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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
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小客车包括:9座及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本市户籍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都有缴税记录,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比如:2012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07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2、“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指的是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六、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七、台湾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八、华侨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签发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本市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九、外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吗?
可以,个体工商户按个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如何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首次申请,可在网站()从“新购车辆填报”→“个人新购车辆填报”填写申请,并设置密码,申请成功后获得申请编码。以后可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进行查询、修改或打印等操作。
也可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获得编码,并设置密码。以后可凭(申请编码+密码)登录
系统查询、修改或打印,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修改或打印。
华侨申请配置指标需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十二、如何修改申请信息?
申请人信息填报有误,或者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
首次申请提交的当天,可在网站()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修改申请”。也可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其他时间可在网站()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取消申请”,再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重新申请”,修改相应信息。也可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十三、如何取消申请?
需要退出摇号的,可在网站()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取消申请”。或者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取消申请。
审核通过的编码每月25日进入摇号池并封存,26日参加摇号,这两天不能取消摇号申请。
审核不通过的编码申请取消没有时间限制。
十四、如何重新申请?
退出摇号后想再次申请摇号的,可在网站()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或者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重新申请。
十五、窗口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填写哪些信息?
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本原件、复印件。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北京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港澳居民提供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华侨提供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外籍人员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北京市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学习类、任职类、就业类、探亲类、记者类)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暂住证的原件、复印件。
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各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为1份。
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不同种类的人需填报的内容略有不同,但主要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信息、驾照信息及联系方式等。
十六、什么时间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如何查询?
每月8日24:00前提出的申请,自当月25日上午9:00起可以在网站
()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编码当月26日参加摇号。
十七、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摇号结果?如何查询?
每月26日上午10:00开始摇号,12:00起可以在网站()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也可拨打12580查询电话查询摇号结果,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摇号结果。
摇号时间因故发生变化的,提前公布。
审核通过未中签的编码自动参加有效期内的摇号。
十八、如何查询个人编码有效期?如何延长个人编码有效期?
在网站()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后,页面上可见关于有效期的提示信息,请仔细阅读。
在有效期内,页面上可见“确认延期”按钮为可点击状态,一个有效期是3个月,在一个有效期之内只能点击1次,点击后按钮变为不可点击状态,审核通过后有效期在原基础上再增加3个月。
在有效期内未点击“确认延期”的,超过有效期后可在网站
()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后,页面上的申请状态变为“申请已取消”,同时显示提示信息:您的申请有效期截止到××××年××月8日,需要重新参加摇号,请点击“重新申请”。
十九、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审核未通过的个人可在网站()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查询申请信息,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果填报有误,点击“取消申请”,再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参加审核。
也可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并打印申请表,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果填报有误,可填写《个人小客车指标申请变更表》提出修改,窗口工作人员修改后再次提交参加审核。
如经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按“办事指南”栏目中的《复核流程说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
二十、摇号中签的如何打印《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摇号中签的,申请人在网站()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领取《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摇号中签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到国税、工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缴纳、二手车销售发票开具、车辆注册登记等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二十一、如何申请更新指标?
个人需要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如果姓名或身份证号有变更,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出售、报废手续。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后,需申请更新指标的,需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可在网站()从“更新车辆”→“个人更新车辆填报”填写申请。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经审核通过后,不需摇号,即可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对出售、报废车辆申请更新指标设置过渡期。对2010年12月23日(含)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已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但未提交更新指标申请的,可在2012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
二十二、如何查询打印更新指标?
个人已经通过网站()或者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填报了车辆更新的,可在网站()上从“更新车辆”→“个人更新车辆查询”查询审核结果,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指标配额不得跨年度配置。
第二章 申请及审核
第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七条 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第八条 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三)新注册企业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第九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申请指标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或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变更。
第十二条 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三章 指标取得和使用
第十三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第十四条 指标管理机构于配置指标当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者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 根据个人参加摇号的累计次数设置阶梯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累计参加摇号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以此类推。
持有有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C5)的申请人,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累计参加摇号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累计参加摇号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4倍,以此类推。
第十六条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个人经摇号未取得配置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6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在保留期满后需要继续申请指标的,应在保留期满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确认,有效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未在保留期满之前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申请,需重新申请才能参加摇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北京汽车摇号申请 流程简介
自从北京开始摇号开始,许多消费者对北京汽车摇号申请也是一知半解,如何参加北京买车摇号系统?
