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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丹镇中心小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维护我辅导区校园秩序,保障学校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县、镇相关的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区属校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禁放指示,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防烟花爆竹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 成立伊丹小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焦海军 13843488755
副组长:李迎春 15886068195 高旭13500844606
组 员:杨立波、闫金波 孙万昌 张文富
刘 俊、金宝艺 杨立民 闫明军
付春辉、杨 莹 闫继辉 王大彪
村小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1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
1、召开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项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
安排部署禁放工作。
2、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在学校醒目位置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
竹横幅和标志牌,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集会进行宣传
教育;三是组织学生开展相关活动。
第二阶段:依法查处(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8日) 领
导小组对学校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积极协助职能部门对重点
场所在禁放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总结深化、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2月9日至2012年2
月29日) 认真总结,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长
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禁止教职工及其家属在城区和重点场所燃放烟花
爆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是确保社会公共安
全的重要措施,各班要强化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松懈和厌烦心理,充
分认识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重要性。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实情况将列
入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依据。
(二)加强教育,做好宣传。学校要组织学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精心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对学生提出明确要求,教育学生不买、
不藏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禁放法规,增强安全意识,防止发生烟花爆
竹燃放事件。
(三)传达精神,落实要求。要集中进行一次遵守禁放规定的宣誓
活动,并通过学生“带法回家”,教育学生家长共同遵守禁放法规,
把遵守禁放规定列入学生表现鉴定的一项内容,凡因燃放烟花爆竹被
查处的学生下学年不列入“三好学生”的评选。 伊丹镇中心小学
2011年12月20日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
福利院各部门 医务室 食堂:
为切实做好本单位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维护好良好的社会秩序,防止人员伤亡.火灾.爆竹等事故得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几首市城区严禁燃放爆竹工作的规定》及《吉首市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知道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知道,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市政府的禁燃工作目标为指南,按以人为本.重在防范.加强监管.确保安全为原则,全力做好宣传和劝导工作,努力为建设现代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解决烟花爆竹燃放扰民为重点,以减少城市污染,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使乾州新区禁放工作措施得到落实,非法燃放的行为得到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领导
为将禁放工作落到处,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成立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宏
副 组 长:张 微 .王 萍. 赖秀芬
小组成员:田吉平. 彭金玲. 莫恩波. 曹占海. 麻昌芳. 陈海燕. 彭碧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薇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707435566
四.明确禁放范围及具体规定【乡镇烟花爆竹禁限燃实施方案】
根据2007年1月1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批准《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吉首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乾州新区的燃放范围为:乾州新区东至吉首城区东边界,西至国道209绕城线以西山脊线。
五.、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12月4日开始至9日,开展先期调研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宣传动员会,并成立领带小组。
(二)宣传阶段。9日至15日。围绕工作方案和开会的内容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放的各种规定。
(三)整治执法阶段,15日气。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二是集中整治,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依法充分履行法定职责,查处违法违规烟花爆竹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印制何种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
宣传栏、横幅等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的区域、时间以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通过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才、人人皆知,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尊章守法的自觉性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按照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注重事实的中提要求,根据制定的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将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与日常经营工作切实结合起来,建立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对单位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管理机制,通过日常管理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发动干部职工举报途径及早发现、及早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充分发挥单位的管理监管职能,加强对单位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
举报电话:13707435566
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四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国内部分地方相继发生烟花
爆竹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燃放季节即将来临。
为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
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
产环境。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富
副组长:王 浩
成 员:罗 凤 张雁鸣 陈再禄 杨立衡 詹永洋 刘天贵 王乾峰 各村(社)总支书记
三、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
击和整治。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生产企业
(1)是否有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
2、经营(批发)企业
(1)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并按期达标;
(2)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及值班情况,仓库温湿监控设施、避雷设施、消防设施、防
静电设施、机械设备接地、电气设备选用和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3)烟花爆竹商品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4)是否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用于经营行为;
(5)是否有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以及未
列入省外供货企业名单的烟花爆竹行为;
(6)烟花爆竹库房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商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合法商品与收
缴的非法商品混存;
(7)商品质量检测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销售“三无”商品和非法商品;
(8)库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与库房安全管理无关的生产生活行为及设施、设备;
(9)职工着装是否规范,进出库区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3、经营(零售)户
(1)经营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
(2)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人员聚
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或设施;
(3)有无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是否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5)是否建立流向登记台账。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要求,严禁采购、销售无安全标志(安
全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
址和生产日期、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以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进行登记,是否给购买人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要求;
(6)经营场所是否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7)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集中、连片经营或设置在居民楼;严禁爆竹零售户一证多点、
流动贩卖或设置烟花爆竹超市等违法违规行为;
(8)严禁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4、“打非”工作
(1)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避免烟花爆竹生产原料流入非法渠道或使用来历不明的非法原料进行生产;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与持续开展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时间从2012
年10月至2013年2月2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结合实际制定我镇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以“安全第一主
题活动周活动”为契机,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生产、经营、零售以及市场“打
非”工作的宣传,做到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具体。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纠正违规行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
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
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
(三)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在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执法检查,保持“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
做到“四个一律”,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
的合法权益。
检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一是批发企业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
省安监局监制的专用封签;是否从贵州省安监局指定的生产厂家采购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采
购、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是否采购、销售法律法
规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非法经营者供货。 二是烟花爆竹经营者是否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合法的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镇安监局监制的防伪标签;是否销
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件的“三无”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
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三是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擅自改变烟花爆竹经营点的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2月28日) 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召开专题会议并积极开
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监办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
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
工作的领导,认真清理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努力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有
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不留死角、盲区。
(二)加大宣传,综合治理。安监办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将非法生产烟花爆
竹事故通报传达到各村(居)、村民组负责人和相关监管单位,通过发布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
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作为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
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
活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禁未成年人、
学生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做到群防群治,坚决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不
断推向深入。篇二: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方案 花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
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加强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做到依法整治、标本兼治、
长治久安。【乡镇烟花爆竹禁限燃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的原则,严格实施行政许可, 强化政府监管责任,通过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逐步规范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经营秩序,使非法生产经营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加强零售网点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经营行 为和市场秩序。
二是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更加有力地打击烟花爆竹“四
私”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花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雷传维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天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陈斌 廖军 丁军 周小春 倪发好 汪召仁 杨楚华 陈先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于镇安监站,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重点
对全镇所有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
(一)严查持证经营情况。检查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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