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兴趣百科 > 植物养殖 > 2016年强制免疫动物疫病

2016年强制免疫动物疫病

时间:2016-08-15   来源:植物养殖   点击:

【www.gbppp.com--植物养殖】

2016年强制免疫动物疫病(一):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责任书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畜牧业的发展、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结合街道实际情况,与你养殖场(户)签订口蹄疫、禽流感等强制免疫责任书。

一、我街道办事处对本地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组织。

二、你养殖场(户)应积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口蹄疫、蓝耳病、猪瘟、禽流感等)强制免疫工作。要建立免疫档案,免疫档案建档率达100%,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口蹄疫、蓝耳病、猪瘟、禽流感的免疫有效抗体合格率要达到100%,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测、监督。

三、你养殖场(户)如不及时自行免疫或拒不配合政府对其饲养的动物进行强制免疫工作的,以后一旦发生疫情,疫情处理时,扑杀畜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不予补助,其无害化处理费用也将由你养殖场(户)自行承担。如果造成疫情扩散,将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养殖场(户)的相关责任。

四、你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原则——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和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对病死畜禽进行处理。

五、你养殖场(户)如发现重大疫病要及时按照程序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采取临时的隔离、封锁、消毒等工作。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江口街道兽医站 ________村_________组

(签章): 养殖户(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6年强制免疫动物疫病(二):人政(2016)7号人和乡2016年春季动物强制免疫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人政(2016)7号

人和乡2016年春季动物强制免疫疫病防控

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6年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春季免疫工作,切实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实现全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强制免疫,严格落实免疫标识制度。家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家畜进行牲畜口蹄疫、猪瘟、蓝耳病免疫;畜禽的免疫密度要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免疫后的家禽免疫证发放、免疫档案建档率要达到100%,免疫后的家畜免疫耳标佩带率、免疫档案建档率要达到100%。

二、具体要求

(一)时间安排。

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为集中免疫时间,乡农业中心组织防疫小分队进行集中免疫,一般不超过半个月时间,集中免疫后各村防疫员根据自己所处村委情况及时查漏补缺,确保4月底前免疫结束,迎接市、县检查。【2016年强制免疫动物疫病】

三、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

免疫程序:根据家禽饲养周期短、出栏补栏快的特点,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常年免疫、月月补免的免疫程序。在集中免疫期间,针对不同日龄的家禽使用相应的疫苗进行免疫。

1、种鸡、蛋鸡。①7—21日龄时(具体初免时间依照母源抗体水平确实),使用禽流—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初免;②第一次免疫后3周,用禽流感—鸡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或禽流感重组鸡痘病毒载体活疫苗(H5亚型)进行一次加强免疫;③开产前(120—160日龄),用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或重组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进行第二次加强免疫;④以后每间隔6个月用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或重组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加强免疫一次。

2、商品代肉鸡。7—14日龄时(具体初免时间依照母源抗体水平确定),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进行1次免疫即可(初免前不能用新城疫疫苗免疫)。

3、种鸭、蛋鸭。①14—21日龄,使用重组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或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进行初免;②第一次免疫后3周,再用重组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或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进行1次加强免疫;③以后每隔10个月用重组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或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进行1次加强免疫。

4、商品肉鸭。7—14日龄时,重组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或禽流感灭活疫苗(H5N2亚型,N28)进行1次免疫即可。

5、鹅。①14—21日龄时,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进行初免;②第一次免疫后3周,再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进行1次加强免疫;③以后每隔6个月用重组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或禽

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进行1次加强免疫。

6、紧急免疫。发生疫情时,要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7、其它禽类。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或参照以上要求进行免疫。

8、在以上免疫程序中,禽流感H5(N28株)—H9二价灭活疫苗的使用与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相同,但能同时抗H5和H9两种亚型禽流感病毒。

免疫方法:各种疫苗免疫接种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免疫接种方式如下:

