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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时间:2018-04-16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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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第一篇_2014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全文2014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 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3、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4、新农保养老金如何计发

养老金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领取额,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55 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5、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怎么样参保缴费

按照规定,新农保政策开始实施时,把60周岁以上的人称为“老人”,把年龄在46至59岁之间的人成为“中人”,把45周岁以下的人称为“新人”,对这三类人分别实行不同政策。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已满60周岁的,只要其子女参保,均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在46至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西安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三秦都市报[微博]张亮张艳芳2014-11-11 07:12

我要分享

昨天上午,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的《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有诸多亮点,比如城乡户籍养老金政策、经办、缴费、待遇都一样;政府补贴由原来最高80元涨到200元;今年1月1日后死亡的参保人员,可领取800元丧葬费;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储存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城乡居民养老和城镇职工养老相互转移“通道”打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哪些人可以参保?

新《办法》规定,只要拥有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不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此次规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30元,消除了旧政策中农村居民每人每月80元和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20元的待遇差异。西安市人社局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乔秦生说:“这完全打破了原来的城乡户籍差别,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经办、缴费和待遇‘四统一’。”

缴费分12档多缴可多得

记者看到,缴费标准目前分为12个档次,分别是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上级要求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可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此外还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

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参保人员缴费,省、市、区县政府都会提供补贴,多缴多补。年缴费档次200元(含)以下的,补贴3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300元的,补贴4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400元的,补贴45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500元的,补贴6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含)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1000元的,补贴10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1500元的,补贴150元;对选择年缴费档次2000元的,补贴200元。

乔处长说:“在旧政策中,群众个人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为30元至80元不等,在新《办法》中,这个标准提高到30至200元不等,通过政策吸引群众多缴多得。”

残疾人参保财政代缴费

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中度残疾人,由市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的50%;

轻度残疾人和其他困难群体参保缴费是否实行补贴,由区县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区县承担。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相关规定计息。新的缴费补贴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

记者了解到,在当地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当年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含补缴)不少于15年。

缴费超过15年多缴1年每月多领5元

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达到缴费年限,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缴费(不含补缴)满15年人员,每增加1年缴费(不含补缴),待其年满60周岁时,在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提高5元。

乔处长粗略地算了一笔账,假如参保人在60岁之前缴费45年,减去15年的基础年限,剩余30年,每年提高5元,30年提高150元,其待遇就是130元基础养老金+150元提高部分+个人账户部分。

2000元档次缴够15年每月多领215元

记者算了笔账,假若参保人以最高档次2000元每年的标准缴费,缴够15年是30000元,减去3000元政府补贴,他便可每个月在130元的基础上,多领取30000元÷139=215.8元。

丧葬补助费每人800元

从201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直系亲属要在3个月内办理销户手续,在其销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会向其支付800元作为丧葬补助费。

养老关系相互转移“通道”打开

此次《办法》的又一大亮点是,养老关系相互转移“通道”打开。也就是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此外,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可在两个险种之间转移续接。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已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叠加享受。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同时享受。享受工龄补助的相关特殊群体人员应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加工龄补助待遇。

个人账户不可提前支取可继承

《办法》中记者看到,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本人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未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且不愿补缴的,其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储存额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乔处长解释说:“政府补贴部分有两种情况是不能给的,一个是更换国籍的,二是缴费不够15年的。”

西安基础养老金西部排名前列

采访中,乔秦生处长告诉记者,西安市目前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人每月130元,是全省最高的,也高出全国平均数的80多元,同时在西部地区,也绝对排名靠前。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底,西安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为250.79万人,其中居民19.31万人,农民231.48万人。参保比例达到99%,而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的比例达到100%。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第二篇_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旨在实现“让农民老有所养”的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从今年6月30日起实施。据悉,这项农村养老保险实施伊始,即受到了贵阳市农民的广泛欢迎。农民朋友纷纷踊跃参保,首日,全市就有954人参保。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仍有为数不少的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多。为此,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对参保中关键性问题作出权威解答——

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退还?

