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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政

时间:2018-07-02   来源:汽车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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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政 第一篇_网约车新政

网约车新政,处理市场与政府关系的范例

随着《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我国出租汽车改革及网约车新政方案终于揭开神秘面纱。方案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这意味着我国成为世界上首个正式承认专车合法化的国家。本期“思与辨”就该话题进行讨论。

■ 主持人:尹传刚(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 嘉宾: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敬伟(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王静岚(法律学者)

这是创举,我国成为首个正式承认专车合法化的国家;这是多赢,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绝佳样本

主持人:你们如何看网约车合法化?

李长安:网约车合法了,应该说是出租车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这不仅会对整个出租车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人们的出行方式以及政府的行政管理方式,也将有很大的冲击。自2009年网络约车在美国诞生以来,在全球的出租行业都引发了激烈的冲突和争议。我国的网约车由于巨大的市场需求,在各种质疑和阻碍中蹒跚前行,并最终获得了管理层的认可。网约车的成功突围,一方面是长期以来广大民众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垄断和出租车司机服务态度差的不满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我国行政管理方式更加人性化的表现。因此,总的来说,网约车合法化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

张敬伟:这是创举,我国成为首个正式承认专车合法化的国家;这是多赢,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绝佳样本,权力顺应市场,监管听从民意,是市场、监管和权利理性务实博弈的三方多赢;这是“互联网+”和网络时代民众生活方式的渗透、融合,是信息时代共享经济的实践方式和现实成果。

网约车在全球范围内,大都遭遇传统市场业态的不满和抗议,监管者也往往否定甚至禁止。我国给予网约车合法地位,凸显我国对共享经济新业态的开放姿态。可以预料,网约车合法化,将使中国形成一个庞大、有序和理性竞争的网约车市场,不仅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

展提供了新型的“互联网+”和共享经济平台,而且最大限度地方便公众,这也是公众出行市场的供给侧改革,有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

王静岚:《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的出台,明确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明确私家车可以从事网约车运营、要求降低出租车“份子钱”,彰显了市场的胜利、重申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逻辑、表达了简政放权和分享经济的价值方向。

运营平台、网约车司机和乘客都从担心和闹心变成了安心和放心

主持人:在你们看来,此次网约车新政有哪些亮点?

李长安:此次网约车新政的亮点比较多,但其中最关键的、也是最大的亮点,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加入网约车行列。这必将大大增加出租车的供给,缓解城市“打车难”困境。而且由于市场竞争的增加,对改善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也有很大的帮助。对网约车的解禁,允许大量符合条件的私家车成为网约车,这对缓解当前我国的就业困难问题也有很大的好处。

张敬伟:依法正名是第一大亮点。网约车从“黑色”和“灰色”运营变成“阳光化”的合法运营,网约车用市场为自己“正名”。正名之路固然坎坷,但结果是运营平台、网约车司机和乘客都从担心和闹心变成了安心和放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网约车具有合法资格,才能确保这一新型业态对社会、经济、民生的正效应。

第二大亮点是明确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是网络平台和司机不再是纯粹的利益分肥和经济分成,而是明确的法律关系,新规要求双方必须签订“甲方乙方”的协议,形成权利共享、责任共担且权责明晰的契约关系;二是对司机技术、职业道德进行严格要求,提高入驻平台的门槛,同时对车辆硬件和加装可监控、定位的技术装备进行了明确。总之在保证平台和司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乘客的利益。

第三大亮点是通过信用管理和乘客评价为主构建的评价机制。平台和司机好不好,主要由乘客说了算,这是来自市场需求侧的直接反馈,更能促进网约车市场的良性竞争。

第四大亮点是充分体现安全、效率和公平并重的原则。无论是传统的出租车还是新型的专车,合法运营必须接受相应监管,这是保证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证。因而,专车也必须保证“三证齐全”。

制定文件只是走完了第一步,接下来是把行业和属地细则做好,把改革落到实处 主持人:网约车合法化了,接下来还要做些什么?