①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株):用滴鼻、点眼、饮水、喷雾以及注射等方式接种。

②禽流感重组鸡痘病毒载体活疫苗(H5亚型):用针刺目的方式在翼下刺种。

③禽流感灭活疫苗(H5RE-6,RE-7株)和重组禽流感灭活疫苗(H5H1亚型,Re—1株):肌肉注射接种。

(三)牲畜口蹄疫免疫。

牲畜口蹄疫免疫实行集中免疫,月月补免的免疫程序。猪使用O型牲畜口蹄疫浓缩疫苗进行免疫,牛、羊使用O型—亚洲I型牲畜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

1、新生家畜的免疫。

仔猪:30—45日龄时进行初免

犊牛:3—4月龄时进行初免

羔羊:3—4月龄时进行初免

2、种用或非屠宰家畜调运前免疫。种用或非屠宰猪、牛、羊等家畜在调运前14—21天,要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没有进行加强免疫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

3、紧急免疫。发生疫情是,要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猪、牛、羊等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四)疫苗管理。

各村委要加强疫苗管理,所使用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和牲畜口蹄疫疫苗等,必须从乡农业中心疫苗供应处领取,专人管理,建立健全收发档案,严禁私自采购、倒卖疫苗,县畜牧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对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市场秩序的整顿,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疫苗的不法行为。

(五)免疫抗体监测。

加强畜禽免疫抗体监测。加大对规模饲养场、畜禽主产区及其它重点部位、敏感地区的监测,散养户的监测每个村不少于10户,存栏畜禽的有效抗体合格率要在70%以上,低于70%的畜禽,要及时进行第二次免疫。要加强对抗体监测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饲养场、户配合监测采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和规范免疫抗体监测档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集中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实行“政府保密度,畜牧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方法,加大力度,精心组织,及时足额落实免疫经费,为开展集中免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认真执行基喜忧参半动物防疫规范,组织防疫队伍,科学实施注射,确保免疫效果,畜牧部门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免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免疫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免疫经费,加大资金投入,克服一切困难,保障防疫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免疫、疫情监测、防疫网络等具体措施的落实。要落实好防疫人员报酬,保障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动物疫情预警报靠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方案,健全动物疫病测报网络,重点以规模养殖场和村级动物疫情观察员为测报网点,开展好动物疫情的监测和预报。同时严格疫情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乡政府设举报电话0396-6018310,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早控制”。

(四)加强监督检查。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领导小组将定期组

织人员对全乡春季畜禽集中免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人和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3-20

2016年强制免疫动物疫病(三):2016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

根据动防办[2016]1号《关于印发201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深入科学发展观统领防控工作全局,切实履行“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职责,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牛出败等动物疫病,以建立长效机制为基础,为提高防控能力为核心,以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为目标,以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为依托,不断提高预警、预报、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确保我镇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二、总体目标

(一)免疫目标。

2016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五种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疫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达到70%以上。

(二)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在完成免疫工作基础上,要以村委会为单位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对猪全面实施佩戴二维码标识,牛羊佩戴免疫耳标。农村散养户及养殖专业户的免疫档案由镇畜牧兽医站建立保存。

(三)建立免疫示范村。

每个村委会至少建立2个以上免疫示范村。在免疫示范村范围内,强制免疫动物的免疫率、猪二维码标识的佩带率、免疫证的发证率和建档率均达100%。非免疫示范村的猪二维码标识的佩带率和动物免疫的建档率至少达90%以上。以后各村委会的免疫示范村以每年2个村以上的速度增加。

三、免疫原则及免疫程序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剂量和方法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使用。

四、实施步骤

春季集中免疫时间短,接种的疫苗种类多,技术要求高。各村要科学安排猪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猪瘟等各种疫苗的接种时间,避免在短时间内连续注射疫苗的现象。春季免疫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

