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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1

时间:2018-05-14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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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1 第一篇_2011年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新个人所得税公式

一、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减除3500元费用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3)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全月应纳税额=(月工资、薪金收入-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办法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收入总额减除与其收入相关成本、费用、损失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生产、经营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1】

全年应该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税办法

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纳税人每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现规定每月可以减除3500元)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前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计算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1】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计税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以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项目收入额-800元(或者应税项目收入额×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五、财产转让所得计税方法

财产转让所得,以纳税人转让财产取得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计税方法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七、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以下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八、个人除工资、薪金外,其“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还包括哪些内容?

个人除工资、薪金外,其“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还包括以下内容:1.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2.“内退”工资和一次性收入;3.不符合规定的退职费收入;4.超过标准的经济补偿金;5.超过标准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6.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7.补充养老基金;8.超出规定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和从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九、“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中哪些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中以下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1.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5.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6.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7.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8.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1 第二篇_2011年新个人所得税EXCEL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1】

个人所得税EXCEL计算公式(2011年新版)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1】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如下表: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1】

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缴税工薪收入×该范围税率-扣除数

(其中:应缴税工薪收入=应发工薪收入-不纳税工薪收入部分)

因此可在EXCEL中编制以下函数公式来计算个人所得税,供大家参考: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1 第三篇_上海市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2011)

公司总部宣传材料2

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员工及时了解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现就政策调整主要内容简要介绍如下:

一、政策调整情况

1、起征点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2、超额累进税率由9级调整为7级,税率区间为3%至45%,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第一级税率由5%降至3%。

新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和原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对照如下:【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1】

- 1 -

备注: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个人缴纳“四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补充住房公积金5%)

二、有关影响分析

不同收入水平按照调整前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测算,应纳税额对照如下:

- 2 -

- 3 -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1 第四篇_201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二O一一年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

一.起增:3500 2011年9月1日起

二.分7个等级

三.个人所得税缴纳计算公式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7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000—3500)×10%—75=305(元)。 六:年终奖金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税前工资-3500

a:若>0,则直接用年终奖金额/12 = 应税额,得出相应的税率 计出的税率 * 年终奖金额 = 应扣个税

b:若<0,[用年终奖金额 - (3500-税前工资)]/12 = 应税额,得出相应的税率 计出的税率 * (年终奖金额+税前工资-3500)= 应扣个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1 第五篇_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解读

发布时间 :2011-12-20 9:08:20 来源:江苏省南京地税局

临近年底,各单位开始陆续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以后,员工取得年终奖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成为当前纳税人关注的焦点。

一、年终奖采用老算法新税率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调整了工薪所得税率、级距结构,税率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而年终奖的计税方法仍然采用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而费用减除标准、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关于

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1]46号)规定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执行。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方女士是一家公司雇员,2011年12月取得当月工资8500元,年终奖480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方女士当月工资薪金应缴纳个税=(8500-3500)×20%-555=445元

年终奖48000÷12=4000,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年终奖应纳税额=48000×10%-105=4695元

方女士12月份共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45+4695=5140元。

案例二:我国公民王先生在某银行工作,2011年12月11日取得工资收入3000元,月底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50000元,计算其12月份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王先生月工资收入低于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500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500元,剩余495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奖金4125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49500×10%-105=4845元

工资薪金的应纳税额=0元

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845+0=4845元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444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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