 第一篇_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可提起( )。 A.刑事附带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人民法院行政赔偿死亡 第二篇_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地请示问题的答复(行政审判)

2004——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请示问题的答复

一、有关起诉与受理方面的答复

1、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

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

法释(2004)6号

(2004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18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4年7月20日起施行)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协助义务,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在协助扩大了范围或违法采取措施造成其损害,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土地实际使用人对行政机关出让土地的行为不服可否作为原告

提起诉讼问题的答复

〔2005〕行他字第12号 2005年6月3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5〕辽行终字第1号《关于李永明是否具有原告资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审委会多数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对行政机关出让土地行为不服,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对如何理解《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四七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请示的答复

[2007]行他字第25号 2008年3月17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浙高法行函(2007)1号《关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应当如何确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后来知道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而不知道诉权和起诉期限的,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了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确定起诉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该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期间。

二、有关审理程序方面的答复

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答复

(2008)行他字第26号 2008年11月17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经人民法院一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并无不妥。

5、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审理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应如何处理的

答复

(2008)行他字第15号 2008年9月23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李宵诉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登记一案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问题的,不应将该案全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而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第三人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善意取得,参照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房屋买卖行为属于无效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撤销被诉核发房屋产权证行为。

二、第三人购买的房屋属于善意取得,房屋管理机关未尽审慎审查职责的,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护,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三、如果不能确定第三人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善意取得,应当中止案件审理,待有权机关作出有效确认后,再恢复审理。

6、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就叶辉诉阿克苏地区质量技

术监督局行政处罚一案该院可否二次再审问题的答复

(2006)行他字第16号 2008年12月8日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叶辉与新疆阿克苏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一案可否二次再审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如果你院院长认为(2005)新行再字第3号行政判决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再审,你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三、有关法律适用方面的答复

7、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征收中央直属发电厂的水力发电用

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水资源费问题的答复

(2007)行他字第17号 2007年11月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征收水资源费及行政处罚上诉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国务院颁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于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在该条例施行之后,应当根据该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水资源费。

8、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

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答复

(2007)行他字第20号 2008年11月17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2007]鄂行他字第3号《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所需提交的单证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法律的规定是清楚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人民法院行政赔偿死亡 第三篇_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立法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9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实际,现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第二条 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以下情形:

(一)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罚款或者拘留措施的;

(二)超过法律规定金额采取罚款措施的;

(三)超过法律规定期限采取拘留措施的;

(四)对同一妨害诉讼的行为重复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的;

(五)其他违法情形。

第三条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包括以下情形:

(一)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的;

(二)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或者依法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不解除的;

(三)明显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采取保全措施的,但保全财产为不可分割物且被保全人无其他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担保债权实现的除外;

(四)在给付特定物之诉中,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保全措施的;

(五)违法保全案外人财产的;

(六)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被保全财产毁损、灭失的;

(七)对季节性商品或者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未及时处理或者违法处理,造成物品毁损或者严重贬值的;

(八)对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定动产采取保全措施,未依法通知有关登记机构不予办理该保全财产的变更登记,造成该保全财产所有权被转移的;

(九)违法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

(十)其他违法情形。

第四条 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包括以下情形:

(一)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先予执行的;

(二)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先予执行的;

(三)其他违法情形。

第五条 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包括以下情形:

(一)执行未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超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和范围执行的;

(三)对已经发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故意拖延执行或者不执行,导致被执行财产流失的;

(四)应当恢复执行而不恢复,导致被执行财产流失的;

(五)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的;

(六)违法将案件执行款物执行给其他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的;

(七)违法对抵押物、质物或者留置物采取执行措施,致使抵押权人、质权人或者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无法实现的;

【人民法院行政赔偿死亡,】

(八)对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

(九)对季节性商品或者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执行措施,未及时处理或者违法处理,造成物品毁损或者严重贬值的;

(十)对执行财产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的,或者应当由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而未依法评估,违法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

(十一)其他错误情形。

第六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有殴打、虐待或者唆使、放纵他人殴打、虐待等行为,以及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适用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和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二)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标的物错误的,但人民法院明知该标的物错误仍予以执行的除外;

(三)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或者变卖的;

(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不可抗力、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后果的;

(六)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因多种原因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第九条 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也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所起的作用等因素,依法减轻国家赔偿责任。

第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损失,已经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获得赔偿、补偿的,对该部分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六条规定情形,侵犯公民人身权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赔偿金。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情形,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并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不能恢复原状或者灭失的,应当按照侵权行为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市场价格无法确定或者该价格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所受损失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损失。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且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已经依照法定程序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