答: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将个人账户的本息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由新型农保经办机构将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的本息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户籍关系迁出统筹地区且不能迁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退还其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的本息。

问: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具备:本《试行办法》实施前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按本试行办法的规定一次性缴纳十五年养老保险费的;本试行办法实施前已年满45周岁,按规定参保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15年,且年满60周岁的人员;本试行办法实施时未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参保、且缴费年限在十五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人员;家庭成员符合参保条件且全部按规定参保并正常缴费,本《试行办法》实施前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按照2007年度本区(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按月享受养老补贴。家庭成员是指其子女、子女配偶及本人配偶,不论是否另立户口,只要在一个村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内均视为其家庭成员。具备以上条件之一,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问:如何办理退休死亡待遇?

答:根据亲属提供的待遇享受人员的死亡证明或政策另有规定的相关证明,办理待遇享受人员的待遇一次性核定。并打印《贵阳市新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死亡一次性待遇支付明细》。如因晚报死亡情况,结算时用丧葬费冲减扣除多发的养老待遇,丧葬费单据应扣除多发部分养老金;若丧葬费不够冲减,多领的剩余部分则由乡镇劳动保障所业务人员负责追回,应追回部分金额由业务人员开具手工单据,追回的金额进入统筹基金,财务帐作手工处理。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凡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除外)、且未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参保。

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是多少?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按各区(市、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如某区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000元,个人缴费比例为8%,则2008年个人年缴费数为4000×8%=320元,月缴费数为320÷12=26.66元。

问:哪些人员可以补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

答:根据《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本试行办法实施前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至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由本人一次性补足缴费至15年;本试行办法实施前已经年满60周岁以上(五保户除外)的人员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

问:参保人员是否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答: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范围内转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全部转移。跨本市范围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退还个人。

问:如何申报缴费?

答:符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由乡镇劳动保障所,根据农民登记的情况,核定缴费标准,并出具《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集通知单》;农民持《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集通知单》到指定的乡镇金融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后个人持乡镇金融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返回乡镇劳动保障所确认缴费,再由乡镇劳动保障所打印收款收据给农民;农民办理登记、申报缴费的时间为每月的1-25号;农民持《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集通知单》须在打印征集单据的2个月内缴费。

超过两个月未缴费的,征集单据自动作废,只能从重新申报缴费的当月开始缴费。农民需再到原乡镇劳动保障所重新开具《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集通知单》,办理后续缴费业务。征集单据在有效期内可以补打印,补打印不影响原有的有效期时限。 问:如何参保登记?

答:农民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由所属村委会盖章确认,交乡镇劳动保障所备案,由乡镇劳动保障所打印《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情况表》,并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如有误报经办机构在系统中更改并确认。

办理登记手续时需提供: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属于申请享受养老补贴的人员另需提供:能证明是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直系亲属的参保缴费等有效证明。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第三篇_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现状及问题分析

目录

一、引言..................................................................... 2【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意义 ................................. 2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具体内容及特点 ....................................... 2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具体内容 ............................................. 2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特点 ................................................. 3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义 ....................................... 4

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步骤和进展现状——以云南省玉溪市为例 ................. 4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步骤 ....................................... 4

(二)云南省为例阐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现状 ........................... 5

四、云南省玉溪市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5

(一)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 ................................................... 5

1.没有明确立法,制度不稳定 ............................................... 5

2.集体补贴部分的持续存在问题 ............................................. 5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6

1.投保对象的担忧 ......................................................... 6

2.农民普遍投保低,筹资难度大 ............................................. 6

3.经济发展快对基金增值要求高,基金运营管理难度大 ......................... 6

五、国际间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比较和借鉴 ....................................... 6

六、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建议 ........................................... 7

