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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7-06-01   来源:时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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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乐陵市工商局保护知识产权方案

乐工商标字[2010]47号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重要精神,结合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崇尚创新、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执法协作,充分发挥注册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做好同司法机关工作的衔接和案件移送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全面提升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切实提高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促进形成以企业自我保护为主体、行政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重点及工作分工

专项行动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经营者自律和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遏制规模性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商标印制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食品、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以打击非法印制商标标识为重点,开展对印刷印制市场的集中整治行动。各地要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和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监督印刷企业严格遵守商标印制管理有关规定,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行为,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窝点。提高印制企业的商标法律意识,

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印制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自律和自我防范。(牵头部门:商广科,配合部门:注册局)

(二)以打击侵犯驰名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整治行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重点整治地区、重点整治领域、重点查处产品,加大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的巡查力度,加大对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合法权益的案件查处力度。要加强对涉外商标的保护,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厉查处重大涉外商标侵权案件,形成严厉打击对外出口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国际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予以重点查处,适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发挥典型警示作用。要严格加强注册商标标记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注册商标标记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行为。要依法保护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标志等特殊标志及官方标志专用权。(牵头部门:商广科,配合部门: 消保科、市场科)

(三)以打击冒充知名商品包装装潢为重点,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行动。各地要切实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及冒用他人企业名称、伪造认证标志、名优标识、产品产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规模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公平交易局,配合部门: 商广科、注册局)

(四)以打击网上侵权为重点,组织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整治行动。各地要加强对互联网上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要追根溯源,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依法予以取缔。(牵头部门:市场科,配合部门:商广科、信息中心)

(五)以打击盗版软件为重点,组织开展软件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电子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组织力量对各地电子产品销售市场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牵头部门:公平交易局,配合部门:商广科、市场科、信息中心)

(六)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市场整治行动。要加大对仿冒包装装潢等问题食品的专项清理力度,突出学校、医院周边地区,旅游景点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着力查办一批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牵头部门:消保科,配合部门:商广科、公平交易局、市场科)

(七)以农资、种子等重要商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涉农领域侵权违法

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化肥、农药、种子等大宗农资市场的监管,集中查办一批严重坑农、害农恶性案件。(牵头部门:市场科,配合部门:商广科、公平交易局、消保科、合同科)

(八)以商品集散地和各种展会为重点,组织开展商务领域侵权行为整治行动。各地要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以及管理者的保护知识产权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商广科,配合部门:市场科,公平交易局、消保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工商局决定成立市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标科,承担日常工作。

(二)加强督导,狠抓检查落实。各地要明确职责,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督察督办工作,督办重大案件,督促专项行动的开展,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月报制度,各科所、直属机构每月3 日前将上月的信息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广科),由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上报市政府和省局,及时通报各科所、直属机构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市局将加强对各科所、直属机构专项行动的指导,适时组织检查。各科所、直属机构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各科所、直属机构要充分发挥12315 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政务公开受理窗口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申诉举报。对于群众反映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查处。

(四)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科所、直属机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质检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五)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地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取得的显著成效,普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知识。及时宣传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宣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动员群众,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树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增强外国投资

者对我国市场的投资信心,努力营造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自觉抵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初)。各科所、直属机构要迅速行动,抓紧动员部署。部署情况于12月6日前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各科所、直属机构按照上级有关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市局领导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及时通报各地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 年3 月)。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各科所、直属机构于2011年3月1日前将本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乐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工商局,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二):工商局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暨队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工商局

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暨

队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商系统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暨 队伍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全市工商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局党组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暨队伍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这一主线,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硬的措施,集中整治侵害商户利益、影响企业生产、损害工商形象等方面的问题,突出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加强思想教育,认真查纠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整体效能,为推动沙河科学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二、整治的重点和实现目标

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工商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重点查纠以下八个方面的具体问题:

(一)利用办理“案、费、证、照”之机,以权谋私、徇私舞

弊、吃拿卡要、贪污受贿以及强行向企业拉赞助、搞摊派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乱收费,包括重复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搭车收费、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以办培训班为名乱收费等问题;

(三)乱罚款,包括越权执法、滥施处罚、重复处罚、以罚代管,不按规定程序执法办案、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四)执法不文明、态度生硬、言语粗俗、耍威风、搞特权、刁难企业业户等问题;

(五)在市场监管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违法不究、行政不作为等问题;

(六)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弄虚作假、伪造案卷、失职渎职等问题;

(七)有纪律不遵守,有制度不落实,有承诺不履行,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责任缺失等问题;

(八)贯彻上级重大决策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不落实人事、编制管理规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私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通过集中整治,努力达到以下目标:不依法行政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执法腐败、扰民争利等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和随意执法得到有效规范;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效能得到明显改变;全系统干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法纪观