人民法院违法拍卖,或者变卖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依照本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十四条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的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是指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为维系停产停业期间运营所需的基本开支,包括留守职工工资、必须缴纳的税费、水

电费、房屋场地租金、设备租金、设备折旧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第十五条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七项规定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作出生效赔偿决定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不计算复利。

应当返还的财产属于金融机构合法存款的,对存款合同存续期间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应当返还的财产系现金的,比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利息。

第十六条 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返还的财产系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的,除贷款本金外,还应当支付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

第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承租人或者其他合法占有使用财产的人,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予以审查立案。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先予执行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系因上一级人民法院复议改变原裁决所致的,由该上一级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赔偿的,应当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终结后提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人民法院已依法撤销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的;

(二)人民法院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三)经诉讼程序依法确认不属于被保全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且无法在相关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中予以补救的;

(四)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相关行为违法,且无法在相关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中予以补救的;

(五)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其请求与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无关的;

(六)其他情形。

赔偿请求人依据前款规定,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赔偿的,该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期间不计入赔偿请求时效。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需要向赔偿义务机关、有关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国家机关调取案卷或者其他材料的;

(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委托鉴定、评估的。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案件,应当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主张的损害事实是否存在,以及该职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事项一并予以审查。

第二十二条 本解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来源:

人民法院行政赔偿死亡 第四篇_国家赔偿试题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一种不是国家赔偿的类型( D )

A.立法赔偿 B.行政赔偿

C.司法赔偿 D.公务赔偿

2、下列关于赔偿请求人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的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C )

A.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侵权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B.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确认违反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C.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D.应当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协商酌定

3、下列关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程序的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 )

A.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B.赔偿请求人不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赔偿申请

C.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不允许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D.赔偿请求人在行政诉讼中不能一并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这是行政先行处理原则。

4、在我国公有公共设施导致的赔偿是属于( D )

A.行政赔偿 B.司法赔偿

C.国家赔偿 D.民事赔偿

5、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 C )为前提条件。

A.个人过错 B.公务过错

C.行为违法 D.无过错责任

6、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主体是( D )

A.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

B.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

C.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及其所在机关

D.国家

7、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行,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是( D )

A.对桥梁管理欠缺

B.因军事演习发生损害

C.行政裁量不当

D.乱摊派

8、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原则是违法归责,下列对违法的含义不正确的理解是( B )

A.违法指的是行为违法

B.违法指的是行为结果违法

C.违法指的是违反法律,是一个客观标准

D.行政违法既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

9、下列行为中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是:( A )

A.某市公安局违法拘留行为

B.某省人大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

C.某卫生局在法律范围内的裁量行为

D.某市银行的违法划拨存款行为

10、刘某1999年4月向某县郊区某村申请建房,经同意后,在该村地界修建了105平方米的平房,同年10月,县城建局认定该建筑为违法建筑,责令刘某强行拆除,并在强拆时将刘某部分财产损坏,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下列正确的说法是( D )

A.城建局的行为合法,只能对刘某进行补偿

B.城建局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但因所拆建筑属违章建筑,因此不予赔偿

C.城建局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但因所拆建筑属违章建筑,因此不予赔偿

D.城建局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应对刘某财产权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11、李某被区公安局错误拘留,他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但市公安机关过了3个月,未作出裁定,李某家属又向检察院反映,检察也不作答复,李某向法院起诉,如果李某要求赔偿的话,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 D )

A.区公安机关 B.市公安机关

C.检察院 D.区公安机关和市公安机关

12、认为“主权不能转让给私人,它永远属于人民”的是( C )

A.狄骥 B.管欧

C.卢梭 D.格劳斯

1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对行政机关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对( A )予以赔偿。

A.直接损失 B.间接损失

C.物质损失 D.精神损失

14、单独提出赔偿请求,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的,请求人可以在做出赔偿期限届满之日起( C )向人民法院起诉。

A.15天 B.1个月 C.3个月 D.1年

15、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应当以限制或剥夺自由的时间按日计算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 A )职工日平均工作计算。

A.上年度 B.本年度 C.近2年 D.近5年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B.C.D )

A.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B.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C.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D.二审发送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2、受害公民死亡的,有权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有下列哪些人( B.C.D. )

A.受害公民生前抚养的人

B.受害公民的继承人

C.与受害公民有抚养关系的亲属

D.受害公民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

3、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行为有( A.B.C. )

A.讯问时,警察予以刑讯逼供致使案犯受伤

B.某警察与某甲有私仇,趁某甲被抓到派出所进行询问,用警棍将其打伤

C.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前往某地执行公务,途中违反交通规则将他们撞伤

D.讯问时,警察予以谩骂

4、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下列哪些情形可以不承担赔偿义务( A.B.D.)