李长安:网约车合法后,在这种新生事物正式亮相之初,肯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概括起来,大概有以下三大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网约车司机的身份鉴定问题。虽然在新政中提出了不少条件和要求,但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尚不完善,一些个人记录无法公开查询,这就为未来的安全问题埋下了隐患。二是如何保障传统巡游出租司机的利益。网约车合法化后,必然会对这些人产生冲击,不排除未来某些城市中的传统出租车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不善而亏损甚至倒闭,因此,不能顾此失彼,必须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放到第一位,努力实现传统出租车司机与网约车司机双赢的结果。三是网约车司机的权益保护问题。特别是对全职的网约车司机,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兼职司机,如何保障他们应有的权利,也是一项需要积极探索的工作。

王静岚:制定文件只是走完了第一步,接下来是把行业和属地细则做好,把改革落到实处。文件制定的过程,经过10多个部门、100多次会议讨论,最大限度地兼顾各方利益,落实改革同样也应该周密部署、协调各方,既要有祛除沉疴的紧迫感,大胆推进管理创新,也要有循序渐进的方法论,牢牢把守安全稳定底线。改革不仅要看初衷,最终还是要靠效果检验,这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治理水平。

张敬伟:网约车合法后要形成合法有序的“互联网+”新型业态,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已经明确,将指导地方制定切合实际的方案,并设置改革过渡期。完成改革过渡期,各地应该充分体现出高效率,监管层面还要体现最起码的公平。

网约车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本来是基于基层监管更多的空间,让市场主体获得更多的准入便利。但是由于基层管理的良莠不齐,属地管理可能会演化为“最后一公里”的行政梗阻。因而,对于属地管理,要有相应的纠偏和矫治手段。

网约车新政 第二篇_网约车新政的影响

【网约车新政】

网约车新政的影响

短短几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繁荣,手机的广泛应用,移动支付例如微信,支付宝的兴起,网络约车如暴风骤雨般崛起。而利用社会闲置资源创造价值的共享经济在中国也一时领全球之先,令人欣喜。滴滴出行也正是利用“互联网+交通”的思想,把互联网与经济转型、百姓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培育出了一个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创新。滴滴出行更是被媒体称为是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的代表。

出行难一直是中国交通面临的顽疾,城市交通运力供给不足、公共交通拥挤、城市道路拥堵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出行人群。中国大城市出租车行业更是陷入了一个司机有怨言,民众有怨言,消费者有怨言,所有人都有怨言的奇葩困局,而且基本无解。打车软件就是在这个困局之中能够破局的手段,这不是一个新兴产业,却是一个可以把一个奇葩产业最大化发挥效能的地方。面对这样的发展机会,滴滴就是希望打造一个综合的城市出行信息服务平台,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打通封闭的交通体系,在不增加额外供应条件下,将现有交通资源发挥到极致将。未来可能不需要每个人都拥有一辆车,应该向少量的车让更多人使用这一方向转变,这就是共享经济的魅力。

以滴滴出行为代表的打车软件改变了传统打车方式,建立培养出大移动互联网时代引领的用户现代化出行方式,从根本上解决的是消费者在某些时间或某些地点打不着车,或者说出租车拒载等问题。与传统出租车相比较,滴滴打车的诞生更是改变了传统打车市场格局,

颠覆了路边拦车概念,利用移动互联网特点,将线上与线下相融合,从打车初始阶段到下车使用线上支付车费,最大限度优化乘客打车体验,改变传统出租司机等客方式,让司机师傅根据乘客目的地按意愿“接单”,节约司机与乘客沟通成本,降低空驶率,最大化节省司乘双方资源与时间。同时,出行有个很重要的“潮汐”特征,就是高峰期和平时期市民需求不一样。如果因为高峰时期运力不足盲目增加公共车辆,很可能导致平峰期的剩余和浪费。滴滴通过分享、拼车的模式,在高峰期把社会上不同的运力统筹起来,供用户分享,在道路资源一定、车辆资源一定的情况下增加了承载乘客,让整个城市不至于出现交通瘫痪的问题。

