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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制度

时间:2014-02-21   来源: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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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制度(一):单位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xx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 信访工作的原则

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二、 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本单位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阅。

3、公司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公司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应由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三、 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接到来电、来信、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批转。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

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3、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四、 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严守国家机密和xx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信访工作制度】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信访工作制度】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公司领导阅示。

⑷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公司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公司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五、 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公司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 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信访工作制度(二):信访工作制度

岢 临 高 速

信 访 工 作 制度

中铁十六局集团岢临高速LJ6合同段项目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我项目部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企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减少、控制和化解群众集体信访、越级信访为重点,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重点,规范信访工作,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信访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方针是: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提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

信访工作的原则是: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三、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办理情况。

3、本项目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阅。

4、综合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综合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来信人或交办机关。应由本行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应随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四、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收到来信后,信访人员要做到当日拆封、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接到来电或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批转。凡属由我项目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按项目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4、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要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部门派人查处。

5、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

后上报。

五、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信访工作制度】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

3、严守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泄露给与信访管理无关的人员,甚至是泄露给被举报人或与问题有关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信访工作制度】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

时送公司领导阅示。

⑷对重要来访和结案后重复来访,确有道理的,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复议;无正当理由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劝其返回。

⑸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公司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⑹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疑难问题要向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公司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7、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行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信访工作制度(三):公司信访工作制度

公司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加强公司信访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兴安盟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信访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办公室成员:**

信访工作由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信访办公室负责全部信访的接待、协调和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二、信访的工作纪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上级的决议、命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不询私枉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热情接待来访者,及时、妥善处理来信。要认真解决来访者的合理要求;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明情况,耐心说服;对提出不合理的或过高要求的,要善于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事原则,准确回答者所提出的问题。信访人的申述材料必须经过调查核实,作为处理问题的事实依据。

(四)在办理信访、接访中,发现重大、紧急事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上级公司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

(五)做好信访的保密工作,不扩散信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把揭发、控告材料转给当事人或部门。

(六)建立和完善信访档案,保证信访材料的齐全完善,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七)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履行职责。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三、信访的处理程序

(一)来信的处理

基本要求是:及时拆封,详细阅读,认真登记,准确交办,妥善处理。

I、拆封。信访者直接来信的,当日来信应当日拆封,并加盖收信章。要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以佐证投信时间和地址。

2、登记。对信访件要认真阅读,弄清内容,详细填写信访人、来信时间、信访人部门、联系地址以及来信事由。

3、阅批、转办。根据来信内容,呈送上级公司政工领导、总经理、董事长逐级阅批,并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转相关部门处理。

4、催办。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呈报处理结果。到期未能处理或正在处理不能回告的,要责成承办部门说明情况。

5、答复。对直接来信,根据调查处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对于

转送、交办的信访件,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和上级信访机构。对于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上级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限期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二)来访的处理【信访工作制度】

基本要求是:热情接待,认真听记,恰当处理,耐心教育,维护秩序。

1、热情接待。对来访者要坚持文明礼貌,做到热情周到。

2、来访登记。在来访登记表上填写来访人姓名、部门、电话、地址及来访时间。认真听取来访人的申诉,耐心询问有关问题,做好记录,必要时向来访人索要书面材料。并告知来访人应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3、恰当处理。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应严格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尽量满足者的正当要求。

(1)能当即答复或解决的问题应予以答复或解决。

(2)比较重要的、典型的问题,应及时整理,送呈上级公司领导批办。

(3)来访者要求合理,符合政策,应该解决而又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可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或直接查办,并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处理。

(4)对于集体上访或提出无理要求或要求过高的上访者,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向上

级公司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报告,争取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三)来电的处理

基本要求是:耐心倾听,认真登记,及时交办,妥善处理,快速反馈。

1、负责信访的同志必须跟踪所受理投诉的处理过程,直至有处理结果。

2、接听者来电时,要详细填写来电人姓名、来电时间、来电人部门或联系地址,以及来电事由,并热情、耐心、快捷地作出解答和处理。

3、对不能直接解答和处理的问题,要详细记录投诉的内容及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呈报上级公司领导阅批后,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联系,解答其问题,并将答复情况上报上级公司信访办公室备案。

四、信访的归档管理

已经办结的信访事项,信访办公室要派专人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将信访原件材料、拟办意见、领导批示、调查材料、处理结果等经过整理后统一立卷归档。

信访工作制度(四):信访制度改革

[篇一:信访制度改革得民心]

国家对各省市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有关部门确立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的新思路。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这仅仅是一个开始。信访制度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认为,此次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也是信访逐渐被司法取代的一个开始。

全国范围不搞排名

2005年1月,<信访条例>修订完成,当年5月起施行。根据这部条例,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此后,国家信访部门每月会对各省(区、市)“非正常上访”人次数进行排名,各省市信访部门也会对各地市排名,地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官员的一个依据,这就不可能摆脱地方政府在对待上访这个问题上的“两难”境地。地方政府官员如果从自身升迁的角度考虑,就会想办法把上访控制在本地区范围内,阻止群众越级上访。因此,要真正做好信访工作,维护公民的合法信访权益,除了各地各部门把工作做好做实,让百姓真正满意,减少上访事件以外,还必须改革现行信访考评制度,以问题最终解决的数量和质量为依据去考评官员,这样不仅维护了信访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各地政府及信访受理部门起到监督作用。

(三)在信访中引入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服务组织及人员的专业技术特长对于信访人依法摆脱困境会有很大的帮助,会很大程度地降低信访的社会成本。动员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并为信访工作部门提供积极的法律意见,义务为群众解答涉法问题,对信访群众反映的程序性法律问题引导其向有关部门投诉,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四、我国信访制度的发展趋势浅析

在社会转型期,在公众正常的权利救济途径还不十分有效的情况下,作为一种过渡制度,信访制度的稳妥改革是很有必要的。但是,从严格的法治角度讲,这种将权利救济的希望寄托在信访制度上,是法治的“敌人”。笔者认为,从我国法治建设的长远目标及信访制度本身的发展规律来看,信访制度的弱化将是其必然的发展趋势。

(一)信访制度本身浓厚的“人治”色彩与我国法治建设的长远目标极不相容。依法治国即实行法治,是我国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要治国方针。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从而确定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长远目标。信访制度虽然在现阶段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但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信访制度作用的发挥与主管领导的“个人意志”具有较强的联系;社会问题和矛盾能否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管领导是否关注以及处理措施是否有力。这种浓厚的“人治”色彩与我国的法治建设的长远目标是极不相容的。

(二)信访制度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我国人大代议功能的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人民是通过人大代表来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但是,在我国人大制度的实际运行中,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和文化条件落后,加之公民本身政治参与的主动性不强,当家作主的意识还比较弱,导致选民监督人大代表和通过人大代表行使权力的制度设计实现得并不理想,再加上我国实行的是兼职代表制,这也使代表受时间和精力的影响,在实际上是很难担负起搜集民意、反映民情的职责。在这种情况下,信访制度又恰恰为人们提供了一条越过代表个体而直接将自己诉求的对象指向国家机关的一种权利救济途径。这对于我国还不完善的代议制度来讲,不能不说是一个冲击。

(三)行政和司法救济途径的完善将进一步加速信访制度弱化的进程。从事物发展规律来看,任何事物都要经历从产生到发展到消亡的过程,信访制度也是如此。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行政和司法救济途径必将日趋完善,同时,人大制度的完善也将使其代议功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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