A.依照刑事诉讼法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B.行使国家侦察、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在依法改判无罪判决生效前未被羁押的

D.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5、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 A.B.C.D. )

A.侵权主体为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组织,依委托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B.有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C.存在损害事实

D.违法行精悍损害事实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6、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 A.C )情形下,国家不予行政赔偿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是是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过失行为

C.相对人的行为造成损害

【人民法院行政赔偿死亡,】

D.执法人员与相对人共同赞成的损害

7、根据《赔偿法》第28条的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必要的经常性开支是指公民、企业在停业期间用于维持生存的( A.B.C.D. )

A.水费 B.电费

C.仓储保管费 D.职工基本工资

8、下列表述符合《国家赔偿法》关于司法赔偿中的复议程序是( A.D. )

A.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于某种原因其作出赔偿决定

B.某人民法院拒不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请求人可向该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复议

C.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D.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就在规定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作出决定

9、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予以金钱赔偿的同时,对受害人赞成的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方面的损害的,还要以精神赔偿的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是(A.B.C.)

A.承担责任的限度与损害程度相适应

B.不可以单独适用,而只能合并适用

C.所需费用由国家承担【人民法院行政赔偿死亡,】

D.所需费用应由受害人个人承担

10、某甲被公安机关错误拘留,后又被检察机关错误批准逮捕,请问,甲应向( A.B. )请求赔偿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公安机关决定错误拘留的工作人员

D.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的检察人员

人民法院行政赔偿死亡 第五篇_执法证易错多选题

二、多项选择题

第1题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下列哪些情形下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A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B 在处理事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C 违反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伤害或死亡的

D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用户答案:ABCD

正确答案:BCD

第2题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包括

A 当事人适格

B 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C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D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必须经过行政机关先行处理程序

用户答案:ABC

正确答案:ABCD

第3题

下面哪些作为是行政赔偿的例外

A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政职权无关的行为

B 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的发生

C 国家责任豁免

D 因责任构成要件而不承担责任

用户答案:CD

正确答案:ABCD

第4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中,因下列哪些行为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A 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

B 民事、行政审判中的错判

C 对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

D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

用户答案:ABCD

正确答案:ACD

第5题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渊源是

A 宪法

B 法律

C 地方性法规

D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用户答案:AB

正确答案:ABCD

第6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可成为行政追偿的对象?

A 实施造成受害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侵权行为的受委托的组织

B 故意实施造成受害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侵权行为的公务员

C 因重大过失实施造成受害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D 实施造成受害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有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用户答案:ABCD

正确答案:ABC

第7题

下列关于国家赔偿数额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些?

A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其误工减少的收入的最高赔偿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5 倍

B 造成公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15(20)倍

C 造成公民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20 倍 。

D 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其数(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20 倍

用户答案:ABCD

正确答案:AC

第8题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拘留的,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有可能是:

A 公安机关

B 国家安全机关

C 检察机关

D 人民法院

用户答案:ABCD

正确答案:ABC

第9题

下列哪些是执行职务范围的行为

A 公安机关违法扣留行为

B 为执行职务而采取不法手段

C 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目的所实施的行为

D 于执行职务时间或处所内实施的行为

用户答案:AB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下列情况中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有哪些?

A 公安机关的警察在执行公务中违反交通规则将其人撞死

B 在公安机关实习的警校学生刑讯逼供打伤犯罪嫌疑人

C 某法院因某公司提供伪证而错判另一公民刑罚

D 税务人员对拒不纳税的个体户予以拘禁

用户答案:ABC

正确答案:ABCD

第11题

对财产造成损害,并能适用金钱赔偿的情形有

A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并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

B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

C 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

D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

用户答案:ABC

正确答案:ABCD

第12题

对司法机关的下列行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A 某派出所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拘留

B 某检察院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

C 某市人民法院违法对某公民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D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中,错误地扣押了案外人王某的汽车一辆

用户答案:AB

正确答案:ABCD

第13题

属于下列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A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B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D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用户答案:BCD

正确答案:BD

第14题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xs/47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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