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百科 > 汽车知识 > 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

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

时间:2014-08-22   来源:汽车知识   点击:

【www.gbppp.com--汽车知识】

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一):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武政办〔2014〕1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拟订的《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21日

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 范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发挥我市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综合优势,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有效推动“两型社会”和国家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低碳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805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文件精神,以电驱动为我市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合理布局,集中力量,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以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为突破口,探索新能源汽车商业化运营模式,建立健全技术服务及保障体系,形成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改善城市交通能源结构,提升我市低碳城市形象与城市品位,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健全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广组织管理体系,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4300辆新能源汽车,在社会(单位及个人)购车领域推广应用6200辆新能源乘用车,达到10500辆的应用推广规模。

通过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推广,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形成年产 1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产业规模,优化调整我市汽车产业结构,实现汽车产业的创新发展。

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作计划

(一)车辆推广计划

1.车辆推广规模。到2015年,选择 50条公交线路,投放新能源公交车1000辆;在特定城区(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新城区为主)投放新能源出租车 1000辆;政府采购新能源公务车500辆、纯电动环卫车 300辆;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领域,投放纯电动通勤车 500辆、纯电动物流车 1000辆;在社会购车领域推广新能源乘用车 6200辆,总体达到 10500辆的推广规模。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如下表所示。

2.车辆推广领域。公交车的新增和更新;出租车的新增和更新;公务车的新增和更新;环卫车的新增和更新;新建新能源通勤车运营公司的车辆;邮政、快递等物流公司的新增和

更新车辆;在东风汽车公司、大专院校、机关事业等单位探索政府补贴单位及个人购买模式,推进新能源乘用车的市场化。

(二)基础设施建设

依据新能源汽车的投放区域、使用对象、运行半径,遵循“充电网络合理规划,充电设施与车辆投放同步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的原则,因地适宜,建设以交流充电桩为主,新能源公交首末站与移动充电网络相结合,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用户单位停车场充电桩为补充,特定区域范围内运行的新能源出租车充电设施集中建设为特色的充电网络。

1.新能源私家车充电设施建设。以占地少、投资小、充电方便、对电网影响小的交流充电桩为主,充电桩的选址与私家车销售捆绑相结合,桩随车安,按照1:1.2(车:桩)的比例配置。

2.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一是采取与公交车首末站相结合的方式为主,充分利用公交停车场站、维保场站配置直流充电桩;二是结合我市“在线充纯电动公交车”的成功

应用,充分利用现有无轨电车线网及整流站,进行线网增容、整流站新增或者改造,打造“在线充电补电的移动充电网络”;三是在有条件的区域(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与新能源公线路同步发展的大型充电站。

3.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新能源公务车、环卫车、物流车、通勤车在单位内部停车场配置充电桩,按照 1:1(车:桩)的比例配置。

4.新能源出租车充电设施建设。新能源出租车集中在特定城区(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新城区为主)推广,集中建设充电桩和快充集成式充电设备,保证充电设施与车辆的同步跟进。

(三)主要工作任务

1.2013年,完成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和报批工作;完善我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激励政策与保障措施;制订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建设规划;在个人购车、环卫、物流、通勤领域开展新能源汽车试点;开展部分路段的“在线充纯电动公交车”的试点运行。

2.2014年,开展社会购车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开展新能源汽车在公务车、出租车领域的大规模示范,加大其他领域的推广应用示范力度;依据车辆投放领域与规模,完成相应的充电桩、充电站、移动充电线网、集成充电设备的建设。

3.2015年,在社会购车领域大面积推广新能源乘用车;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在物流、通勤与环卫领域的推广应用;完善充电桩、充电站、移动充电线网和整流站、集成充电设备网络建设。

三、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调整充实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及责任分工表附后),为推广应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并形成制度,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应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政策保障。继续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规〔2012〕8号)相关政策,并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车辆运营、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1.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安排财政资金重点支持购车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充电补贴、运营补贴及相关推广应用专项工作经费等。

2.出台新能源汽车进入家庭的激励政策。制定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和交通措施,免除新能源汽车的车船税。

3.完善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激励政策。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各级政府部门优先采购,政府采购按照不低于 50% 的比例选用新能源汽车。出台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环卫、邮政、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推广的激励政策。