(一)完善立法,加强法制保障 ............................................... 7

(二)鼓励捐赠,扩展基金筹资渠道 ........................................... 8

(三)多样化投资需求,吸引养老金储蓄 ....................................... 8

(四)多家机构委托基金投资,实现保值增值 ................................... 8

参考文献..................................................................... 9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现状及问题分析——以云南省玉溪市为例

一、引言

据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 我国60岁以上人口大约为1.78亿,占总人口比重约为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亿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

1个百分点,我国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剧。目前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日趋成熟,农村是养老制度惠及的死角,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普及,意味着养老制度全面实际的覆盖,是保障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一步。

过去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对农村养老保险的研究从未间断过,既有定性分型,规范研究,也有定量分析,实证研究。例如,从制度框架构造、完善对策方面的规范研究有:翁建华(2011)从2002年开始的农保试点状况,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未来普及应注意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改善。张开云(2011)从我国人口老龄化状况的显示逻辑和理论逻辑出发,分析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制度逻辑、制度困境,并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政策建议。实证研究方面,分模块对养老保险政策具体部分和影响因素所做的定量分析有:张海川(2011)通过建立农村养老保障适度水平的精算模型,应用2001 年~ 2009 年数据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实际水平和适度水平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林洁(2010)从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机制方面,探索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新思路和新机制。张瑞书(2011)从新农保的给付水平对农村居民的激励作用,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构建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度给付水平的理论模型和测算模型进行了分析, 从而为确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当给付水平。但是,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进行的研究相对缺乏,这使得本文的写作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从2009年云南省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至今,各市县新型农村保险的覆盖率在逐步增加,基础养老基金已经正式开始发放。在制度宣传和实施过程中,仍然反映出一些问题:制度的缺陷,基金的保值增值困难,农民的担忧等。本文从云南玉溪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反映的问题入手,比较国际上成熟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我国的具体国情,详细分析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面临的难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意义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具体内容及特点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具体内容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标志我国从国家层面同意执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行动正式开始。具体内容概述是:一、农村养老金由国家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加个人缴费的个人账户组成,每个月发放金额是国家免费补贴的基础养老金55元(中西部地区国家全额补助,东部地区给予50%),加上个人账户中全部金额除以139的金额。二、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贴、政府补贴三个部分构成,集体补助部分由县市和村集体根据自身条件提供,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或个人1 国家统计局网站/retype/zoom/3981521f10a6f524ccbf8577?pn=3&x=0&y=0&raww=647&rawh=156&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115.73415765069552&md5sum=aa24d8038b694de6e5c3143cc2bc6aa8&sign=e5f14eb1aa&zoom=&png=177-1268&jpg=378-13226" target="_blank">

(资料来源:根据养老金档次和政策计算标准自行计算所得)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保基本是保证60岁农村老人每月基本养老金55元,该水平接近我国农村低保月均62元的水平;广覆盖要求是将2009年10%的县(市、区、旗)试点覆盖面逐步扩大,在全国普遍实施,2012年底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有弹性要求各地方的集体和地方财政有条件的进行补贴,鼓励参保人多缴费,根据地方自身条件对不同缴费档次参保人给予逐级补贴金额,不低于30元;可持续,为达到养老金及保值增值的目的,现行存入银行的农村养老基金除了获取银行利息收益,进行国债等低风险投资外,探索运行养老基金的新道路,务求发挥资金保值增值潜力,保障人民利益可持续发展。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特点

过去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以下简称老农保),指的是2009年《通知》出台以前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从“七五”计划提出农村养老保险的探索开始,民政部开展在山东省的5个县进行试点,1992年发布《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开始,我国老农保经历了从探索试点到稳步发展时期,1998年底已经覆盖了75%的农村劳动者。但从97年开始,金融危机对养老保险基金和投保者人心造成了严重影响,再加上试点地方运行过程中信息的不透明,缺乏监管等问题,老农保推行遭遇阻碍并开始萎缩停滞。2003年重整旗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新的指导文件,各地开始开展新政策的试点,直到2009年全国性试点宣布开始。