3月初召开春季动物免疫工作部署会议,广泛宣传动物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疫苗组织、器械购置、人员组织等准备工作,抓紧时间安排做好春季免疫操作技术培训班。

(二)集中免疫阶段

按上述的免疫原则和要求,3月10日至5月上旬,对所有的家禽和家畜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接种。并在规定的免疫时间后抽检血清进行免疫抗体监测。

(三)补漏复查阶段

5月初,各村委会自行组织检查验收,查漏补缺,补免补防,并进一步完善免疫档案。

(四)总结阶段

5月30日前,春季动物免疫工作全部结束,认真做好春防的总结,档案材料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迎检阶段

6月份,准备迎接国家和省里的检查,做好相关的材料准备。

【2016年强制免疫动物疫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是预防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免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一定要充分做好春防的准备工作,做到措施更具体,目标更明确,要求更严格。要相应成立免疫领导小组、技术小组,制定免疫方案,组织召开主要领导、村委会干部和村畜牧兽医员参加的动物免疫动员大会,部署任务,分片包干,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开展动物免疫工作,向社会宣传动物免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全社会各界的支持。

(二)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采用县、镇二级培训机制。培训内容包括免疫操作方法、疫苗的使用及注意事项、免疫效果监测、疫苗的运输、储存、免疫档案的建立等内容,采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以切实提高基层防疫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经费保障

镇政府应采取多种办法和多种渠道,积极筹措疫苗费用、耳标钳、免疫器具、消毒药品、急救药品、业务培训、冷链维修运转、村级防疫员补助等经费。

(四)疫苗组织及供应

镇政府必须加强强制免疫用疫苗管理,规范疫苗进出库制度。要按“高效、精确、节约”的原则使用疫苗,严格根据免疫进度领取疫苗,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强制免疫用疫苗的组织和供应工作。各乡镇对疫苗储存的冷链设备要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疫苗安全存放,有效使用。特别是在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村级防疫员使用的携带式冷藏箱的保温性能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的应及时修理或报废,以保证疫苗质量。

(五)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效果监测是检查免疫接种成败的重要手段,是制定补免计划、免疫程序的基础。实行常年监测、集中监测和随机抽检监测相结合的机制,重点在集中免疫后根据免疫的进度组织开展免疫效果的监测,并对其监测结果进行汇总、评价,于5月30日前上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诊断试剂和相关用品的订购,以免贻误监测工作开展。县畜牧兽医局将组织免疫抗体监测组,不定期到各村委会和各饲养场,进行抗体随机检测和效果评价,并以监测结果做为评价各乡镇免疫效果的主要依据。

(六)检查、督导、验收和总结

在免疫工作开展后,镇畜牧站要组织有关领导及业务技术骨干,到各村委会、自然村检查督促免疫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阶段性总结和阶段性汇报。免疫工作基本结束后,每个村委会应进行自我验收或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抽查验收。

六、其他要求

(一)对调出县境的非屠宰家禽和非屠宰家畜在调运前2周分别进行一次禽流感免疫和口蹄疫免疫。未按规定免疫的家禽家畜,防疫监督机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满2周龄的雏禽除外)。

(二)尽量减少免疫应激反应。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规定,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生不良反应时,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避免饲养者的损失。同时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三)各村委会应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动物免疫方案。

(四)从3月1日开始到5月25日,每周一上午8:00前将免疫进度周报表(详见附件)上报镇畜牧站,镇畜牧站汇总结果上报县畜牧兽医局。

2016年强制免疫动物疫病(四):2016春季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质量,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全国、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201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16年春季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及结合我实际,制定了《2016年春季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请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具体要求【2016年强制免疫动物疫病】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对所有鸡、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只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存栏家禽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100%。

(二)口蹄疫

对所有猪进行0型口蹄型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进行0型-亚洲1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存栏家畜的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100%。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对所有猪实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

