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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14-11-07   来源:植物养殖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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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管理实施方案(一):畜禽养殖污染方案

黄陂区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区农业局 区环保局 区畜牧中心

(2009年7月25日)

为切实加强我区畜禽养殖小区(场,下同)污染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畜禽养殖小区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

[2009]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治理范围。经区畜牧中心等部门联合调查,全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生猪年出栏3000头、牛年存栏300头、家禽年存笼30000只以上)48个,其中,3000头以上生猪小区25家、300头以上奶牛小区4家、300头以上的肉牛小区3家、3万只以上蛋鸡小区7家、3万只以上肉鸡小区3家、3万只以上种鸭小区4家、3万只以上的肉鸭小区2家。上述小区中采用垫料零排放模式的7家,各级财政给予治污政策扶持建有沼气治污设施的18家,采用三级沉淀处理污水但治污效果一般的23家。此次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范围主要包括:

1、整治禁养区外未经市审批的畜禽养殖场。

2、经市审批的畜禽养殖场,先由区环保部门进行监测,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下发限期治理通知书。整改到期后,再由区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对经验收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颁发环保达标证书;对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依法处罚,直至关停。

(二)工作目标。用3年时间,至 2011年全面完成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

1、2009年完成市农业局等5部门确定的21个已享受治污政策扶持和2个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

2、2010年完成9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畜禽养殖小区治理达标。

3、2011年完成6个未享受治污政策扶持的畜禽养殖小区治理达标,全面完成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任务。

二、治理原则

(一)责任主体原则。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小区业主是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切实承担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各街乡镇场作为第二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管理、检查、组织实施等职责,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对排污不达标的畜禽养殖业主,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二)因地制宜原则。针对畜禽养殖小区养殖品种、养殖规模、治污模式,可实行一区一策,一场一策,分类确定治理方案,实施科学治理。

(三)多元投入原则。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资金实行业主自觉投入、政府鼓励引导、社会支持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

(四)资源利用原则。畜禽排泄物是资源,要通过科学治理,合理利用,既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又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

三、实施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每年年初,由区畜牧中心会同区相关部门共同确定、分解年度治理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当年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

的治理范围、时间要求、工作步骤和组织措施,并指导各区制订相应的细化方案。

(二)签订目标责任。确定治理目标后,先由区、街(乡镇场)两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区级目标管理;各街乡镇场再根据需要治理的畜禽养殖小区,与其业主签订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责任书,明确任务、时间和要求,落实整治责任。各街乡镇场要在每年5月31日之前,与养殖户签订限期整改协议书。

(三)清理公示监督。各街乡镇场要将本地区畜禽养殖场的名单、签订协议书的情况、限期整改的时间等项目,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依法关闭拆除。对于不愿签订限期整改协议且超标排污的养殖户,区里审批的养殖小区,由区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若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拆除相关设施;未经区里审批的养殖小区,责令其停止养殖活动,依法关闭或拆除相关设施。

(五)加强巡查整改。各街乡镇场要加强巡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每年在12月底以前将畜禽养殖小区治污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里。区环保局负责对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排放实施监督管理,对经验收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颁发环保达标证书,对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区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为召集人,区发改委、农业、畜牧、能源、财政、环保、科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畜牧中心。联系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会商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各街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经费,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明确责任。各街乡镇场作为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专班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小区逐一进行调查摸底、拍照、登记造册,做到“一场一册”,建立完善的档案。根据本地区小区数量及治污现状制订3年治污达标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按要求实现辖区所有畜禽养殖小区环保达标。

(三)强化执法。从2009年9月起,由环保部门向排污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送达环保整改通知书,对已享受治污政策扶持但排放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限定3个月的整改期限,经整改仍未达到排污标准的,依法实施处罚。其他未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小区,也要与区里签订污染治理承诺书,确定治理期限。

(四)政策鼓励。根据各地的整治任务和实际情况,区里将整合农业基本建设、支农资金、沼气工程、科技三项经费、环境保护、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以及中央、省有关畜禽养殖小区改扩建等相关涉农资金,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确保畜禽养殖小区治污专项扶持资金足额到位。原则上区农业局、能源办要整合农业相关项目资金,每年负责落实不少于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区发改委要将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预算内农村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积极争取和整合国家及省项目资金,每年安排落实不少于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区环保局每年负责落实不少于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区科技局要将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技术研究纳入年度科技计划,支持经济、实用、有效的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区财政局要将有关部门畜禽养殖小区治污扶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和专项管理,在通过验收后及时予以拨付,并加强治污资金监管。

(五)加强管理。按照“分部门下达,同标准验收”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按原有项目申报程序在区确定的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名单范围内安排治污鼓