新农保与老农保相比有以下几点进步:一、《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得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下来。《保险法》规定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金待遇的基本组成。

二、老农保国家层面只是做了政策扶助,新农保中加入了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金额的补贴,即使不缴费,60岁老人也能拿到每月国家补贴。三、新农保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免去从养老保险中收取管理费的规定。老农保收取3%管理费的规定,新农保用财政承担;针对老农保期间曾出现的资金被挪作他用,信息不透明等状况,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3月30日印发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通知要求,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用于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 四、新农保基金更加灵活,尝试拓宽投资渠道。老农保基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和收取银行利息,但造成的结果是养老保险基金的亏空。为增加基金收益,国家鼓励基金运作探索稳扎稳打的新渠道:广东省今年养老金入市,委托全国

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社保基金,委托期两年,期间投资方案要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的审核,最后报经国务院批准才实现委托。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义

首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能缓解我国农民的养老化问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一步,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按照联合国标准,一个地区65岁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然而实则1999年,我国已经进入

1老龄化社会,且以每年3%的速度增长,增速是人口增速的5倍多,增速13.26%是继日本之

后第二大老龄人口大国,并且未来几年有望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一。

其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能极大改善农村人民生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子女赡养负担。城镇农村经济差距大,农村老龄化更加严峻。我国农村人口多余城镇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到人口比重的50.32%。人口流动造成空巢老人数量增加:2006年数据显示仅有40%多的农村老年人与一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空巢老人面临子女赡养的风险增加。农村老人更需要得到赡养:世界银行报告指出我国农村与城镇地区的老年人口抚养比差距预计将从2008年的4.5个百分点到2030年扩大到13个百分

2点,届时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口抚养比会达到34.4%,而城镇地区则为21.1%。

最后,养老金带来的农民收入的增加,能起到缩小城乡差距的作用。农村老人比城镇老人更加贫困和脆弱。2005年数据显示城镇老年人一个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是养老金,然而对于农村老年人,养老金却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保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劳动收入和家庭抚养。养老金几乎仅限于退休的公务员、退役军人及退休村干部。一来社会财富多集中于城镇,城乡居民收入比逐渐拉大。从1978年2.36:1扩大到2011年3.13:1。二来农村老年人的收入受子女经济状况和地方经济影响较大,在房地产经济蓬勃的今天,农村老人比之城镇老人,更难取得房屋租赁或者售卖房屋的房产收入,所以农村老年人更加贫困。

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步骤和进展现状——以云南省玉

溪市为例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步骤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采取的是先试点实施再在全国推展试点。在2009年全国养老保险是试点以前,各地都在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如《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在苏州和青岛实施的《苏州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在烟台和杭州实施的《烟台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都为了平衡个地区的发展都做了最好的尝试。

09年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标志这全国范围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开始。国务院定下了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参保范围和参保标准,基金管理和监管部门等大概框架。将制定具体方法和实施方案的工作权利下发给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府再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养老试行办法。

云南省于2009年12月7日,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1

2 数据来自国务院印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2011.12.16。 世界银行东亚和太平洋地区人类发展局社会保护部,,《中国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保 障:挑战与前景》[R]世界银行,2012.3:14。

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基本条件之外,补充增加了:一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后,可享受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二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以100元档次省财政厅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三个人账户储蓄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下达到县市,县市再在自身实际条件的基础上做了政策改进。参照云南省玉溪市县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规定,除了国家基本规定,省级基本规定外,补充增加:一、设置了具体实施步骤。二、对选择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及其以上缴费档次的,分别给予与 10元、20元、30元、40元的补贴三、为鼓励符合条件的人积极参保,政府对选择缴费档次高的参保者给予的缴费补贴越高: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的缴费补贴。四,参保人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给予一次性丧葬抚恤补助600。以上政策更加鼓励了人们参与农村保险投保。