4.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及运营的扶持政策。编制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用地专项规划,将充电网络建设用地纳入公共设施范围内,享受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在立项、规划、用地等环节给予支持。对充电网络建设、维护保障等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5.产业化扶持政策。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核心技术、基础共性技术的研发给予重点扶持。依托国家及省、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每年筹措专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建设给予配套支持。

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二):南昌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字〔2010〕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已经国家科技部、财政部正式批复同意,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南昌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

目录

一、背景

二、基本情况

(一)城市交通业发展情况

(二)城市大气环境状况

(三)汽车制造产业情况

(四)新能源汽车研发情况

(五)汽车产业政策情况

三、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二)工作目标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示范应用推广领导小组

(二)发挥专家作用,组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家组

(三)健全组织机构,有效推动示范推广试点工作

五、工作计划

(一)示范推广主要内容

(二)试点工作任务与推进年度计划

(三)试点工作考核指标

六、配套措施

(一)落实国家政策,制定优惠政策

(二)设立专项资金,鼓励示范推广应用

(三)建设维修服务网络和零配件市场,提供车辆售后服务保障

(四)建设示范运行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时监控采集运行数据

(五)强化科普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七、试点工作效果分析

(一)城市交通节能减排效果预测

(二)产业带动效果预测

南昌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

一、背景

当前,石油资源逐年消耗,汽车工业正处于历史的转折点,新能源汽车逐步替代传统石化燃料汽车将是历史必然。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把低能耗与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均明确提出把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汽车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2009年,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启动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决定发展一批城市,每个城市在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推出1000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力争使全国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到2012年占到汽车市场份额的10%。

2009年1月24日,在国家四部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南昌市被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试点城市。

2011年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将在我市举行。在倡导“绿色城运、环保城运”的文明风尚背景下,英雄城南昌将举办一个有着“数字城运、绿色城运、和谐城运”特点的“七城会”。借鉴北京奥运会清洁能

源汽车示范应用的成功经验,我市将利用城运会的主办机会,通过实施千辆新能源汽车的示范应用,引导我市汽车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宣传和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实施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计划是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良好契机。为鼓励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应用,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情况

南昌,是江西省的省会,位于长江中下游,鄱阳湖西南岸。现辖四县(南昌、新建、进贤、安义),五区(东湖、西湖、青云谱、湾里、青山湖),两个国家级开发区(高新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省级开发区(桑海开发区、英雄开发区)和一个红谷滩新区,总面积7402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210平方公里;总人口491.3万,是全国35个特大城市之一。其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宜人的环境,使南昌喜获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殊荣,成为江西旅游的集散地、沿海地区的后花园、境外宾客的目的地。目前,南昌已形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电产品等支柱产业。

(一)城市交通业发展情况

南昌市作为江西省省会城市,近几年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随着城市框架不断拉大,交通运输业发展步伐很快。至2008年底,城区道路总长达到997公里,比上年增长8.8%;道路总面积1845万平方米;桥梁143座。汽车保有量238139辆,是2004年的2.4倍。其中载货汽车53286辆,载客汽车173552辆,四年间平均每年新增汽车3.9万辆。

公共交通环境是衡量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南昌市一直把公共交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造福百姓的重要工程。在城市公共交通方面,我市现有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和南昌机场公交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交企业。至2008年底,全市共拥有公共汽电车2518辆,营运线路132条,候车站点数3515个,候车站台数828个,线路总长度2882.95公里,完成年客运总量5.23亿人次。出租汽车企业24家,出租汽车总量为3673辆。

(二)城市大气环境状况

目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良好。2008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4天(其中优57天、良287天),优良率为94.0%。与上年度相比,全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略降2.3%;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浓度下降7.4%,二氧化氮浓度上升5.9%,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基本持平。降水酸度比上年均略有减轻。城

区和郊区酸雨频率分别为92.2%和57.6%,比上年分别下降了5.0和32.4个百分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达标率为100%。1-12月份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

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机动车排放对我市城市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公众对公共交通需求的大幅增长,不少公交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只能达到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污染严重的问题,急需更新。影响了我市构建“花园城市、绿色南昌”的总体目标的实现,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对我市推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市于2006年出台了《南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按工作进度要求,我市公交系统将在2012年以前把市区主要道路公交车全部更换为达国Ⅲ排放标准的空调公交车。生态资源已经成为南昌第一资源,环境品牌成为南昌第一品牌。这为变革之中的南昌实现和谐崛起积蓄着强大的生态内能,为曾经闪耀红色光芒的革命圣地在新的历史时期孕育出绿色新辉煌。政府财政补助下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必将加快公交车辆更新的步伐。