此外,滴滴还解决了资源运用效率的问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的连接,信息更加对称,出租车、专车、顺风车等资源进一步盘活,运营效率大大提高,司机收入亦得以增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滴滴已经不只是一个城市出行需求信息匹配平台,更成为一个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系统。

私家车通过网络约车软件提供专车服务到底合不合法?专业乘客投诉事件不断出现,各地出租车司机不时集体罢工抵制专车。但是网约车的出现的确满足了许多城市人们出行的需求,通过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将城市私家车的闲置动力动员起来,去满足传统出租车无法满足的市民出行需求,为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方便。

随着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赋予网约车行业的合法身份,并将登记为“预约

出租客运”。这意味着未来网约车司机可以光明正大地上路行驶,乘客的各种权益也将获得保障,也赢得了从业者和舆论的一片叫好之声,人们看到了以网约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发展的光明前景。

但好景不长,随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先后发布本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显要严于交通部发布的《暂行规定》,如上海网约车需要“沪籍沪牌”;北京网约车需要“京人京车”,深圳需要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征求意见稿从车辆及驾驶员两方面对网约车行业进行限制,甚至细致到轴距、车身长度的规定,超出许多人对地方网约车新政的想象,引发了不少网友的争议。

这种既“限车”又“限人”的规定,无疑让原本形势大好的网约车,未来的发展前景也变得模糊不清。有意无意间,又走上了传统出租车管理的老路,将网约车变成了传统出租车的延续。更为重要的是,高端出租车定位以及相应的管理手段在造成供给侧市场缩小的同时,无疑也会使消费者低价出行的梦想变为泡影。

事实上,这次细则的拟定无疑是对滴滴出行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滴滴曾经历过互联网出行市场的从无到有,也曾经历过与快的打车、Uber中国等竞争对手的血肉相杀,经过四年厮杀,两次大并购,滴滴终于“赢得”了中国市场,迎来了短暂的“和平时代”。然而十月份新政的落地,网约车虽然不再归入到黑车范围内,滴滴司机也不再担心面临交管部门非法查处非法运营的压力,但是不管对于滴滴公司或者滴滴司机或者乘客无疑是晴天霹雳。滴滴出行也在第一时间对新

政的征求意见稿作出了回应,称地方政府在网约车驾驶员持有当地户籍,网约车排量,拍照等方面的规定“无形是抬高了门槛准入标准,是变相的数量管控”,或将导致只有中高端车辆才能在网约车市场中生存。并指出该新政落地后将会产生车辆供给骤减,司机大幅减少,网约车车费翻倍,出行效率大幅度减小等影响,“打车难,出行不便”等旧况将重新出现。一方面滴滴在各地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希望能够细则有所缓和和放宽。另一方面,滴滴出行也积极准备拓展海外业务。

而对于许多的滴滴司机来说,随着互联网出行行业将告别以往的烧钱竞争,司机端补贴的不断下调、满单奖励取消,补贴过后断崖式递减的收入,以及严苛的网约车新政,让这些不符合条件的专车司机“致富梦”化作泡影。大量的滴滴司机将会面临失业,要么回老家,要么转行,或者有一部分司机将会由地上转到地下,成为“黑车”司机。我国城市的公共交通,拥挤,嘈杂,距离舒适出行的要求实在是太远,不少城市打的难现象,依然无解,所以网约车的出现,极大地填补了中间的巨大需求,即使大量滴滴司机退出了正规市场,需求还在,赚钱的空间还在,网约车司机恐怕也难以抑制赚钱的冲动,这就像为何有些行业黄牛猖獗一样,而其背后庞大的需求是单凭行政手段难以控制。网约车出现后,以技术大数据为杠杆,化解了久治不愈的黑车难治理难题。若该意见稿落地,已经被技术化解的黑车问题又将重新浮出水面。届时,不仅民众要承受黑车漫天要价,安全无法保障等问题,地方政府部门恐怕也得重拾黑车管理问题。最关键的是,现在拥进黑车领域的汽车数量,恐怕要远远高于当年涌入专车领域的黑