励资金,并将安排情况报区畜牧服务中心汇总。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达标后,由业主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区级预验收后,由区发改委、财政、农业、环保、畜牧、能源等部门组成综合验收小组实施验收,合格后由环保部门颁发环保达标证书并给予相应的鼓励资金。

(六)严格审批。按照畜禽养殖小区治污3年达标的要求,从2009年起, 区畜牧中心对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实行“消号式”管理。凡排放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一律取消除治污项目外任何项目的申报资格。对新建的畜禽养殖小区,治污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否则一律不予报批。

(七)推广模式。加强环保饲料、除臭剂、添加剂、分群饲养及阶段饲喂技术的推广应用,着力推广沼气配套土地消纳、沼气+环保设施、种养结合、生物床或垫料吸附配套、污水处理、有机肥厂等治理模式。各地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小区的土地流转给予支持,解决畜禽养殖小区排泄物消纳的配套土地,实施种养结合、渔牧结合等综合利用模式,发展以畜禽养殖小区为载体的循环农业。

(八)奖惩分明。对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实行过程与结果双重管理。凡当年未纳入计划但治污达标的畜禽养殖小区,一律在次年优先纳入计划并及时兑现奖补政策;对纳入当年治污计划未能按期实现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小区,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不再审批新的项目。

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管理实施方案(二):畜禽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畜禽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2年基本完成辖区范围内所有存栏20头以上的牲猪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工作。

二、整治依据

1、法规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第9号令)第七条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镇中心区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活动。

2、政策依据。《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政办函[]147号)把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作出了城市建成区退出养殖业的决定,要求各区、县(市)制定本地区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调整全市畜禽养殖业布局。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整治,对禁养区内的违规畜禽养殖场(户)分期分批实施取缔、搬迁;对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控制其发展规模,强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达标排放。

3、技术标准。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思路

1、划分区域。在辖区范围内划分禁养和限养两类畜禽养殖区域。根据我区实际,将四镇一乡所属范围划为限养区,其它为禁养区。禁养区内一律禁止进行任何养殖生产,并对已存在的养殖场(户)实行无条件关闭取缔。限养区内实行限制性养殖和畜禽污染物总量控制,并根据城市开发进程逐步退出养殖业,对现存的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并不再新建、扩建、改建任何规模化养殖场。

2、摸底分类。对限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摸底调查并分类,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大、中、小三种类型进行污染治理(大型养殖场是指牲猪存栏量在500头以上,养殖用地1200㎡以上的养殖场;中型养殖场是指牲猪存栏量在100-500头,养殖用地250-1200㎡的养殖场;小型养殖场是指牲猪存栏量在20-100头,养殖用地16-250㎡的养殖场)。

3、依类整治。一是对限养区内不符合环评要求、用地手续不合法、治理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养殖场实行关闭取缔。二是对限养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采取相应技术进行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治理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后,按照有关政策申请污染治理补助资金。

四、治理技术与方法

目前牲猪养殖污染治理技术主要可以采取“种养平衡”和“生物垫料零排放”两种。

1、种养平衡。种养平衡要求做到干式清粪、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配备沼气池、四级沉淀池、施肥管道;配套建设干粪堆积池,面积按养殖量和畜粪收集频率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沼气池产生的沼气做燃料使用,沼液、沼渣全部还田、还林,实现“三沼”综合利用。原则上每5-10头猪配备1亩菜地或林地消耗沼液、沼渣,养殖场(户)与种植场(户、单位)签订沼液、沼渣使用协议书。

【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2、生物垫料零排放。生物垫料零排放技术是根据微生态理论和生物发酵理论,采用锯末、秸秆和微生物菌种等混合作为猪舍垫料,生猪圈养在垫料上,靠垫料中的微生物发酵作用和垫料本身的吸附作用,把生猪排泄出来的粪和尿液进行分解、同化和利用,转变为无臭、无害的物质和菌体蛋白质。生物垫料通过对猪粪和尿液的转化、吸收后达到零排放。在生物垫料的转化、吸收达到饱和后,由相关公司进行收集并制成有机肥出售,也可以由养殖场自行作为有机肥处理。

五、工作步骤

1、成立机构。区政府成立岳麓区畜禽污染治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于新凡任政委,副区苏春光任组,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专项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由谭定诚局任办公室主任,环保局刘熙靖副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2、制定方案。2012年4月,专项工作小组完成本辖区内养殖业综合整治的动员部署,区政府完成对本辖区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并下达污染治理计划任务;各乡镇政府完成对本辖区的畜禽养殖场点、存栏数和污染治理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上报专项工作小组备案。

