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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的规章制度

时间:2016-06-10   来源:校园日记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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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的规章制度(一):出纳岗位规章制度

出纳管理制度

一、

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要尽量做到日清月结,月结盘库后作现金盘库表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

4、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严格复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结出余额

5、 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二、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管好现金,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3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三、银行帐务和支票办理:

1、及时将部门收回的支票送交银行进帐。收到银行回单时,及时登记后交给会计作帐。如有银行退票,应及时交会计冲帐,并重新更换支票。

2、每月15号前作上月“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认真核对清查每笔未到帐的原因,如有错帐及时更正,力争将未到帐款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3、凭领导审批的申领单方能开具支票。填写支票时,应做到时间、金额、帐号及收款人单位均正确无误,由财务部直接开出支票按审批权限办理。

4、认真管理银行账户,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5、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开出支票后要按编号顺序进行登记。印章与支票应分别保管。

(2)支票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3)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4)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会计与出纳人员分别掌管。

三、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必须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对不符合货币资金支付程序,出纳拒绝支付。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审批、审核流程:

业务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复核) 会计(复核) 审批人 出纳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审批人外出应由出纳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五、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法人代表印鉴、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六、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5、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出纳的规章制度(二):出纳管理制度(整理)

出纳管理制度

一、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

4、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和出纳报表。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出纳的规章制度】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c.结算起点以下的其他小额零星支出;【出纳的规章制度】

d.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应事先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外出

应由出纳设法(电话或短信)通知,同意后,由分管副总签字确认方可支付,总经理回厂后再由财务人员负责补签。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2、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付款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3)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会计与出纳人员分别掌管。

3、操作要求

(1)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财务部经理汇报,财务经理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情况。

(2)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财务部经理汇报,财务经理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情况。

(3)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三、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

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单据或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审批、审核流程:

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分管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复核)---审批人---出纳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申购单位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采购计划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申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审批人外出应由出纳设法通知,同意后,由本部门经

理、分管副总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支付,总经理回厂后再由财务人员负责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或亲笔签字,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五、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由会计保管;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六、网上银行支付注意事项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在互联网上购物或转账支付已经成为新的热点,方便快捷的购物或转账支付方式逐渐得到人们的青眯。但有些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电子邮件、网络黑客软件及终端设备,引诱持卡人登录到伪冒的网上银行网站,盗取持卡人的银行卡卡号、密码等账户信息后,制作伪卡或进行消费、转账。因此负责财务网上银行支付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网上银行和资金的安全,认真注意以下网上银行支付注意事项。

1.网上银行支付一定要用自己的计算机,不要在公用电脑和网吧中使用网上支付。

2.确保用于网上银行支付的计算机没有病毒、木马、恶意程序等,杀毒软件升级到最新版,安装网络防火墙,windows全部补丁要打上。

3.用于网上银行支付的密码要区别于其他的密码,不要设为生日或连续性的数字,并不定期更改密码。保证密码的复杂性。无论银行怎么宣传自己的服务是多么安全,用户也要为自己的银子上把好锁;

4.不要用文字或者文件的方式记录帐号密码,不要把帐号密码告诉别人,哪怕是亲朋好友。

5.用计算机登录支付网站时应注意核对自己输入的网址,不要从其他网站和广告链接上直接进入,切记要手动从地址栏输入,防止网址欺骗。

6.如果感觉帐户异常或者发觉密码被盗,应立即通知所属银行,并办理更改密码,帐户冻结等事宜。

7.用网上银行支付时要记录所有支付过程中的互动信息,包括商家的信息,购买的商品的信息,支付所产生的信息等以备查阅。做好交易日志。交易日志可让用户时刻掌握自己的财务状态,保证每一项业务都有案可查。

8、谨慎钓鱼网站。真正由于银行安全漏洞钱财失窃的事情是少数,更多的人是因为上了钓鱼网站的当才不幸中招。当我们打开银行

出纳的规章制度(三):2016出纳日常工作制度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出纳的规章制度(四):2015适用会计制度

第1篇:纳税人适用会计制度的种类

(一)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15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15]143号,见附件)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符合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六)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担保企业。其他类型的担保企业,比照该办法执行。

(七)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其他会计制度,如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

第2篇: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种类及适用范围

一、企业会计准则

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2015)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由财政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15年2月15日),属于财政部部门规章,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由财政部发布(财会[2015]3号2015年2月15日),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15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具体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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