(四)猪瘟

对所有猪实施猪瘟强制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以90%。

(五)常规免疫,对区域内畜禽实施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鸡新城疫、禽霍乱、狂犬病等常规免疫、免疫密度达到80%以上。

二、免疫方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春秋集中免疫,每月定期对新补栏的家禽及时补免。

(1)种鸡、蛋鸡免疫

雏鸡7-14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初免。在3-4周后可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开产前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进行强化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免疫一次。

(2)种鸭、蛋鸭、种鹅、蛋鹅免疫

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进行初免;间隔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免疫一次。

(3)商品肉鸭免疫

肉鸭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进行一次免疫。饲养周期超过2个月的,应根据应免疫抗体检测结果,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再加强免疫一次。

(4)散养禽免疫

春、秋两季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进行一次集中免疫。6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免疫效果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集中开展补免,平时每月定期对新补栏家禽进行免疫。

2、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其中,H5-H9二价灭活苗的使用同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

(二)口蹄疫

1、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及时补免。

(1)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

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免疫剂量分别是成年猪、羊的一半。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免疫剂量是成年牛的一半。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家畜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初免,6月份根据免疫抗体监测情况中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2、使用疫苗种类

牛、羊:口蹄疫0型-亚型1型二价灭活疫苗。

猪:口蹄疫0型灭活疫苗

3、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规定进行。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1、免疫程序

(1)规模养猪场商品猪和种猪免疫

商品猪:

仔猪断奶后初免。我根据实际情况在初免后一个月加强免疫1次。

种母猪:

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次配种前加强免疫1次。

种公猪:

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1次。

(2)散养猪免疫

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2、使用疫苗种类和免疫方法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按说明书使用。

(四)猪瘟

1、规模养猪场免疫

【2016年强制免疫动物疫病】

①商品猪:20日龄初免,6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

②种猪:20日龄初免,6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猪免疫

春、秋两季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和受威胁地区所有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4、使用疫苗种类和免疫方法

政府招标专用猪瘟活疫苗,按说明书使用。

(五)常规免疫

各常规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按相关规定和说明实施。

2016年强制免疫动物疫病(五):2016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防控重点和防控目标

今年来,我镇重大动物疫情虽得到稳定控制,但散发的禽流感、口蹄疫,特别是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疑似疫情仍有发生,因此,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疫情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估计,切实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的24字方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控重点是突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突出抓好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饲养密集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的防控。确保实现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疫情平稳,确保实现全年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的重大动物防控总目标。

二、全面动员,坚决打好“秋防”攻坚战

搞好动物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主要措施,根据省市县“防指”统一部署,今年秋季集中免疫从9月10日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集中力量搞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的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武潭镇2016年动物“秋防”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实行“六到四不漏”、“七统一”和“四个百分之百”:即通告到村、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台帐到户、标识到畜;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统一免疫进程、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标识档案、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圈舍消毒、统一抗体检测、统一进度报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率达到100%,猪牛羊口蹄疫病免疫率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挂标率达到100%。

三、坚持科学防控,强化基础监测和重点监管

【2016年强制免疫动物疫病】

事实证明,加强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强化重点地区监管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各村、社区必须按照县防指有关文件要求,落实疫情监测工作,每个村、社区和所辖地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候鸟迁徙途经和聚集地以及新老疫区,都必须设立一名疫情信息员。继续坚持疫情举报和核查制度,完善疫情报告和值班制度,对群众举报和各种渠道反映的疫情信息,镇“防指”必须有详细记载并进行及时核查,查证属实的及时上报,对监测发现的疫情隐患及时消除。同时要加强重点地区的疫情监管,规模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户)要明确动物防疫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并一律实行封闭管理。镇动物防疫站要在免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督。

四、坚持依法防控,强化检疫监督执法,严防疫情传播

镇动物防疫站和动物检疫执法人员要严把产地检疫和流通监管关,确保进出镇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健康合格,切断疫情传播途径。要特别加强对畜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xq/261437/

推荐访问: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