念、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整治的步骤、时间安排和实施责任

集中整治时间为一个月,分为“思想发动、清理查纠、重点整治、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此次专项整治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要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结合全市工商系统实际,具体安排和责任分工是:

1、思想发动阶段(4月11日至15日)。

(1)立即对这次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思想发动。

(2)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工商系统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暨队伍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及省局钱晓钟局长和市局宋维杰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工商干部对转变工作作风、恪守工作纪律、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夯实思想基础,从而以积极认真的态度,主动投身到整治行动中来。【工商局,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清理查纠阶段(4月16日至4月25日)。

(1)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围绕查纠的八个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四项清理”。

一是清理行政收费。对近年来的行政收费情况进行清理,重点清理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超范围收费,有无收费不开票据,有无随意减免收费、收人情费、以吃抵费、以物抵费,

有无借年检、办照之机代收代扣和“搭车”收费等违规违纪问题。(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工商局,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清理执法案件。对近年来所办执法案件特别是涉及食品安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有无处罚不当、重复处罚、违反办案程序、制作虚假案卷的问题。(法制科负责组织实施)

三是清理对工商执法人员举报的办理情况。对近年来的群众举报办理情况进行清理,重点清理署名反映工商执法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看是否逐件清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是清理执法队伍。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撤销所有私设的编外机构,明确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对在执法岗位而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要坚决从执法岗位上调整下来;对在执法岗位,但不作为、不依法行政、群众反映较多的执法人员,要离岗培训;对执法违法、严重违纪的执法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并严肃处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项清理”工作责任科室负责系统清理情况的梳理、汇总,并与4月25日前报局“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

(2)专项整治行动中,要认真组织广大工商干部开展“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重点进行“六查六看”。即:查中心意识牢不牢,看是否存在损害发展环境、影响科学发展的问题;查服务态度好不好,看是否存在生、冷、硬、横的问题;查工

作效率高不高,看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延时误事的问题;查法治观念强不强,看是否存在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的问题;查自身素质高不高,看是否存在业务不熟、作风不正的问题;查执行力强不强,看上级的决策部署是否得到良好落实。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进一步提高科学发展认识,服务群众意识,工作办事效率,依法行政观念,政治业务水平,贯彻落实能力。(“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3)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立说立行,扎实整改。整改措施要及时上报市局“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对整改不彻底、重复发生问题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3、重点整治阶段(4月26日至5月6日)。

(1)要按照整改措施,深入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经得起上级的检查、经得起工作的检验、经得起社会的监督。各级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督导实施)

(2)定期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个体工商户、企业代表以及新闻记者等参加的座谈会,及时掌握当地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机关相关科室配合实施)

(3)实行每周四局长接待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

工商局,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三):马山工商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马山工商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2012年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要求,落实市局相关的文件精神,为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马山工商所决定,今年第一季度在辖区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工商局,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白酒和葡萄酒等酒类市场为靶向,集中开展辖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清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杜绝有毒有害酒类商品流入市场,及时、有力地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酒类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 整治时间及重点

此次行动于2月20日启动,3月底结束,为期40天。着重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工作,力求有效解决流通环节酒类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重点品种:国家和省、市知名品牌的白酒、葡萄酒和洋酒等酒类产品。

(二)重点对象:酒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

市、名优土特产店、烟酒专卖店、宾馆、酒(饭)店、歌厅、酒吧等。

(三)重点区域:集镇农批市场、农村地区、旅游景点、车站码头、仓库等。

三、整治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各单位要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行为,坚持先证后照,严把酒类等食品市场准入关。要对辖区内的酒类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普遍的清理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二)突出检查重点。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以假冒名优白酒、葡萄酒,特别是进口葡萄酒、洋酒等酒类为重点产品,以葡萄酒、白酒等酒类集中销售的区域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约谈各酒类品牌区域代理商,摸清红酒商标、销售价格、销售数量、授权商户等情况,重点对未授权出售名酒商户进行清理。

(三)严查违法行为。加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通过市场巡查、投诉举报、媒体反映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等酒类产品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产品违法行为。对依法确认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白酒、葡萄酒等酒类产品,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涉

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四)落实监管制度。一是依法督促酒类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执行索证索票,建立电子台账,不断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提高“靶向”打击的准确性。二是积极推行网格化监管,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三是切实推行监管重心下移和监管关口前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职能缺位,把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水平。四是建立酒类重点经营户台帐,重点包括歌厅、批发户、专卖店等,把酒类市场监管融入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切实促进经营者自律经营、讲诚信、保质量。

(五)畅通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好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严格落实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政务值守制度,确保申诉举报网络畅通,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向经营者、消费者及人民群众宣传专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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