(二)云南省为例阐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现状

云南省农业人口占全省总人口70%以上,除国务院批准的首批13个试点县外,云南省又“自费”增加了3个省级试点县,之后陆续启动新农保第二批第三批试点,逐步扩展新农保覆盖面积。到2011年底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已达684.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28.30万人,增幅337.96%,增幅较高,其中: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533.37万

1人,占参保比重为77.9%,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这个惠农制度具有很强吸引力,总见新型农村

养老保险的政策实施情况是比较好的。

四、云南省玉溪市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

题分析

(一)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

1.没有明确立法,制度不稳定

没有明确立法,降低了制度规则的规范性和同一性。保险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确立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明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虽然《社会保险法》的确立表明了我国政府设置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决心,但在具体实施的步骤方面,过程中阶段问题方面,还有农村养老金的人群设定,资金运行管理等方面并没有明确立法,难免地方实行的时候各行其是,或钻空子做出损害农民养老利益的事情。

2.集体补贴部分的持续存在问题

集体补贴并没有写入法律,这让集体补贴能否持续成为空谈。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普及覆盖率的阶段,各地方政府出台激励措施,如对缴费档次高的给予更高补贴,对投保人群给予丧葬补贴等,这些措施是吸引农村积极参保的重要依据。但是参保率越高,政府要承担的补贴额就越高,政府能否承担得住是个问题。这些补贴和惠民措施面临着实施风险,一旦政策变动,补贴的落实将成为问题,并且集体补贴是提高养老保险水平的重要部分,集体补1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第四篇_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 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与城镇区别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另据贵州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资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异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制度实施时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我县属于全国第二批试点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我县属于全国首批试点县)。

参保条件

根据思府办发〔2010〕18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新农保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县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参加新农保;根据思府办发〔2011〕156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

新农保参保人员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8个档次。城镇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参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600元12个档次。两类参保人员均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

特殊人群的政府补贴

新农保:①属于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县级财政按照最低缴费档次的50%为其代缴,对享受农村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县人民政府按个人缴费最低档次标准为其全额缴纳;②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的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县人民政府按照缴费最低档次的10%补贴;③参保人员义务服兵役期间,县人民政府按照个人缴费的最低档次全额代缴。城居保:①属于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参保,由县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的50%为其代缴,对享受城镇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和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参保,县人民政府按个人缴费最低档次标准为其全额缴纳;②独生子女户的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县人民政府按照缴费最低档次的10%补贴;③参保人员义务服兵役期间,县人民政府按照个人缴费的最低档次全额代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介绍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储蓄积累”和“领取分摊”两个阶段。缴纳积累类似于在银行存款,在这个阶段,养老保险对象的保险费处于纯积累的过程,分段计息,计算复利,滚动增值,积累的本息在按政策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逐年加大。到开始领取时,养老保险对象的积累额达到最大,此时的积累本息称为“积累总额”。在投保人达到领取年龄时,将养老保险对象的积累总额分摊到18年按月领取。因此,领取标准与积累总额密切相关,两者成正比关系。计算领取标准时,首先要计算积累总额,然后根据积累总额计算领取标准。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意哪些环节

在这个过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严格掌握和熟知计息政策规定、分段计息的利率标准和时间;

(二)严格按照计复利的规定进行计算;

(三)严格按照给付系数计算,保证小数点位数要求,不能擅自增加或减少;(四)60岁和55岁领取的系数区别计算,不能合二为一。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第五篇_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农村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到所在村委或村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经村、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中心)审核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符合条件的,持 “缴费通知单”到指定地点或银行缴费。以后年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或银行继续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新农保共设有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缴费档次(各区县可根据当地实际增加档次),实行按年一次性缴费,参保农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何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有哪些资金构成?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个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及社会捐助等,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社会捐助及利息构成。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如何计算参保人的养老金待遇?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

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参保人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如何处理?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缴费全部本息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一次性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的余额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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