车。同时,滴滴司机的失业也对于社会的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作为既得利益者,出租车群体是新政里的最大赢家。一方面网约车的诞生倒逼出租车行业进行改革,取消或降低“份子钱”让司机获益甚多;另一方面地方新政细则确保网约车和出租车差异化经营,避免了恶性竞争。在新政细则出台前,因网约车大量的补贴政策以及方便省时等优点受到人们的欢迎,使出租车行业生意惨淡,多次曝出出租车司机罢工抵制网约车的现象。尽管受益于专车新政,但是出租车公司也不愿意坐而待毙,他们在专车的改革倒逼中走向互联网化,纷纷推出区域性的网约车服务。新政看似有利于出租车行业的回归稳态,其实真正能夺得市场还是在自身优势。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打车软件最吸引人的地方莫过于其强大的补贴政策。通过滴滴和快的打车软件来打车的乘客和司机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首次使用还有返还话费的优惠。尽管全国各个地区补贴政策有所不同,但是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力仍然很大。对于广大出行乘客而言,打的出行其实算不上种特别实惠的方式,特别是有些地区起步价高,还要增收燃油补贴费。但是高额的补贴意味着打车起步费基本免费,这使人们在出行时会优先选择网约车的方式。如今的大多数都市人,已经快忘了早几年着急出门、却打不上出租车的焦虑感。直接通过手机就可以约到专车,这种便利性搁早几年是绝对不会有的,所以才会有滴滴的出现。政府的这调控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价格的上涨!

从政府的宏观角度来看,出台的两份文件明确了“网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定位以及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也

网约车新政 第三篇_出租车公司回应网约车新政

出租车公司回应网约车新政:冲击有限 期待细则

2016-07-29 包志明 财新网

【网约车新政】

出租汽车公司之前的主要诉求均在此次新政中得到了正面体现,尤其是“公平竞争”原则更是被直接写入了条例

经过9个多月漫长的意见征求期后,网约车新政7月28日终于落地。上海多位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向财新记者表示,此次网约车新政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对传统出租汽车冲击不大。一位负责人还表示,新政的效果重在执行,尤其是对新政发布后继续从事业务的不符合规范的车辆和人员,要切实追究法律责任。

交通运输部7月28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

华东地区最大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大众交通集团(600611.SH)董事长杨国平认为,新政对网约车的平台、车辆和驾驶员都进行了准入限制,提高了门槛,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在审批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一定会有数量上的考量。此外,新政明确了网约车平台要承担承运人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平台公司的运营成本。

此前,大众交通集团旗下的上海大众出租汽车公司(大众出租)曾分别致信交通运输部和国税总局,要求对网约车管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杨国平指出,出租汽车公司之前的主要诉求均在此次新政中得到了正面体现,尤其是“公平竞争”原则更是被直接写入了条例。

《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不过杨国平也表示,新政中有些内容还有待细则进一步明确。比如,对于网约出租车的车辆档次、价格和牌照所在地等,新政未作明确规定,希望地方在制定细则时有所考虑,应和出租车形成差异化经营;其次,新政允许网约车实行市场化价格,尤其在交通高峰和特殊天气条件下可以采取溢价,这样可能会对出租车产生影响,比如造成出租车司机与乘客私自议价或者拒接扬招业务行为。

《指导意见》中所提及:鼓励传统出租车与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进行合作。对此,大众交通集团旗下上海大众出行信息技术公司总经理袁栋梁向财新记者表示,大众出租已经开发并运营了自己的网约车平台“大众出行”APP。因此,大众出租不会与滴滴、优步等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合作,而是在上海市交通委的支持下,让上海其他中小出租车公司的车辆