(三)汽车制造产业情况

南昌汽车产业历史悠久。1968年4月江西汽车制造厂第一批井冈山牌汽车投产标志着南昌汽车工业的诞生。江铃集团的广告词“千里江铃一日还”曾代表着南昌汽车走红大江南北。经过多年发展,汽车工业已成为南昌市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目前南昌拥有各类汽车工业企业223家,其中整车制造企业4家(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江西消防车辆厂、南昌江铃新动力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专用改装车厂3家(江铃专用车辆厂、江铃改装厂总厂、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主要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60余家。至2008年底,全行业资产185余亿元,已形成年产汽车22万辆的生产能力。2008年全市汽车产量103646辆,汽车工业产值166.8亿元,同比增长13.33%;全市汽车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5.7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39亿元,利税总额15亿元。2008年整车出口11568辆。

(四)新能源汽车研发情况

悠久的汽车制造业历史和长期的技术积累形成了南昌市较强的汽车研发能力。全市拥有4家汽车技术研发中心,分别是“江铃股份产品开发技术中心”、“江西省汽车电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铃控股公司技术中心”和“江铃汽车集团技术开发中心”。其中“江铃股份产品开发技术中心”是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该中心在电动汽车的开发方面具备产品的自主开发能力。

江铃集团与万向集团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上海瑞华集团和南昌大学等多家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和制造公司进行了技术和产品的深度合作,并成功开发了全顺电动服务车、陆风风华电动经济型轿车等多款产

品,正在研发皮卡电动汽车和轻卡工程抢险车等新产品,并实现小批量订单生产。目前,采用锰酸铁锂电池为动力的全顺纯电动服务汽车已销售17台,在电信运营企业、市政服务部门、电力企业、售货服务等单位试点应用,效果良好,市场前景非常广阔。采用硅酸盐电池为动力的风华轿车已开发成功,其细分市场为特定城市或地区上下班族的交通工具、社区电动车,及旅游城市的租赁、国外等市场。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和超级电容为动力的电动车目前正在研发过程中,其细分市场重点对城市运行管理领域的公交车、高压冲洗车、道路清障车、垃圾收集车、渣土运输车和电力工程车等6大类15个车型。

“江西省汽车电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由南昌大学和江铃汽车集团联合组建的汽车研究中心。自2007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汽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工作。目前已在纳米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电动汽车电源管理系统、电机控制系统、超级电容系统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南昌大学和江铃已经研制出了纯电动汽车,并已运往意大利米兰参加国际车展。南昌大学和江西昌河汽车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昌河新款爱迪尔II车型合作研制出了纯电动汽车,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现在正在进入产业化阶段。

(五)汽车产业政策情况

省市两级政府为了江西省、南昌市可以率先在中部崛起,承接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打造现代制造业基地,把现代化的汽车制造业作为地区支柱产业之一。为了鼓励江铃等一批汽车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形成配套零部件业的连带发展效应,省市两级政府制订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2006年5月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汽车工业稳健发展的意见”,对省产汽车从纳入政府采购、鼓励社会购买、推动自主创新、强化协调服务、提供生产保障、加大信贷支持等多方面制订了优惠政策。随后,江西省经贸委、财政厅、交通厅、建设厅、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南昌海关、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汽车工业稳健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赣经贸投资发[2006]54号)”,对购买本地生产的车辆实行多项税费减免政策,并制订了落实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这些都证明,汽车行业是省市两级政府大力鼓励支持发展的行业。【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昌县小兰工业园更是把汽车制造作为支柱产业,在项目用地、税费减免等各方面给予了特别优惠,并且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形成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发展环境当中的一些问题。

三、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三):2016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公共领域先行,多种模式推进”的思路,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通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产需互促、良性发展。

二、发展原则

(一)统筹协调,持续发展。正确把握产业现状与远期规划、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与后续管理的关系,做到稳妥有序、适度超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二)政府先导,市场跟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培育、引进本土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加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53038/

推荐访问: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