3、组织实施。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采取分步分批治理的方式。至2012年6月完成采用生物垫料零排放工艺的养殖场的治理工作,2012年9月,全面完成岳麓区四镇一乡畜禽污染治理。各乡镇政府应按整治方案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本辖区限期治理任务和关停任务。

4、检查验收。采取治理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专项工作小组每月组织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联合对各乡镇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畜禽养殖场,同意申请财政配套奖励资金。

5、巩固提高。至2012年底前,全辖区内在完成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建立一批生态养殖示范基地,为养殖场管理建立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设立相应的专项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主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落实工作。

2、落实责任。坚持属地原则,落实齐抓共管。区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具体实施畜禽污染治理工作。区政府将畜禽污染整治任务列入乡镇党政目标管理考核。乡镇政府组织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状,与治理对象签订限期治理达标责任状。

3、优化服务。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配合各乡镇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组织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负责对全区畜禽养殖场(户)的调查摸底工作;配合开展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的清理、关停和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应用先进畜禽养殖技术;推广沼气技术,做好沼气池建设服务。区环保局对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应用;配合区农林水利局做好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划分和全区畜禽养殖场(户)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服务工作;配合治理达标的养殖场(户)做好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畜禽污染治理配套奖励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区工商分局负责做好工商注册登记服务,依法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区卫生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泔水饲喂畜禽进行查处。区国土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依法对擅自建设和搭建的各类养殖场(棚)进行查处。

4、加强宣传。召开各级动员大会,明确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畜禽污染综合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对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向社会公开曝光,扩大治理的效果,提高各级领导、养殖业主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增强广大养殖户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管理实施方案(三):2014村庄环境整治方案

第1篇:村庄环境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好新时期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切实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和群众的健康水平,持续、有效地推进农村卫生城市化管理进程,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经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着眼点,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创建各级卫生村为载体,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力度,紧密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用三年时间使我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村容整洁、清除白色垃圾为主要任务,结合爱国卫生其他工作,通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得以明显改善。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保洁队伍、环卫制度与措施配套健全,村容貌整洁,路面平整完好,排水系统畅通,垃圾定期理清,柴草堆放整齐,畜禽圈养,户厕清洁卫生,室内环境洁净,个人卫生良好。

三、工作标准要求

(一) 村委会处驻地卫生

1、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及人行道硬化率分别在100%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实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驻地厕所保持清洁卫生。室内室外配备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管理状态。

2、 环境卫生管理。配有环卫队伍和专业管理制度,清扫保洁覆盖率在100%以上;加强垃圾清运管理,达到日产日清。

3、 环境绿化美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并配置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

4、 办公室内部卫生管理。卫生管理责任区明确,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室内卫生整洁,设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

(二) 村内卫生

1、 基础条件。村庄规划整齐;村内道路全部硬化,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设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无垃圾暴露存放;卫生户厕普及率在9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 绿化美化。主要村道绿带、行道树整齐美观,管理到位。

3、 环境卫生。设专人负责村庄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垃圾定期清理;村内无“三大堆”,无白色垃圾,村外“三大堆”隐蔽集中放置。

(三)加大宣传

健康教育。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要不定期地举办各类卫生知识讲座,通过新闻媒体、固定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普及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预防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以及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还较为突出。群众的卫生意识、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生活设施相对滞后,还存在部分垃圾随意处理,环卫设施不配套,白色污染不断蔓延的现象。有的村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排水渠道不畅,环境卫生管理处于无序状态,这些都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因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提高农村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要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

(二)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并精心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良好成效,村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要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建立责任网络体系,为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三)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为此,村将不间断的思想和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的家庭卫生户。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不断健康深入地发展。

(四)切实把握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础工程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从实际效果出发,突出整治的重点,解决问题的难点,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逐步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硬件建设上,着重解决基础设施配套,一是在村交通便捷处修建18个垃圾池,交通不便捷处安置3个垃圾容器,解决垃圾无处可倒或暴露存放问题;二是严格做到生活垃圾进入池外运处置,解决垃圾随意处置和垃圾“围村”现象;三是配备必要的垃圾运输车辆,建立专门的保洁队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四是整修道路、硬化户道,畅通排水渠道,解决群众出行的问题。

在软件建设上,要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建管村环境整治工作监督组,定期对村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排查,在思想道德教育、健康教育、文明意识与卫生习惯养成、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方面,建立和形成一套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五)切实强化整治工作的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繁重,为确保整治工作广泛、持久地开展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上级检查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措施,以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村将组织村督察组定期按照市委部置的标准,对村内环境卫生进行督察,结合上级政府的督察,不断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第2篇:村庄环境整治方案

为加快改善我县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办发〔20XX〕40号)要求。结合我县村庄实际情况,特制定东海县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划引导,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xq/7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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