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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承诺书

时间:2017-01-02   来源:学生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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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承诺书(一):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承诺书

禁止教师有偿办班补课承诺书

根据市、区两级教育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学校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承诺书】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区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本承诺书长期有效。

承诺教师: 承诺校:内蒙古第二地质中学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学校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承诺书(二):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教学行为承诺书

承 诺 书

为了净化育人环境,做人民满意教师,根据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十个一”落实及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作为南关小学教师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及上级有关精神,不做有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事情。坚决杜绝“三乱”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不向学生乱收费,不组织学生统一定购或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三、不利用课余时间以及其它休息时间给学生提供有偿补习功课或辅导作业。

四、不在招生、考试、评价、职务评审教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五、 公平对待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六、不收受学生和家长钱物、不做其他利用职业之便谋利的行为。

七、不举办或与校外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不到社会 办学机构兼课。

八、不做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九、如果出现违规行为,本人自觉接受上级处理。

校长签字: 承诺教师:

Xxxxxxxx小学

2014年3月6日

学校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承诺书(三):2016关于教师乱办班承诺书

关于教师乱办班承诺书

根据东昌府区教育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区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校长: 承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承诺书(四):2016禁止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禁止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根据(辽委办发【2016】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和(辽教发【2016】203号《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辽教电【2016】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将以上规定落实到实处。为维护九龙小学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全体教师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不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全体教师恪守以上八条承诺,如有违反,依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长:

承诺人:

九龙小学

2016.1.22

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根据东昌府区教育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区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校长: 承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心系教育、廉洁从教,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我镇教育的正常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等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2、不参与或变相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

3、不动员、暗示、推荐或强迫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不向学生推销购买教辅材料;

4、不从事有偿家教或借机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活动,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5、不到任何形式的社会培训机构有偿兼课或辅导。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意接受上级部门做出的处分处理。

学校(盖章)

承诺人:

2016年7月4日

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为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本人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在假期或课余时间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办班。

2、放学后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辅导。

3、以父母、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办班。

4、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组织介绍学生到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6、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7、信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教育局有关规定,立足岗位,廉洁从教。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全体教师将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

延津县位邱乡中心小学

2016年9月

教师杜绝补课乱收费承诺书

学校组织本人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甘肃省教师公约》、《甘肃省师德师风十不准》、《甘肃省教师师德考核标准与评价办法》、《甘肃省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的紧急通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2016年上半年6起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等文件,在熟知以上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本人庄严承诺,将遵守上级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光辉形象,坚决做到下面8条:

一、坚决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及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变相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

二、坚决不利用寒、暑假和学生休息时间举办各种学习班、辅导班、补习班和特长班进行有偿补课。

三、坚决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提供智力支持。

四、坚决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辅导或补课并收取报酬。

五、坚决不利用职业便利为他人办班补课提供生源从中获利。

六、坚决不挤占音乐、美术、体育、书法等课程违规补课。

七、坚决不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八、坚决不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承诺人(签名):

2016年7月6日

学校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承诺书(五):2016教师治理三乱承诺书

教师治理三乱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各类培训班提供场地、组织生源,不参与有组织的校外补课。

4、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档案资料。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前进小学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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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治理三乱承诺书

2016-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乌龙坝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办课后班或为社会托管和个人介绍学生。

4、不擅自外出兼课,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201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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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三乱 承诺书

根据教育局党委2016年7月8日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针对以往家长反映的部分学科,部分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推销教辅资料的违规行为,我校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在暑假积极开展“三乱”专项整治活动。 结合活动通知要求和我镇实际,现对教师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有偿补课。

2、学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偿办班提供场所、设施。

3、全体教师不得组织和参与校内外租用场所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为他人补课(包括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

4、不得在外租用(或在家)办午托班,晚辅导班。

5、不得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或从事有偿补课。

6、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

7、不暗示或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或学习用品。 如有违反者,学校将按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没收个人所得,安排到偏远学校支教一年以上,停发学校一切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参加各种评聘,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报请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承诺人: 马延海 2016.7.9

葛霍李小学教师治理三乱承诺书

根据《南乐县教育局关于严禁暑假期间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紧急通知》(乐教【2016】73号)有关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特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我在假期或其他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