加入到大众出行APP中。

对于《指导意见》中提及的让传统出租车驾驶员减负问题。杨国平表示,大众交通集团5年前在行业内率先降低了“份子钱”,每个月降了2300元,几乎已经降到了极限,继续下降的空间不大。“现在我们出租车公司的一年的利润率和银行一年的贷款利率差不多,几乎就是微利了。”杨国平说。■

网约车新政 第四篇_专车新政正式发布 从法律角度看新政对网约车有何影响

专车新政正式发布 从法律角度看新政对网约车

有何影响

一、专车新政正式发布

2016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专车新政),不仅是新时代城市出行领域规范的基本法,也是互联网+产业革命探索的基本法。同时,专车新政也让我国成为世界上首个正式承认专车合法化的国家,是立法者对近年来国内外网约车发展实践的科学总结,是互联网+出行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旗帜,充分体现出立法者面向互联网+产业大势所趋的高瞻远瞩,呼应了市场对分享经济和工业4.0革命的强烈愿望,确实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好法。

二、从法律角度看新政对网约车有何影响

(一)平台、车辆和司机的“上岗证”有哪些

新政对平台、车辆和司机设立了三个必要的“上岗证”,分别是:《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预约出租车运输证》和《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相比去年十月份征求意见稿而言,三个“上岗证”的名称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原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变为现在“预约出租车”的相关名称。这反映出立法者抛弃了将网约车纳入到传统出租车“旧瓶装新酒”的管理模式,这无疑是进步的。 网约车平台的许可证申请,新政与征求意见稿规定差别不大,申请材料中删去了“税务登记证件”的要求,将审核期限由征求意见稿的30日缩减到了20日,这就简化了平台申请难度,提高了申请效率。不过,发证机关仍是“设区的市或县级出租车行政管理部门”。全国有两千余个县,看来平台的申请繁琐度还是不小。【网约车新政】

【网约车新政】

新政对车辆许可证的修改是一大亮点。首先,新政删除了意见稿中对“车辆所有人”主体申请的要求。其次,新政删除了意见稿“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的要求,也就是说,网约车申请许可时不需要再去公安机关将“非营运”车辆性质变更为“营运性质”。对于广大兼职私家车车主来说绝对是个福音,这就意味着私家车加入网约车后,不需要遵守营运车辆强制报废和年检的强行规定。最后,网约车车况要求还是有的,需要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此外,网约车除了要安装卫星定位和报警装置外,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安装计价器”的规定,私家车主们不用再担心自己爱车的美观被计价器破坏了。 网约车驾驶员资质审核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之一。新政对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做出了较大调整:

(1)要求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和三个记分周期没有没扣满分记录;

(2)将“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记录、醉酒驾车记录、追逐竞驶记录”修改为“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饮酒后驾驶记录”,可见,新政实际是提高和细化了驾驶员入门门槛,让乘客更有安全感。

(3)新政增加了“无暴力犯罪记录”的规定,暴力犯罪记录既包括抢劫、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也包括强奸、抢夺、猥亵等犯罪,既包括曾被判处死缓、无期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暴力犯罪之人,也应包括曾被判处缓刑之人。

此外,新政特别将驾驶员资格证申请人,由驾驶者本人扩张到驾驶者和平台都可以申请。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避免驾驶员本人疏于申请,将申请审核的责任扩展到网约车平台,从这个角度说,平台也具有代替申请和代替审核的责任。

(二)新政确认了网约车的新型经营模式

(1)新政将平台服务能力分成“线上”和“线下”两大类。区别于传统出租车行业,网约车的线上服务能力包括信息交互处理能力、数据库接入主管部门平台、服务器设在大陆、健全网络安全相关制度、电子支付结算资格和能力等。

【网约车新政】

新政规定,线上服务能力的确认不需要额外申请“上岗证”,只需要网约车平台注册地“省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认定”即可,而且认定结果“全国有效”。毫无疑问,这种认定方式相比“线下”服务能力的各个市、县主管部门审批要简单的多。

