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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内控制度

时间:2017-06-19   来源:时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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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内控制度(一):基层工会工作制度

基层工会工作制度

一、组织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关于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教育,不断加强职工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

二、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支持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支持职工业务学习。

三、勤奋工作,任劳任怨,热心为职工办实事,虚心听取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切实解决好实际问题,为广大教职工排忧解难,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提高职工身心素质。

五、加强工会财务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六、认真做好女工工作,积极维护女工合法权益。

基层工会主要职责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会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教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教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基层工会内控制度(二):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通用型)

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货币资金业务审批制度,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按照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支付办理的操作流程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3、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4、现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得有下列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1)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

(2)未经开户银行批准坐支现金;

(3)超出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

(4)用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抵顶库存现金;

(5)以现金形式保留账外公款;

(6)编造用途或用转账凭证套用现金;

(7)利用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8)其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5、银行结算账户的开设、使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央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下列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擅自改变银行结算账户用途;

(4)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5)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6)不及时撤销应当撤销的银行结算账户;

(7)其他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6、支付结算符合《支付结算办法》。不得有下列违反支付结算纪律的行为:

(1)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

(2)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3)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4)其他违反《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行为。

工会现金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设立专兼职出纳人员,实行钱、账分管。

2、工会各项资金均统一纳入工会预算会计核算,严禁设臵“小金库”和账外账。

3、设立“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记账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支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每日现金结余数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多余现金应及时送缴银行,每月终了,应当计算当月现金收支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5、因工作或业务需要临时借款,应按批准权属履行借款手续,现金当面点清,工作或业务结束,督促及时结账,禁止无故拖欠借款。

6、工会与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在规定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执行。

工会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按国家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银行存款户。

2、所有涉及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办理均由专人负责,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

3、“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如有差额,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调节表经审核人员复核签章后,与银行对账单一并装订保存。

4、对银行存款未达账,认真查找未达原因,及时取得相关单据,并登记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单位之间经济业务往来原则上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6、银行票据、印鉴应分别保管,分不同地点保存,确保资金安全。

7、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

工会票据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等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从上级工会领用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以下称收据)实行专人保管、专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盗、防霉烂、防损毁、防虫蛀、防鼠咬、防丢失。

2、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仅限于工会依法取得的“五项收入”。填写的项目完整、内容真实、金额准确,同号各联次之间项目、内容、金额应完全一致。

3、领购、使用、缴销等工作符合规定,做到手续清、记录清、责任清。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上级工会等办理相关校验、注销手续,按规定重新办理领取手续。

4、不得有相互转借、转让收据或擅自处理空白联和其它质量残次无效联的行为。

5、对停止使用的收据做好清理登记工作,及时向上级工会等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6、银行票据有明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设臵登记簿进行记录。

基层工会内控制度(三):基层工会工作制度

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制度

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是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组织工作制度。

一、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并根据换届需要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并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工会报告会议情况。

二、基层工会选举制度

1、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2、基层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3、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 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 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4、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

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基层工会内控制度】

5、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 50 人以下的宜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在 200 人以下者, 代表不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 人至500 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 至1000 人者,代表为会员的 20%至 10%;会员在 1001 至 3000 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3000 人以上者,代表为会员的5%。

6、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主持。

三、工会法人资格申报制度

1、凡在科技系统建立工会组织,会员在25 人以上的企业、事业、机关应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2、在接到科技工会同意建立工会组织的批复之日起办理登记手续。

3、基层工会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 3 程》规定成立。

(2)有自己的名称、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

(3)有自己的工作场所,能正常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工

会经费稳定,有自己的账户,并能独立支配和使用。

(5)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审查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对申请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合格者办理登记手续,并发放《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

5、《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不得涂改、转让和出借。遗失的,应当及时公告声明作废,并向原审查登记的机关申请补发。

6、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如变更名称、办公场所、隶属关系或者法定代表人(含换届选举)等,应当在变更后的 30 日内及时向原审查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核准变更后,报市总工会备案。

7、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发证后,因所在企业破产、兼并、解散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基层工会依法撤销的,应向原审查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和上级工会关于该基层工会经费、财产清理 4 及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经原审查登记机关审查后,收回原发证书,同时报市总工会备案。

四、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1、凡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及时足额交纳工会会费。会员会费每月按本人基本工资收入的 0.5%交纳。

2、工会应按照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交纳数

额。

3、指导督促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检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4、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合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5、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五、基层工会组织制度

1、各基层工会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选举主席或组织员一人,负责工会工作。【基层工会内控制度】

2、基层工会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结合本单位和工会工作重点,商议有关工作事宜,制定工作计划,记录会议内容。

3、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工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在基层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4、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需提前进行换届改选的报科技工会批准。

基层工会换届参照以下程序进行:

(1)任期届满,需向上级工会提交换届改选的报告。

(2)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

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一般工会委员会3—11 人,经费审查委员会3 人,均为奇数。

(3)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前应报告上届工会工作情况,并将本届候选人的简要情况向大会介绍。

(4)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产生后,要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分工,并研究工作。根据单位情况,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 6 生活委员、生产委员、劳动安全委员、劳动关系委员、女工委员、工会财务委员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 人,其余为委员。

(5)认真填写《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报告书》,并及时上报上级工会审批。

(6)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届的基层工会组织,要提前提交延期换届的报告,说明延期换届的原因及换届时间。

4、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工会委员履行工会委员会分工职能,配合处理共同性的问题。

5、基层工会除按正常规定和制度办理相关事宜外,基层工会的重要组织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1)基层工会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任期内相关职务卸任,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调整(替补、增补等),基层工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换届,基层工会主席兼任行政职务变更等。

(2)基层工会组织的重要活动。

基层工会内控制度(四):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汇编(新)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公司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办好公司,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在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总经理关于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的工资调整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

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福利待遇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s/3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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