1、组织学生在学校、家庭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知道亲友子女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赢利为目的的其他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6、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特长班、提高班或兴趣班等。

我一定恪守以上六条承诺,如有违反,服从县局文件“对违反规定的教师,除将违规收费清退或罚没外,给予本人纪律处分,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扣除全年绩效工资,同时取消其三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对已经取得高级职称的,实行‘高职低聘’。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除了按违规教师处理外,还要降职任用”之规定,接受上级组织的相应处理。

承诺单位:葛霍李小学 承诺教师:(签字)

2016年6月26日

杨柳小学治理三乱承诺书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县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收费乱发教辅资料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承诺书。

杨柳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学校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承诺书】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在校内、校外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给学生有偿补课,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3、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4、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标准,不准擅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5、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化要求,不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或推销用具、用品等。

6、不强迫、诱导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7、不推销课外辅导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8、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校长(签字):

承诺人:(签字):

龙会镇杨柳小学校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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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三乱教师承诺书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

人,为人师表, 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 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办班、乱收费、违规订购教辅资料”问题, 江集学区中心校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 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2、不自立名目乱收费,

3.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 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4、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 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 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江集学区中心校

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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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承诺书(六):2016三乱教师承诺书

三乱教师承诺书

为规范我校办学行为,提高教师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治理教育“三乱”文件精神和省、市教育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我郑重承诺远离“三乱”。

1、不私自为学生订发、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

2.不参加或组织学生私自进行有偿补课。

3.不私自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竞赛活动。

4.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兼任领导职务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5.不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贿赂、收受家长礼物。

6、不进行教育乱收费。

7、不乱办班。

如若违背以上条件或做出有损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中心校及区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罚。

承诺人:

年月## 日

治理三乱教师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各类培训班提供场地、组织生源,不参与有组织的校外补课。

4、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档案资料。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前进小学

2016.11.25.

禁止三乱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行为,根据教体局相关文件及要求,严禁教师“乱收费、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人人争做廉洁、严格自律、有崇高职业道德的教师。

学校加强了宣传,禁止任何教师乱办班,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严禁体罚学生的违法行为;禁止任何教师乱收费,禁止任何教师以任何借口乱收学生任何费用,不得干搭车收费、加码收费等违规行为;禁止任何教师乱订教辅资料,学生用书由学校统一在新华书店统一征订,学生用教辅资料必须在征求家长意见后由学校统一在新华书店购买。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乱给学生征订或发放任何违规教辅资料。

本人结合依法办校,规范治教,对禁止“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问题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如下承诺:

1、不在任何时间举办补习班、培训班、不参与有偿家教等。

2、不参与从事任何形式或变相的乱收费行为。凡出现乱收费行为,一律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和纪律责任。

3、用好学校在新华书店征订的学生用教科书和教辅资料,不乱给学生发放或订购联系任何违规教辅资料。

如果出现上述违规行为,自愿承担年度考核不合格、减发绩效和不享受学校评优评先等处分;一经查处,自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承诺人(签字):

北街小学

2016-12-14

治理“教育三乱”承诺书

为切实治理“教育三乱”,坚决扼制我校“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及教师严重违反师德现象的发生,确保我校师德师风及教育环境的良性好转,本人特做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治理“教育三乱”的规定。

二、严格贯彻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六条严禁”的规定。

三、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教师体罚、变相体罚、侮辱、歧视学生、向家长索要财物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

四、坚决杜绝学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复习资料现象发生。

以上承诺,若出现问题,自愿接受上级党组织处理。

承诺人:

杉松岗镇中心小学

2016年4月17日

学校治理三乱承诺书

为积极响应县教育局召开的全县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

2、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办班

3、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办班。

4、不擅自外出兼课。

5、不私自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报刊,或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7、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

8、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我郑重承诺:本人若存在“三乱”行为,甘愿接受组织上作出的相应处罚。

承诺人签字:

镇中心小学

2016-4-23

学校教师乱收费乱办班承诺书(七):2016禁止教师乱收费承诺书

禁止教师乱收费承诺书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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