第一步:登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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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择个人新购车辆填报
点击【新购车辆填报】下个人【新购车辆填报】菜单,进入个人填报界面。 第三步:阅读《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请阅读《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并点击已读”选择框”表示已阅读,然后【选择】相应身份类型,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信息填写界面。
第四步:申报填写(以本市户籍居民为例)
在申报填写界面,认真仔细阅读各提示,如实填写相应信息。并阅读页面下的提示,信息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如想重新选择身份类型点击【上一步】。信息中除了“电子邮箱”和“固定电话”外其他字段都为必填项,所以请务必如实填写。
点击【下一步】后,进入“信息确认页面”,确认填写所有信息无误,然后点击【下一步】,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后进入短信确认界面。
第五步:短信确认
输入正确手机号码,【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获取的短信验证码,【点击获取随机顺序码】,输入密码,点击【提交】。
第六步:完成申请
点击【提交】后系统提示“申请成功”,表示数据已经提交到系统后台 完成数据申报后,点击【打印】直接打印申请表单,点击【下载】保存申请表单。
注意:保存“申请编码”便于随时查询申请状态。
提交以上信息后,等待信息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参加每月的摇号,请车主们每月26日查询是否中签。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单位)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01日
目录: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三、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四、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五、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企业申请指标,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并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同样可以作为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申请指标有数量限制吗?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新注册企业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新注册企业当年申请配置指标,填报税额应为截止到申请日的上月底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在下一年度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填报的纳税额为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但计算可申请编码数时会扣减上年度已中签编码数。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的编码。
二、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注册与登录?
1.2014年1月1日前未申请过摇号的新用户,可在网站()首页点击“我要注册”,选择用户类型,如实填写单位信息并设置密码,完成账户注册。注册成功的用户凭“手机号+密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密码”登录系统。
新用户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注册。
2.2014年1月1日前已经申请过摇号的,系统自动完成账户注册,申请人直接用“手机号+密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密码”登录系统。
(二)如何修改注册账户信息?
已注册用户登录系统后进入用户中心,在账户功能区点击“修改基本信息”、“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可完成账户信息的修改。
也可携带单位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三)如何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XXXX年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
注1:企业填报时,“单位名称”、“成立日期”、“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注册号”等信息内容应与市工商局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注2:新注册企业填报时,增值税和营业税为“当年1月1日至申请日上月底”期间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在下一年度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填报的纳税额为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但计算可申请编码数时会扣减上年度已中签编码数。
(四)如何取消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左上方点击“取消申请”;或者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审核通过的编码于摇号月25日进入摇号池并封存,26日参加摇号,这两天不能取消申请;审核不通过的编码取消申请没有时间限制。
(五)哪些情况需要重新申请,如何重新申请?
申请信息填报有误、申请信息发生变化或退出申请后想再次申请的,需要重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点击“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重新申请。
(六)在窗口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
注1: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注2:委托手续是指:
(1)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写明受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并明确委托事项;
(2)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七)什么时间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如何查询?
每月8日24:00前提交的申请,自当月25日9:00起可以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审核结果;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系统】
(八)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摇号结果?如何查询?
双月26日上午10:00开始摇号,12:00起可以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摇号结果,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摇号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摇号结果。
摇号时间因故发生变化的,由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提前公布。
(九)单位编码的有效期如何规定?
单位编码的有效期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审核通过未中签的编码自动参加有效期内的摇号。例如,2013年已提交摇号申请,到2014年1月1日则该申请的状态变为“申请已过期”,如需继续申请2014年摇号,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2014年摇号”。
(十)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可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申请信息及审核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果填报有误,可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如经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的“复核流程说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
审核未通过的单位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十一)摇号中签的如何打印《单位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摇号中签的,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单位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摇号中签的《单位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到国税、工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缴纳、二手车销售发票开具、车辆注册登记等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三、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单位需要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如果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有变更,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出售、报废手续。
单位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后,需申请更新指标的,应当在6个月内提出并完成申请,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单位可在网站()注册后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经审核通过后,不需摇号,即可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二)如何查询打印更新指标?
提交更新指标申请后,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三)在窗口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企业、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明、委托手续和小客车过户(或转出、注销)证明。
注1: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注2:委托手续是指:
(1)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写明受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并明确委托事项;
(2)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一)什么是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
依据《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所称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是指列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中的纯电驱动小客车。
(二)申请条件及其他说明
1.申请条件
与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条件一致,即:
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且上一年度(如新注册企业则为:注册当年)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申请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需符合条件: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申请编码数量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的税额,系统自动计算编码总数,扣减已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编码数后,剩余的编码数都可申请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在网站一次最多可申请30个,在窗口一次最多可申请100个,剩余的个数可再次追加)。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每年可申请1个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和1个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
3.配置方式
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每2个月通过摇号配置一次,与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摇号分开进行。若当期申请数量少于当期指标配额,则无需摇号直接配置。
4.购买车型
持有《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通知书》的单位只限购买《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内的纯电驱动小客车。
5.车辆更新
单位持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所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只能申请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
五、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已经取得小客车配置指标(或小客车更新指标),单位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代码因故发生变更的,如何办理指标的信息变更?
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更新指标的提供1份复印件,配置指标的提供2份复印件):
1.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4.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30-4: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市交通委路政局大楼一楼西端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广安东桥东北角)。
配置指标业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更新指标业务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限不会延长指标有效期,因此如有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变更的,请及早申请办理。即:配置指标的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更新指标的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并预留足够的时间办理购车、缴税、上牌等手续,以免指标过期。
(二)如何使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单位在取得小客车指标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或是到窗口领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凡需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新车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时;二手车在工商部门办理销售发票验证时;在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时均需出示打印的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2013年修订)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
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
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
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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