(2)新政尊重了平台与驾驶员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灵活性。相比征求意见稿强制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新政则采取了更为灵活的办法,平台可以“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新政这样的规定源于我国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对于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可以不与被用工者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用工关系随时可以解除,报酬支付也不需要每月结算,这种用工关系的灵活性非常适合“分享经济”背景下的网约车用工模式,更适合网约车驾驶员“兼职”赚家用的现状。

(3)网约车性质与报废规定更为科学。征求意见稿将转变车辆性质变为网约车“上岗证”的必要条件,新政则取消了这一点要求。这种改变符合“分享经济”,将闲置资源转换成有效资源的模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践行,也是对意愿经济模式下更好的满足群众需求的呼应。新政对网约车报废年限规定在“六十万公里”,比较符合一般车辆的安全行驶里程规律,既区别于民用普通车辆,也有别于营运车辆,既考虑到网约车主的实际利益,也保障了用户乘客的安全权益,这样的规定是符合科学规律和市场实践的。当然,车辆行驶开了八年却没有达到60公里的,不强制报废,但要退出网约车市场。

(4)新政明确了“顺风车”不属于规制范畴。民用车辆的合乘,是民事法律调整范围,性质上属于民事法律的“好意同乘”。顺风车是解决城市拥堵,减少城市上路车辆的一大法宝,国内外司法实践也多有比较成熟的判例。顺风车本质上区别于网约车的商业营利性,所以,新政将其排除在外是正确的。

网约车新政 第五篇_2016年滴滴新政最新消息

2016年专车新政最新消息:11月1日前各地出专车细则 7月29日,由交通运输部、工业信息化部等7个部门联合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此前多部门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地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法规。昨天已经有北京、广州、深圳、济南交通部门表态,将尽快制定实施细则。《专车细则》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以官方公布为准.

专车新政没提价格和数量管控

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也有多项松绑政策:网约车实行按照60万千米时里程强制报废制度;网约车平台可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劳动合同和协议;网约车平台按照“两级工作、一级许可”模式报备,避免重复审核;价格方面,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此外,出租车经营权将设期限无偿使用,通过多种方法倒逼传统出租车行业改革。【网约车新政】

记者注意到,管理暂行办法中没有提及网约车数量管控和实施政府指导价的概念。对此,不少解读认为,这是此次新规经过修改后的重大突破,也意味着各地发展网约车没有数量管控,价格完全交给市场决定。

对此,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王浩介绍,这样解读暂行办法是不妥的。这次颁布的暂行办法主体意义是承认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这给地方政府一个明确的信号,应该鼓励并依法保证这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特大型城市不会无序发展出租车

对网约车还是实施许可管理,即对平台、车辆、人员三方面的许可。“这个许可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来具体制定,可以实施政府确定许可标准。”王浩说。

对于征求意见稿中争议比较大的网约车实施数量管控和政府指导价的内容,这次颁布的暂行办法没有提出。这其实是充分体现地方事权,至于数量管控不管控,是否要有市场指导价,都是地方来确定。 “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的交通情况确定到底要不要管控数量。”王浩说,这个在暂行办法第十三条里也有明确,“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就是说,这个运输证如何取得,能发放多少,还是由地方政府具体决定。 有专家认为,类似北京、上海等这样的特大型城市,不会允许网约车无数量限制的发展,这也不符合优先发展公交,适度发展出租车的理念地方政府有权对网约车实施指导价

而对于价格是否也会有管控,上述专家认为,这也要看地方政府是否觉得有必要。比如上海,此前就出台相关的规定,要求网约车与普通出租车错位发展,首先从价格上要拉开差距。王浩介绍,在暂行办法的第三条里对此也有规定,“网约车运行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另外,各地交通部门已经开始组织行业学习两文件内容。争取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将政策落地。

网约车新政 第六篇_网约车新政方案今天揭开面纱

网约车新政方案今天揭开面纱:终于获得合法地位

2016年07月28日15:05 央视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①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②深化巡游车改革,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承包费和抵押金等,降低驾驶员负担,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③规范网约车发展,明确网约车合法地位④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5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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